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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碳经济背景下对外贸易的发展现状的研究综述

发布时间:2015-07-24 09:46

中图分类号:F75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3)08-0-01
  发展低碳经济已经成为当今世界不可逆转的大趋势。在经济全球化的背景下,国际贸易低碳化日益受到各国重视。2009 年 6 月美国在其《美国清洁能源安全法案》中增加了有关碳关税的条款,即美国有权对来自不实施碳减排限额国家的进口产品征收碳关税,并计划于2020 年实施。法国从 2010 年开始对在环保立法方面不及欧盟严格的国家的进口产品征收碳关税。此前一些发达国家也曾提出,如果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不能达成一致协议,将考虑对一些发展中国家的出口产品征收碳关税[1]。
  一、中国低碳贸易的发展现状
  (1)发展阶段与发展方式导致的高消耗和高排放。中国正经历着工业化、城市化快速发展的阶段,加上长期以来经济粗放式发展的惯性,对能源的需求和温室气体排放将持续增长。国际能源署(IEA)发布的“世界能源展望2007 年”测算,2005-2030 年在参考情景和可选择政策情景下,中国一次能源需求年均将分别增长 3.2%和 2.5%,能源相关的 CO2排放将年均分别增长 3.3%和 2.2%。
  (2)以煤为主的资源禀赋产生的高排放强度。在中国能源探明储量中,煤炭占 94%,石油占 5.4%,天然气占0.6%,由于煤的碳密集程度比其它化石燃料要高得多,这种“富煤贫油少气”的能源资源结构必然会产生较高的排放强度。由于我国能源资源的特点是富煤、贫油、少气,相对于天然气和石油来说,煤炭在我国的储量占具优势,这就决定了煤炭是我国的主要能源结构。
  (3)低端产业和贸易结构引起的转移排放。中国在全球产业分工体系中仍处于低端位置,出口的商品相当一部分为高能耗、高污染的资源密集型商品。中国还承接了相当一部分发达国家重化工业的转移,在成为“世界制造业基地”的同时,直接或间接出口了大量能源并产生排放[2]。
  二、中国向低碳贸易转型的制约因素
  1.要素禀赋约束
  中国已探明的常规商品能源总量为 1550 亿吨标准煤,占世界的 10.7%,居第三位。根据中国的能源资源条件和供需变化,到 2020 年中国的能源结构不会有根本性改变,煤炭所占比重仍将维持在 60%以上。我国出口产品集中在低技术、高耗能、高污染等劳动密集型产业上,矿物燃料、化学产品、原料制成品、高耗能金属制品及一般低端机械设备等产品占出口比重较高,而这些产品对生态环境影响很大,均属于环境污染密集型、能源耗费密集型产业。
  2.经济发展对能源需求不断上涨
  中国正处于工业化与城市化进程加快的时期,经济发展方式粗放、能源消费尚属于生存型消费,严格的碳排放标准将成为制约其经济发展的障碍。随着中国经济社会不断发展,人口数量不断增加,城市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以及居民消费结构升级,必然导致对能源需求不断增加,能源消费呈现快速增长态势,2000 年以来中国能源消费总量年均增长约为 9.7%。2009 年,中国环境与发展国际合作委员会和世界自然基金会(WWF)共同发布了《中国生态足迹报告》,其中指出中国消耗了全球生物承载力的 15%,中国消耗的资源已超过其自身生态系统所能提供资源的两倍以上。
  三、调整我国低碳贸易实施思路
  1.转变出口增长方式,调整和优化出口产业结构
  从对外贸易的可持续发展的角度,必须优化产业结构,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提高产品质量。尤其要对我国目前技术含量比较低、环保标准比较差出口产业结构进行调整,努力走出一条科技水平较高、经济效益良好、资源消费较低、环境污染甚少的新型工业化路子。同时我们还要提高服务贸易的比重,把握服务业市场开放的契机,开发高素质人力资源,缓解就业压力。世界各国特别是发达国家消费者的低碳、绿色、环保消费理念已经形成,这说明国际上低碳、绿色、环保的消费品市场存在着相当大的拓展空间[3]。
  2.政府引导,自上而下地推动低碳贸易
  对于碳减排来说,客观存在着边际成本随减排的增加而增加的趋势。对于理性企业和经济消费者而言,发展低碳贸易意味着增加额外的成本,完全公益型发展模式很难持续,因此要充分发挥政府的职能作用,通过补贴或碳税等形式推进我国低碳贸易的发展。例如,日本光伏企业在发展初期享受政府补贴,光伏产量发展迅速,占全球份额超过 70%,后来日本取消政府补贴,德国、中国企业由于技术及成本优势,乘势而上抢占了国际市场。政府要充分发挥在构建以低碳经济为特色的现代产业体系中的政策引导和协调作用。
  3.加快转变外贸发展方式,积极参与国际标准制定
  中国对外贸易发展应及时调整思路,以适应国际贸易低碳化发展趋势。与国际社会积极协作,特别是加强在发展清洁能源和提高能效方面的全面合作,积极履行国际减排义务,共同实现全球减排目标。在节能环保领域和新能源领域抢占新兴产业和新兴技术的制高点。我国要坚持《京都议定书》中的“共同而有区别的责任”原则,以争取更为有利的发展时机与发展空间。通过编制低碳经济发展规划,加快建立以低碳排放为特征的产业体系和消费模式。加强与国际社会的沟通、协商和谈判,成为国际经济规则的主动参与者和制定者,应积极参与国际标准的制定,维护国家利益。
  四、结论
  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建议国家设立低碳经济的统计和考核指标体系,将总指标层层分解。建立地方各级政府发展低碳经济的目标责任制,将能耗、环境保护等衡量低碳经济发展状况的重要指标纳入地方各级政府考核指标体系,把碳排放指标完成情况与各级政府政绩相挂钩,为发展低碳经济提供机制保障。
  参考文献:
  [1]陈迎,潘家华,谢来辉.中国外贸进出口商品的内涵能源及其政策含义[J].经济研究,2011(7):11 -25.
  [2]闫云凤,杨来科.金融危机与我国低碳贸易的发展[J].上海财经大学学报,2010(1):82 -84.
  [3]张军.技术创新与中国对外贸易增长方式转变的关系及对策研究[J].当代经济管理,2008(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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