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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中期票据及其对企业发展的推动作用

发布时间:2015-12-14 12:04

摘 要: 中期票据自2008年问世以来,就受到大多数企业的欢迎和认可,目前实际发行总量已突破了12,000亿元。中期票据以其发行主体宽泛、募集资金用途自主、发行机制灵活等特点,逐步成为企业主要的直接融资手段之一,同时也有效地促进了企业调整融资结构,降低融资成本,从而达到推动企业更好更快更强地发展。

关键词:中期票据;企业融资方式;推动企业发展
  2008年4月12日,中央银行颁布了《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22日,铁道部、五矿集团、中化集团等7家企业即公布中期票据发行公告。由此,我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中期票据业务正式开启,企业的融资渠道由此得以更加丰富。
  一、中期票据概述
  (一)中期票据的定义
  中期票据是一种广义的融资性票据,是指具有法人资格的非金融企业在银行间债券市场按照计划分期发行的,约定在一定期限还本付息的债务融资工具。正如短期融资券是一年以内短期贷款的替代品一样,中期票据有望成为除企业债、公司债以外重要的中期融资工具,成为高信用等级企业3—5年期贷款的替代品。
  (二)中期票据的法规环境
  目前,在已颁布的多项办法及规则中,与中期票据相关的政策包括一个《办法》、三个《规则》、三个《指引》。
  “一个《办法》”即指由央行颁布的《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办法》对中期票据的注册、登记、结算、披露、承销等方面给予了规定。
  “三个《规则》、三个《指引》”均为交易商协会颁布。其中,“三个《规则》”是指《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注册规则》、《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则》和《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中介服务规则》,分别对中期票据的注册、信息披露和中介服务方面给予了明确规定;“三个《指引》”是指《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中期票据指引》、《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募集说明书指引》和《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尽职调查指引》,分别为规范非金融企业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中期票据的行为、信息披露行为和主承销商对拟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企业的尽职调查行为制订了相关业务指引。
  二、中期票据的作用与特点
  (一)中期票据的作用
  中期票据是我国政府在国际经济环境不稳定,国内强调宏观调控,实施从紧货币政策的背景下适时推出的一项新型融资工具,是对特定经济发展时期金融创新的全新尝试。中期票据可改善企业中期直接融资工具缺失的局面,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未来,中期票据对我国金融市场发展所能产生的作用主要有:
  第一,强化资本市场作为宏观调控传导渠道的功能。中期票据推出后,优质企业可利用这一直接融资渠道获取资金,从而实现在紧缩基调下,通过市场机制对宏观经济进行调节。
  第二,有利于建立完整的市场收益率曲线,改善利率环境,完善金融产品结构,建立健全有效的市场机制。中期票据不仅可丰富市场内投资品种,有效增加金融供给,而且对形成完整的企业融资市场具有重要作用。
  第三,我国特定经济环境下增强经济活力的重要手段。企业作为国民经济的微观主体,可通过发行中期票据实现融资成本的灵活配置,改善财务管理能力,提高自身应对复杂多变的金融环境的能力,提升企业经济价值。
  (二)中期票据的特点
  目前,我国市场上主要的中长期债务融资工具包括公司债、企业债、中期票据和银行贷款。与其他品种相比,中期票据融资的特点主要有:发行主体宽泛化、发行市场化、募集资金用途自主化、发行机制灵活化和管理自律化。
  1、发行主体宽泛化
  中期票据的发行主体范围较为宽泛,只要市场能够接纳,凡具有法人资格的非金融企业(股份有限公司或有限责任公司)均可发行。而企业债的发行主体局限于中央政府部门所属机构、国有独资企业或国有控股企业;公司债则只在上市公司试点发行。
  2、发行市场化
  从相关办法中看出,中期票据采用比较简便的注册制。而企业债发行须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审核,公司债发行须由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核,均带有浓厚的行政审批色彩。
  3、募集资金用途自主化
  中期票据赋予发行人较大的自主权,其募集资金可用于改善公司资金来源结构、调整公司负债结构等多方面,也不排斥用于支持企业的并购和资产重组,只需在募集说明书中明确约定即可。与之相对,企业债、公司债对募集资金都有较明确的规定,主要限制在固定资产投资和技术革新改造方面,并与政府部门的审批项目直接相关。
  4、发行机制灵活化
  中期票据完成注册之后,可以采用小额、连续或周期性的方式发行,在金额、期限和发行时间的选择上有很大的灵活性。它既可以是浮动利率方式发行,也可以是固定利率方式发行,甚至可以利用市场的波动,抓住有利的市场窗口发行。
  5、管理自律化
  中期票据将由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自律管理,在发行、交易、信息披露和中介服务等诸多问题上由市场自决、自治和自我发展,由交易商协会实施自律性监管,很好贯彻了中央“加快转变政府职能”的核心意图。
    二、中期票据对企业融资具有推动意义
  (一)企业可获得稳定资金,助推自身经营发展
  很多企业,尤其是资本密集型大型企业集团,具有资金需求较强,资金运用周期较长的特点。在复杂多变的宏观经济环境中,企业获取长期的、稳定的资金是保证自身生产经营的前提。目前,多数企业融资主要通过半年或一年期贷款,目的在于确保融资成本较低的前提下,通过滚动的短期贷款来满足自身中长期资金需求。中期票据作为期限3—5年的中期融资工具,可直接满足企业获取中长期资金的需求,成为企业稳定的、较低成本的资金来源,提升自身财务结构的稳健性,发挥推动企业稳步发展的作用。
  (二)企业可优化自身财务结构,降低财务成本
  在企业对外融资的过程中,或多或少都会遇到间接融资大于直接融资,财务成本较高的问题。中期票据的推出,可以较好地改善企业直接融资渠道缺乏、比重较低的局面,在一定程度上起到平衡直接债务融资、股权融资和信贷融资等渠道之间关系的作用,有利于降低企业间接融资比例,降低过于依赖银行信贷融资的系统性金融风险,有效调 整自身财务结构。同时,由于中期票据利率(即使加上发行中间费用)普遍低于同期贷款利率,企业采取发行中期票据手段,可发挥其对银行贷款的“替代效应”,从而达到有效降低财务成本的目的。
  (三)企业集团的资金运用范围加大,可有力支持内部企业
  在中期票据的相关规定中,未对募集资金的用途作出严格规定,只作出“用于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规定。由此我们可以看出,通过发行中期票据募集的资金,很多大型企业集团可根据自身经营需要合理分配和运用。集团可将资金用于补充集团内各板块企业的经营性流动资金需要,对其形成有力支持,以保证各项业务的正常、顺利开展与进行。同时,集团还可将部分资金用于偿还成本较高的银行债务,改善并优化融资结构,促进自身更好的发展。
  (四)企业融资效率提高,融资方式多样化
  与企业债券须由发改委核准,公司债须由证监会审核相比,中期票据采用交易商协会注册、监管机构备案的方式,其程序更加简便、快捷。同时,中期票据作为短期融资券的延长线,承袭了短期融资券无需担保、利率市场化、流动性较好的特征。这就使得企业获取资金的周期缩短,效率大大提高。此外,由于中期票据与短期融资券性质相同,发行条件及程序类似,集团还可考虑将两者同步推进,以进一步提高效率。
  综上所述,在目前政策支持、发行踊跃、市场反映强烈的背景下,企业若抓住有利时机发行中期票据,不仅能拓宽资金融资渠道,获得低成本资金,更重要的是能够增强自身竞争实力,更有效地推动自身向更高的经营目标前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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