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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论EPC工程公司向BOT工程公司的转型发展

发布时间:2015-12-14 11:08

摘 要:以我国EPC总承包管理实践为基础,对我国对外EPC总承包管理的现状进行了分析,提出了EPC工程公司向BOT工程公司的转型发展的意见。

关键词:EPC BOT 工程 公司 发展
  近十几年来,工程总承包在国际工程中发展十分迅速,已成为工程承包的主要实施模式。工程总承包克服了设计、采购、施工责任分离,相互制约和脱节的矛盾,能够最大限度地发挥承包商在设计、采购、施工技术和组织方面不断优化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的应用,进而促进建筑工程科技进步,节约使用资源,更有效保护环境;能够有效地进行工程质量、工期、投资的综合控制;能够有效的避免因设计、施工、供应等不协调造成工期拖延、投资增加、质量事故和合同纠纷等问题,还能够有效地减少招标次数,大大降低工程的社会成本。事实上,工程总承包是工程技术水平、项目管理水平以及企业融资能力的充分体现。
  我国工程总承包发展也比较快,已经不完全是设计、施工分别招标、工程分阶段承包的概念,也接受了一些国际上通行的建设项目组织实施方式包括工程总承包方式(EPC)和工程项目管理承包方式(PMC),并已经从大量的工程实践中逐渐认识到总承包对工程最终综合效益的好处,不少项目开始采用EPC工程总承包方式,这在很大程度上改变了我国传统的工程承包方式,更有力地推动国内工程总承包市场的发展。
  我国的对外工程承包企业担负着实施中央“走出去”战略的重要任务。工程总承包是国际工程最常见的承发包方式,而且能够比专业施工承包和劳务承包取得更大的经济效益。我们要“走出去”,提高我国对外承包的经济效益,就必须在国际工程总承包市场上有所作为。但由于我国的EPC总承包起步较晚,与国际工程公司相比较,目前我国的工程总承包在“量”和“质”这两方面都有很大差距,对整个国际工程承包市场的影响也远未达到预期,甚至错误地认为工程总承包就是先签一个总包合同然后再压低价格全部分包出去,或者将工程总承包等同于施工总承包。而且我国的对外EPC总承包主要集中在几个专业工程领域,如石化、化工、电力、冶金等,但其工程内容的完整性不足,主要原因是我国的工程承包商不能参与前期策划和项目融资,不仅不能在国际工程承包市场上扩大规模,占有更大的份额,而且也无法把我国的资金、设备、材料、咨询服务带出国,几十年国际工程承包经验教训所证明,我国在总承包产业链上基本上仍然属于专业施工承包和劳务承包,所获得的利润远远大于所承担的项目风险。
  从总体上说,我国缺少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实力,资本雄厚、人才聚集、科技领先、管理过硬的对外工程总承包企业。我国由于在对外工程总承包项目市场准入相关的标准和手续不完善等原因,使对外工程总承包存在严重的市场准入障碍;另外工程监理、咨询、设计、施工企业资质条块分割,游离于对外工程承包市场之外。而且项目融资时,银行只能依靠项目资产或项目的收入回收贷款本金和利息,银行承担的风险较企业融资大得多,因此项目结构往往比较复杂,需要做大量前期工作。这在较大程度上影响了我国工程总承包企业的培育和发展。
  “人无远虑,必有近忧”。唯有在清晰的战略规划的指引下,才能迈出稳健的步伐。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完善,大型金融企业和工程承包企业携手共建BOT项目,是当前推动我国对外工程总承包的有效办法,也是拓宽自身生存空间、提高赢利能力的新机遇。
