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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全球化热点问题辨析

发布时间:2015-07-01 16:16
经济 全球化早已成为全球热门话题。迥然不同的经济全球化岐见有些出自单纯的认识角度差异,有些则完全出自利益背景的对抗。本文将重点批评新自由主义者关于经济全球化的观点,并就经济全球化和经济一体化、经济全球化的实质、世界主义与民族主义、经济全球化的利弊得失等争论 问题 发表一点浅见。
   一、经济全球化和经济一体化是既有联系又有区别的概念
  众说纷纭的经济全球化并无统一的定义。一般说它是指商品、劳务、技术、货币、资本在全球大量流动,使各国经济紧密联系,日益互相依赖的经济现象。经济全球化的根本原因是生产力的 发展 和推动。生产力发展到一定阶段,商品的世界市场才得以形成;生产力发展使资本积累空前剧增,那些拥有相对过剩资本的国家便可以向全球资本短缺的国家输出资本;生产力发展使得运输成本降低,那些具有经济和技术巨大优势的国家,便可以充分利用外国的资源优势、国际分工优势,大规模地进行跨国直接投资,就地生产、就地销售或全球销售。当然,经济全球化决不仅仅是一个生产力的概念。生产力的发展总是在一定生产关系内进行的,经济全球化必然也表现为各国之间的国际经济关系。
  经济全球化是一个从局部经济全球化到全面经济全球化的 历史 演进过程。随着世界市场的形成,商业资本首先实现了全球化,从而开始了局部经济全球化。当时发达国家的“产品不仅供应本国消费,而且同时供应世界各地消费”,闭关自守被“互相依赖所代替”,“一切国家的生产和消费都成为世界性的”。从19世纪末到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前,以外国债券为主的借贷资本也实现了全球化。20世纪初,英、法、美、德四国的 金融 资本占全球金融资本的80%。世界上其他各国,差不多都成为这四国的“债务人和进贡者了”,“金融资本的密网可以说确实是布满了全世界”。[2]各帝国主义国家形成经济垄断同盟,瓜分殖民地和经济领土。正是在经济全球化过程中各帝国主义国家的利益不均衡性,才触发了两次世界大战。从20世纪60年代以来,随着第三次 科技 革命,跨国公司崛起,并奔向全球,到处投资,从而实现了产业资本的全球化。跨国公司还是国际贸易的主力军,进一步加深了商业资本全球化。产业资本全球化必然产生全球融资需求,于是跨国银行兴起,完全新兴的全球借贷市场——欧洲货币市场和欧洲债券市场——也应运而生。于是,一个完备的、全面的经济全球化出现了。(注:全面的经济全球化是各种资本形态都实现了全球化。)对经济全球化发展史的考察有助于我们认识经济全球化的实质及其二重作用。国内外有关经济全球化的起始年代的争论的重要原因之一是没有区分局部经济全球化和全面经济全球化。
  不少论者把经济全球化等同于全球经济一体化,这是不确切的。经济一体化是经济全球化的组成部分。地区集团一体化虽然具有排他性,但也同时具有对外开放性,参加国都积极参与全球经济活动。由于各国经济发展水平不同,经济全球化本身既包含各国经济紧密联系的普遍性,也包含部分国家经济更加密切联系的特殊性。经济一体化必有共同遵守的协定,参加国受一体化规则的制约,享有一定权利,承担一定义务。而参与经济全球化的其他国家并不受某种特定协定的限制,当然也不能享受一体化中的排他性权利。欧共体及其部分成员国的货币联盟是高度一体化的地区集团,而其他国家不参与该种一体化并不等于不参加经济全球化。经济一体化也有不同层次的区别。北美自由贸易区、东南亚国家联盟、安第斯集团自由贸易区等等仅拟在预定期限内实现关税和贸易一体化。这些地区集团一体化还远不是全球经济一体化。就全球而论,关税和贸易总协定和世贸组织协定,由于全球140多个国家参加,使国际贸易实现了一体化。至于国际投资、劳动力跨国自由流动等等在可预见的将来也决不会实现全球一体化。经合组织29个成员国于1995年发起的“多边投资协定谈判”迄今未达成协议。除8个接受外资倾向较大的国家外,广大发展


