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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甩挂运输的虚拟企业联盟的物流策略

发布时间:2015-07-25 09:25

  一、引言
    甩挂运输作为一种在发达国家被广泛采用的高效运输方式,可以有效地减少污染排放,提高公路运输效率。在西方发达国家高达70%—80%的社会运输总量均采纳的是甩挂运输方式。甩挂运输通过最大限度地增加半挂车以此提高单次货运总量,“一带多”的货运模式降低了公路运输的空载率,从而相应降低运输成本,减少资源损耗,提高了运输效率和收益。在中国,甩挂运输也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尤其是哥本哈根会议的召开,中国节能减排相关工作开始进一步深入展开,甩挂运输逐渐得到中国国内更多政府部门的重视。2009年12月29日,交通部等5部委联合发布了《关于促进甩挂运输发展的通知》(交运发[2009]808号),敦促各级地方交通运输部门及企业为甩挂运输的推进共同努力。随后在2010年10月27日,交通运输部、国家发改委联合发布了《关于印发〈甩挂运输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交运发[2010]562号),昭示着在一系列紧锣密鼓的工作部署之后,甩挂运输将在中国实现大范围的采纳和推广。然而纵观中国甩挂运输的发展现状,甩挂运输的推广并非一帆风顺,甩挂运输过程中挂车的使用权和所有权界定不清,车辆维修管理混乱,中国物流企业的“小、散、乱”,使得甩挂运输的发展裹足不前。因甩挂运输的发展需要在大规模物流企业的基础上得以快速推广,而中国物流企业的小规模企业为主的现状是制约甩挂运输发展的根本因素,而物流企业保护各自商业机密的动机限制了实体的甩挂运输联盟的组建。为从本质上推动甩挂运输在中国的发展,基于甩挂运输的虚拟企业联盟的组建成为甩挂运输发展的必然选择。因此文章针对中国甩挂运输发展存在的困境,对甩挂运输虚拟企业联盟的构建进行深入研究。
    二、甩挂运输特点
    甩挂运输是指用牵引车拖带挂车至目的地,将挂车甩下后,换上新的挂车运往另一目的地的运输方式。
    (一)甩挂运输优势
    甩挂运输优势主要体现在:一是低成本。甩挂运输的“一车多挂”使得一部牵引车可同时拖挂多部挂车进行道路货运,从而降低牵引车的需求,减少车辆的购置成本和维护成本。另外与单车货运相比甩挂运输能够显著提高道路运输的实载率,从而大大降低单次货运的成本。二是高效率。甩挂运输独立装卸、组合运输的过程提高了车辆的利用率,进而提高了车辆运输效率和货物的流转速度。三是节能减排。甩挂运输减少了车辆的运行数量,从而节约了运输资源,降低了车辆对道路的占用,大大减少了能源消耗和汽车尾气的排放。
    (二)甩挂运输实施条件
    虽然甩挂运输的优势已被各国物流业见证和认可,但在大范围实施甩挂运输方式前,需要充分考虑甩挂运输的实施条件。甩挂运输的实施条件主要有:一是货源充足,货运量大。只有货源充足,保证车辆有足够的运物工作量,才能充分发挥出车辆的工作效率。二是客户稳定,货物起运点和接收点比较固定。稳固的物流客户可以保证稳定的货源,同时固定的装卸货地点便于周转挂车的投放与管理,以及挂车的循环使用。三是货物类别的近似度。由于不同性质的货物所要求的车辆类型、装卸设备的差别较大,因此,采用甩挂运输的货物一般应是性状相似或体积均衡的货物类别,以便配置相同类型的牵引车、周转挂车和装卸设备,便于甩挂运输的作业组织。
    三、中国甩挂运输发展困境与虚拟企业联盟选择的必然性
