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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民政档案管理工作之我见

发布时间:2015-11-05 11:13

加强民政档案管理工作之我见
论文关键词:民政档案管理工作
  一、 查找问题,总结经验
  民政档案是民政事业的记录和见证,不仅具有现时实用价值,而且具有资政存史价值。档案管理的基础打不好,势必影响档案事业的发展。当前,由于诸多原因,各地民政档案管理工作中存在着不少的问题:一是对民政档案的重要性缺乏足够的认识, 虽然一些单位增加了对档案工作的投入,但不少档案人员档案意识薄弱,档案知识和档案法律法规严重缺乏,更有少数领导干部片面地认为档案工作只是档案员的事情,因而造成了档案资料残缺、行文不规范及“三色笔”等现象的普遍存在,严重影响了档案的保存寿命。 二是档案资料收集不全。由于在档案管理中存在相关业务科室和事业单位各自为阵的现象,致使办公室在收集和整理档案材料时,往往收不齐,收不到,一些有价值的必须归档的资料被遗漏,给民政档案工作造成了很大的损失。 三是档案利用效率不高。民政工作的特点决定了民政部门形成的档案不仅种类多、数量大,专业性强、管理复杂,而且有些档案需要直接为社会提供利用,为广大民政对象服务。民政部门虽然在地方档案部门的指导下积极开展了档案利用工作,但因档案存在缺、漏现象,显得“只可远观而不可细瞧”。总的看来,民政档案在收养、优待抚恤、复退军人接收安置、婚姻登记、续写民政志等方面的利用仍有欠缺,略显单薄。
  二、 理顺体制,依法规范
  鉴于此,笔者认为,应从组织领导、保管条件、人员配备、经费保障以及其综合开发利用等诸方面加以改进。各级民政局党委应对民政档案实行统一领导、统一制度、统一标准的综合管理。这样既便于协调各方面的工作关系,带来人财物的节省,避免因档案多部门、多头分散管理而造成的混乱、丢失、损毁等,有利于档案的规范化管理及综合开发利用。为此,建议各级民政部门成立统一的档案工作领导小组,设立综合档案室,配备专门和兼职档案管理人员,明确职责分工,努力形成统一的民政档案网络体系,以促进民政档案管理工作的健康发展。
  三、主动“出击”,强化指导
  面对档案工作出现的新动态,档案管理部门不能“坐等”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下发文件、提出要求后再去开展工作,而要以全新的服务理念,主动出击,依法加强和规范民政档案工作,使其与历史同步发展,针对民政工作涉及的部门多、内容宽泛、资料收集难度大等问题,民政档案部门应切实加强业务指导共作,重点突出“三个狠抓”。一是狠抓业务培训。可采取专题培训、上岗培训、以会代训等形式,组织档案人员认真学习档案法律法规和专业知识,学习贯彻上级的各项规范性文件,并结合外出参观学习,从理论与实践的结合上,提高档案工作人员的素质。二是狠抓材料收集。档案部门要指导各业务部门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出具体的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建立健全各项档案管理工作制度,实行岗位目标责任制、与经济效益挂钩等措施,把好归档材料的收集关口,确保文件材料的归档率、完整率达到98%以上。三是狠抓规范管理。实行统一管理,各门类、各载体档案由综合档案室实行统一制度、统一标准的规范化管理。
  四、上下联动,齐抓共管
  实践证明,要做好民政档案管理工作,必须联合相关业务部门齐抓共管、同心协力,才能取得事半功倍的成效。为此,一方面,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应定期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工作交流和业务沟通,研究措施,制定管理办法、意见、工作规范等,并开展好业务咨询指导服务。另一方面,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应抓好对民政档案部门的监管、档案工作规范化目标管理的认定及评优表彰活动等,激励和督促各部门依法建档,规范管理,为民政档案事业的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环境。
  五、与时俱进,注重开发
  建档管档的目的是为了开发利用。档案部门应贯彻“强基础、抓规范,重开发、增效益”的方针,利用各种渠道,通过多种形式,积极主动的做好档案的开发利用工作,为推进民政事业的发展提供优质服务,如婚姻档案、优抚安置档案、城市(农村)低保档案、地名档案等均可直接向社会提供服务,同时,可以利用民政档案资料编辑出版宣传画册、电视宣传片、刻录VCD光盘,向国内外客商宣传推介当地的投资环境和人文、自然、地理等优秀传统文化,充分发挥民政档案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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