  有的论者认为: 经济 全球化的实质是市场经济化,也就是实现资源在全球范围内的最优配置,达到“以最有利的条件生产,在最有利的市场销售”这一世界经济的最优状态。对于这一观点,笔者持以下看法:苏东国家和 中国 都实行市场经济体制,实行对外开放政策。这确实扩大了经济全球化的空间,但是,经济全球化早已存在,从来不以这些事件为转移;商品、货币、资本、技术的全球流动只能通过市场来进行,说经济全球化的实质是市场经济化,这是同义反复,不能说明经济全球化的实质;即使在发达国家内,按照西方经济学标准,资源配置的最优化(即所谓的帕累托最优)从来也没有、也不可能实现,至于所称的全球经济的帕累托最优更是空谈;不能把经济全球化仅仅看做商品、资本等的物质流动或纯粹的 自然 现象。这种观点拒绝从生产关系、从国际经济关系方面把握经济全球化的实质。然而资源配置仅仅是手段而不是目的。其目的是获取最大限度的利润。因此,我们绝对不能脱离资本主义经济 规律 去观察经济全球化的实质;“以最有利的条件生产,在最有利的市场销售”确实是西方跨国公司的经营战略,但是这种西方国家利益最大化的“最优资源配置”,一旦达到控制 发展 中国家支柱产业、商品市场和资本市场时,对发展中国家来说决不是“最优资源配置”。主要来源于西方国家的巨额国际投资在全球流动,进行它们的“最优资源配置”,但对发展中国家而言,其结果是 金融 市场动荡,甚至引发金融危机,从而可能成为最劣的资源配置;“在全球范围实现最优资源配置”就等于说经济全球化有百利而无一害。可惜,客观事实并非如此。我们赞成经济全球化具有二重作用的观点。
  有的论者认为:全球化在很大程度上触及具有根本性意义的经济体制,经济制度的选择又具有国际的外部约束,要求各国不顾自己的条件,选择一种普遍的发达的市场经济制度。这段话的意思是,中国不必顾及自己的公有制为主体、多种经济成分共同发展的经济制度,要选择全球普遍实行的私有制经济制度,这才符合经济全球化的要求。有人更公开主张国有经济从竞争性领域退出,像发达国家那样,只保留公共产品、自然垄断和国防几个部门。还有人认为,中国加入世贸组织后,“惟一出路是私有化”。笔者认为,这些观点正符合“华盛顿共识”的要求。中国加入经济全球化并不需要放弃 社会 主义经济制度,资本主义道路绝非强国富民的道路。
  与上述 问题 相关的一个问题是,在经济全球化的大潮中,民族独立还是否应当存在?有人认为:“今天的世界,与其说是主权国家的总和,不如说是跨国公司的总和”。有人说:“股票在全球发行,零部件在全球采购,生产在全球进行,跨国公司已无国籍”。另一些人认为:“不管中国资本、外国资本,只要在中国领土的公司,就是中国的公司,其产品就是本民族产品”。笔者不赞成这种观点,其理由如下:这些观点赋予国际垄断资本一种神秘的隐身术,它是无国籍的,属于全球的,或者赋予民族领土一种黑洞般的吸引力,外资只要掉入这个黑洞,一下子就变成“本民族的”。于是民族独立在经济全球化的大潮中竟然成为多余的话题。我们当然应当拒绝这种观点。一向强调产权清晰的某些论者,为什么此时此刻故意模糊产权呢?须知,跨国公司虽然在全球发行股票,在全球采购零部件,在全球利用各种资源,但是资本所有权 、关键技术所有权、专利、品牌都主要掌握在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的大股东们的手中。例如,在巴西领土生产的汽车绝大部分是属于美国汽车公司的,而不是属于巴西的。所有权决定分配权,跨国公司所获全球利润大部分流回母国,流入大股东们的银行账户。跨国公司无国籍论,在本土的跨国公司等同民族公司论可以休矣!这种观点的政策含义是,敞开国门,吸收外资多多益善,无需顾及本民族支柱产业被控制,市场被操纵,因为据说,外企一到某国领土,其产品也就是某国本民族的。显然,这种迎合“华盛顿共识”的资本流动自由的观点,我们是决不能苟同的。当然,笔者必须马上说明一点,在维护本民族经济独立的前提下,充分利用外资是非常正确的。然而合理利用外资与依附于外资会产生两种天壤之别的结局。参加经济全球化是为了本民族经济更好地自主发展,而不是被外资操纵和控制。这里我想引述一位美国学者的有益观点,以供比较和思考。在2001年1月我国举行的第二届全球化论坛会议上,美国哈佛大学教授安东尼·赛奇说:“全球化和加入wto……更不能代替一个国家国内有效的发展战略。……政府首先应该考虑的还是国内的需求,融入世界经济必须视为国内经济发展的一步,其本身并不是一个目标。我们不提倡国际经济一体化在国内政策的制定中起主要的作用。”[12]
   四、经济全球化的二重作用
