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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析检察机关自身反腐倡廉建设

发布时间:2015-12-11 18:39


  论文摘要 检察机关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其自身形象直接影响着法制权威和司法公信力。检察实践中,执法“顽症”依然存在(例如利益驱动办案、执法作风粗暴、违法违规扣押冻结涉案款物),本文认为破解执法“顽症”的关键在于加强自身反腐倡廉建设,并试从新形势下如何加强检察机关自身反腐倡廉建设作粗浅探讨。

  论文关键词 检察机关 反腐倡廉 司法权威
 
  检察机关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是反腐败的重要职能部门,故检察人员的执法形象是否廉洁、公正,关系到法制权威、执法公信力、及社会对于法律的信仰程度,关系到社会大众对公平正义的信心。检察实践中,执法“顽症”依然存在,例如利益驱动办案、执法作风粗暴、违法违规扣押冻结涉案款物。检察机关自身反腐倡廉建设落实的好坏直接影响着检察机关整体形象和司法公信力,同时,也直接体现着检察队伍素质的高低,要把检察机关自身反腐倡廉建设作为治理执法“顽症”的突破口。

  一、检察机关加强自身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意义
  1.正确行使检察权的重要保证。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职能包括查办职务犯罪、审查批准和决定逮捕、对犯罪提起国家公诉、对侦查、审判、执行等诉讼活动实施法律监督等。检察机关尤其在反腐败方面发挥着极其重要的社会作用,处于反腐败斗争第一线。在从事检察工作中,检察干警在履行监督职责时,时刻处于被腐蚀与反腐蚀的较量中,稍有不慎,就可能自身受腐蚀而掉入腐败的泥潭。而检察机关如果自身不廉洁,甚至出现严重腐败问题,便无法完成反腐倡廉任务;如果自身不公正执法,甚至执法犯法,就不可能正确行使检察权;如果自身不过硬,就不能从法律上有效监督别的部门。因此,检察机关在反腐败的同时,必须加大自身反腐倡廉的力度,加强和改进党风廉政建设,只有坚持从严治检,才能更好的发挥其法律监督作用。
  2.提高检察机关执法公信力的必然要求。检察机关担负着履行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职责,监督者更要自觉接受监督。同时,其作为反腐倡廉的重要职能部门,检察人员清正廉洁的要求理应更高、标准更严,廉洁应当是检察人员的基本操守。在检察实践中,加强检察职业道德建设、执法规范化建设、纪律作风建设、廉政文化建设和自身反腐倡廉建设尤为重要,通过教育和反省,使检察干警约束、克制人性的弱点,争做诚信风尚的倡导者、公平正义的守护者、检察职业道德的践行者。通过严肃查处和坚决治理违法违规行为,逐步解决利益驱动办案、执法作风粗暴、违法违规扣押冻结涉案款物等执法“顽症”。通过检察干警严格、公正、文明、廉洁执法的实际行动取信于民,从而提升检察机关的执法公信力和社会形象,维护法制的权威和尊严。

