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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金融发展现状管理作用因素影响研究论文(共7篇)

发布时间:2023-12-10 10:27

 

 第1篇:农村金融供给侧改革的路径探究


  2017年中央一号文件再次聚焦“三农”,提出要继续深化农村金融供给侧改革。首先我们要正视农村金融供给侧存在的问题,结合农村实际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特点,提出深化农村金融供给侧改革的建议,以促进农村金融的发展,更好发挥其对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持作用。


  一、农村金融供给侧存在的问题


  (一)农村金融网点数量相对不足


  根据《2015年农村地区支付业务发展总体情况》的数据,截至2015年年末,农村地区金融机构网点数量为12.17万,平均为1.31个/万人、55.12个/县、3.75个/乡、0.22个/村,而城市家庭所在小区周围银行网点平均数2.63个。金融网点数量的相对不足,使得农村地区金融服务的便捷性大大降低,弱化了对农村地区金融支持的力度,造成部分地区“金融空洞化”,金融服务需求难以得到有效满足。


  (二)农村金融资金供给不足


  根据《中国农村金融服务报告2014》的数据,虽然涉农贷款每年都保持较高增长,但根据《“三农”互联网金融蓝皮书》的数据,从2014年起,我国“三农”金融缺口超过3万亿元。根据有关数据预测,中长期看,假如影响农村金融供需的因素保持不变,我国在2013年后的十年中农村金融供需缺口每年为49416.52亿元,占农村金融十年总需求量的40%。


  (三)正规信贷需求旺盛但可得性低


  根据《中国农村家庭金融发展报告2014》的数据,正规信贷需求旺盛,这种需求分为生产性需求和消费性需求,包括了实际需求和潜在需求。2013年西南财经大学进行的中国家庭金融调查显示,农村中有19.6%的家庭有正规信贷需求,而城市家庭比例只有17.2%。虽然农村家庭正规信贷需求旺盛,但信贷可得性却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只达到了27.6%,而全国平均信贷可得性为40.5%。


  (四)民间借贷活跃


  民间借贷成本较高,虽然亲友之间借款一般无利息,但综合考虑人情、面子等其他一些成本,亲友之间借款依然要给予很高的补偿。正规金融机构如果能够满足农村的金融需求,非正规金融的信贷需求就会较少。因此,民间信贷的活跃也从侧面反映了农村金融供给不足的问题。《中国农村家庭金融发展报告2014》的数据显示,农村家庭有民间借款的比例为43.8%,全国平均水平为34.7%。从民间借贷资金来源来看,全国范围有32.0%的家庭从兄弟姐妹处借得,在农村,这一比例达到了36.1%。


  (五)金融产品供给不足


  各金融机构在农村地区的主要业务是存取款和小额贷款。根据《中国农村家庭金融发展报告2014》的数据,农村家庭持有股票、债券、基金、理财产品、衍生品等风险资产家庭的比例仅为1.6%,远低于全国水平的10.4%。此外,据相关部门统计,从2010~2015年,消费贷款在农户贷款中的比重上升了10个百分点,随着农村经济社会的发展,农村消费金融的需求也会不断上涨。同时,金融租赁、农业保险、担保、信托、家庭理财等金融产品供给也较为匮乏。


  二、农村金融供给侧问题出现的原因


  (一)农业的弱质性


  农业具有自然再生产和经济再生产相交织的特点,决定了农业是一个天生的弱质产业。因此,农业的弱质性有一定的内生性,是农业生产的本质特性。


  1.自然风险高


  农业的弱质性首先表现为农业生产的自然风险高。农业生产的对象为生物有机体,并且生长周期较长。在其生长周期内很容易受到气象灾害、病虫害的影响,气象灾害及病虫害的发生具有不可预测性,难以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第二個是这种灾害的发生规模较大、影响范围广。比如2008年的雨雪冰冻灾害使农作物受灾面积达1.77亿亩。


  2.市场风险大


  农产品的市场风险指的是农产品价格的价格变化带来的风险。在市场经济中,农产品的价格主要取决于农产品的供需关系。农产品的生产者往往缺乏市场意识,容易盲目跟风,同时受季节性、周期性的影响,短期内供给增加,极易造成农产品的过度供给,而农产品的需求收入弹性较低,容易造成供需矛盾,促使农产品价格下跌。另一方面,部分农产品是鲜活农产品,具有易腐性,保鲜期较短,短期内加大供给压力带来价格波动风险。


  3.农业生产收益低


  相对于非农产业,农业生产收益较低。第一个原因在于劳动时间小于生产时间,劳动时间具有阶段性特征,劳动时间的不连续导致生产工具闲置,较之非农产业生产工具利用率较低,生产成本高。第二个原因在于农业资本周转速度较慢,种养殖业生产周期较长,相同数量的资本在非农产业的资本周转率大于农业领域,周转速度较低带来的是生产收益的不足。


  农业的弱质性对农村金融供给带来不利影响,具体表现为以下方面。第一,金融供给的成本较高、收益较低、金融交易难以达成。在人力资源成本不变的情况下,农村单笔贷款规模小,导致放贷成本相对较高;同时,银行在放贷之前需要对借款人的信用情况进行评价,由于农村地区贷款人以农户个人和小规模农业单位为主,银行获取信息的成本较高;第二,金融供给风险较高,农业的高风险使得农业经营主体难以获得预期的稳定现金流,不能形成按期偿还贷款的稳定预期。


  (二)有效抵押品缺乏


  农村贷款有效抵押品不足主要表现为两个方面。一是农村贷款抵押品可选择范围小,金融机构普遍偏好不动产,如土地使用权及有所有权的建筑物,对于农业机械等动产偏好不足,农产品由于市场风险和自然风险较大也难以成为有效的足值抵押品。县域或乡镇的中小企业大多租用集体土地或宅基地建房设厂,其不动产抵押资源十分匮乏,基本上不能提供符合农村信用社要求的有效抵押品;二是处置抵押品难度较大,农村地区缺乏抵押品的评估登记机构及有效的评估机制,此外,缺乏抵押品交易中心,使得抵押品变现能力较差。


  (三)信息严重不对称


  信息不对称是阻碍农村金融交易达成的另一障碍。第一,农村生产者分布较为分散,金融机构为了获取借款人信息需要花费更多的成本,抑制了金融机构获取信息的积极性;第二,农村生产者信息公开性差,即使是农业生产企业也缺乏规范的信息公开制度,金融机构难以有效的获取经营者信息。严重的信息不对称使得金融机构面临着逆向选择的风险,由于缺乏有效信息,难以甄别借款人信用状况,金融机构一般不会借出资金,即使存在优质的借款人,这不仅使得金融机构资金使用效率低,也使得优质借款人借款难。此外,即使金融交易达成,也难以对债务人进行有效监督判断债务人是否按照借贷合约规定的用途使用资金,是否投资高风险项目使债权人面临风险,这就形成了道德风险。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的存在增加了银行信贷风险,阻碍了金融交易的达成,加剧了农村金融供给的不足。


