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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国有资产管理的几点思考

发布时间:2015-12-14 11:11

摘 要:所谓的国有资产是指国家依法认定以及取得的或者是国家以各种形式对企业的投资收益以及投资、国家向我国的行政事业单位进行拨款等等所形成的资产。国有企业就是我国国家所有者的权益,国有企业是我国重要的经济支柱。因此,做好国有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已经成为了维护国家所有者的权益、有效制止我国国有资产流失的重要举措,发展我国的国有经济也成为了我国经济改革以及社会主义建设领域中十分重要的问题。

关键词:国有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现状;问题;建议;思考

早在1999年9月召开的党的十五届四中全会,就已经明确提出了《中共中央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里面也诸多提及国有企业改革的迫切性、必要性及总体方针。2003年3月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召开之后不久,按照深化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的方针,建立“权利、义务和责任相统一,管资产与管人、管事相结合”管理体制的精神,各省市都相继成立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笔者下面即将说到的国有资产管理主要侧重于经营性的国有资产管理。
  党的十五届四中全会已经将积极探索我国国有资产管理有效形式、鼓励和允许进行地方试点、探索建立我国国有资产管理具体方式正式写入到了《决定》中,这在很大程度上都推进了已经经历风风雨雨的国有资产管理模式,小范围试点以及多年探索国有资产管理的体制改革,使国有资产管理进入到一个全新的时期中。因此,国有资产管理工作以及体制创新一定会成为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实施国有资产布局战略性调整以及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过程中十分必要而且刻不容缓的重大举措,如何对国有资产实行有效的监督管理,笔者提出几点拙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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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加强宣传、提高认识,对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认识必须要具有一定高度。
  想要保证国有资产管理质量,首先必须充分认识到国有资产管理从过去传统的国有企业重要配套改革地位逐渐上升成为完善和建立起现代国有企业制度主要环节以及重要组成部分。其次,贯彻落实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要求我们必须要做到管理科学、政企分开、权责明确以及产权明晰,不对传统的工业管理体制进行改革,构建起一个国有资产管理新体制是很难实现的。因此,建立起一个现代的国有企业制度要求我们必须要将出资人所有权以及国有企业法人财产权进行分离,要将政府部门和国有企业行政和隶属的关系解除,进而做到政资分开,最终将政企分开。
二、健全机构、完善制度,对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必须要加大力度
     现对如何加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力度提几点提议:
  (1)健全机构,构筑监管体系。十届人大后,按照中央关于深化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的精神,各地确实也纷纷成立了各级次的国资监管机构,大多地方也基本同时成立国有资产运营公司,但由于国企所涉及的种类繁多,方方面面的企业都有,因此要常备有一些专业性的人才充实国资监管队伍,这样才能更加有效地做好对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2).全面清产核资,严格界定产权。我们知道,在传统的体制下,我国的国有企业被多头重复管理,往往一个企业既受上级政府部门和隶属主管部门的管理,同时也受企业所在地政府和当地隶属主管部门的管理,遇到责任时总是无人承担,也因此造成企业的产权模糊、职责不清,要彻底扭转政出多门、多头管理的格局,才能使得国有资产管理有章可循,为此要下大力气对国企进行清产摸底,核实资产情况,摸清资产及负债状况,造册登记,厘清产权的归属。(3)定期不定期结合运用,实行全程监管。对于国有企业的监督管理,除了国资监管部门,审计部门的参与也是非常必要,政府要赋予审计部门独立的审计权,各地方国资委和审计厅(局)可实行定期和不定期相结合的办法实行全程监督,要对国企的清产、拍卖、改制、合资、合作等等,不能只监督过程,尤其需做到注重过程与结果并重,要全程参与严格把关,同时要把账面资产和实物进行对照核实,以防国有资产流失。(4)权责对等,强化奖惩机制。我国国有资产归国家所有,采用的是分级管理的方式方法,这一委托代理的机制,对于决策失误的后果就难以承担其责任。国有企业代理所有者很难对经营者实施一个有效的监督,很难形成权责分明以及互相制约这一种动力机制和制衡机制。为此,对于国有企业的直接经营者,要签订权力和责任对等的责任状,不少地方以往的做法更多的是经营者只要把企业做好了盈利了,就得到现实的奖励,而一旦把企业经营成亏损或出现其它问题,就不了了之、草草了事,基本不会认真追究经营者的责任,这就造成经营者所掌握的权力和该承担的责任失衡,造成权责利不对等。只有做到权责对等、奖惩并存,方能使经营者始终怀有高度的责任心并用心经营,同时能使其最大限度地发挥主观能动性,也只有这样,才能做到使国企不断的保值增值。
三、总结经验、不断探索,对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制度要努力创新
  我国的国有资产经营机构以及授权经营一体化的企业集团必须要将制度创新突出出来,率先建立起一个现代的企业制度,不能对旧体制进行简单复制。经过多年的探索,我国基本建立了比较完善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体系,极大地激发了国有企业活力,发展壮大了国有经济。要事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更加有力,监管体系更加完善,就要力求做到:
  (1)充实监管队伍,狠抓调研、理清思路。各地国资委做为国资监管的主要部门首先要充实队伍,提高自身的专业素质,从而提高监管水平。与此同时,要以高度负责的精神应注重在实际工作中不断发现问题、努力调研,理清新思路,不断推陈出新,拟出新措施。同时根据不同时期的特点变化,明确工作重心。(2)让基层群众组织参与国资监管的辅助监督。只有让基层群众组织参与进去,才能广泛地发现国企经营中存在的一系列问题,进一步防范国有资产流失风险,推动国资监管工作不断向纵深发展。我国国有资产管理有效形式必须要进行积极探索,各个地区的情况也都不同,允许把实行有效性结合到统一性过程中,但是,其基本的原则以及现行的地区具有成功实践和符合市场经济规律经验,在设计制度的时候必须要随时进行借鉴和把握。从确立了国有资本的出资人开始,就必须要把建立起出资人制度和解决我国国有资产责任主体缺位作为重中之重,我们还要加强对于资产的处置管理,这样能够很好的保证 我国国有资产完整和安全,有效地防止我国国有资产的流失,国有企业的国有资产必须要尽可能的采用例如协议转让、拍卖以及招投标等等公开的方式来对其进行处理,并且要在处理过程中遵循公平、公正以及公开的原则,按照我国政府非税收入的管理规定,对这一个过程里面的残值收入以及变价收入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方式,对于国有资产处置应该要严格履行审批手续。
结 语:综上所述,实行国有资产管理要求我们必须要将国有资产运营机构和综合经济部门关系理顺,将综合经济管理部门在建立中介服务机构、健全市场体系、完善经济法律、搞好社会保障以及制动产业政策等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发挥出来,为我国的国有资产运营机构以及授权经营公司提供一个良好服务和政策导向,尽自己最大努力为我国的国资运营机构解决问题。本文中,笔者主要从对国有资产管理认识必须要具有一定高度、对国有资产管理必须要加大力度以及对国有资产管理制度要创新这三个方面探讨了国有资产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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