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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企高管薪酬制度的探析

发布时间:2015-11-07 11:02

论文导读::国企高管的薪酬。年薪制:我国国企高管薪酬制度的最佳选择。国企高管薪酬制度的探析。
论文关键词:国企高管,年薪酬,薪酬制度

  一、国企高管的薪酬
  1、国企高管的界定
  高管(全称为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在企业中从事战略性决策、直接对企业经营活动和经济效益负责的一类人。国有企业高管就是在国有企业中从事战略性决策、直接对企业经营活动和经济效益负责的一类人。本文认为国企高管范围应包括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总经理(总裁)、副总经理(副总裁)、总会计师。而对于极少数追求政策性目标的国有企业而言,党委书记也可列为国企高管范围。
  2、国企高管薪酬的界定
  国企高管薪酬是指高管努力经营国有企业所获得的回报,既包括保障生活水平的固定收入,也包括承担部分风险而享受部分剩余索取权的风险收入;既包括工资、奖金等短期激励,也包括股票、股权等长期激励;既包括反映经济回报的外在薪酬,也包括成就感、自我实现等内在薪酬;既包括物质层面,也包括精神层面。
  二、年薪制:我国国企高管薪酬制度的最佳选择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国有企业高管薪酬制度改革先后经历了1978年的奖励和计件工资制度、1980年的浮动工资制、1983年的企业工资与经济效益挂钩制、1992年开始试行的年薪制以及近年来提出的股权激励制。一系列的薪酬制度改革打破了“高管与员工无差别的收入分配”,拉开了高管薪酬与员工薪酬的距离,一定程度上激发了国企高管的工作积极性、提高了国有企业的经营效率。当前,我国国有企业高管的薪酬出现了两极分化的现象。一方面,部分国企高管的薪酬水平还较低,与员工的薪酬差距不大,高管的付出与回报不成正比。由于尚未建立与高管贡献相匹配的薪酬体系,导致高管的工作积极性不高、创新意识不强、企业效率低下。另一方面,部分国企高管的薪酬过高,与员工的收入差距高达几十倍。特别是一些行政垄断性国有企业中,高管的薪酬达到了百万甚至千万年薪。由于这些企业巨额利润的获得主要依赖于国家所给予的垄断地位和政策支持年薪酬,与高管的经营能力关联不大。因此,这些国企的高管高薪难以得到普通职工和社会公众的认可中国论文网。
  高管薪酬制度的形成过程实际上也是国资委、国企高管和普通员工三方进行非对称信息的动态博弈的过程。
  年薪制是一种在世界范围内非常普及的高管薪酬制度,自1992年我国开始试行年薪制以来,已经逐渐形成了武汉模式、深圳模式、四川模式、江苏模式和北京模式等具体的年薪制模式。这些模式虽然有所差异,但在薪酬组合和薪酬水平如何确定方面有许多共同之处,归纳起来有以下几点:
  第一,在薪酬组合方面,我国年薪制主要有基本年薪和风险收入两部分组成。基本年薪是企业对高管为完成工作定额所花费的脑力和体力的补偿,属于补偿性的薪酬。风险收入,是企业高管每年的经营业绩给予高管的奖金,属于激励性薪酬。基本年薪在薪酬组合所占的比重相对较小,风险收入所占的比重相对较大。
  第二,在确定薪酬水平方面,基本年薪和风险收入的水平共同决定着高管的薪酬水平,收入水平的计算公式为:年薪收入=基本年薪+风险收入=基础年薪+基础年薪*风险系数。基本年薪的收入水平一般根据企业的规模,企业所在的行业和企业所在的地区等因素来确定,通常是企业普通员工基本工资水平的若干倍。风险收入的收入水平则以基础年薪为基础来计算,一般采取基础年薪乘以风险系数的方式。
  第三,在年薪制下,主要通过会计指标来衡量企业的业绩,对高管进行考核,确定高管薪酬水平的。
  年薪制本身具有很多优点,比较符合我国国有企业的实际情况,是国有企业高管薪酬制度模式的最佳选择。首先,年薪制与月薪或月薪加奖金的薪酬制度相比,年薪制更符合高管的需要特点、人力资本特征等要素,更能满足高管的需求,符合高管薪酬制度的要求。在年薪制的薪酬组合中,基本年薪属于固定性薪酬,风险收入属于激励性薪酬,二者的结合体现了风险性和激励性的统一。通过合理的确定二者的比例,可以给予高管有效的激励。年薪制的薪酬水平与企业的业绩挂钩,既能使高管和投资者一起分享企业的利润,又能拉开与普通员工的收入差距,是一种高效的高管薪酬制度。其次,年薪制和股权薪酬制相比,更符合国有企业的实际情况,实施的效果会更好。由于年薪制受外部因素的影响,如资本市场和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影响相对较小年薪酬,因此在实施年薪制的过程中,国资委拥有较强的控制能力,国资委可以通过建立健全国有企业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科学的考核体系等方式对高管进行有效的监督,而在现在企业制度下,高管也有充分的权利表达自己的意见、维护自己的利益,获得丰厚的物质收益,所以年薪制更符合国有企业的实际情况,是国有企业高管薪酬制度的最佳选择。
