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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法若干问题的伦理之我见

发布时间:2023-12-11 04:33

  摘要:对于当前合同法从伦理的视角上进行一定的审视工作是非常有必要的,对于我们从理论实践的过程中纠正目标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合同法的意义所在就是为了保证在签订合同的双方当事人都能有一定的公平原则,建立合同之后就能确保一定的公平原则。本文我们主要从伦理角度上来看合同法的相关问题。


  关键词:伦理分析;合同法;研究


  法律的设计主要是为了体现社会发展形势的目标所在,根据社会发展的形式和主流的思想观念而制定的相关法律,通过法律可以体现出符合当前社会的价值取向,能够在很大程度上获得民众的认可,但是如果在实际的法律实施过程中,如果对社会生活起不到积极的意义,就会受到人们的唾弃。


  一、合同法中的诚信的伦理分析


  在我们进行合同法的相关法律规范的制定过程中,往往都需要涉及到合同的制定到变更到最终的执行过程,而每一个过程的实际操作和相关执行都需要以诚实守信为基础作为根本保障。诚实守信一方面可以体现出在合同订立双方较为人性化的体现,另一方面,诚实守信也是确保合同建立中保证一定公平的原则。当双方当事人在没有建立相应的合同来进行约束之前,是没有任何社会交集的,往往都是通过一些经济活动慢慢的认识,而在这认识的过程和相应的进行经济活动的过程都是需要以诚实守信为基础的。当双方当事人在进行相关合同的建立之后,往往对于合同中内容的约束都保持着一种诚实守信的原则来执行,这也是《合同法》中诚实守信的原则所在。


  而在最后合同终止之后,双方当事人也需要遵守一定的诚实守信原则,当合同双方当事人脱离了一定的合同约束关系之后,由于双方当事人对于合同中的内容都有一定的了解和认识,而对于合同内容有需要进行一定的保密工作,因此即使是合同结束之后,双方当事人也需要保证一定的诚实守信的关系,对彼此履行一定的保密工作。尤其是在这一阶段,当停止了合同的约束之后,双方当事人都没有了合同的约束,我们常常会产生一些侥幸心理,而对于合同中的内容没有保持原有的诚实守信原则,而将信息进行泄密产生的严重后果。


  因此,《合同法》明确规定即使合同签订双方当事人在合同履行期结束之后,双方依然要按照一定的诚实守信原则进行相关协议的保密工作。最后就是在合同内容上的解释工作上一定需要合同的双方当事人都做到诚实守信,在进行相关合同的解释过程中,一定要按照合同本身的含义进行相关的解释,不但对于合同本身来说是一种公平的体现,对于双方当事人来说也能很好的保证公平正义。


  二、合同法中社会目标的伦理分析


  合同能够将较小的社会价值通过一系列的约束效果不断的扩大化,随着当前现代社会的不断发展,现代合同法对于合同自由的限制和干预效果越来越强烈,在合同的强制内容中已经不再是单纯的当事人的自由安排,在其中包含了大量的社会普遍的意志,而且合同法的立法相关理念也已经逐渐的不再是个人主义,而是随着社会和时代的不断发展转向了社群主义中。例如对于合同法中强制缔约规则来说,国家中的邮政、电信、铁路公路等公共事业的经营者需要在很大程度上承担法律上的强制缔约义务。合同法中格式条款规则需要规定相关当事人在进行格式条款的设立过程中需要遵循一定的公平正义原则,对于一些需要特殊表明和处理的条款来说,需要根据相应的要求,通过合同的方式予以说明,合同漏洞填补规则要求的是当合同中的具体内容如果不能确定时,此时我们选择一个比较公正合理的第三人对这方面的有效内容进行一定的代为执行的作用。在现代的合同法的发展过程中,合同法的社会价值目标从伦理上来分析已经不单单是单一目标的服务者,而是协调的推进各种伦理道德的结合效果。


  在我们的人生价值中,一方面人生为我们提供了极为丰富的价值数目,但是另一方面,当我们在追求价值的过程中又无法做到鱼和熊掌兼得的效果,对于这些价值种类来看,如何有效的选择适合自己的价值使得所选择的价值最为适合自身是极为重要的。而在合同法的制度的选择过程中,我们可以看到,主要选择的是自由和正义,合同法的根本含义就是为了保证自由和正义的准确实施和执行,在人们进行日常生活的过程中或者进行相关的金融活动时,自由是人们的首善价值,一个组织的良好运作是缺少不了自由和正义的共同限制的,法律的实际意义也在此,主要是为了能够促进全国人民能够按照一个正义的善德来进行活动的执行。


  当我们在进行合同法中的一些相关法律中,自由是一个最为基础的基点,但是在实际的生活中,如果自由没有了正义为基础,那么自由很难称之为自由,只有以正义为基础的自由才能叫做真正意义上的自由。通过合同的形式来产生一种契约上的自由,在很大程度上使私人企业成为可能,而且使得私人之间的经济活动能够建立在自由正义的基础之上,在合同法中的社会价值目标中最为重要的就是公正的加之含义。


  三、合同法中权利义务的伦理分析


  在合同法的执行过程中,权利和义务之间的关系在很大程度上能够体现出双方当事人的法律意志,合同从开始的订立到中期的执行再到最后的合同到期,都体现出了非常严格的规范,在合同创建的每一個阶段,都需要双方按照一定的自由自愿的意志来进行,而且当签订了合同的法律约束后,就需要随时接受法律的审查。在合同履行的过程中,法律能够很好的对合同签订的双方当事人进行权利和义务的分配工作,通过合同的约束,当事人也可以获得公平正义的权利以及对等的义务,合同法根据双方当事人所签订的合同所要表达的意愿来进行双方交易过程中的合理性,能够在很大程度上保证权利和义务的对等分配,我国在当前的合同法的建立过程中,一定要持有以诚实守信为基础的原则,在进行合同建立过程中,重视合同法中行为履行的恰当性,在合同法中当事人的实际行为是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的,合同法在进行当事人的具体行动的判断过程中,一定要持以公正公平的原则来进行。


  四、总结


  综合上文所述,我们在当前的合同法的实施过程中,是存在很多伦理上的问题的,如何对合同法中的价值理念进行修改以及如何完善相关的合同法内容都是当前国家要关注的重点。在进行合同法的伦理分析过程中,我们一定要以自由正义公平为基础来客观的看待问题,从而实现一个有效的社会价值目标。


  参考文献:


  [1]隋长征.关于合同法若干问题的伦理分析[J].法制与社会,2014,(26):5-6.


  [2]董术金.浅谈合同法若干问题的伦理分析[J].华章,2013,(30):36-36.


  [3]何翔,何克昌.合同法若干问题的伦理分析[J].红河学院学报,2013,(2):81-82.


  作者:张月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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