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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新型城镇化的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合理区间的

发布时间:2015-07-16 19:22

 1引言
  2014年初国家统计局公布了2013年全国居民收入基尼系数——0.473,这一衡量收入差距的重要指标在2008年达到峰值0.491后连续5年下降,城乡居民收入差距不断缩小的同时,我国城镇率不断提高,于2011年历史性的突破了50%,最新数据显示这一增长势头仍在延续,至2013年中国城镇化率达到53.73%。城镇化率与基尼系数这种“你升我降”的单调变化关系,证实了刘易斯、拉尼斯(1954)等人提出的城镇化建设有利于农村、城镇均衡发展,缩小城乡收入差距的观点,上述观点也逐渐为国内学者所接受,李实、赵人伟(1998)、陆铭、陈钊(2004)苏雪弗(2005)、姚耀军(2005)等人分别从不同角度展开研究,得到相似的结论,即中国推进城镇化建设有利于缩小城乡居民收入差距。
  已有的研究重在阐述中国城镇化建设与收入差距的作用关系,属于经验分析,未能给出不同城镇化发展阶段下所对应的收入差距合理区间,缺乏规范分析。日本学者山田浩之(1981)通过研究世界城市发展过程,将其分为城市化、郊区化和逆城市化三个阶段,不同阶段对应着不同的国民收入和产业结构,由此会产生不同的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的合理区间。当前我国城镇化建设处于集中城市化阶段,城乡居民收入差距不断减少,但其是否落在合理区间内,与当前城镇化发展水平是否协调一致是本文重点关注的问题。本文以湖北省为例,利用前期研究得到的湖北省城乡居民基尼系数和湖北省城市率作为研究数据,构建湖北省城乡居民收入差距与城镇化建设的协调度模型,基于以上模型测算协调度系数,最后给出相应政策建议。
  2数据与模型
  2.1数据
  实证结果表明,1991-2012年间,静态协调度长期处于0.9以上水平,是湖北省居民收入差距与城镇化水平基本适应的写照。但同时也应注意到1993、1994、2006、2007年协调度均低于0.9,出现了两者变化趋势不相适应的情况。
  4政策建议
  基于第三部分实证结论,本文提出以下政策建议,为推进湖北省城镇化建设、缩小城乡收入差距建言献策。第一、继续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缩小湖北省城乡收入差距。实证结论表明,新型城镇化建设不仅有利于缩小湖北省城乡收入差距,而且两者发展趋势总体协调,所以继续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是可行的。第二、城镇化发展过程中警惕收入差距扩张。2007、2008年各地房地产建设蓬勃发展,极大的推动了湖北省城镇化建设,与此同时,城乡居民收入差距也极速扩张,形成如图1中所示两者发展不协调的局面,因此,应适度推进城镇化建设,使收入差距控制在社会、人民群众所能承受的范围内。
  参考文献
  [1]彭定贇,王磊.财政调节、福利均等化与地区收入差距——基于泰尔指数的实证分析[J].经济学家,2013,(5):2128.
  [2]彭定贇,刘嘉琦,邵忠.武汉市城乡收入差距变化与新型城镇化发展的关联性分析[J].武汉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4,(3):367373.
  [3]彭定贇.中国区域基尼系数的测算及其非参数模型研究[J].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学报,2012,(5):914.
  [4]李实,赵人伟,张平.中国经济转型与收入分配变动[J].经济研究,1998,(4):4251.
  [5]山田浩之.都市经济分析[N].日本东洋经济新报社,19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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