  经济全球化具有二重作用还是单一正作用,以及利弊孰大孰小是另一个值得讨论的问题。二重性是利弊互见,正效应与负效应共存。笔者针对新自由主义的批评决不低估经济全球化的积极作用。在 历史 上,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摧毁了封建经济和自然经济。资本主义较之封建主义当然是一种历史进步;国际贸易使交换双方获得国际分工的比较利益。第二次世界大战后许多发展中国家所采取的“进口替代”或“出口导向”政策都不能脱离世界市场;发展中国家一般都缺少经济增长所必须的资本和外汇。适度接受外国资本,可以弥补资本和外汇缺口(钱纳里和斯特劳特的“两缺口” 理论 说明发展中国家参加经济全球化的必要性);发展中国家普遍处于 科技 落后状态,购买外国技术或接受外国直接投资可以促进技术进步,从而带动经济增长;参加经济全球化可以增加财富、增加就业、增加税收;接受外国直接投资还可以 学习 外国的社会化大生产的先进管理经验。正因为以上这些积极作用,发展中国家都纷纷主动参加经济全球化。实践证明,适度的对外开放政策是完全正确的,而闭关锁国政策是完全错误的。闭关锁国必然带来落后,落后就要挨打。我国人民不会忘记这一沉痛的历史教训。
  经济全球化所产生的利益是有条件的、有代价的。经济全球化又必然具有消极作用。其根本原因是,国际垄断组织经常在损害别国利益的条件下实现自身利益的最大化。第二次世界大战前经济全球化的历史是帝国主义殖民地半殖民地的统治史、掠夺史,是当代发展中国家经济落后的主要原因之一;第二次世界大战后西方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凭借其经济与技术的强大优势,依然使众多发展中国家处于依附地位;垂直分工体系使发展中国家的贸易条件恶化,在国际贸易中处于不平等地位;跨国公司操纵和控制了众多发展中国家的支柱产业和市场,抑制了民族 工业 的自主发展;对西方国家的巨额债务(1988年为1.2万亿美元,2000年初为2.5万亿美元)支付成为许多发展中国家经济发展的严重障碍,经常引发经济与社会动乱;西方国家的大量游资不时冲击发展中国家的金融市场,甚至引发金融危机,造成如同战争般的破坏;经济全球化使发达国家的经济周期、汇率、利率的变动传导给发展中国家,使它们的经济经常出现不利波动,难以同时取得内部与外部的均衡;国际经济组织由美国等发达国家操纵,经济全球化的游戏规则主要由发达国家来制定。发展中国家很难改变国际经济旧秩序。作为上述各种原因的综合反应,在经济全球化中,南北贫富差距不是缩小,而是扩大了。世界银行于2000年4月13日发表的《世界发展指数》承认:“经济全球化的某些因素已使最贫穷国家受到损害,使富国和穷国之间巨大差距的扩大面临着更大的风险。……在一个不能打破贫国周期且愈来愈不平等的世界中,集中于工业化国家占世界人口1/6的人垄断了全球近80%的收入。与此同时,居住在63个发展中国家占世界人口60%的人,仅得到世界收入的6%,人均每天不足2美元”。以上关于经济全球化的消极作用是不可否认的事实。
  关于经济全球化的利大还是弊大的讨论不可以抽象进行,需要根据一定条件,做出具体 分析 。首先要明确两个问题:其一,对什么类型国家利大于弊,或者弊大于利;其二,在什么条件下利可以大于弊。对于发达国家来说,经济全球化肯定利大于弊,因为“贫国无法和富国竞争”。当然,它们也得付出一点代价,这就是,对外直接投资往往引起工厂外迁,从而加剧了国内失业。在当今的反全球化运动中,发达国家的工会组织,失业工人是积极参加者。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的经济交往一般来说是互利的,不至于产生控制与被控制的问题,因为它们的发展水平、竞争能力相近。同理,发展中国家之间的经济交往,一般来说也是互利的,也不至于产生控制与被控制的问题。一个发展中国家无能力控制另一个发展中国家,更不能先于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去控制另一个发展中国家。对于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的经济交往来说,发展中国家所得的利并不必然大于弊。所谓经济全球化“有百利而无一害”,或者利无条件地大于弊的说法并未得到事实的证明。当然,我们也不能说,在一切场合下弊必定大于利。在经济全球化中,发展中国家为寻善于趋利避害,可以使利大于弊,否则弊必然大于利。至此,问题的讨论不可避免地涉及利的标准是什么。笔者认为利的标准从原则上来说应当是既要经济发展,又要民族经济的自主独立(不被外国操纵或控制),二者缺一不可。如果一国仅着眼于经济发展,置经济自主独立于不顾,那么这种发展只不过是对发达国家的依附式的发展,非常不利于该国的长远利益和根本利益;相反,一国如果仅着眼于经济自主独立,闭关锁国,或者保护过度,不能积极地利用商品和资本的世界市场去促进自身的发展,那么,这种经济自主与独立终会因国力孱弱,不能长久保持。新自由主义者所谓的经济全球化只不过是要求发展中国家永久处于依附地位,而我们所采取的利大于弊是上述二者的兼得,同时又付出一些次要代价。
