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学术参考网

青州市会计集中核算的现状与思考

发布时间:2015-12-15 12:51

摘 要:

关键词:
  为适应全市财政发展要求,发挥财政宏观调控作用,集中财政性资金收支行为,规范会计核算。强化财政财务监督,解决乱收滥支问题,青州市于2006年度成立会计集中核算中心逐步建立起与公共财政框架要求相适应的规范、高效、公开、透明的新型财政监管运行机制,负责对全市147个行政事业单位进行统一会计核算与监督,按国库集中收付制度要求开设零余额帐户,单位银行存款余额为零。单位资金使用以年度预算为基础提报计划,依据提报计划办理资金支付与结算业务。
  一、从近四年来的实施情况看,运行较为平稳,进展比较顺利。在规范会计核算,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加强财政资金管理和推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规范会计基础工作,提高会计信息质量
  实行会计集中核算后,会计人员的人事权、管理权、考核权等从单位分离出来,有效地摆脱了会计人员与单位之间的依附关系,解除了会计人员的后顾之忧,杜绝了过去那些假发票、假报表及假账的出现,改变了一些单位不顾财经法规违规列支的现象,使会计人员能够相对独立地工作,能够依法大胆地抵制一些违规行为,有利于解决会计信息失真,会计秩序混乱等问题,使会计工作进入一个良性的循环。
  (二)、强化支出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会计集中核算是在单位财务自主权,资金所有权不变的情况下,采取“集中管理、统一开户、分户核算”的办法。对报账单位合理、正常的支出,凡票据正规,手续完备的,及时办理资金结转报支手续。对不合理,不合规的票据,则坚决拒付,以严格支出管理,保证每笔资金都能按预算、按项目使用,从根本上杜绝了挤占、挪用现象的发生。
  (三)、强化会计监督,从源头上预防和遏制腐败
  通过近年来查处的大量腐败案件来看,财务监督乏力现象不能不说是一项重要因素。而实行会计集中核算后,会计监督作用的阵地前移,使各单位的收支都通过会计中心的账户进行核算,在中心工作人员的监督下进行。一些单位违规违纪现象得到了遏制。一方面,各单位遵守财经纪律的意识明显增强,一些超标准,不合理的支出明显减少,许多单位经常事先询问有关经济业务的合理性和合法性,或者有关具体会计事项的审批权限和办理程序,把一些不合理的财务支出行为消灭在萌芽状态。另一方面,通过会计人员的日常监督,严格按照有关财务管理的规定进行业务审核,拒付不合理,不合规支出,使得假票等违规现象日益减少。
  (四)、降低成本、提高工作效益
  实行会计集中核算,各单位取消了原来的会计岗位,所有的账务核算交由会计中心、各单位只保留1—2名报账员。降低了行政成本。同时,针对预算单位现金使用量过大,转帐支票使用不方便等存在的问题,协同国库集中支付中心、农行、预算单位代表等单位联合召开专题研究座谈会,讨论使用电子支付凭证的核算办法,实行微机联网的电子支付凭证,进一步方便了各单位报销业务,受到单位好评。
  二、有上述优势的同时,我们也应清楚的认识到到会计集中核算工作中,还有一些问题亟待解决。
  (一)、个别单位思想上重视不够,致使会计核算与财务管理工作上产生脱节现象。一些单位虽然账务已交到会计核算中心,但是单位的预算管理、内控制度及财务管理,特别是固定资产管理则出现无人负责现象。
  (二)、如何提高会计人员与职业判断能力,保证帐实相符方面有待加强。实行会计集中核算以后,会计人员在公开、透明的运作环境下,对所有预算单位的会计业务,按照统一的财务制度和规范的核算程序进行核算,完全能够做到账证、账账、账表相符,而要做到账实相符,则相当困难。预算单位报账时,对于是否发生了此笔业务,会计核算中心人员心中无数,只能依据单位报账员提供的单据是否规范合法来判断,只要单据合规有效,手续齐全,不管单据上反映的经济业务是否真实,中心人员都必须给予核销。
  (三)、现行的财务制度与各单位的实际之间有差距。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操作难度。主要表现在现行的财务制度中费用报销的标准,大多数制定时间较早,有的开支规定不够具体,有的标准偏低,同当前的经济水平和实际情况有着差距。例如差旅费标准、住宿费、出租车费报销等等。
  三、以上问题的出现,有的牵扯到政策方面,有的属体制问题,有的属于工作不到位而造成的。对此应该从以下几方面来改进。
  (一)、加强与各部门的联系,严格执行有关财经法规。针对如何提高会计人员的职业判断能力的问题。我们应该加强与纪律监察部门的联系,听取和征求他们的意思,适时改进我们的工作措施和方法,提高我们的业务水平。
  (二)、严格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法》和有关财经法规,对那些应该由政府部门统一采购的,需要办理采购手续的标准等等问题,严格按照有关制度、办法执行。而且,及时催促单位清理往来账务,加强备用金管理,从不同角度防止违法乱纪问题的出现。
  (三)、完善《集中核算办法》,对各项经济业务支出,除了执行省、地、县有关开支标准外,对那些上级规定不明确或没涉及的,或者对超出财务制度规定标准而又属于合理或非开支不可的支出,在单位进行详细说明并经单位负责人审批后给予报销。对带有普遍性的问题,分析原因,区别对待。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内部审核标准,区别情况,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不断改进和完善集中核算办法,努力做到规范化、法制化。

上一篇:现行《医院会计制度》的问题及其完善

下一篇:浅谈医院财务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