    虽然在大力推进甩挂运输的进程中,中国已有少数物流企业在甩挂运输上卓有成效,但仍然未能顺利实现物流企业广泛的采用。究其原因,主要的瓶颈在于:第一,中国现有物流企业基本状况的限制。因道路货运进入门槛较低,经营基本处于“小、散、弱、低”的状态,运力结构不合理,车辆技术档次低,货运与其他物流环节之间各自独立经营,相互之间协作能力差,缺少规模化和网络化的龙头企业。因企业的规模普遍偏小,造成管理水平落后,同时较低的组织化程度使得货源来源不一,无法保证回程一定配货,甩挂运输出现周转不灵活,空置的现象,反而更浪费。第二,基本道路交通建设的不完善。由于自然条件的限制,农村公路、区间通道、高速公路的延伸线路及边远地区的公路发展缓慢,全国道路建设发展不均衡,这样的条件并不利于甩挂运输的迅速开展。第三,挂车所有权问题。甩挂运输方式下不仅要甩挂本企业的挂车,还要甩挂别的企业挂车。这样挂车在运输周转过程中就存在挂车所有权难以界定的问题,同时出现其他企业的空载挂车返回本企业的状况。因此如何规划甩挂运输过程中车辆的所有权和使用权成为棘手的问题。
    针对甩挂运输在中国实施过程中的诸多困难,想要从根本上解决制约甩挂运输发展的障碍,首先必须对甩挂运输实施的组织模式进行深入的研究,只有建立完善的组织机制和货运机制,才能从本质上实现甩挂运输在中国的快速高效的推广。根据前文甩挂运输特点和中国现状的分析,文章认为扩大物流企业规模是快速发展甩挂运输最直接有效的方式。在扩大企业规模的众多方式中,虚拟企业联盟成为发展甩挂运输的首选模式。
    其中甩挂运输的虚拟企业联盟是指物流企业通过签订合同的方式,以网络技术为基础进行物流管理与运作,企业通过共享资源和共担风险的方式统一确定甩挂运输的路线,在联盟统一调度和管理下进行甩挂运输作业。甩挂运输的虚拟企业联盟模式的选择,其具体原因分析如下:
    一是联盟成员相对独立下的联盟。虚拟企业联盟中的物流企业各自仍然保持自己独立的法人资格。企业之间在信任的基础上以契约为纽带结合在一起。这样的方式能够使物流企业的规模迅速扩大,保证联盟能够以较快时间试行甩挂运输,同时充分获取各企业所拥有的牵引车、挂车和场站等硬件设施,解决了车辆所有权和使用权界定模糊的问题。
    二是物流资源互补与共享。虚拟企业联盟是以资源互补为基础建立的,而中国物流企业普遍存在着资金、资源的不足等制约企业发展的瓶颈;另一方面又存在着运输、仓储资源的大量闲置,通过资源共享发展虚拟企业联盟,可以避免重复投资和资源浪费,实现物流资源充分有效的利用。
    三是强调合作的联盟。虚拟企业联盟是基于信任构建的契约联盟,因此更多的联盟是建立一个基于合作与信任的信息平台,在此基础上消除了因企业客户资源等商业机密造成的不合作问题。通过对提供客户货 运资源的企业给予一定额度的补助和奖励的方式,避免了实体联盟中因商业机密产生的合作短期性的问题。
    综上所述,文章最终认为甩挂运输企业虚拟联盟是实施甩挂运输的最佳选择。
    四、甩挂运输虚拟企业联盟的构建
    文章针对中国甩挂运输的发展瓶颈,结合甩挂运输的特点,通过分析后认为基于甩挂运输的虚拟企业联盟的组织模式是实现甩挂运输在中国快速发展的最佳选择,因此在该部分给出了具体的甩挂运输虚拟企业联盟的构建方案。
    (一)虚拟企业联盟主体的确定
    在构建甩挂运输的虚拟企业联盟时,首先需要确定以下关键主体:
    1.虚拟企业联盟企业:包括道路货运市场上的中小型物流企业,以及一些具有一定规模的并有一定稳定货源的中型运输企业,同时根据联盟甩挂运输路线需要筛选出联盟企业所拥有的现有场站作为联盟甩挂运输场站。
    2.虚拟企业联盟协调中心:该协调中心由联盟企业共同建立,初期可由政府主管部门发起并管理,对甩挂运输的虚拟企业联盟进行包括人员,车辆,客户在内的联盟整体的管理。
    3.甩挂运输场站联盟:是指处于货物运输交通网络枢纽位置的甩挂运输专用场地,由联盟协调中心和场站所属企业共同管理,形成场站联盟。作为物流企业联盟的核心,场站联盟负责甩挂场站以及甩挂运输装卸设备的改造、更新和管理,承担挂车的维修、维护和管理,以及加盟的甩挂运输企业的管理。
    4.物流企业联盟货运信息平台:提供甩挂运输货源信息,为货运承托双方提供交易前信息筛选匹配服务;为企业提供交易服务,包括信息配载、资格认证、保险服务、货物跟踪、首赔保证、金融服务等;为政府发布公共信息、进行资质认证并协助政府进行货运企业和驾驶员的黑名单管理。各关键主体构成的组织模式如图1。