  如何使利大于弊是一个很大的论题。根据广大发展中国家和我国的经验教训,以下各点是至关重要的。
  1.务必要加入经济全球化的大潮。经济全球化是大势所趋,不可抗拒。要积极参加国际贸易,积极而又适度地利用外资,积极学习和利用外国的先进 科学 技术和管理经验,积极开展有益的国际经济合作,特别是南南经济合作。
  2.适度保护,维护国家经济安全,有条件地参加经济全球化。一国“从弱小转变到强大”,重要的是“长期生存保障”。[13]自保和当前的生存是竞争、发展和全胜的前提。具体说,国际贸易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不可以过大,发展经济务求以内需为主;外资比重适度,外资不可控制一国的经济命脉和支柱产业;借外债要适度,不被外债锁链套住,外债要保持在公认的国际警戒线之内;在条件不成熟时不贸然开放资本账户自由兑换,以防国际游资冲击,等等。
  3.重视科技创新,用新科技改造传统产业结构,建立和发展新科技产业,提升商品的科技含量。主要靠亦步亦趋引进技术或主 要靠组装外国零部件都不能彻底摆脱依附地位。当代各国竞争的核心是科技竞争。科技创新是经济独立的充足条件,是国力强大的发动机。
  我国是惟一的发展中的社会主义大国。在经济全球化大潮中,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制度是我国的特殊任务。借经济全球化,妄图瓦解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制度,实现与西方国家的资本主义经济制度接轨是新自由主义者的战略图谋。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制度的核心是始终不渝地坚持我国公有制为主体,国有经济为主导,多种经济成分共同发展的经济制度。公有制为主体是我国劳动人民根本利益的制度保证。参加经济全球化是手段,不是目的。目的是发展生产力,巩固和发展我国社会主义制度。
  【 参考 文献 】
  [1] 列宁选集(第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626、630.
  [2] imf.资本账户兑换性——经验评论和imf的政策含义[r].华盛顿:imf,1995.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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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诺姆·乔姆斯基.新自由主义和全球秩序[m].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2000.4-5.
  [6] 阿·伍德,阿·洛赫.国际经济的成长:1820-1990[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199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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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人民日报,2000-04-14.
  [9] 乔治·索罗斯.走向全球的开放社会[j].大西洋月刊,1998,(1).
  [10] 乔治·索罗斯.开放社会,改革全球资本主义[m].北京:商务印书馆,2001.188-190
  [11] 环球时报,2001-02-09.
  [12] 李斯特. 政治 经济学的国民体系[m].北京:商务印书馆,196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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