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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和谐警民关系的影响因素及矫正路径分析

发布时间:2015-08-06 09:28


  论文摘要 “新媒体”时代下,警民关系面临着新的挑战,出现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警民关系的不和谐将导致严重的社会问题。现阶段,公安机关对构建和谐警民关系重视度不够,警民之间存在信任危机,产生了隔阂。基于此,本文分析了影响和谐警民关系的因素,并提出了构建和谐警民关系的相关对策。

  论文关键词 警民关系 影响因素 矫正路径

  一、和谐警民关系含义

  警民关系是指人民警察在打击违法犯罪和服务广大人民群众的同时,与社会公众自然而然的形成包含权利义务的人际关系。当警民关系表现为人民警察热爱人民、保护人民、依靠人民,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监督,人民爱护警察、理解警察、信任警察、支持警察时,形成了一种相互理解支持、彼此尊重信任、互相合作、和睦相处的社会关系即为和谐警民关系。和谐的警民关系有利于充分调动人民群众参与社会管理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有利于加强警民合作,为公安机关创造良好的执法环境。因此,构建和谐的警民关系十分重要。特别是在新媒体时代下,构建和谐警民关系对打击违法犯罪活动,促进社会的稳定意义重大。构建和谐的警民关系是公安部针对新时期出现的新问题而部署的一项长期任务,是各级公安机关当前和今后应当予以高度重视的一项核心工作。

  二、影响和谐警民关系的因素

  (一)警察素质参差不齐、执法理念偏离轨道,损害警民关系
  在现实生活中,广大人民警察牢记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坚决打击违法犯罪活动,为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做出了巨大牺牲和贡献。然而,在公安机关个别部门中也存在个别警察以执法者高高在上而自居,执法素质不高、执法行为简单粗暴、没有树立正确的执法理念;执法不公,不按章程办事,缺乏责任意识,甚至是主观臆断,存在不作为和乱作为现象,导致“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民警涉黑案”现象层出不穷,甚至出现徇私枉法和执法犯法现象。由于警察队伍中少数“害群之马”的存在,产生了及其恶劣的影响,严重伤害了人民群众的感情,它损害了人民警察为人民服务的形象,从而降低了警察队伍的公信力,严重破坏警民关系的和谐构建。
  (二)执法办案效率低下、服务群众观念不强,影响警民关系
  公安机关在执法办案中存在效率低下现象。特别是在与人民群众关系最为密切的基层派出所中,派出所直接与群众打交道,与人民群众的联系最为密切,是公安机关与人民群众沟通交流最直接的纽带,基层派出所对和谐警民关系的建设起着重要的作用。但在实际生活中,有些派出所执法办案效率低下,服务意识不强,使群众产生极大怨言。如派出所民警在平时值班时,服务意识缺失,服务态度极差,在处理纠纷和矛盾时,不能站在公平公正的立场上解决问题。对于群众反映的问题采取消极的方式来解决,甚至存在只接警不出警的现象。公安机关执法办案效率低下、服务群众观念不强,其工作得不到群众的认可和满意,就会使警民关系淡化,不利于公安机关开展工作,影响社会的稳定。
  (三)人民群众奢望过高,影响警民关系
  长期以来,人民群众心目中都存在着“有困难找警察”的观念,对公安机关期望值过高,认为人民警察是全能警察。人民警察既要维持治安,侦查破案,打击犯罪,又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群众排忧解难。公安机关在具体执法过程中,不可能满足人民群众“有事找警察”的愿望,这是警察的性质和主要职能所决定的。一部分群众缺乏对警察及其职能的正确认识,把警察当做全能帮手,加上个别群众法律意识薄弱,只看到了法律赋予的权力,忽视了应尽的责任与义务,其夙愿一旦得不到满足,就产生不满情绪,在网上大肆宣扬消极看法,甚至寻衅滋事,特别是在“新媒体”时代,信息传播具有及时性,迅速性,扩张性,信息具有共享性,往往引起较多网民的围观,产生巨大负面效应,干扰公安机关正常的工作及运行。在信息化时代大背景下,公安工作中的任何瑕疵都可能在网络的聚光灯被无限放大,加之少数民警存在一些违法违纪行为,导致人民群众对公安机关不信任,产生警民关系隔阂的不良现象。
  (四)缺乏有效舆论引导,影响警民关系
  在传统媒体时代,人们主要通过报纸、广播、电视获取信息,人们的交流方式也仅限于你听我说,进入新媒体时代以来,信息已成为了一种共享资源,人人可以在网上发布信息,也可以查找自己感兴趣的信息,任何人都不能忽视它的存在,这也给警察公共关系建设、构建和谐警民关系带来了机遇与挑战。舆论引导影响警民关系主要表现在:一是媒体社会责任的缺失,一些媒体想方设法吸引公众眼球,在报道涉警案件时,掺杂自己的主观想法,扭曲公安工作丑化警察,而没有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经过其网上的舆论误导,产生巨大负面效应。二是个别媒体对公安机关内部出现的一些负面消息进行无限扩大和炒作,加上网民的围观和议论,常常使事态恶化,使警察的形象受到极大损害。三是,群众对人民警察的工作了解太少,增加了警察工作的神秘感,警民之间缺乏互动、沟通和交流,媒体应该成为一个警民相互沟通、了解的平台,而现实中媒体缺少了这一点。