  二、如何构建检察机关反腐倡廉工作体系
  1.加强思想教育,坚决筑牢思想道德防线。唯物主义哲学告知,积极、正确的意识可以指导人的行为,同理,腐败的发生与否,行为主体的思想动态一定程度上起到着决定作用。提高人的思想境界,需要长期的理想信念教育和道德观念教育,故检察机关需结合检察工作实际,深化检察工作本职教育,反腐倡廉教育。一方面通过思想教育树立正确的理想信念,通过理想信念来指导行为;另一方面通过加强道德教育,在检察机关形成反腐倡廉的浓厚氛围,并注意从典型案例中总结经验教训,开展警示教育,增强教育的针对性。
  2.加大制度建设力度,为反腐倡廉工作提供制度保障。针对当前检察机关公正执法、廉洁从检的要求,建立健全符合检察机关特点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是反腐倡廉工作的重要保证。一是细化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明确分工,细化措施,责任到人,以及加大责任追究力度。二是围绕规范执法,有效监督制约执法办案活动,健全完善民主决策制度,干部选拔任用、财务管理等方面的制度。三是把制度建设和制度落实结合起来,加强监督,建立健全制度落实的监督检查机制。探索业务建设,队伍建设和信息化建设相结合的管理机制,加大领导干部轮岗交流,形成用制度规范执法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有效机制。
  3.加大对领导干部的监督力度,确保检察权的正确行使。权力是把双刃剑,如果没有有效的监督就可能导致滥用,因此对领导干部以及部门负责人的监督应当成为监督的重点。在监督的方法上:一是把对权力的科学配置和对领导干部的有效监督结合起来,加强对领导干部及部门负责人的监督,加强对决策、执行等重点环节和人、财、物管理等重点部门权力行使的监督,保证权力沿着制度化、规范化的轨迹运行。二是对领导干部的权力监督,要善于把握重点,在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上下功夫。按民主集中制原则,严格落实个人分工负责制,抓好党委集体领导下的个人分工负责制的落实。三是将事前监督、事中监督和事后监督结合起来,要把事前预防和事中约束作为重要的监督环节,形成及时发现问题、及时纠正错误的机制。事前监督,要抓好决策民主化,这是实现科学决策的重要前提,领导干部要发扬民主作风,善于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实行领导、专家、群众相结合的决策机制,杜绝事前拍胸脯,事中拍脑袋,事后拍屁股的现象。领导干部需率先垂范,带头遵纪守法,带头廉洁自律,同时,要强化管理监督,确保干警队伍不出问题。
  4.加大对执法办案的监督力度,坚决查处检察人员违法违纪案件。突出重点,紧密联系检察工作的实际,找准权力容易被寻租的地点,加强廉政风险预防工作。检察工作是围绕执法办案开始的,只有加强对执法办案活动的监督,才能从源头上减少和防止腐败。执法办案是检察人员违法违纪多发的环节,是执法监督的重点,通过查办违法违纪案件,针对案件中暴漏的苗头性问题和薄弱环节,及时制定规范,堵塞漏洞。例如规范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责任,规范执法监督,通过一系列措施提高人民群众对检察执法办案的满意度。
  5.加大纪检监察自身建设,提高纪检监察自身工作能力。纪检监察部门要深入研究违法违纪案件发生的深层次原因及对策,通过个案和类案分析,追溯发案原因,寻找带苗头性、倾向性及规律性的问题,发现体制、机制、制度、管理上的漏洞,探索加强防范的途径和方法。着力提升执纪理念,通过对执法办案活动开展经常性的检务督察,及时解决在党风、检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为不断优化队伍素质提供纪律保障。强化对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进行有效监督的职能,强化依法执纪、依法办案的职能,深入研究和把握办案规律,改进办案的方式方法,提高依靠现代科技手段突破案件的能力。坚持原则,敢于碰硬,依法办事,秉公执纪,把文明机关创建活动与文明执法活动结合起来,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
  综上所述,检察机关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反腐败的重要职能部门,提高自身反腐倡廉建设的科学化水平,是一项事关反腐倡廉建设全局和检察事业科学发展的战略任务。在工作思路上,要以创新的思维、发展的眼光来推进惩防体系建设,探索新形势下反腐倡廉建设的新思路。在制度建设上,要针对惩防体系建设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建章立制,形成用制度管权、管案、管人的长效机制,在制度落实上,建立健全制度执行的监督检查机制,突出监督重点,创新监督方法,及时发现和解决制度执行不力的问题。在实际操作中,要善于把握重点,在事关检察机关自身反腐倡廉建设的重点部门、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上下功夫。坚持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坚持治标与治本、惩治与预防两手抓,拓展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工作领域。一方面,通过查处检察人员违纪违法案件,努力树立和维护检察机关清正廉洁、维护公平正义的良好形象;另一方面,注重保护检察人员的合法权益,尊重他们的合理化建议和意见。认真对待受到处理的检察人员的申诉,实事求是,有错必纠,对受到诬告的要及时查明事实,澄清是非,消除影响。要坚持查处与保护并重,既要维护党纪检纪的严肃性,又要坚持宽严相济、立足于关心和保护检察人员,做到依纪依法、合情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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