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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学校教育成本核算会计前提初探

发布时间:2015-07-06 11:33
【摘 要】教育成本核算是学校会计核算的一部分,需要遵循会计核算的基本前提和原则。会计核算基本前提(会计假设)是为了保证会计工作的正常进行和会计信息的质量,并在此基础上建立会计原则。作为独立的会计核算主体,学校应以会计主体、持续经营、会计分期、货币计量作为会计核算的前提。
  【关键词】高等学校成本核算 会计前提
  
  教育成本核算就是对教育费用的发生进行审核与控制,核算其发生的实际情况,运用教育费用核算程序和方法,按成本计算对象进行归集与分配,最终确定成本计算对象的总成本和单位成本核算过程。
  会计核算基本前提又称为假设,是指对变化不定的社会经济环境,会计人员对某种情况按进行会计工作的先决条件所做出的合理推断或人为规定。学校属于典型的事业单位,应以会计主体、持续经营、会计分期、货币计量作为会计核算的前提。
  
  一、会计主体
  
  在组织教育成本核算时,会计主体的确定是核算的出发点。会计主体是指会计所服务的特定单位。会计主体前提是指会计所反映的是一个特定企业和行政事业单位的经济活动。它明确了会计工作的空间范围。作为会计主体必须具备三个条件:
  a.具有一定数量的经济来源;
  b.进行独立的生产经营活动或其他活动;
  c.实行独立的核算,提供反映本主体经济情况的会计报表。
  我国《事业单位会计准则》总则第四条中明确指出了会计核算应当以事业单位自身发生的各项经济业务为对象,记录和反映事业单位自身的各项经济活动。确定了会计主体也就为会计人员成本核算工作的范围进行了界定,只为特定的主体进行核算工作。
  目前高校成本核算选择学校一级进行核算,以学校作为会计主体便可以形成一个完整的教育成本核算体系,通过以学校为会计主体的成本核算构架,不仅可以将一个学年会计期间的成本核算成果用于满足学校内部管理信息的需求,也可以满足外部资金供应者对资源配置效益性要求的信息需求。同时,为政府教育行政管理机构审批收费标准、确定招生计划提供必须的参考信息。
  
  二、持续经营
  
  将持续经营作为基本前提条件,是指企业在可以预见的将来,不会面临破产和清算,而是持续不断地经营下去。既然不会破产和清算,企业拥有的各项资产就在正常的经营过程中耗用、出售或转换,承担的债务也在正常的经营过程中清偿,经营成果就会不断形成,这样核算的必要性是不言而喻的。
  持续经营是指会计主体在可预见的未来将持续存在和发展下去,明确了会计工作的时间范围。持续经营假定的意义,在于解决了会计主体的资产评价和费用分摊等会计计量的实际问题。它为权责发生制奠定了基础,也是一致性、可比性等会计信息质量要求的依托。持续经营对于会计核算十分重要,它为正确地确定财产计价、收益,为计量提供了理论依据。只有具备了这一前提条件,才能够以历史成本作为企业资产的计价基础,才能够认为资产在未来的经营活动中可以给企业带来经济效益,固定资产的价值才能够按照使用年限的长短以折旧的方式分期转为费用。对一个企业来说,如果持续经营这一前提条件不存在了,那么一系列的会计准则和会计方法也相应地会丧失其存在的基础,所以,作为一个会计主体必须以持续经营作为前提条件
  我国《事业单位会计准则》总则中第五条规定:会计核算应当以事业单位各项业务活动持续正常地进行为前提。教育成本核算同样也必须遵循持续经营假定,否则核算出的教育成本就不准确,按学年核算教育成本的许多账务处理,如固定资产折旧,跨期费用的预提、待摊就失去了基础。

  三、会计分期
  
  会计分期(亦称会计期间),是指将会计主体的整个持续运作过程划分为间隔的若干时期,以便定期进行核算和报告。会计分期这一前提是持续经营的客观条件。对于持续经营的会计主体来说,既然在可预见的将来,它不会面临破产停业清算,那么为了反映会计主体的财务状况,向有关各方提供信息,需要划分会计期间,即人为地把持续不断的经营活动,划分为较短的经营期间。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八条规定,我国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事业单位会计准则》总则第六条规定,会计核算应当划分会计期间,分期结算账目和编制会计报表。会计期间分为年度、季度和月份。会计年度、季度和月份的起止日期采用公历日期。《高等学校会计制度》第一部分总说明第二条明确规定高等学校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高等学校学生培养的学制随着教育层次的不同而不同,如专科3年,本科4年或5年,硕士生3年、2.5年或2年,博士生3年,可以看出教育成本核算期间不能与学年相同。而从制度上的规定我们可以看出高等学校教育成本核算应当以会计年度为成本核算期间,但是由于学生的入学与毕业时间,每年开学与放假时间均与公历年度不一致。笔者认为应该尽早变革
  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和高等学校会计制度。
  
  四、货币计量
  
  货币计量是指会计主体在会计核算过程中采用货币作为计量单位,记录、反映会计主体的经营活动情况。货币计量是任何会计记录的基础,教育成本核算自然是以货币作为计量单位进行,但货币计量是以货币价值不变、币值稳定为条件的。用货币来反映一切经济业务是会计核算的基本特征,因而也是会计核算的一个重要性的前提条件。选择货币作为共同尺度,以数量的形式反映会计实体的经营状况及经营成果,是商品经济发展的产物。
  现实经济社会中,币值变动时有发生,例如通货膨胀的情况下,教育成本核算就会面临两个问题:一是教育成本的可比性受到影响,需要用物价指数,最好是教育物价指数进行调整,才能进行有实际意义的比较,才能发挥教育成本信息考核、控制、预测、决策的作用。二是按历史成本原则核算出的教育成本,但不能完全补偿真实的资源耗费,主要是固定资产的耗费。因为在通货膨胀时期,固定资产的重置价值一般大于其原始价值,按原始价值提取折旧费,重置时就会在使用价值上减少固定资产的数量。在以教育成本为基础确定学费、教育拨款时,应考虑以重置价值矫正历史成本计量的不足。
  《事业单位会计准则》总则第七条规定会计核算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发生外币收支的,应当折算为人民币核算。所以高等教育成本核算也应当以人民币为计量基础。
  综上所述,组织会计核算工作,需要具备一定的前提条件,即在组织核算工作之前,首先要解决与确立核算主体有关的一系列重要问题。这是全部会计工作的基础,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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