  三、完善和推行年薪制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1、建立科学的绩效考评制度
  要想提高国企高管年薪制的效率,国有企业必须建立与之配套的绩效考核制度,才能发挥年薪制的激励作用。国企高管的绩效考核是一个系统的工程,它包括确定绩效考核的主体与客体,确定绩效评价指标,进行考核和最终确定高管的报酬等方面的内容,各个单元环环相扣彼此影响,共同决定着高管绩效考核的效果。为了提高高管绩效考核的效率,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建立科学的绩效考评制度:(1)逐步转变国资委在国企高管绩效考核过程中所承担的职责,建立以董事会为考核主体的高管绩效考核制度。(2)建立全面有效的指标考核体系,降低考核中随机因素的影响。(3)设计科学的绩效考核程序,确保考核结果的准确公平。
  2、完善国企的法人治理机制
  国企高管的年薪制的运行效率与国有企业的法人治理机制密切相关,高效的法人治理机制可以提高国企高管年薪制的效率,给予高管有效的激励、引导高管的行为。企业法人治理机制制的是公司作为独立的法人实体,为保证公司的正常运作所具有的组织管理体系。这些组织体系包括公司的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管。股东会是权力机构,将自己的资产交给董事会托管:懂事会是决策机构,行使全部法人财产权,经理受雇于董事会,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经营管理,监事会是监督机构,负责对公司的各项活动实行内部监督。公司法人治理机制是实现剩余索取权和控制权合理配置的保障,在高效的国有企业法人治理机制中,国资委、高管和普通员工可以形成相互制衡的关系,从而有效的维护三方的权力和利益。高管年薪制的实施,需要国资委、高管和普通员工的积极参与,他们在年薪制的实施过程中的策略选择直接影响着年薪制的效率,所以完善国有企业的法人治理机制对提高年薪制的效率十分重要。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1)转变国资委的职能,加强董事会的建设,使董事会在国企高管年薪制的建立和实施过程中真正的发挥作用中国论文网。(2)加强监事会的建设,发挥监事会的监督作用,约束国企高管的行为。(3)维护和保障普通员工的权利和利益年薪酬,使其在高管年薪制建立和运行过程中发挥重要的作用。
  3、完善国企高管的监督、约束机制
  国企高管的监督、约束机制的效率直接影响着高管年薪制的效率,高效率的监督机制能够约束高管的行为、强化年薪制的激励作用,使年薪制真正的发挥作用。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完善国企高管的监督、约束机制:(1)完善年薪制的约束机制,约束国企高管的行为。(2)完善制约国企高管控制权的相关机制,对国企高管所拥有的控制权进行合理的约束。(3)建立国企高管声誉约束机制,约束高管的行为。(4)发展和完善经理人市场、资本市场和产品市场,运用市场的力量来约束国企高管的行为。
  4、建立科学的国企高管配置机制
  国有企业推行年薪制可以提高高管的收入水平,给予高管有效的激励,但国有企业现行的高管配置机制影响了年薪制激励作用的发挥,降低了年薪制的效率。目前,我国国企高管的配置方式以政府行政任命为主,这种选拔方式与高管年薪制在本质上是不相容的,二者相互冲突,严重地影响了年薪制的运行效率。以行政任命为主的高管配置机制具有行政化、官员化、终生化的特点,它与固定性薪酬比重大大高于激励性薪酬比重、薪酬水平与企业盈利相脱节的薪酬制度相匹配,与以激励性薪酬为主、薪酬水平与企业绩效相挂钩的年薪制相冲突。以行政任命方式为主的高管配置方式还使高管“入仕”成为可能,这就有可能转移高管的目标,使通过努力工作、提高收入成为高管的次优选择,弱化了年薪制的激励作用。因此,必须彻底的改变以行政任命方式为主的高管配置机制才能提高年薪制的效率。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1)废除以行政任命方式为主的高管配置机制,建立以市场配置机制为主体的高管配置机制。(2)打破终身任用的“铁饭碗”,实行高管聘任制。(3)建立起与以市场机制为主体的高管配置机制想配套的“双重竞争机制”。

参考文献:
[1]李小鹿.国有企业高管薪酬制度研究[D].东北财经大学硕士论文.2005
[2]朱海萍.市场经济条件下国有企业高管薪酬制度研究[D].江西师范大学硕士论文.2010
[3]刘文海.国有企业高管薪酬管理有关问题
[EB/OL].,2010-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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