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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吉回族自治州乡村旅游开发研究

发布时间:2015-09-02 09:00

摘 要:乡村旅游作为一种新型旅游形式,它是以农业和乡村为资源而开发的一种新兴生态旅游产品,是农业生产和旅游活动相结合的产物。本文首先分析了昌吉州乡村旅游发展现状,结合市场调查问卷,通过对旅游客源市场进行分析,提出了昌吉州发展乡村旅游存在的问题、对策和措施。

关键词:昌吉;回族自治州;乡村旅游;研究

  乡村旅游吸引物主要是乡村幽静的环境、秀美的景色、淳朴的民风和悠闲的生活节奏,是使城市居民体验乡村劳作、了解风土民俗、领略田园风光和回归自然的最佳方式。由于乡村旅游的大力开发,在旅游市场上必然形成激烈竞争为此,因此在激烈的竞争中,如何提高竞争力,提高旅游收益,实现乡村旅游地的持续发展尤为重要
  一、昌吉州乡村旅游开发现状
  1、昌吉州乡村旅游产业发展现状
  昌吉州乡村旅游始于上世纪90年代末。由于最初的“农家乐”大部分是农民利用闲置的房屋和生产资料所进行的经营活动,目前,围绕乌鲁木齐这个全疆最大的客源地,昌吉州乡村旅游全面展开,集中在昌吉市、阜康市、玛纳斯县等地。为进一步引导和促进昌吉州乡村旅游的发展,提升乡村旅游的发展层次和水平,2006年昌吉州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快自治州乡村旅游发展的意见》。
  2、昌吉州乡村旅游产品结构
  经过多年发展,杜氏、绿野、杜家庄等“农家乐”已成品牌,以“吃农家饭、干农家活、玩农家乐”为主题的乡村旅游独具特色,赏冰灯、看花灯、品小吃、观社火等文化内容又为这一特色锦上添花。为突出乡村旅游的地方特色打造旅游名牌产品,昌吉州推出乡村旅游十大线路并评选出乡村旅游十大景区,昌吉州乡村游目前已经占据了整个昌吉回族自治州旅游业的半壁江山。
  3、昌吉乡村旅游开发模式
  根据乡村旅游开发主体和投资主体,昌吉州乡村旅游开发主要采取了以下典型模式:个体农庄模式;景区带动型模式;乡村组织型模式;公司+农户型模式通过这些开发模式可以看出,目前昌吉州已经认识到发展乡村旅游在推动农村经济发展中的作用。并且,结合各地实际情况,采取了一些“以旅促农”的发展模式。但就推动新农村建设,增加农民收入而言还远远不够,农民的利益没有得到充分的保证。
  二、昌吉州乡村旅游客源市场分析
  笔者在查阅统计资料的基础上,对昌吉州客源市场进行问卷调查,根据昌吉州历年乡村旅游统计资料显示,到昌吉州农家乐旅游的游客绝大多数是以乌鲁木齐市和昌吉市本地及周边的都市居民为主。
  三、昌吉州乡村旅游存在的问题
  通过以上对昌吉州乡村旅游发展概况及客源市场的调查分析,笔者认为昌吉州乡村旅游在日趋成熟的发展过程中,不可避免地存在一些问题,需要人们重视并进行深入的分析。
1、 产品结构单一,缺少文化内涵
  昌吉州的乡村旅游景点类型主要是休闲农庄和乡村度假村,开发项目多集中在观光、垂钓、农家乐等方面,民俗风情和参与互动性项目开发较少,产品特色雷同,资源吸引力不足,产品缺少一定的文化内涵。
2、缺乏整体规划,不能形成规模效益
  到目前为止,关于乡村旅游的开发,大都是农民自发的,因此在开发上存在着小、散、乱的问题,难以形成功能互补和群体优势,不能形成规模效益。
3、管理体制不健全,服务质量不高
   我国目前乡村旅游的开发和研究均处于起步阶段,从事乡村旅游的经营管理专业人员相对较少,对乡村旅游从业人员缺乏系统有效的培训。
4、服务设施不完善,卫生条件差
  乡村旅游地绝大多数位于城市郊区和经济发展水平较低的农村,近年来由于乡村旅游的带动,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其基础设施的建设,但旅游区的道路、停车场和交通标示系统不能满足游客的需要。其次,卫生条件较差,生活污水和废物未经任何处理任意排放,缺乏必备的环保措施。最为突出的表现在客房、厨房和厕所的卫生条件差,与预期标准相差甚远。
  5、社区参与意识差,农民利益得不到保障
  农民应该是乡村旅游的真正主人,也是传递乡土文化,耕耘田园风光的主体。但目前,旅游开发商征用或租赁农民土地,使许多农民排除在乡村旅游的大门之外。此外,有些农民即使参与到乡村旅游的浪潮中,但由于自身素质不高,经营乏术等原因,濒临破产。
  四、昌吉发展乡村旅游对策和措施:
  1、加强客源市场调查,确立适合自己的目标市场
  昌吉州的乡村旅游开发可以将目标市场确定在以下几个细分市场上:市里先富起来的一部分人;周末工薪阶层乡村旅游市场,这部分客源的出游,大多数是单位组织或以同学、朋友聚会的方式,数量通常较大,但消费不算很高。同时,那些虽出生并一直工作在城市里却喜好乡村宁静环境的离退休职工,都是乡村旅游不可忽视的潜在市场。
  2、强化社区参与,确立适当的发展模式
  以旅促农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选择乡村旅游发展模式的基本原则是以旅促农,充分体现“社区事务,社区参与”。为了乡村旅游的可持续发展,为了保障农民的利益,笔者认为应采取政府+公司+农村旅游协会+旅行社+农户的多主体参与的开发模式。
  3、树立品牌形象,加强宣传促销,
  乡村旅游品牌塑造的关键环节在于旅游品牌定位与设计。结合昌吉州独特的 “地脉”与“文脉”,以“天山脚下乡情、塞外田园风呢观光”为口号,创建乡村旅游品牌。开展民俗、乡情、观光、休闲、度假、体验等旅游项目。
  5、加强旅游地基础设施的建设和改造
  改善民俗旅游村和农家乐的基础设施状况,提高昌吉州乡村旅游的规模,充分调动农民投资的积极性。重点进行旅游村和农家乐的基础设施建设和改造,使更多的旅游者在体验乡村旅游的同时,体验乡村旅游的建设和发展。

参考文献
新疆昌吉州旅游咨询服务中心.新疆·米东新区旅游业发展规划.200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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