  三、矫正警民关系路径分析

  (一)加强公安机关法制建设,优化警察队伍,塑造良好形象
  党的十八大就明确提出“要把权力放在制度的笼子里”加强公安机关法制建设,健全长效工作机制和完善监督机制才能形成和谐的公安机关管理制度,这是规范警察行为、提高执法效率、构建和谐警民关系的根本举措,也是一项长期的、复杂的工程。公安机关要树立“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理念,通过健全制度来保障执法的规范化,公正化,用公正严明的执法理念严格依照法律程序执法办事,从而保证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文明执法、公正执法、塑造民警良好形象,促进警民关系和谐发展。完善警察选拔机制,把好第一关,优化警察队伍,使人民警察的知识、素养不断得到提升;健全警察考核制度,使人民警察能够认真履行职能;完善执法责任体系,努力提升执法水平。另外,要注重塑造良好警察形象,警察的作风、形象要过硬,否则将会影响警察的声誉,失去人民群众的信任与支持。第一,广大民警在平时生活中,要注意自己的言谈举止,与人民群众交流时,让人民群众感到民警是自己的贴心人。第二,人民警察在工作中要热情服务,视人民群众为亲人,耐心倾听他们反映的问题和诉求,为他们排忧解难。民警良好形象和信誉才能够赢得公众的信赖、支持和合作,进而建立良好的治安秩序和安全环境。
  (二) 充分发挥网络技术优势,提高办事效率、加强警民交流
  在新媒体时代下,信息的共享性,信息传播的迅速性,给公安机关的工作带来了机遇与挑战。公安机关应该充分利用网络技术这一优势,结合网络技术解决工作问题。网络的公开性使公安可以更加方便的面向群众开启网络交流平台,如公安微博、论坛、贴吧、公共信箱等方式听取广大群众的意见与建议,让人们参与进来,利用网络使民与警互动,而网民可采取匿名或非匿名的方式积极表达自己的真实想法,有利于民与民之间的交流。同时,提供一个公开的监督、交流、信息共享的平台。利用广大群众的视线,有利于警察信息的采集,了解人们对办案结果处理的认可度,可以更加充分的了解人们的想法,做人民心中的好警察,办令人民满意的事情。如今网络用户越来越普遍,网民在警察办案中有着越来越不可取代的地位,网民提供的信息使办案成功的案例数量不断上升。网络技术为警察工作提供了信息,减少了盲目,使民警少走弯路,提高办事效率,同时也增加了工作的透明度,有利于舆论的监督,提高工作质量。网民的积极参与监督,有利于社会责任感的提高。
  (三)人民群众要增强法律意识,加强自身修养,理性客观发表言论
  通过充分发挥网络的优势,使公安工作与网民自由参与相结合。网络是公开透明的,当群众被允许自由公开地对公安机关的工作发表言论时,个人的言论及所发表和提供的信息的科学性、真实性等就显得尤为重要。当人民群众通过周围环境以及其他各种途径收集到一些信息时,必须经过客观性的思考与判断,切不可盲目从众,以讹传讹,造成社会的恐慌,不利于促进社会和谐发展。广大网民应不断地通过自我学习,提高个人素质,加强自身修养,避免个人主义情绪化,提供有效科学的信息,促进和谐社会的发展,为提高公安机关的工作效率做出应有的贡献。负责的态度以及良好的个人修养是实行公众对公安机关工作可观、公正、公平监督必不可少的前提,只有不断加强自我修养以及不断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增强法律意识,个人的综合素质才能提高,才能对所接收的信息做出科学准确的判断,才能提供有效的对公安机关有利的信息。
  (四)充分利用媒体舆论引导,促进警民互信,加强沟通交流
  公安机关要与舆论界进行沟通协作,加大宣传力度,树立优异警察良好形象。一是公安机关要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开辟公安节目或宣传栏目,并对网络媒体上影响警民关系的新闻报道给予密切关注,如涉警负面消息给予密切关注,并采取措施使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从而将损害警民关系的问题控制在最小范围。二是重视宣传策划,科学沟通交流。为了让群众明辨是非、引导舆情、展示作为,公安机关应抓住各种媒体,要向人民群众展示其所需要的资料和信息,占有主动权。三是公安机关通过媒体大力宣传公安民警在打击犯罪、保护人民和服务群众的各项先进事迹和好人好事,优化警察队伍的整体形象。同时,通过有效地公开方式,将保障群众的知情权落到实处,进而推进警民有效地沟通,从而使警民关系更加和谐。要利用各种媒体建立交流平台,完善沟通机制,通过举办活动搭建警民之间的沟通和交流的桥梁,最大限度地为群众提供最好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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