  三、农村金融供给侧改革的路径建议


  (一)优化农村金融制度环境


  1.完善农业保险体系


  农业保险的发展可以有效缓解农业弱质性对农村金融供给的不利影响。例如,美国颁布了《联邦农作物保险法》(1938)和《克林顿农作物保险改革法》(1994)要求农业经营者必须要加入农业保险体系。借助于政府强大的财政实力,日本政府建立了完善的以政策性、合作性金融法律制度和农业保险制度为主体的法律体系。我国虽在2012年颁布了《农业保险条例》,但发展缓慢,主要存在着国家支持力度不够、农业保险法律缺位、保险覆盖率低、保险品种少、人才不足等问题。我国应借鉴美日等国经验,加快农业保险立法工作,做到有法可依,为农业保险工作的开展提供坚实的法律保障。


  2.完善贷款抵押体系


  信用风险的存在是阻碍农村金融供给的一个关键因素。针对贷款抵押体系存在的问题,第一要扩大抵押品范围,不仅包括土地、房产等不动产,农户和农业企业的产权明晰、易于登记评估、流转交易方便的动产也可以作为抵押品;第二是抵押物的价格评估,要建立科学的运作机制和评估步骤、办法,建立有市场决定的评估体系;第三是抵押物的变现操作,政府有关部门要加快有关财产的确权颁证,建立活跃的产权交易中心,出台完善有关产权交易的法律法规,保证抵押物交易的有效进行。


  3.加强农村信用体系建设


  第一要建设信用征集和信息共享系统,信用征集可以重点从熟人评价、村长评价、行为道德、兴趣爱好、家庭状况等方面。同时,将获得的征信信息公開共享,实现各金融机构信用信息的互联互通;第二要建立有关乡规民约和法律制度相结合的信用保障制度,加大对失信人的惩戒力度,给予守信人适当的激励;第三要积极借助农村电子商务的发展,运用电商平台的海量数据和快速的大数据计算优势,通过互联网技术进行信用评级;第四要加大宣传,使“失信必惩戒、守信必得利”的观念深入人心。


  4.研究制定农村金融法律、完善农村金融监管


  政府部门应加紧研究制定《农村金融法》和《农业保险法》等有关法律,明确农村金融有关供需主体的法律责任和义务,为农村金融交易提供坚实的法律支撑。修订完善《物权法》和《担保法》等法律文件,扩大担保物的范围,进一步明晰有关产权。加强对金融机构涉农金融活动的监管力度,强化激励约束机制,确保涉农贷款不断增加;注重风险防范,确保涉农贷款不良贷款率不断下降。


  (二)加强金融产品和技术创新


  1.创新金融产品


  第一要根据各地方实际情况,结合特色产业,设计个性化的金融产品。比如山西大同市为了支持土豆和菌灵产业发展,农信社开发了“土豆宝”和“菌灵宝”的贷款产品;第二要满足多样化的金融需求,广大的农村地区经济发展有一定的差距,对于仍然落后的地区继续加大信贷投放,对于较发达的农村地区可以推出金融理财、信息咨询、证券投资、金融租赁、消费金融等金融服务。


  2.大力发展“互联网+农村金融”


  “互联网+农村金融”可以利用互联网在数据和模型上的优势实现对农民的风险定价、克服空间分布的弊端,降低信贷成本,优化农村信贷机制。随着政府对农村宽带铺设的财政支持,发展“互联网+农村金融”的基础设施条件逐渐具备。第一要探索实施“互联网+农村金融+电商”的模式,促进信息流、商品流、资金流的融合。不仅可以增加金融机构获取信息的能力,降低信息不对称,消减金融机构信贷风险,还可以满足农户的资金需求;第二要顺应移动互联网技术的发展趋势,促进农村地区移动支付能力的建设,推动手机银行,第三方支付等的运用。


  作者:武明成

  第2篇:新型城镇化背景下农村金融问题研究


  新型城镇化是我国经济发展的新理念,为农村金融的发展创造了条件。但是当前农村金融发展程度低、融资困难等一系列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新型城镇化的发展。如何对农村金融进行改革从而更好地促进新型城镇化成为当前的重要课题。


  当前我国的城镇化发展水平不高,盲目地追求城市规模和空间的扩张,而非是协调均衡可持续发展的城镇化。随着中国经济发展进入转型期,国家适时的提出了“新型城镇化”战略。新型城镇化以提升城市核心竞争力为内涵,改变了过去盲目追求城镇规模扩张的局面。新型城镇化不再以牺牲生态环境和农民利益为代价,而是以城乡统筹协调发展为目标。在新型城镇化的推进过程中,农村金融扮演着重要角色。但是我国农村金融存在着发展程度低、融资困难等问题,难以为新型城镇化提供应有资金支持。


  一、我国农村金融的发展阶段


  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来,我国农村金融机构飞速发展,大致分为以下四个阶段。


  1.农村金融市场恢复发展阶段。这一阶段主要目标是发展新的金融机构,盘活农村金融市场。


  2.农村金融机构分离重组阶段。这一阶段的主要目标是对不同类型的金融机构进行合理划分,以实现金融力量的有序使用。


  3.农村金融体系重构探索阶段。这一阶段的主要目标是加强对金融风险的控制,探索适合中国国情的农村金融体系。


  4.农村金融机构转型发展阶段。这一阶段的主要目标是拓宽融资渠道、全面开放农村金融市场。


  经历了三十多年的发展,我国农村金融机构网点数量少、资金供给不足、服务范围小等问题正在逐步改善,今后应大力扶持适合农村经济发展的新型金融机构。


  二、新型城镇化对农村金融的要求


  新型城镇化进程的推进,将在经济、文化、教育、社会事业等方面给农村带来更多的发展机遇,带动农村整体发展水平的提高。但这些都是建立在一定資金支持基础上的。特别是农村基础设施的建设,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这就需要国家政策性银行和地方的商业性银行积极合作,在国家政策的引导下,积极投身农村经济的建设,并且培育符合农村需求的中小金融机构,发挥中小金融机构灵活多样、便捷高效、起点低的自身优势,从而有效的提升农村金融服务能力,切实改善农村金融体系的现状。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应具有政策性和商业性的双重特点,以商业性盈利和可持续发展为运营原则,符合农村现阶段的经济发展特点以及中国的现实国情,这样才能使农村地区的金融服务朝着有利于新型城镇化建设的方向发展。


  三、新型城镇化背景下农村金融存在的问题


  农村金融担负着推动新型城镇化的重任,然而农村金融目前存在的一些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制约着新型城镇化的发展。


  (一)农村金融资本供给缺乏


  农村金融资本供给缺乏的问题是制约新型城镇化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在新型城镇化过程中需要进行一系列的基础设施建设,而这些工程的推进需要大量的资金支持,这些项目大都是服务大众的政策性工程,体现的是公共利益,不是以盈利为目的的,而现存的农村金融机构主要以盈利为首要目标,这种相悖的出发点,使城镇化进程在一开始就面临资金不足的困境,以至于新型城镇化建设进程缓慢。


