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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高度集中计划经济体制在农村兴衰的反思

发布时间:2016-05-10 11:02

  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是社会主义制度的产物。其始作俑者是斯大林。其核心内容是以行政命令来管理经济,否定价值规律,排斥商品和市场。1936年宪法的颁布标志着这一体制在苏联的正式确立。

 

新中国成立后,也照搬这一体制。建国伊始,我国其实是多种所有制并存的。在1950-1952年恢复国民经济的过程中,通过没收官僚资本和帝国主义在华企业,建立社会主义国有经济;通过土改,变地主土地所有制为农民土地所有制;允许民族资本主义发展等。

 

1953年按照过渡时期总路线要求,到1956年底,三大改造完成,社会主义公有制在国民经济中占绝对支配地位,成为中国唯一的经济基础。主要表现在工业上。国有经济一统天下。在农村大搞农业合作化,土地和农具等到生产资料均收归集体所有。

 

国家对国民经济的控制力空前加强,这也标志着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在农村的完全确立。19858月党的北戴河会议上。

 

通过《关于在农村建立人民公社问题的决议》,到当年10月,原有的74万多个高级社改组成2.6万多个人民公社,农户1.2亿,占全国农户的99%。高度集中的经济体制在农村得到空前强化。70年代末,以安徽凤阳小岗村农民群众自发包产到户、包干到户为起点,这一体制在现实生活中终于被打开了一道缺口。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在农村坚持土地公有的前提下,实行包产到户、包干到户,分户经营、自负盈亏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198310月,国务院发出通知,实行政社分开,到1984年底,全国建立了9万多个乡()政府,农村人民公社体制一去不复返,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在农村走到了尽头。

 

同时,乡镇企业、非农产业异军突起,农业生产向商品化、专业化、社会化发展,有力地促进了农村产业结构的变化和农村现代化。中国农村也逐渐由计划经济体制向有计划的商品经济过渡。

 

1992年,邓小平南方讲话明确指出,计划经济不等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等于资本主义,计划与市场不是两种社会的根本区别。这一论断从根本上消除了人们在经济体制改革中的思想束缚。

 

同年中共十四大召开,正式提出了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农村发展又进入了一个新时期。 综上所述,1949-1956年三大改造完成,我国农村生产关系变化的趋势是地主土地私有制(1949——农民土地私有制(1952)——社会主义公有制(1956)。而在公有制前提下,1956年以来变革是:高级社集体化(1956)——人民公社集体化(1958)——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1978)

 

从经济体制角度讲,1956—1978年是计划经济体制,而之前和今天都是市场经济体制。建国以来,农村建设可以说是经历了一条曲折坎坷的道路,中国农民也因此受到了前所未有的阵痛。所以反思这段历史,以期少走弯路对于我们今后的建设与发展是十分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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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国初期的土改,彻底摧毁了封建剥削制度的基础,建立了农民个体土地私有制,实现了几千年农民耕者有其田的梦想,建立了现代自耕小农制度,农户既是土地的经营者,也是所有者,农户对土地投入的劳动与其利益直接联系在一起,同时,也有利于调动农民对土地的长期投入,改变掠夺式经营态度,引进先进经验与技术,兴修水利,改良土壤,以求农业的长期发展。

 

这种以家庭为单位的农村经济制度,代表了广大农民的最根本利益,从而极大地解放和发展了生产力。例如:1952年中国粮食产量16390万吨,棉花130万吨,分别比1949年增长了48%190%

 

但是好景不长。从1953年开始就逐渐被农业合作化运动所取代。这一运动兴起的根本原因是党在传统社会主义理论指导下的一种主观选择,即社会主义一定要消灭私有制。直接原因是土改后农村出现了中农化、富农化的趋势,出现了贫富分化的苗头。

 

历史原因是中国自古以来不患寡而患不均的均贫富思想在作怪。结果,伴随着农业社会主义改造运动,原先生产力得到极大释放的农民个体经营被全国声势浩大的高级社集体化所取代,党的主要领导人认为这才是真正的社会主义。

 

1958年更是被一大二公的人民公社集体化所取代。毛泽东的本意是借此过渡到全民所有制,实际上它是一场空想社会主义,它不可能达到物质极大丰富与人民生活水平的极大提高,而只是低水平的平均主义。正如小平同志说的:过去搞社会主义是搞平均主义,实际上是平均贫困。

 

这两次集体化,虽然也为国家工业化积累了资金,但是牺牲了农民的利益,特别是严重挫伤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最终导致农业生产的停滞和农村消费市场的萎缩。期间,中国农民家庭人均纯收入从1953年的57元增加到1978年的134元。平均每年增长不到3元。到1978年仍有2.5亿农村人口没有解决温饱问题。

 

时光流转到了1978年,当小岗村18位村民敢为天下先,按下那18个神圣的手指印的时候,当党中央、邓小平顺应民意,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时候,中国农村的春天,中国农民的春天才真正到来。

 

虽然这一制度就算是在小岗村,前20年也只不过是解决了大多数农民的温饱问题,直到1998年当地政府因江主席要到此访问而投巨资对小岗村进行整治,小岗村面貌和农民生活才有彻底的改观。但这一制度毕竟是在尊重农民意愿的基础上,把土地经营的自主权交还给了农民,蕴藏在农民内心的生产积极性又充分调动起来了,农村经济蓬勃发展。

 

1978-2007年,农村人均收入由134元增加到4140元,增长了近28倍。农村变了,农民也变了。今后农村发展的关键是:首先要尊重农民的意愿和培养首创精神。其次,用科学技术武装农民,让农民也参与市场竞争。毕竟今天是一个全球化的时代。一句话,农民也可以是新的生产力的代表。

 

  纵观这段历史,有两个教训是刻骨铭心的:一是主观主义,主观地认为社会主义等同于单一公有制时,肯定是要害死人。当宁要社会主义的草,不要资本主义的苗口号一响时,也是农民苦难的开始。二是平均主义、大锅饭也要害死人。幸好,小平同志发出了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的号召。

 

  作者:刘伟平 来源:中学文科·教研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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