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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管理

发布时间:2015-12-14 11:36

摘 要:

关键词:
  加强会计基础工作,实现会计工作规范化,是充分发挥会计职能作用,提高会计工作水平的前提条件,也是加强经费预算管理和各级、各部门财务管理、保证预算任务圆满实现的最基本要求。当前,要改变账目不清、数字不准、家底不实的局面,必须从与会计工作相关的诸多方面,如思想认识、人员素质、管理制度等方面寻找问题、分析原因,进而提出改进措施。
  一、会计基础工作存在的问题
  (一)科目运用不规范,会计核算失范
  如《会计规则》要求预算外经费开支一般应转入预算经费相应科目列支。一些单位却在预算外经费直接列支,有的则反其道而行之,把本该在预算经费科目报销的开支,打入预算外经费直接列支,甚至放在“暂收款”或“暂付款”科目中直接报销支出,造成经费的体外循环。有的动用当年已实现预算外收入弥补预算经费时,不通过“历年经费结余”科目转出,直接从预算外经费有关科目支出。有的科目填写不使用统一的科目编码,有的科目编码不准确,影响了汇总数据的准确性。
  (二)凭证填制不严格,会计手续不全
  关于填制会计记账凭证《规范》明确指出记账凭证是用来确定经济业务性质和分类即会计分录的一种凭证,会计人员必须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填制记账凭证。但实际工作中仍有不少凭证不合格、手续不严密的现象。如在现金支出手续上,从银行提取现金填制记账凭证时,只有现金支票存根,不按要求附审批单;在经费支出手续上,原始发票要素不全、无品名、数量、单价的现象较为普遍;在票据的使用上,存在新老票据混用,往来票据和收费票据混用的现象等等。
  (三)账务处理不合规,财务手续不清
  有的记总账时,不记发生额,只记余额;有的没有按记账凭证和科目汇总表分别登记明细账和总账,以至于明细账和总账不相符;有的年末根本不结账,不能从账面上清楚地反映出全年的累计发生额等等。
  (四)会计数据不真实,会计信息失真
  《规范》明确指出:财务报告应当根据登记完整、核对无误的会计账簿记录和其他有关资料编制,做到数字真实、计算准确、内容完整、说明清楚。然而,一些单位为了掩盖真实的财务状况,任意伪造、编造虚假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造成会计信息不真实。个别会计人员违反会计职业道德,不但不认真行使会计监督职能,甚至为违法违纪活动出谋划策,严重影响了会计工作的正常运行和会计职能的有效发挥。
  二、会计基础工作问题原因剖析
  (一)对会计工作认识不足
  会计基础工作对单位财务工作的影响往往是间接的,正因为如此,一些单位领导认为会计基础工作抓不抓无所谓,以为会计工作无非就是简单的收收支支,没有什么大不了的。有的财务人员也认为反正是领导说了算,会计核算得好坏与自己的升迁没有必然的联系,满足于只要不记错账就行,工作上马马虎虎敷衍了事,缺乏学习、更新知识的热情,导致会计基础工作得不到应有的重视,造成会计核算工作的各个环节与制度要求不符,进而影响整个会计工作水平和财务管理水平的提高。
  (二)会计人员素质不够高
  有些会计人员学历层次较低或非财务专业毕业,又不注意继续深造,弄不清科目、账簿、报表之间的对应关系。尤其是基层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对《会计规则》理解偏差;也有一些会计人员虽有一定的业务水平,但忽视对新知识的学习对新出台的会计制度及核算要求一知半解;还有少数会计人员缺乏应有职业道德素质,工作贪图简单,工作标准不高,不但不认真执行制度规定,甚至钻政策的空子,造成会计核算工作的不规范和错漏。
  (三)内部管理制度不健全
  有的会计岗位责任制度不健全,岗位设置不合规,人员分工不明确,更无岗位轮换制度,使得内部牵制的效力大打折扣。一些单位虽然也有内部稽核制度、财产清查制度、支出审批制度,但存在有法不依循规不严的问题,有的为了掩盖真实的财务状况,有意不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记账、算账、报账,以借机混水摸鱼。
  (四)会计检查监督不严格
  从内部因素看,由于内部牵制制度不健全,不相容职务难分离,起不到相互监督的作用;从外部因素来看,上级财务部门忙于机关工作,难以真正履行监督、检查的责任,会计基础工作是否规范,会计核算工作程序是否符合要求,财务会计制度是否健全,长期无人过问。上级业务部门组织的一些检查,多是专项检查,缺乏对基层单位会计基础工作的全面督促和指导。一些基层单位的会计基础工作在很大程度上只能取决于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素质和业务水平。
  三、提高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的措施
  (一)规范会计行为,打牢会计工作规范化基础