  (二)农村金融融资渠道的缺乏


  农村金融融资渠道的缺乏同样制约着新型城镇化的发展。农村正规的金融体系的主体是政策性银行,其业务有明显的政策性,而且政策性银行并不直接介入资金的流转,而是通过政策引导去带动金融市场的资本流动。商业性金融机构更多地将资金投入到非农领域,对城镇化建设缺乏资金支持。这大大迟滞了新型城镇化的进程。


  (三)农村金融服务存在空白


  随着农村经济发展和信息化水平的提高,农村金融服务网点的数量越来越多,覆盖率逐步提升,但是在一些经济欠发达的农村地区由于金融服务需求少,服务网点的数量还是比较少。现在大部分乡镇只有农村商业银行和邮政储蓄两种金融服务网点,业务服务形式单一,农村资本的流通率比较低。这使得农村地区的金融服务存在一定程度的资金空白。


  (四)农业保险的参与度不足


  由于农民的受教育程度比较低,防范风险意识差,加之保险机构的覆盖率比较低,农村没有服务网点,农民对于农业保险的认可度并不高。这从另一个层面限制了农村金融资本流入到金融市场,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新型城镇化进程。


  四、新型城镇化背景下农村金融问题的建议


  农村金融的发展可以为新型城镇化建设提供更强有力的资金支持。因此针对农村金融问题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一)完善农村金融市场体系


  首先要建立系统的农业保险体系,为农业保险提供法律支持,使农业保险具有可信度,并且要为农业保险提供政策支持。其次要对非正式的金融组织进行规范化的培训,让它们受到合理的引导,有序的开展金融服务业务,积极引导农村人口进行多样化投资、拓宽投资渠道,使农村资本充分地流入金融市场,从而有力地支持新型城镇化发展。


  (二)建立健全农村信用体系


  首先要树立良好的信用,不论是机构还是个人,都应该保持良好的信用表现,建立健全农村信用体系,为新型城镇化发展的提供信用保障。其次要建立现代信息共享机制,完善农户和乡镇企业的信用评级,促进信息的交流与共享,为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创造一个良好的环境。当然国家也要有一定的政策倾斜,促进城乡金融的协调均衡发展,推进新型城镇化进程。


  (三)政府发挥调控职能


  在新型城镇化推进过程中,单纯依靠农民和乡镇企业所提供的金融资本是远远不够的,政府应该扮演好调控的角色,通过国家政策性银行的金融调控手段,为新型城镇化建设注入资本。政府还要充分发挥其在监管方面的作用,加强对农村金融机构运行的监督管理,同时还应依法行政,确保农村金融市场运行的合法化和透明化。


  (四)加大创新力度,改变服务观念


  农村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的观念需要进一步更新。随着农村金融市场的开放,农民的金融需求越来越多样化,对金融产品的创新应当加强。另外,针对农民受教育程度低的特点,农村金融机构应该更多地向农民普及金融服务知识,并通过网络等现代化手段加强与农民之间的联系,从而真正的提高农村金融服务水平。


  五、结语


  总之,农村金融与新型城镇化的关系是相互依存的。新型城镇化建设离不开农村金融的支持,农村金融的发展也需要新型城镇化注入活力。二者的和谐共存与协调发展将为我们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带来新的生机。


  作者:李帅

  第3篇:我国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发展对策分析


  每个国家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都是整个国家金融体系中不可缺少的部分,农村金融体系对本国的经济的发展都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我国也一样,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我国对农村金融体系也提出了更高要求。纵观我国的经济发展情况,不难发现的是,城乡发展差距这个问题一直都在,其中最重要的就是农村经济发展的不健康已严重地影响了我国整体发展的经济水平,统筹城乡发展,大力发展我国农村金融服务体系至关重要。本文从我国农村金融服务体系的发展现状出发,目的就是研究现有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不断地研究探索其中存在的问题,并针对所发现的问题对症下药,下面我们就来详细分析。


  一、我国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存在的问题


  1.农村金融服务体系组织效率低下。我国农村金融机构组织效率低下,资产管理能力也较弱。特别是在农村地区,农村信用社信贷业务呈现出卖方市场的一个典型模式,缺乏竞争意味着效率降低。同时,市场营销队伍还出现老龄化人群居多的现象,不利于市场的外部拓展和创新。另外,缺乏竞争性市场,金融机构的业务单一,创新力不强,导致农村金融市场缺乏竞争意识,目前县域对农户的贷款的只有农村信用社,由于竞争缺失,所以使贷款利率居高不下,更加重了农民负担。


  2.农村资金大量外流。由于地理环境因素等原因,我国农村特别是中西部地区的发展呈现很大的不稳定性,农产品价格低且持续长时间的低迷,而且农民进行农业生产的生产率低,使农业地区的投资机会减少,所以大量农民外出务工,但是收入却通过农村金融机构流到发达的非农产区。久而久之,农村进行生产时缺乏资金,又会有更多的农民走上外出务工的道路,便出现了恶性循环[1]。


  3.农村金融服务网络构建不健全,涵盖面积小。随着我国社会的不断变化,反而现在农村的金融服务水平也随着日益下降,其功能被削弱很多,主要由于国有银行的进行战略调整、农业银行单一性转变以及农村信用社体制的改革等一系列相关政策的出台,改革后的农村金融体系已经很难在适应当代农村的农业发展。改革后的局面是金融机构的网点数量减少,覆盖面减少,一些农村地区除了农村信用社和邮政储蓄机构的网点外没有其他的金融机构服务网点,甚至一些偏远地区连这两个金融服务机构都没有。


  二、完善我国农村金融服务体系的对策


  1.提高金融组织效率,鼓励金融团队创新。加快完善金融服务体系,首先,要提高金融组织的效率,鼓励金融组织进行创新。其次,应该要降低进入的门槛,尽量形成种类繁多的小额信贷组织。制定完善的管理方式和方法,对农村小型金融机构从进入市场到退出市场都要做出明确的规定。最后,我们要积极创新,为农村金融市场注入新力量,积极鼓励民营性质的社区银行的建立,形成新的市场格局。通过创新,提高金融组织效率。


  2.实行向农村地区倾斜的区域性货币政策。随着国家整体的发展,不难看出经济起着重要作用。同样,社会主义农村建设,经济的支持也是不可缺少的重要力量。但是,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建设不是短时间内可以完成的,仅仅靠金融支持是不能实现解决农村金融服务不足的问题的,所以需要货币政策配合实施,才能更好地推动农村经济。所以,中央银行應该充分考虑到我国社会经济的实际情况,宏观调控资金的流向。一是再贷款政策,适当增加再贷款额度、种类及期限等;二是利率政策,政府宏观控制调控使农民贷款利率更低,从而鼓励农村贷款筹集资金;三是再贴现支持政策,鼓励农村金融机构大力开展票据贴现业务,简化程序,从而推动经济。