  BOT(build-operate-transfer)即建设—经营—转让,是指政府通过契约授予私营企业(包括外国企业)以一定期限的特许专营权,许可其融资建设和经营特定的公用基础设施,并准许其通过向用户收取费用或出售产品以清偿贷款,回收投资并赚取利润;特许权期限届满时,该基础设施无偿移交给政府。在国际融资领域BOT不仅仅包含了建设、运营和移交的过程,更主要的是项目融资的一种方式,具有有限追索的特性。这样项目公司股东可以为更多项目筹集建设资金,所以受到了股本投标人的欢迎而被广泛应用并陆续演变为BOO(build-own-operate)即建设—拥有—经营、BOOT(build-own-operate—transfer)即建设—拥有—经营—转让、BLT(build-lease-transfer)即建设—租赁—转让、BTO(build-transfer-operate)即建设—转让—经营、ROT(rehabilitate-operate-transfer)即修复—经营—转让、DBFO(design-build-finance-operate)即设计—建设—融资—经营、BT(build-transfer)即建设—转让、BOOST(build-own-operate-subsidy-transfer)即建设—拥有—经营—补贴—转让、ROMT(rehabilitate-operate-maintain-transfer)即修复—经营—维修—转让和ROO(rehabilitate-own-operate)即修复—拥有—经营等十多种BOT延伸形式。
  首先,EPC工程公司向BOT工程公司的转型发展有利于企业获得持续、稳定的收益。传统EPC总承包企业能否获得持续、稳定的收益是其自身无法控制的。虽然BOT方式会增加公司经营风险,但是通过前期投资和后期项目运营,可以使企业获得多样化发展。同时,参与项目的经营管理又可以保证公司稳定的利润来源。投资开展BOT项目,也是传统EPC总承包公司由相对单一的工程服务企业向国际化工程承包集团转型的重要一步。在具体操作层面,项目的策划、实施和运营遵循一系列计划部署,以抓好多渠道融资和工程管理为工作核心,借鉴多家股东单位的工程管理经验和投资融资经验,形成了一个完整的工程管理网络。
  其次,EPC工程公司向BOT工程公司的转型发展有利于降低项目风险和施工成本。作为一个专业性极强的总承包企业,参与项目投资的同时承担施工任务,可以最大限度地降低项目的施工风险、技术风险、完工风险,从而降低整个项目的风险和施工成本。BOT工程公司既可以在施工、劳务和材料采购等传统EPC总承包环节获取一定的施工利润,又可以主导控制投资总量和频率,对整个项目的融资、资金使用、工程款拨付、工程决算等进行全方位的监管和顾问咨询,并在工程竣工后对整个项目进行审计。不仅增加投资回报,也大幅度降低了项目风险。
  另外,EPC工程公司向BOT工程公司的转型发展有利于实现资金的良性循环。某一项BOT项目建成运营之后,公司可随时根据需要,把持有的股权转让给其他投资者,由此获得一定的风险收益;也可以通 过运营获利,实现资金的良性循环。
  最后,EPC工程公司向BOT工程公司的转型发展有利于复合型人才的培养。通过BOT项目可以培养一批熟悉管理、金融、营销、技术、建筑、财务、法律、保险等领域的专门人才,以及一批具有广阔知识面与实践经验的高级复合型人才,作为项目开发经营者围绕特许经营权协议这一BOT项目的核心法律文本提供一系列全过程的专业谈判和协调工作。
  总之,建立国际型的BOT工程公司需要具备很强的投资融资能力和资金实力,但不同于银行或金融财团;需要具有很强的工程咨询和设计能力,但不同于咨询公司或设计院;需要具有很强的施工组织和现场管理能力,但却不同于传统的施工企业或项目管理公司。具体地说, 我国需要培养的BOT工程公司应专营(或主营)工程项目,除具有很强的项目管理、工程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能力,还在工程咨询和项目投资方面的业务能力也很强,具有与工程总承包业务相适应的组织机构,拥有配套的项目管理专业人才和完善的项目管理体系,是一种专营工程项目的智力密集型企业,他们的组织机构、服务功能、专业人员、工作程序、技术和方法都是为实施BOT项目而持续的提高和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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