    图1 甩挂运输的虚拟企业联盟组织模式
    
    (二)虚拟企业联盟主体关系的明确
    首先,联盟协调中心制定甩挂运输虚拟企业联盟的准入资质,包括加盟企业的牵引车和挂车的技术标准,牵引车驾驶员的资格标准,进行运输企业资质认证,确定初期加入联盟的核心物流企业;在甩挂运输场站的协助下建立并管理运输企业和牵引车司机的档案,并提供给联盟货运信息平台,以供客户企业查询。同时在政府的协助下制定相关激励政策吸引更多中小型运输企业加入联盟。
    其次,甩挂运输企业之间通过签订合同的方式建立甩挂运输企业的场站联盟,结合成利益共同体。这个联盟也是整个甩挂运输组织运输业务最核心和最稳定的部分。在甩挂运输企业场站联盟内设计挂车维修费用的分摊机制以及利润的分配机制,这样的方式解决了挂车的维修和管理困难、挂车存放场地不足两个问题。
    第三,虚拟企业联盟的加盟企业在联盟协调中心的管理和协调下,依托货运信息平台,为客户企业提供甩挂运输服务。加盟企业同时得到挂车管理、维护和维修方面的服务,并可利用联盟货运信息平台来寻找货源,提供甩挂运输服务。
    最后对于加盟企业所带来的货源和客户,由联盟协调中心进行统一调度,协调中心与加盟企业签订联盟诚信奖惩合同,对于带来货源的物流企业每年联盟协调中心会根据业务完成量给予企业一定额度的提成,对加盟企业在联盟内完成的货运业务联盟单独按完成量再给予收益分成。相反,如果联盟成员违背诚信机制,私自占有和拉货源,联盟协调中心和其他联盟成员会对其进行相应的惩罚,保证联盟成员的公平。
    (三)虚拟企业联盟主体构建要求
    结合虚拟企业联盟的各主体间的关系,该联盟中各主体需要根据其关联性具备各自特定的构建要求:
    1.联盟货运信息平台
    该信息平台集挂车运输、仓储配送、车辆安全管理、车辆配件和油料管理、成本核算、公司资产管理、财务核算、统计等多种功能于一体,可以将公司各分支机构、各部门统一管理和实时监控起来,并及时发布公司最新指令,细化分工权限控制,规范各部门各岗位工作。系统数据库可以及时实现远程数据更新,从而实现实时在线数据查询和共享。同时该信息平台为货运服务需求企业提供货源信息,为货运的承运和托运方提供一定程度的中介服务。另外该信息平台具有一定的政府政策传递功能,甩挂运输技术支持和推广的功能,并提高了加盟企业的宣传力度。
    通过联盟货运信息平台的运输企业档案和牵引车驾驶员的档案以及政府提供的货运企业和驾驶员的黑名单,能帮助货运托运企业选择合适的运输企业。利用加盟运输企业的牵引车所携带的GPS装置,使得货物托运企业可以通过平台在线了解货物的运输状态和预期到达时间,有利于客户做出自己的经营决策。
    2.甩挂运输场站联盟
    甩挂运输场站联盟负责受理加盟运输企业的场站;负责建立加盟企业的牵引车和挂车档案;负责接收加盟运输企业的加盟牵引车和挂车。在甩挂运输过程中,甩挂运输场站负责停靠挂车的管理,维修和定期维护。联盟根据每个甩挂运输场站受理的加盟运输企业的挂车和牵引车数量提供一定数量的推广奖励。每个场站的挂车管理收益按照挂车的周转数量计算,同时考虑用于挂车维护和维修的费用,进行最终的利润分成。
    此外对加盟企业场站的重新改造需要注意:首先甩挂作业区的宽度应根据甩挂车型确定,充分考虑运输车辆的长宽;其次甩挂运输场站需要设置挂车停靠区,考虑挂车停放周转的区域。
    3.加盟企业
    甩挂运输企业按照入盟标准加盟虚拟企业联盟,同时企业本身也成为货运信息平台的用户,在加盟的同时提交挂车给甩挂运输场站联盟。挂车由联盟统一管理和调配,牵引车和驾驶员则由加盟企业负责。加盟的运输企业可以在货运信息平台上发布货运服务信息,利用该平台选择货源,提供运输服务并获得收益,同时有权力得到平台提供的甩挂运输技术支持。
    加盟的运输企业必须确保所提供的牵引车满足虚拟企业联盟的技术要求,确保驾驶员的驾驶资质,并在更换牵引车和驾驶员的时候办理资质认证;此外加盟的运输企业可以自由选择退出联盟,但需要在提出退盟申请之后的一个固定时期内等待所属挂车调回加盟所在场站(或运输企业指定的场站)才可完成退盟程序。
    (四)虚拟企业联盟构建措施