  3.灵活运用财政政策支持农村金融的发展。在农村金融体制的改革与创新中,应该注意运用财政税收政策的方法,财政政策有利于合理补偿农村金融中高风险,有利于降低银行的营业费用,促使财政补偿金融,金融支持经济,从而促进农村经济健康发展。目前财政补偿金融的主要政策措施有:一是税收政策,通过税收降低农村金融机构的各种税务,从而改善农村金融机构的盈利状况;二是利率补贴政策,政府通过干预利率,从而作为补贴的一种手段,通过这些来增加储蓄总量和引导资金向农村流动;三是建立支农贷款项目的财政配套机制,财政部门通过补贴对发达地区补给补贴。


  4.完善农村金融体系。近年来,随着经济转型,农村金融体系出现的问题数量增加。为了使它更完善,我们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一是要加强资金的供给,摆脱农业基金供求失衡的困扰,丰富我国的金融服务体系是关键。我们要扩大资金的管理权限,放松对金融市场准入的规定,使得金融机构能够多样化的发展,为农民提供资金的渠道更加的丰富,同时降低贷款利率。二是增加金融产品种类。我国的金融机构提供的金融产品不要仅仅局限于存款和贷款,应积极鼓励证券、期货、基金等新型金融产品的介入。三是要完善我国农村金融市场价格机制。正确引导民间借贷的发展,避免其扰乱社会秩序,紊乱金融市场的价格机制,发挥民间借贷的积极作用,尽快建立资金供求的市场价格机制,使资金能够合理的优化配置。


  农村金融是现如今我国农村经济建设的核心,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是万万离不开农村金融的支持。改革开放以来,农村金融的规模在不断扩大,但是,当前我国农村金融还存在着许多问题,所以需要加强加快完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的构建,拓宽农村融资渠道。在建设新农村的背景下,对农村金融服务体系的改革与创新进行探索分析。同时,选择新的理论指导。以前的理论认为融资是为融资部门发展服务的,从而进行的改革都是针对内部,不能从根本上解决相关问题。对农村金融服务体系进行改革创新不能一味地“关门改革”,要时刻把握时代脉搏,关注外界经济环境的变化,在综合内外的基础上进行改革。总之,完善我国农村金融服务体系既是一项巨大的工程,也是一份十分艰巨的任务。


  作者:王国田

  第4篇:农村金融发展对农村居民收入的影响


  随着社会的发展,农村金融也得到了興起。其中农业在我国经济发展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是我国其他各业的基础,是国之根本,从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就加强了对农业发展的重视,制定了发展规划及相关的法律法规,不仅促进了农业的快速发展,还让农村居民的收人得到了较大的提升。但是,农村的问题有一些还是没有得到根本的解决,农村居民的收人要获得更大的提升,就需要更加适合的金融机制,建立有利于农村发展的金融机构,慢慢将影响农村金融发展的问题解决。另外,三农”问题得到了国家领导层及有关部门的高度关注,并在中央一号文件与召开的一些国家级的大型会议上被不断的提到。伴随着国内改革的日益深人,这一问题也愈加凸显,而解决这一问题的关键在于提高农村地区居民的收人,因此,国家有关部门应将提高农村地区居民收人作为一项重要的事情来抓,并要充分认识至日其对促进国内经济建设与构建社会主义新时期和谐社会所起的作用。因此,采取积极措施,促进农村金融的发展显得十分的重要。


  一、农村金融发展的现状


  (一)缺少金融服务


  虽然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金融市场也在不断完善,所提供的金融服务也呈现出多样化,但是,相对于城市金融来说,我国农村地区的金融服务显得十分稀少。长期以来,很难在农村地区看到金融服务,在农村地区金融发展的过程中,所开展的业务也仅仅局限于储蓄、信用贷款以及汇款等。同时,由于农村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自身素质普遍低于城市地区,导致农村金融结构在进行金融服务之时,显得十分的单一、固化,缺少应有的灵活性,无法有效推进我国农村地区经济的发展。


  (二)民间金融比较活跃


  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村地区经济就得到了迅速发展,逐渐摆脱了贫穷后的局面,使得一部分乡镇企业成立发展,伴随着乡镇企业以及个体人员的发展,对于信用贷款的需求与日俱增,正规的金融机构所能够提供的贷款金额已经远远满足不了农村经济发展的需求,这就为一部分民间非正规性金融机构组织的发展提供了便利条件。相对于正规性金融机构来说,这部分民间金融本身具有极强的“人合性”,其交易融资的成本门槛较低,速度较快,融资的方式也十分灵活多变,具有很强的适应性。在民间金融机构中,通过调整经济运行,使得资金供给问题得到了一定的缓解,然而,虽然民间金融有着较多的优势,但是其本身的贷款利息普遍较高,面对金融风险之时没有有效的应对措施等


  (三)缺乏完善的金融体系


  在我国农村金融发展的过程当中,当前的金融体系主要包括正规性的金融机构以及非正规性的金融机构等两部分,其中在农业发展中,农业发展银行是唯一的政策性银行,但是由于其自身的资金来源较为单一,业务的收缩能力以及支农能力较低,同时,农业银行在发展中虽然也把分支机构延伸到了农村,但是由于其自身经济效益的需求,往往着重于非农业产业的投资,对农业的发展帮助不大。在农业发展的过程当中,农村信用社长期处于垄断地位,然而,其并没有发挥出应有的作用,没有承担起促进农业建设的重任,使得农村信用社纷纷被农村商业银行所替代,由此可见,在农村金融发展的过程当中,缺乏完善的金融体系,影响着农业经济的发展建设,对于农民收入产生了重要的影响。


  (四)金融环境较为恶劣


  随着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我国近几年来也加大了对农业的扶持力度,为农村金融的发展提供了相应的政策支持,然而,就目前来看,我国农村金融体系的功能还存在着一定的削弱。这种现象主要表现在:随着城市化的发展,部分商业银行逐渐朝着发达的城市区域转移,减少了对农村资金的投入力度;在开发农业技术以及建设基础设施等方面,得不到相关政府部门的财政支持等。同时,由于长期以来我国农村地区缺乏良好的金融信誉,使得金融体系得不到有效的发展,造成农村融资信用危机的主要原因包括:首先,农村金融贷款制度本身存在漏洞,在贷款的使用以及归还等方面有着较大的随意性;其次,由于农村经济的不发达,使得农民经济收入较低,资金积累不足,一旦资金周转出现问题,就会导致还款出现障碍;最后,就现阶段来看,由于绝大多数农民自身所接受的教育程度不高,导致本身的信用意识较差,逃债以及躲债等非法行为很难控制。


  二、农村金融发展对农民收入的影响


  (一)有利于促进储蓄向投资的转化


  在农村金融发展的过程当中,首要的任务就是要把农村储蓄向着投资的方向转变,一般来说,农村储蓄往往是由农民的资金组成,然而,在动员农村居民把储蓄转化为投资的过程当中,农村金融机构会自主的吸收一部分资源,当作自身活动的经费,而要想促进农村居民收入的增长,在农村金融发展的过程当中,就需要尽可能降低其所需要吸收的资源,即最大限度减少金融机构充当中介的费用成本,从而促进储蓄资金有效转化为投资,有效提高转化的效率。同时,由于农村金融机构在发展的过程当中,市场会受到存款准备金以及交易税等方面的影响,因此,在发展的过程当中需要不断完善金融体系,提高农村金融的运作效率,降低农村资金资源的消耗。此外,加大对农村信贷投资的力度,加强对农村的金融支持,农村中信贷投资的增加,将导致农民人均资本存量的增加,从而引起人均产出的增加和农民人均收入的增长。


