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玛纳斯县农业产业化进程中农民组织发展研究

发布时间:2015-12-14 11:08

摘 要:近年来,玛纳斯县结合当地的特色农业资源,大力发展特色农业产业化经营,但玛纳斯县农民组织化过程中仍存在一系列问题。

关键词:玛纳斯县; 农业产业化; 农民组织
  玛纳斯县由过去的单一的棉花种植,转变为棉花、番茄、葡萄、制种、畜禽、粮油六大特色农业产业化经营,促进了当地农民收入的增加和农村经济社会的发展。但玛纳斯县农民组织化过程中存在一系列问题,比如农民的素质普遍较低,对特色农业产业化经营的认识不到位等。
  1玛纳斯县农业产业化发展现状
  玛纳斯县是全国棉花生产百强县和国家级粮食基地县,2002年被国家农业部特产之乡评委会认定为“中国优质酿酒葡萄之乡”、 “中国优质加工番茄之乡”、“中国优质棉花之乡”。
  玛纳斯县在积极推进特色农业产业化经营进程中大力实施龙头企业带动战略,通过制定优惠投资与税收政策和优化创业与经营环境引导、扶持、壮大一批农产品加工为主的龙头企业。农夫山泉、新天酒业、屯河番茄、天山面粉等一批国家级龙头企业的引进,成为玛纳斯县农业在国内、国际市场中参与竞争的重要力量。玛纳斯县在实施龙头企业带动战略的同时,积极发展新兴农业产业,做大做强优质特色农产品,提高农产品附加值,增强特色农产品产业竞争力。
  2玛纳斯县农业产业化进程中农民组织形式
  2.1龙头企业+农户  在玛纳斯县农业产业化发展初期,农民组织形式以“龙头企业+农户”为主,这种形式由于自身存在的问题日益凸显,在玛纳斯县的农业产业将逐步被其他农民组织形式所替代。玛纳斯县在积极推进特色农业产业化经营进程中大力实施龙头企业带动战略,通过制定优惠投资与税收政策和优化创业与经营环境引导、扶持、壮大一批农产品加工为主的龙头企业。农夫山泉、新天酒业、屯河番茄、天山面粉等一批国家级龙头企业的引进,成为玛纳斯县农业在国内、国际市场中参与竞争的重要力量。
  2.2龙头企业+大户+农户  改革开放初期,在玛纳斯县农业产业化中,市场经济的冲击使农户迫切希望改变自身的弱势地位,共同抵御市场风险,“龙头企业+大户+农户”这种组织形式是较早出现的一种农民组织形式,在玛纳斯县的农业产业化进程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这种组织形式往往是其它高级形式的一种过渡形式。如玛纳斯县广东地乡三棵树村党员致富能手张同龙在参观了天康集团,并认真分析市场行情后,带领本村农牧民群众成立了合作社,并以合作社的名义与天康集团签订了合作协议,有效地解决了产品购销问题。
  2.3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户  为了加强农户与龙头企业之间的联系,形成农户与龙头企业的利益共同体,提升农户在市场中的竞争力,保护农户的经济利益,玛纳斯县培育了一批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2009年,玛纳斯县已成立77个农民专业合作社,范围涉及农产品种植、养殖、运销、农产品贮藏、农机等多个领域,通过农民专业合作社还形成发展了一批组织程度高、带动农民增收能力强的品牌产业。
  2.4基地+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户  伴随着特色农业产业化进程的推进,玛纳斯县充分发挥“中国优质酿酒葡萄之乡”、 “中国优质加工番茄之乡”、“中国优质棉花之乡”的地理区位与品牌优势,培育并引进了大批以农产品加工为主导的企业,在龙头企业的带动下,玛纳斯县形成了一批特色农业产业基地,为农副产品加工业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3玛纳斯县农民组织化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3.1农民的素质普遍较低,对特色农业产业化经营的认识不到位  特色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实施极大地促进了农民收入的增加,但是由于大多数农民只有初中和小学文化,传统的小农意识依然存在,特色农业产业化经营的认识不充分。
  3.2农民专业合作社刚刚起步,规模较小  玛纳斯县农民专业合作社数量较多但大多规模较小,带动力有限。这主要与地方政府农业发展主导思想有关系,认为农业现代化的水平与农民专业合作社数量呈正比,在政绩考核任务要求县必须每年要成立多少个农民专业合作社,县政府又要求乡镇必须每年成立多少个农民专业合作社,在一定程度上,玛纳斯县一部分农民专业合作社是为了政绩考核任务,满足地方政府要求而人为设立的。
