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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项目管理培训班在长春开班

发布时间:2023-12-09 07:41

  8月9日,全省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项目管理培训班在长春开班。此次培训班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农业部2016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项目管理培训班精神,总结交流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经验,部署和启动2016年我省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

  省农委副主任包维国出席培训班并作重要讲话。

  他指出:2015年是国家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的第二年,省农委不断加大培育力度,扩大培育试点范围、创新培育模式,并围绕新型职业农民认定管理,不断探索配套扶持政策,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取得新进展。全省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中央财政补助资金为5100万元,省财政补助800万元。全省10个市(州)、44个县(市、区)承担该项目。全省认定新型职业农民培训机构172个、省级实训基地20个,示范县由2014年的15个增加到29个,超过全省项目县的60%。2015年共培育新型职业农民25470人,其中生产经营型12765人(含388名青年农场主),专业技能型和专业服务型12705人。


  他强调,要科学把握形势,明确“十三五”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面临的任务。面对新形势新要求,我们要抓住机遇,迎接挑战,变压力为动力,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十三五”时期,要把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使新型职业农民成为现代农业发展的主导力量。总的要求是,紧紧围绕“一条主线”,大力实施“两项计划”,突出抓好“三大环节”,努力实现“四个提升”。


  “一条主线”,就是“围绕现代农业发展,加快构建职业农民队伍”。“两项计划”,就是要依托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大力实施新型经营主体带头人轮训计划和现代青年农场主培养计划。“三大环节”,就是完善教育培训、规范管理和政策扶持“三位一体”的培育制度。“四个提升”,一是有效提升农民职业化素质能力。通过培育和自身发展,农民的综合素质、生产技能和经营能力得到有效提升,以农为业、适度规模经营的新型职业农民队伍不断壮大,新型职业农民的收入水平、社会保障得到普遍提高,农民逐渐成为体面的职业。二是有效提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能力。通过培育,进一步提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和骨干的科学决策与经营管理水平,带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科学组织生产经营,不断提高土地产出率、劳动生产率和资源利用率,有效规避和化解市场风险,实现科学发展和快速发展。三是有效提升新型职业农民教育培训体系保障能力。要建立投入稳定增长的长效机制,加强教师队伍、实训基地、农民田间学校、信息化手段等基础条件建设,健全完善“一主多元”的新型职业农民教育培训体系,为大规模培养造就新型职业农民队伍提供支撑。四是有效提升新型职业农民管理服务能力。围绕培育各环节,建设完善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申报、审核、管理和服务一体化的信息管理系统,为农民提供在线教育培训、移动互联服务、在线管理考核和全程跟踪服务。


  包维国强调,要切实做好2016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今年是“十三五”的开局之年,国家加大了对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的支持力度,这样的支持来之不易,大家要倍加珍惜。要进一步加大创新力度,落实培育环节,加强资金监管,确保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开好局、起好步。总之,培育新型职业农民是体制创新和人才创新的有机结合,中央有要求,发展有需要,农民有愿望。我们要顺势而为、抓住机遇,鼓足干劲、乘势而上,开创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新局面。


  2016年总体思路是:按照“科教兴农、人才强农、新型职业农民固农”的战略要求,以造就高素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为目标,以服务现代农业产业发展和促进农业从业者职业化为导向,着力培养一大批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职业农民,为农业现代化提供强有力的人力保障和智力支撑。

  2016年任务目标是:以需求为导向,创新管理机制,强化精准培育。全省培育新型职业农民不少于2.5万人,其中新型经营主体带头人不少于1.3万人(含农机合作社带头人900人),现代青年农场主800人,新型职业农民(原专业技能型和专业服务型)不少于1.1万人。在培训任务落实中,必须要侧重对率先实现农业现代化核心示范区农民和贫困村创业致富带头人的培育,全省2.5万人培育对象中,贫困村培育对象不少于2000人。


  (一)完善培育制度体系。适应现代农业发展要求,完善适合我省省情的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制度体系,通过教育培训提高职业农民综合素质和生产经营水平,通过规范管理引导农民走上职业化发展道路,通过政策支持提高职业农民自我发展能力。

  (二)建立健全培育机制。探索制定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管理机构、培训单位、实训基地、农民田间学校的准入标准,加快建立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农民科技教育培训中心、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农业机械化学校、农民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业科研院所、农业技术推广机构以及其他各类主体多方参与、适度竞争的多元化培育机制。

  (三)构建职业农民队伍。强化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示范,以示范县(含现代农业示范区)为重点区域,带动其他地区,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轮训计划和现代青年农场主培养计划为引领,加快培育符合现代农业发展需求的新型职业农民。


  为保质保量完成上述目标任务,各地在组织实施2016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中,要做到“四个坚持”,并抓好“六个环节”。

  四个坚持:一是坚持以产业发展为导向,围绕地方主导和特色产业,加大培育力度,提升新型职业农民综合素质和生产经营能力。二是坚持以农民需求为核心,充分满足职业农民的务农理念需求、政策落实需求和全产业链技术需求,促进农民全面发展。三是坚持以规划计划为指引,根据“十三五”职业农民培育发展规划和制定三年年度计划,按计划实施本地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四是坚持以质量效能为重点,实行精准培育,让农民从“被培训”变为“要培训”。


  六个环节:一是开展调查摸底,锁定培育对象。各地农业部门要依托承担培训任务的机构,摸清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和现有务农农民中有意愿成为新型职业农民的情况,建立本地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对象库。二是遴选培训机构,组建师资队伍。分区域、分产业、分类型遴选一批培训机构和实训基地(农民田间学校),遴选一批高水平师资、吸纳一批“土专家”、“田秀才”进入师资库,建立考核管理机制,建设“双师型”师资队伍。三是创新培训方式,落实培训环节。探索国外研修、省外培训及实训、新型经营主体带头人轮训和在线教学等形式,开展精品培训,做到培训出精品、出能人,充分利用现代化、信息化手段,探索在线教育培训、移动互联服务和在线管理考核等新型服务模式,全面实行“一点两线、全程分段”培训。四是完善认定标准,规范认定管理。没有开展新型职业农民认定工作的县市,要按照2015年初省农委出台的新型职业农民认定管理办法尽快出台认定文件并开展认定工作,磐石市、东辽县、洮南市、通榆县、和龙市等市县都是当地政府出台认定管理办法。新型职业农民的认定工作,做到标准统一,程序公开,透明公正。五是强化跟踪服务,落实扶持政策。依托农业科研院所和涉农院校组建导师服务团队,抓导师团队建设。依托农技推广机构建立入户指导机制,抓技术指导团队建设。依托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抓实训基地建设。全面整合农业系统内部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扶持政策,积极争取出台针对性强的地方扶持政策。六是规范资金使用,强化资金监管。各项目县农业会同财政等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资金监管,严禁以现金或实物形式直接分发给农民个人。各县要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建立监管机制,对挤占挪用、骗取套取补助资金等违法违规行为,相关责任人将依法依规进行严肃处理。项目县财政部门对项目补助资金拨付及其使用监管负责。

  培训班上,榆树市农业局、永吉县农业局、吉林市农广校、九台区农机校相关负责人及青年农场主刘英奎做了经验介绍,省阳光办主任张云学针对《吉林省2016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实施方案》作了详细解读。会议由省农委科教处副处长侯宇心主持。(省阳光办供稿)


  来源:吉林农业·下半月 2016年8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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