  (二)有利于优化金融资源的配置


  就目前来看,在农村地区加大金融的发展,能有利于优化农村金融资源的配置,提高经济发展过程当中的竞争力,促进居民收入的增加。在农村经济的发展运行过程当中,农村金融资源的配置是一项重要的内容,农村金融资源的配置不仅关系着农村经济的发展,还对农村居民的收入产生着重要的影响。重塑农村金融市场主体,推动农村金融市场正常发育,扭转由于农村金融体系效率低下导致的农村资金的配置效率低效所造成的农村资本金大量流失的趋势。作为金融资源,需要由良好的金融体系进行合理配置,以便于形成高效的产出能力,因此,农村金融的发展能够对农村金融资源进行优化配置,使其发挥出应有的作用,带动农村经济的发展,为农村居民的创收奠定基础。同时,利用农村金融体系对金融资源的配置进行监督,能够使得金融资源得到最大化的有效利用,降低农村经济发展过程当中所遇到的经济风险,使得农村金融资源逐渐流动起来,推动农村居民收入的增长。保证农村社会发展能够有充足的资金支持,实现农村金融与农村经济协调发展,提高农村金融对农民收入增长的贡献度。


  (三)有利于降低经济活动交易成本


  在进行经济活动的过程当中,会消耗掉大量的人力物力资源去寻找适合的交易对象,这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交易成本的浪费,而农村金融的发展,能够為货币的聚集以及存在提供必要的信用场所,有效降低农村经济活动交易过程当中所要出现的不确定性,使得交易的成本大大降低,促进了农村经济的发展,节省了农村居民的经济支出,促进了收入的提高。


  三、结语


  综上所述,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国家对三农问题的重视,提高居民的收入水平必将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问题。所以建立社会主义新农村,促进农村经济的健康、持续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因此,建立科学合理的金融结构,配置好农村金融的资源,促进农民投资意识的转变,降低交易成本,从而推动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最终实现农村居民收入的增长,促进农村经济的繁荣发展。


  作者:高胜佳

  第5篇:我国农村金融机构扶贫现状及影响因素分析


  0引言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一直保持较高的增长速度,国民平均生活水平也稳步提高。然而就在平均生活水平提高的大环境下,偏远山区的一些农村地区的老百姓的日子却越发艰难。由于受改革开放初期“先富带动后富”的思想影响,前几十年政府一直将资金投放在东部等一些沿海地区,促进其经济发展,这导致我国东部地区的经济水平要远高于西部偏远山区。同时,这也使得贫困问题成为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必须攻克的一环。习近平总书记在2013年11月于湖南湘西视察时最早提出了“精准扶贫”的概念,党的第十八届五中全会也提出到2020年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我国的扶贫开发进入了脱贫攻坚的新时期,而完成精准扶贫攻坚,需要金融机构的积极参与与配合。金融扶贫已经成为我国农村扶贫开发体系中的一个重要部分,然而实际操作中却存在诸多问题影响金融机构扶贫的有效性。本文通过列举目前金融扶贫的现状,浅析当下金融机构扶贫效率较低的原因,同时针对性的提出了提高金融扶贫有效性的对策建议,从而为解决我国精准扶贫问题提供新思路。


  1我国金融支持扶贫的进展与现状


  近年来,随着国家和政府领导人的重视,我国精准扶贫开发工作取得了显著地成效。1981年至2011年,全球贫困人口减少9.27亿。同期,中国贫困人口减少7.53亿。在此之后,按照国家2011年的扶贫标准,扶贫对象从16567万锐减到2015年的5575万人。我国成为第一个提前完成联合国千年发展目标的发展中国家。金融机构支持扶贫,实质上就是由财政资金带头,带动金融机构对贫困人口、贫困地区的资金投放力度,进一步扩大扶贫资金的总额,从而加快扶贫的进度,使扶贫的覆盖范围更加广阔。我国金融支持扶贫虽然取得的一些阶段性的进展,但是在扶贫过程中也暴露出了一些问题。由此我国金融支持扶贫的现状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1金融机构信贷资金投放力度增强


  金融机构对贫困地区的群众发展产业脱贫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根据2014年底发布的关于扶贫小额信贷的指导意见,农村金融机构为建档立卡提供“3年以内,5万元以下,基准利率放贷,免担保免抵押等”的扶贫小额信贷产品,受到了社会各界人士的一致好评和贫困地区群众的热烈欢迎。截止日前,已经向贫困户发放超过1200亿元的贷款数额。根据已有的建档立卡的数据来看,超过1000万的贫困户都有着信贷需求,照此推算,信贷规模将会超过5000亿元。


  1.2各级央行积极提供货币政策支持


  各级央行灵活的运用货币政策工具,吸引金融资源向贫困地区靠拢。根据研究资料表明,越是经济欠发达的农村贫困地区,对于支农再贷款的需求也就越强,由此资金投入产生的边际效用越大,对扶贫的效果也就越明显。近些年来,各级央行充分运用再贴现、再贷款、差别化的存款准备金率等货币政策工具,通过降低融资成本等原理,积极引导社会各界向贫困地区投入资金,同时刺激贫困地区农村金融机构的贷款积极性。2016年,央行联合银监会、保监会、证监会等7个部门,推出了金融支持脱贫攻坚的新意见。其中一点指出,为了推进贫困地区普惠金融的发展,对于符合要求的贫困地区农村金融机构在正常支农再贷款利率的基础上再优惠1%。


  1.3各级政府财政投入加大


  根据中央的指示,2016年我国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相比去年增加43.4%,达到了670亿元之多。同时,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预算也快速增长,估计可达到400多亿,较去年增加近一半。中央和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总和更是达到了前所未有的1000亿元,如果加上市县层面的扶贫资金投入,规模应该更大。在“十三五”期间,国家共向省级扶贫开发主体项目投放约2500亿元资本金。当然在注重“量”的同时,也不忘记“质”的要求,政府部门通过建档立卡等措施,精准识别真正困难的贫困户,促进扶贫资金使用精准到位。


  1.4各部门之间运作缺乏协调性


  地方政府與农村各金融机构之间以及地方政府的各部门之间缺乏协调性,导致金融支持扶贫效率低下。首先,地方政府部门对扶贫工作认识深度深浅不一,因此对扶贫工作的开展各个地区的具体实行措施不同,当地方政府推行最新的扶贫措施时,往往未能及时通知到当地农村金融机构。况且,即使能够及时的通知到当地农村金融机构,该金融机构也需要时间来根据最新的措施制定相关的具体实施办法来落实地方政府的意图,这样使得扶贫工作的开展缺乏灵活性。其次,精准扶贫工作的进行涉及到多个部门,需要政府各个部门的协调合作,而在扶贫资金中,财政拨款占了绝大比重,对于这些资金一般是专款专用,模块化的管理。运用资金时的局限性较大,审批程序也较为复杂,一次能动用的资金数额有限,难以起到带动其他社会资金的杠杆作用。