  一要重视会计基础工作法规建设。不断完善《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特别是针对如何正确地使用会计科目,准确地确认和计量会计要素,规范地进行会计业务处理,建立健全内部会计管理制度等进行进一步明确的规范,使会计基础工作尽快走上更加法制化的轨道; 二要落实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的要求。会计工作政策性、技术性都强,是必须严肃认真对待的,会计人员要严格业务手续,不能怕麻烦,应该具备的手续一样也不能少,决不能有法不依、违规办事、乱送人情,要严格执行《会计法》和《规范》,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应坚决不予接收,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应一律予以退回,对违反法律法规的会计事项有权拒绝办理或按照职权予以纠正。单位领导人应当支持会计人员依法办事,不能授意、指使、强令会计人员做出虚假会计行为。
  (二)建立考核机制,完善会计工作规范化制度
  根据《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管理办法》的要求,应建立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管理考核制度,各单位会计基础工作达到规范化管理要求的可向负责考核确认的上级财务部门申请取得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资格,考核确认部门应当组成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考核小组,具体负责考核工作。考核小组由坚持原则、作风正派、业务素质和政策水平较高的人员组成,并明确分工。实行质量责任制考核小组考核结束后,应提出书面考核意见并通知申请单位。申请单位对考核小组提出的改进意见应当在限期内整改完毕,并经考核小组复核。经考核或复核符合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条件的单位,由考核确认部门验发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证 书。已经取得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证书的单位,由考核确认部门每两年利用正规化检查等机会进行一次复查。
  (三)强化监督检查,堵塞会计工作规范化漏洞
  一要加大上级财务部门对所属单位会计工作基础工作检查的力度。上级财务部门要改变工作方法坚持供管结合,做到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检查相结合,必要时辅以专项检查,检查工作要经常化,对于检查中发现和暴露的问题要认真研究和解决保证监督效力的发挥和检查结果的落实;二要注意发挥财经委员会的监督作用。充分利用基层的财经委员会,财经委员会要履行自己的职责,经常性地开展工作,保证一切经济活动包括会计基础工作都置于组织的监督之下;三要奖惩结合落实责任。对于检查中发现的好的做法和经验,要给予奖励并做好宣传和推广工作。对于检查中暴露出的问题和漏洞,要分析其性质,不科学的要研究解决,不合理的要指导纠正,违法乱纪的要严肃处理,责任要落实到人,对屡查屡犯的要给予必要的纪律处分。
  (四)注重人才培养,提升会计工作规范化能力
  人是干好工作的决定因素。加强会计基础工作,实现会计工作规范化,归根到底要依靠各级会计人员。会计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如何,直接关系到整个会计的基础工作。一要抓好在职培训中的岗位练兵。掌握专业知识和熟练专业技能,提高会计人员业务素质。方法要灵活,形式要多样。除了积极创造条件让会计人员参加财经院校和财政部门举办的函授进修班、培训班以外,要采取措施提倡并支持个人自学;二要充分利用财务学术研究阵地。开展不同形式的会计学术交流,并经常组织会计人员开展以老带新、互教互学和互查联审等活动,引导广大会计人员在干中学,在学中干,学干结合,在工作实践中提高会计的理论和业务水平;三要强化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和纪律教育。要增强会计人员的法纪观念,使之熟悉法规、依法办事,不仅要明辨是非,还要敢于同违法乱纪行为作斗争。努力造就一支遵法纪、身廉正、精核算,为会计事业无私奉献的合格队伍;四要加强业务考评制度。把优秀会计人员的评比、达标升级和技术职称评审同加强会计基础工作密切结合起来,对达到标准、符合条件、工作成绩显著、事迹突出的人,上级财务部门要会同政治部门联合表彰,建立相应的奖励基金,并实现政、德、绩与职务晋升挂钩制度。以激发广大会计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增强职业责任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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