  3.3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缺乏集聚效应,带动力不强  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布局较为分散,集聚效应弱。玛纳斯县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大多分布在玛河工业园、包家店工业园、旱卡子滩工业园、六户地和北五岔化工工业园四大工业园区。玛纳斯县大部分农产品加工企业处于发展初级阶段,资金主要用于固定资产投资,而对科研开发投入的资金较少,科技含量与产品附加值低,不能形成具有较强市场竞争力的农产品品牌,辐射带动能力不强。
  3.4特色农产品加工产业链短,缺乏可持续发展  玛纳斯县特色农产品加工的产业链大都比较短,一般是是农户以生产合同中的价格把农产品出售给农产品加工企业,农产品加工企业对农产品进行初步的加工,然后在市场上出售,这样农户和农产品加工企业短期效益较好,但是从长期来看这样对农户的增收和农产品企业的发展都是不利的,是不可持续的。
  3.5农户与龙头企业缺乏有效的利益联结机制  玛纳斯县在特色农业产业化过程中,大多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与农户没有形成有效地的利益联结机制,严重制约了其特色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发展。如何形成有效合理的农企双赢的利益机制还需进一步探索。
  4农业产业化进程中玛纳斯县发展农民组织的对策建议
  4.1发挥政府主导作用,营造良好外部环境  在加快农民组织的发展中发挥政府的职能应当实现两个转变:职能内容的转变和行使职能方式的转变。从职能内容上讲,政府不需要直接帮助农民建立农民组织,而主要应当提高农民主体的认识水平和管理能力,为其提供资金、人力、信息等一系列服务;从职能的方式讲,政府应当从直接干预的方式转变为引导、支持和服务的方式,主要运用经济和法律手段进行调节。政府对农民组织的发展应“引导”而不应“干预”,应“建议”而不“决策”,政府要坚持“三民”(民办、民管、民受益〕和“四自”(自我组织、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受益)的原则来引导和规范农民组织的发展,保证农民组织的独立自主性。
  4.2加大金融机构对农业组织的支持力度  玛纳斯县农业产业化需要—个稳定的金融支撑 体系,而改革开放以来,由于我国农村合作经济的衰退,农村信用合作在农业产业化中的作用弱化,没有发挥农业产业化金融支持主渠道的作用。农业要实现产业化,首要的条件就是必须建立服务于农业的农村金融体系。日本就通过由农业协同组合设立信用部和农村中央金库等措施,为农业产业化提供了良好的金融基础及资金保障。
  4.3提高自身素质,培育新型农民  激发农民的组织热情、培养农民的组织意识是农民组织发展的前提,农民自身素质的提高特别是合作能力的提升是组织发展的保证。组织的建立及完善程度在一定意义上取决于农民自身的综合素质。
  4.4建立企业带农惠农利益联结的新机制  业产业化经营的目的是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民组织在农业产业化经营中起着协调和服务作用,是连接龙头企业和农户的桥梁和纽带,要处理好农民组织、农民与企业三者之间的利益关系,建立企业带农惠农利益联结机制。农民组织要充分发挥协调和服务作用,处理好龙头企业与农户之间的经济关系,形成紧密的利益共同体。
参考文献
[1] 陈俊梁,陈洁婷.农民组织化:反思与展望.乡镇经济2009(3).
[2] 崔传章,李鲁燕.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的思考.山东省农业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2(18) .
[3] 蔡荣,祁春节.农业产业化组织形式变迁——基于交易费用与契约选择的分析.经济问题探索,2007(3).
[4] 杜斌.我国农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模式选择研究.陕西:西北农林科技大学,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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