  2阻碍农村金融机构精准扶贫进程的因素及原因分析


  2.1金融机构扶贫主体结构和方式单一


  目前,农村金融机构的扶贫主体为一些农村信用社和邮政储蓄银行,扶贫方式主要为向贫困地区提供小额信贷支持,具体包括为农户提供助学贷款、抵押贷款等。在我国大多数商业银行都实行总分行制的一级法人扁平化管理,存款需要逐级上存,而贷款则需要自上而下的逐级批复贷款额度,因此贷款项目主要集中在地方的龙头企业,真正投向扶贫开发项目的很少。并且参与扶贫的金融机构主要为农信社、邮政银行等机构,而大多数的农村资金互助社、小型涉农贷款公司、农村合作银行等金融机构对扶贫参与度不高。而由于某些偏远地区缺乏必要监管,利率优惠政策没有落实到基本点,使得贷款利率远没有达到政府规定的范围,反而接近于普通城市居民的正常贷款利率。另外,财政贴息不到位,担保抵押制度尚不完善等原因导致农村金融机构贷款质量不高,银行欠息挂账的情况比较普遍。因此导致银行发放扶贫贷款的积极性不高,创新新的金融扶贫产品的意愿就更弱,最终真正帮助到的贫困地区的老百姓数量也相对较少。


  2.2扶贫成本高居不下


  在我国一些农村地区,由于长期缺乏对基础设施建设的资金支持及重视,导致有些贫困的农村地区的公路条件、用水条件、供电情况并没有为该地区老百姓的日常生活带来便利。比如,在一些地区,白天供电情况还算正常,但是到了晚上,由于晚间用电量大,就会出现电灯照明忽明忽暗现象,甚至一些大功率电器如电视机等都无法正常使用。所以,在这些基础设施薄弱的地区,通常只有农村信用社、邮政储蓄银行等少量的农村金融机构布置一两个网点。再加上农村地区居民连片居住的特点,很难再建立起分管一个地区较大型分支银行,因此在这些地区金融机构分布较为零散,难以形成规模经济效应。另外,考虑到运钞成本、吸收存款的运用效率等问题,在这些偏远的农村地区设立分支机构显然与银行追求利润的目标相违背,大多数金融机构往往不会愿意在这些地区设立网点。而对于贫困地区的老百姓来说,本来自身知识水平有限,再加上交通不便,也不会愿意主动到县域以上的地区向金融机构寻求帮助。


  2.3有效金融资源使用效率低


  在贫困地区总体的经济水平落后,且有些基层领导人缺乏必要的认识和眼界,当地的产业发展方向拘泥于已有的模式,发展潜力不大。如在一些以传统种植业为生活来源的农村地区,农户依然以传统的手工耕作为基本模式,而并没有引入机械化的生产模式,一方面金融机构能够提供的资金有限,并不能保证每家每户都能够进行机械化运作,由此个别农户的生产效率提高并不能解决该地区总体的生产水平。另一方面,农户已经习惯于传统的手工劳作,缺乏专业人士指导农户进行机械化操作和产品运作。由于以上原因农户生产的农作物难以向产品化、产业化转变,农户经营规模效应难以形成,再加上农业生产成本逐年提高,金融机构提供的资金仅能满足基本的经营运作,使得这些贫困地区对金融资源的承载能力有限,金融资源使用效率低下。


  2.4脱贫与返贫现象同时存在


  虽然一些农户在政府和金融机构的帮扶下脱离了贫困线,但是农户的经济来源依然来自于当地传统的生产种植业。而传统的生产种植业受季节、天气等非人为因素影响大,因此一些贫困地区的农户基本上还是“靠天吃饭”,一旦天气情况发生不利的变化,农户稍不注意提前防备或者及时采取应对措施就会导致家中资金运转出现问题,此时若后续没有其他来源的资金支持,很容易让农户家的经济情况回到贫困线以下,即返贫现象的出现。然而当地农村金融机构的力量是有限的,农户一旦自身经营状况受到影响就向其提供资金的做法显然是不现实的。因此仅仅靠“输血”是不够的,“造血”才是可持续的长久之道。所谓“造血”即不仅仅依靠当地农村的金融机构,还要吸引外来的社会资金,外来金融机构加入到扶贫开发的大部队中,为贫困地区的开发提供源源不断的资金支持。


  3提高金融机构扶贫有效性的对策建议


  3.1农村金融机构积极与电商平台合作


  近些年来,农村经济正逐步走向“信息化”、“电商化”的道路,借助电商平台的优势扩大了扶贫的覆盖范围,提高了精准扶贫的效率。一方面,电商平台不仅可以扩大农户当地特色农产品的销路,让农户销售农产品不再只着眼于那些农产品采购商,还可以帮农户节约信息成本、运输成本,只要客户在电商平台上拍下产品,农户就可以将自己的产品打包发货从而获得收入。另一方面,农村金融机构一直因为抵押制度不完善、信贷风险较大等原因,对为贫困农户提供小额信贷的积极性不高,那么通过与电商平台合作,可以通过客户的评价进行贷款过程中的管理。我们都知道在电商平台里客户购买的产品到货之后,客户可以根据自己对产品的满意度来对产品进行评价给出好评或者差评。农户创业需要资金支持,如果客户评价好,产品服务质量高,出售特色农产品所获得的销售收入高,那么当农户为了进一步扩大规模向金融机构贷款时,金融机构可以考虑优先放款。而对于那些销量不太好的农户店铺,则贷款时需要谨慎对待。这样不仅为农村金融机构贷款风险的管理提供了有效途径,提高了他们的贷款积极性,同时在精准扶贫中提高了项目资金安排的效率。


  如图2所示:①为农户借助电商平台销售特色农产品;②为电商平台向农村金融机构提供店铺销售情况等信息和农村金融机构向电商平台给于一定的利益分成;③为农村金融机构根据信息决定是否向农户进一步发放贷款。


  3.2完善扶貧风险补偿机制


  许多农村的金融机构因为扶贫贷款风险大、贷款风险补偿不足,所以发放扶贫贷款意愿不强。客户经理批准发放扶贫贷款的业绩与发放普通贷款的业绩以几乎相同的权重计算到个人的业绩中,而发放扶贫贷款的收益显然是不如发放普通贷款的收益的,这为金融机构发放扶贫贷款增加了难度。综合以上情况,完善农村扶贫风险补偿机制势在必行。一方面可以通过设立扶贫开发基金,各级金融机构都有缴纳一定款项的义务,保证了各个金融机构在精准扶贫中的参与度,同时利用该基金为符合条件的贷款项目进行一定程度的补偿。另一方面可以积极引入各类保险机构,通过政府财政补贴等优惠政策吸引城市中的各类保险机构进入扶贫开发地区,使得农户有机会接触到对于他们来说的新型金融产品——保险。通过购买保险,如果发生之前所提到的由于非人为因素导致的农作物减产的情况,就可以获得补偿金来转移一部分的风险,从而减少“返贫”现象的发生。


