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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谈按生产要素分配与劳动创造价值的一致性

发布时间:2015-07-04 09:08
论文关键词:生产要素;分配;劳动价值论
  论文摘要:胡锦涛同志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指出:“健全劳动、资本、技术、管理等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制度……”这就说明允许资本等生产要素参与分配。劳动价值论认为,只有劳动才能创造价值,资本在生产过程中只是价值转移。但是,创造价值与分配价值不是唯一的因果关系,劳动创造价值和生产要素参与分配二者是可以统一起来的,并不矛盾;分配方式本质上取决于有多少产品可供分配,在现阶段,生产要素参与分配是生产力发展的客观要求。

  按生产要素分配即按照各个生产要素在生产过程中发挥的作用和对社会做出的贡献进行分配。劳动创造价值,即在生产过程中劳动是价值的唯一源泉,不变资本是价值转移,创造价值的是作为人的劳动的可变资本。马克思阐述劳动价值理论,是为了说明剩余价值的来源,从而进一步揭露资本主义制度的不合理性,这一理论的最大价值主要在于它的革命意义,即动员人们认清资本主义制度剥削的本质,团结起来进行革命,推翻剥削制度,建立人民当家做主的社会主义制度,这与生产要素参与分配并不矛盾,是完全一致的。
  一、马克思对生产要素在生产过程中的
  作用是充分肯定的马克思虽然强调劳动是创造价值的唯一源泉,但并没有强调劳动是一切财富的源泉。马克思在《哥达纲领批判》中明确认定:“劳动不是一切财富的源泉。自然界同劳动一样也是使用价值(而物质财富就是由使用价值构成的)的源泉,劳动本身不过是一种自然力即人的劳动力的表现。”从经济发展史上看,很早就有劳动是财富之父、土地是财富之母的说法,马克思对此是认可的;不仅如此,马克思还肯定了科学技术、经营管理在生产过程中的作用,马克思曾经说过,科技、经营管理是创造使用价值的劳动。马克思在分析商品的价值量时也提到了土地、资本的作用,指出资本具有创造价值的潜力。马克思还特别提到,不论财富的社会形式如何,使用价值总是构成财富的物质内容。而劳动作为使用价值的创造者,作为有用劳动,是人和自然界之间的物质变换即人类生活得以实现的永恒的自然必然性。上述种种论述表明,马克思在创立劳动价值理论的同时,也充分肯定了生产要素在生产过程中的作用,正是鉴于生产要素在创造财富中的贡献,才强调其应当获得相应的收益。因此,生产要素参与分配与劳动创造价值并不矛盾,二者有统一性。
  二、创造价值与分配价值不是唯一的因果关系
  在社会现实中,创造价值与分配价值并不完全一致,从理论上说,二者既有联系又有区别。它们的联系体现在,创造价值是分配价值的前提和基础,如果没有新的价值创造出来,没有剩余价值的产生,也就谈不上分配;二者的区别是,创造价值是强调人类一般无差别劳动在生产过程中的地位,而分配价值则是生产资料所有权的实现。创造价值与分配价值不是一因一果的因果关系,不能把其理解为只有创造价值的人,才有权力分配价值,不创造价值就不能参与价值分配。在社会经济生活中,创造价值自当参与分配,因为它使社会财富增加了;不创造新的价值,但却为创造价值创造条件、奠定基础、发挥作用,亦当参与分配。因为价值的创造是个过程,需要具备诸多条件,离开这些条件,也不可能创造新的价值。以踢足球为例,临门一脚,精彩射门,固然可贵,确实体现了新的价值的创造,但如果没有同伴的妙传,没有全队的密切配合,他的价值何以实现?因此,就像不能把是否进球作为论功行赏的唯一依据一样,不能把是否创造价值作为分配的唯一依据。
  三、按生产要素分配是现实生产力发展水平的客观要求
  任何经济时代所采取的分配方式,都受多种因素的制约。一般来说,不同经济时代的分配方式,都是由那个时代的生产关系决定的,但是,从根本上来说它是当时生产力发展水平的体现,因为“分配方式本质上毕竟要取决于有多少产品可供分配”。资本主义的按资分配,当然取决于资本主义生产资料的私人占有,但资本主义生产资料的私人占有和封建社会、奴隶社会生产资料的私人占有又有较大的差别,因而,其分配方式也有较大的差别。这种占有方式和分配方式上反映出来的差别,说到底是生产力发展水平上的差别。

  在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由于生产力发展水平的多层次和不平衡,就决定了单一的所有制结构不可能维系太久,因为这种单一的所有制结构与多层次的生产力水平是不相适应的,是阻碍生产力发展的,必然要进行调整。因此,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经济形式并存的所有制形式应运而生;单一的所有制结构不复存在,单一的分配方式(按劳分配)也就失去了存在的基础,于是,就形成了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共同发展的分配格局。所有制结构从单一向多元的转变、分配方式从单一向多元的迈进,这是生产关系内部矛盾运动的体现,但从根本上说,这是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关于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矛盾运动的必然结果,是生产力发展的客观要求。
  现阶段生产力的发展,要求按生产要素分配。生产力的形成与发展是生产要素有机结合的结果。在一定的经济发展阶段,其分配方式合理与否直接影响到生产力的发展。按劳分配,在代替资本主义的按资分配和反对平均主义中体现了其合理性,发挥了其优势,在一定程度上调动了劳动者的劳动积极性。不可否认,在生产的诸多要素中,人的活劳动是最基本、最活跃的要素,但随着生产力的发展,人的劳动已不是第一要素,更不是唯一要素,科学技术在生产中的潜能和作用日趋凸显出来。马克思指出:“随着大工业的发展,现实财富的创造较少地取决于劳动时间和已消耗的劳动量,较多地取决于在劳动时间内所运用的动因的力量,而这种动因自身——它们的巨大效率——又和生产它们所花费的直接劳动时间不成比例,相反地却取决于一般的科学水平和技术进步,或者说取决于科学在生产上的运用。”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我们不依据各生产要素在生产过程中发挥作用的大小进行分配,而单方面强调人的劳动作用,并以此机械地坚持按劳分配,那么,一些生产要素在生产中的投入就会受到限制,就会影响生产的扩大和经济的发展。特别是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一切生产要素都归不同的所有者所有,如果投资者得不到相应的回报或报酬低于其在银行的生息,谁还会做这种无为投资?没有投入何谈经济发展。因此,生产力的发展,客观上要求按生产要素进行分配。这是经济社会发展的规律,违背这一规律,就会从根本上制约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
  事实上,国有经济的国家就是凭借对非劳动的生产要素的所有权来获得收益的,税收和向国家上缴的利润就是如此。目前,在国有(集体)企业中,经过改造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以及股份合作公司等,按劳分配已不是唯一的分配方式,许多企业都尝试了按生产要素进行分配。随着生产实践的不断深入,按生产要素分配对社会经济的促进作用和强劲的生命力将日趋显示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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