    为了高效的实现大范围甩挂运输,除规范虚拟企业联盟中各主体的构建要求外,需要建立甩挂运输虚拟企业联盟的构建措施。
    1.统一车辆技术标准、制定统一的挂车技术管理规范
    为实现大范围甩挂运输,必须制定统一的甩挂运输车辆技术标准,包括牵引车与挂车标准, 其所确定的标准应符合国家交通部推荐的车型标准。对需加入虚拟企业联盟的,其具体选用车型应是经过认证的甩挂运输车辆。同时虚拟企业联盟应制定科学、合理、统一的挂车技术管理规范,包括养护作业规程、时间、作业义务人及挂车维护保养信息共享制度等。
    联盟还应建立统一的牵引车和挂车标志,既是方便管理人员识别和进行装卸调度作业的需要,又是对外宣传、创建联盟品牌,为联盟成员赢取更大经济效益的需要。
    2.统一服务质量标准、明确安全质量责任与赔偿标准和规则
    制订统一的服务标准,培训驾驶员和其他业务人员,统一人员和车辆的标志。明确安全质量责任与赔偿标准和规则。包括进行责任划分、明确责任主体。为促进联盟品牌建设、扩大联盟公信度,可以尝试设立联盟营运风险基金、实现联盟先行赔付或明确由第一个与客户洽谈成交的企业先行赔付,然后再按联盟确定的规则内部追偿。
    3.制订公开合理的调运规则
    甩挂运输企业虚拟联盟打破了挂车所有权与使用权之间的障碍。通过公开牵引车资源信息与货物运输需求信息(对于联盟,只公布节点之间的甩挂运输需求),按挂车到场时间先后顺序及运输货类的匹配情况统一装卸调度,并通过信息公开透明确保公信力。
    4.制订合理的利益分配机制
    建立合理的挂车收益机制,确定加盟企业的挂车管理和维修的成本机制,最终确保加盟企业的收益公平。
    (五)虚拟企业联盟的企业选择标准
    明确了甩挂运输的虚拟企业联盟主体关系和构建要求,规范了甩挂运输的运行机制后,需要制定出详细的入盟企业的选择标准,从而保证新建的甩挂运输虚拟企业联盟快速高效的实施甩挂运输,尽可能地减少因企业个体因素造成的实施障碍。
    1.较大的对流货源
    货源,是甩挂运输的基础,而不同企业拥有可对流的货源,则是实现平等合作、联合甩挂、互利共赢的先决条件。
    2.企业应对甩挂运输有所了解并具有相应的管理能力
    建议联盟构建初期中等规模的物流企业作为入盟企业首选,入盟企业应具备一定的甩挂运输知识或实践,其经营者应有互利共赢的经营理念和合作意识。在联盟构建完成后,通过有力的激励措施吸引更多的中小规模的物流企业加入该虚拟企业联盟。
    3.企业对所加盟的甩挂运虚拟企业联盟感兴趣
    兴趣来源于有利可图和无害、无风险。自身单边物流(回程货源不足)与市场竞争压力是企业寻求合作的内在驱动力,而合作带来的双边物流则可提供双赢的利益。
    4.有可供甩挂运输的作业场地
    入盟企业通过将自有场站纳入到甩挂运输的场站联盟中,保证了甩挂运输挂车的装卸场地,进而确保高效的实施甩挂运输。另外场站的提供能够便于甩挂运输路线的扩展。
    5.有可供联合甩挂运输的运载工具
    如果入盟企业具有甩挂运输的车辆或相关装卸工具,则能够使其更快速地加入到虚拟企业联盟的甩挂运输作业中,并且能够减轻企业入盟后购置相关运载工具的成本负担。
    五、结论
    在充分考虑甩挂运输方式特点的基础上,就中国当前甩挂运输实施中存在的众多障碍,文章尝试性地给出了基于甩挂运输的虚拟企业联盟的具体的构建方案。基于甩挂运输方式的虚拟企业联盟模式,使中小规模的物流企业也能够高效的实施甩挂运输方式,挂车的使用权和所有权界定变得清晰,同时也消除了因商业机密导致的合作困难问题。另一方面也为中国物流企业及相关政府部门开展甩挂运输提供了实施的参考方案,能够确保甩挂运输的顺利实施。通过甩挂运输的“一车多挂”,很好地达到了甩挂运输所特有的高效节能优势。甩挂运输的虚拟企业联盟的构建,能够加速中国今后在物流业上实现绿色环保、节能减排的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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