  3.3建立健全农村信用体系


  目前我国农村信用体系的建设刚刚起步,与城市地区相比存在一定的差距。在之前的农村金融机构支持扶贫的进程中,由于农村地区的信用体系还处于初级阶段,给金融支持扶贫的进程带来了一定的阻碍。一些农村金融机构在发放小额信贷时缺乏可参考的依据,再加上我国农村信贷担保抵押制度尚未完善,这就使得这些农村金融机构在“贷”与“不贷”之间难以抉择,因此建立健全农村信用体系势在必行。


  建设农村信用体系时需要做到:


  1、政府积极出资引导,地方央行牵头,联合地方农村金融机构派遣工作小组深入农村地区完善农户个人信用资料,主要参考该农户之前在该地区熟人、亲戚之间的借钱及还款情况;


  2、建立一套完整的农户信用评级体制,根据之前调查了解的情况,对于不同的农户给予具体的评判等级;


  3、将所有的资料电子化、档案化,并且推进当地各个农村金融机构的联网运作,实现各个农村金融机构的有效沟通及信息共享。


  3.4传统扶贫与观念扶贫并重


  之前所提到的扶贫方式均为外来力量注入资金式的传统扶贫方式,主要從供给方面解决精准扶贫问题。当前农村地区的贫困户受教育条件的限制,知识水平普遍不高,这就导致他们对于农村金融机构提供帮助的方式没有充分的认识,不能充分利用金融产品来脱贫致富。因此,进行“观念扶贫”加强他们对于金融产品的了解,帮助他们掌握金融产品的使用方法,从而提高他们对利用金融产品摆脱贫困的需求。为了实现“观念扶贫”,首先地方政府可以与高校、银行等机构合作,先对村支书、村长等基层领导人进行集中教育,然后在村里召开会议时再由基层干部进行金融知识的宣传,利用这样“由点及面”的逐级宣传方法,扩大利用知识宣传力度。其次,在通往乡村的公路上,隔不远就可以看到刷着各种广告内容的民房。由政府出面与那些农户协商,每年给予那些农户一定的租金和补贴,从而在这些广告墙上能够进行金融知识的宣传,保证金融知识渗透到农户生活的各个方面。


  作者:骆伽利等

  第6篇:农村金融机构风险管理现状与对策


  近年来,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在农村经济发展过程中起着调节基础的重要角色。新农村金融机构的建设,是政府贷款向农村倾斜主要途径,农村地区特别是最贫困的农村地区,大多数人都需要帮助。但是新型农村金融机构还存在许多潜在的风险,因此,对新农村金融风险管理研究有着非常重要意义。


  一、加强农村金融机构风险管理的意义


  首先,有利于提高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管理水平。基于对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风险特征进行分析,找出原因,分析其风险,建立风险评估体系,并提出切实可行的对策和建议加强识别和化解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风险,并促进可持续发展,更好的服务“三农“,加快地方经济发展。其次,有利于激活农村金融市場。长期以来农村信用社是农村金融改革的重点,并且始终围绕着这一个机构的扩张,因为在金融市场,农村信用社的垄断,使改革的效果并不显著。村镇银行等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积极的涌现这有利于提高农村金融机构竞争,从而有利于提高农村金融服务的效率。通过新型农村金融机构风险防范的研究,提高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在农村金融市场竞争力的局面,有利于打破农村信用社垄断,激活农村金融市场,在农村地区改善金融服务,解决贷款难的问题。最后,有利于补充和完善中国的农村金融风险防范理论。目前,农村金融风险防范理论中国有不完整的,有不完善的研究本文新型农村金融机构风险防范的问题,通过建立新的


  农村金融机构的风险识别和防范体系,以补充和完善农村金融风险防范的理论,促进农村金金融市场的稳定和发展。


  二、目前农村金融机构风险管理现状


  1、风险管理的数据基础比较薄弱


  从我国农村现阶段的现状来看,农村还未建立起较为科学的信用评价系统与征信管理系统。一方面原本存在与农村的大型商业银行逐渐撤离农村,而现有的正规农村中小金融机构缺乏必要的农村信贷信息记录;另一方面,农村非正规金融活跃,并且具有相对较多的信用信息储备,而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成立时间短,还需要花费很大的人力与物力成本去对农户、农村企业、农村专业合作组织农村经济主体进行信息收集。但是,实际情况是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对客户的信息收集还没有完善,没有达到规范化的程度,还没有确立以农业生产周期与农业市场变化而进行的风险评价方法。


  2、在创新性管理的技术方面,新型农村金融机构还有待进一步提高


  随着金融市场不断发展,面对金融市场风险的多样性与复杂性,金融机构风险的管理模式逐渐采用完善的模型化风险管理方式,根据数据资料对风险进行全面系统的分析,并结合金融工程技术实现了风险管理的新发展。但是,新型农村金融机构作为新成立的金融服务机构,只能初步运用这些风险管理技术与方法,这对于风险评估、风险预防与风险化解有着很大的制约。


  3、风险防范制度的运行保障机制不配套


  新型农村金融机构风险防范制度建立之后还需要有配套的机制保障其运行,其运行保障机制应是全方位、体系化的,具体内容可以根据风险防范与制度运行的具体需要来确定,例如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人才培养与人才引进机制,农业保险保障机制、农村金融纠纷解决机制等等。然而我国现阶段的情况来看,新型农村金融机构风险防范制度的运行保障机制还不配套。


  三、农村金融机构风险管理的加强对策


  1、完善的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准入制度


  严格市场准入准法律制度,以确保新农村金融机构的种类,为客户提供提供足够的安全服务的能力。为了促进农村金融业的发展,我国也制定了“新型农村金融机施工监督法”,对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应当给予法律依据机构性质,建立了条件,所有权和治理结构之间的关系,组位方面编织的形式,权利和义务,业务范围,经营原则等。具体的,详细的规定;界定农村金融机构,地方政府,行业监管机构和监管机构之间的法律关系,明确了相应的权利,责任,风险,为了保护合法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利益,并使其与其他金融机构平等获得金融业务的开展法律地位;确定不同的访问方法,建立相应的资本访问数量和结构,明确获得必要的范围和业务类型。


  2、规范新型农村金融机构信贷业务


  新的金融机构,以加强对农村信用社经营管理,监管范建康发展的关键。一是认真贯彻落实银监会有关低门槛,严监管;一审后推广;增加机构,覆盖面广涵盖:扩展功能强大的服务的方针,以新农村金融机机构信贷业务,合规性监管的合法性;二,严格监控管信贷。信贷资金投向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必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财政政策,充分满足县农民,农业和区域农村经济发展的需要,而不是钱出了全县农村的;三是积极支持金融创新。要引用引导和鼓励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按照市场经济的规律,据当地农村产业特点和客户的不同层次的实际需求,积极的信贷产品创新,成本和风险的精确计算,合理定价的贷款,以满足不同层次的客户持续的信贷支持;第四年实施学分制。现在就现场和非现场检查相结合,己批准的年度经营逐步开展风险和信用风险进行全面的检查和评估。


  3、加强农村银行操作风险的防范机制


  首先,完善的授权与制衡机制。业务部、风险控制部、营业部、综合部等人员职责分工明确,高级管理层实行部门负责制,分权制衡;根据不同的岗位性质、业务经营水平以及风险管理能力分别授予不同的权限额度。


  其次,良好的人才招聘与培养机制。重点考察关键岗位人员的人品与履历,校园招聘中注重学生的理论分析水平以及个人经验的积累;对新进员工实行职业经理人培养计划,并形成来员工一带一的责任激励机制,以最短的时间、最有效的方法掌握业务的基本操作流程。


  最后,严格规范业务流程。提高员工风险意识理念,并坚决杜绝帐外经营,对业务流程实行严格的岗位问责制,坚决杜绝为方便顾客或者内部人员而简化必要的操作程序;对于存在的问题组织员工集思广益,进行及时调整面促进业务流程的科学与合理程度。


  4、增加相关配套政策的扶持力度


  目前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国家正在使用的导频插入大发展时期,在很多方面还需要大力支持旨在国家政策在创造一个更加有利和公平的农村金融市场环境。首先,为了发展和完善我们建设农村金融市场的法律调节。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融资成本高,渠道不畅等问题,国家应进一步对“三农”的财政补贴提高政策,并给予一定的税收减免政策,调动新农村金融机构放贷的积极性。其次,建立农村金融风险的担安全系统。抵押品为农民和农村中小企业有限的问题,国家应该制定相关政策,建立农业政策性保险机构,以扩大有效担保品范围下乡,鼓励担保侵入性的方式最后,加强不良的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资产处理。我们的国家应该对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不良资本生产重组或其它手段进行处理,它发出能够提高安全性贷款的释放,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会降低其信贷风险。


  作者:贾艳

  第7篇:财政支农政策对我国农村金融发展的作用分析


  引言


  在我国,财政支农作为保护本国农业生产者的利益、增加消费者福利以及稳定国内经济的重要工具,已越来越受到我国政府的关注。从纵向的角度看,我国的财政政策应遵循基于动态效率和跨期公平的原则,在改革开放初期即第一阶段农业哺育工业,资金从农村流向城市;当前中国已经历史性地迈入城市反哺农村,工业反哺农业的第二阶段,财政政策对农村倾斜的路径选择具有其历史的必然性和合理性。从横向的角度看,随着经济全球化进程的不断深入,贸易自由化发展的趋势显现,关税、配额等传统的贸易保护措施正收到越来越多的限制,而作为新型的、极具隐蔽性的政策工具,财政补贴等方式已经开始在国际贸易中逐渐盛行。


  本文从农村金融的角度出发,分析财政支农政策对农村金融发展的影响作用。根据《中国财政年鉴2014》的政策总结,我国健全财政促进农村金融发展的机制主要有:(1)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政策;(2)涉农贷款增量奖励和定向费用补贴政策。


  1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政策作用分析


  政府需要用财政资金补贴撬动农业保险市场。由于农业生产灾害频繁,农产品的风险损失率较高,,且具有系统性风险,投保的农户分散,同时农业保险标的的单位价值较低而且生产面积广阔,保险管理费用率高。因此,高损失率和费用率必然造成农业保险价格昂贵。有研究表明,市场状态下的农业保险价格是一般家庭财产和企业财产保险价格的50-150倍,甚至更高。而农业保险的买方又是支付能力有限的农民。对他们而言,按照保险公司不亏本的价格出售的农业保险产品无异于奢侈品。因此,为了促进保险产业向农村方向的发展,财政补贴就成为相当重要的市场因素,换句话说没有财政补贴就不会有农业保险市场。


  以上观点可以通过保险产品市场均衡的平面图来说明,如图1所示,市场条件(0)下供给曲线在上方,需求曲线在下方,不相交。有了补贴(1),农业保险的供给价格才降低,供给曲线向下移动,同时随着农户的实际支付能力提高,需求曲线向上移动,供给曲线和需求曲线相交,进而出现农业保险市场均衡。


  总之,公共财政补贴的农业保险费是农业保险市场不可缺少的要素,能有效促进农村金融市场发展。从宏观上看是维持国家和谐发展与稳定的重要政策工具,正如财政政策提供的直接补贴一样,是农户的实际收入;从保险合同角度来看,组成了投保农户所支付农业保险费的一部分。


  2涉农贷款补贴政策分析


  金融有“保本逐利”的要求和“嫌贫爱富”的本性,要想通过财政政策促进农村金融发展,至少要使涉农金融机构“保住本金”,能维持金融机构的简单再生产,可持续发展。但是由于农户分散,借贷规模小,不良贷款率较高等特性导致了农村较城市高的借贷成本和低效率,因此逐利的金融机构具有逃离农村金融市场的倾向。所以,我国农村金融的发展光靠金融机构的市场化商业化运作不能达到资源的有效配置和可持续发展,需要一个“无形的手”去抑制农村金融的系统性负投资。


  涉农贷款补贴政策可以通过其引导功能促进农村金融机构的资金向农村流动,即通过长期有效和宏观有效的信息,通过对商业性金融等不能或不愿投资领域的投入,有效降低金融机构参与支农服务的风险,增强在信息不对称条件下的商业盈利能力,引导金融机构(主要是商业性金融)为农业提供更大的规模的投资,克服农村金融的负投资效应,实现资源配置的虹吸功能,从而达到扩张初始投资的乘数效应,促使农村金融发展战略的实现,这就是政策性金融支农的“引导—虹吸—扩张”机制。该机制可有效促进农村金融的资金积累和流动。


  3结束语


  由财政支农政策的影响分析,我们可以看到,从理论上来说适当的财政支农政策有利于农村资本的积累,引导农村金融市场的发展。但其中存在一些不足和解释范围的局限性,因此有必要对其基本思路做简要分析。


  首先,从根本上说以上分析的理论基础都是市场失灵理论,也就是说,在市场机制运行过程中产生了一些偏差,市场价格机制在资金分配过程中无法正常发生作用,因而需要政府“无形的手”进行调控。我们需要注意的是不仅市场存在失灵的情况,政府亦然。在使用政府介入的方式调节市场失效的同时,我们也应意识到政府不當的干预措施,补贴机制不仅解决不了问题,甚至使问题变得更糟。此外,由于信息不完全,认识时滞、知识欠缺、决策和执行时滞等原因,政府补贴也常常伴随着未曾预料的副作用。


  因此,政府在进行财政支农政策设计的过程中,首先应坚持审慎的原则,应充分估计到财政支农政策适用的前提条件及可能产生的关联效应,应充分考虑到我国城乡社会化的统筹发展与经济总体的支撑能力,并在不同的方案间比较权衡,制定完善的法规制度。这样才能充分发回财政支农政策的正面效应,促进农村金融的资金流动和发展。


  作者:陈文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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