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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析从言论自由的发展看限制言论自由的两种立

发布时间:2015-11-24 10:33


  论文摘要:言论自由作为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是没有争议的。但是关于这种基本权利是否应该受到限制则存在两种立场——绝对主义立场和相对主义立场。本文结合言论自由的发展历史对限制言论自由的这两种立场进行评述,并谈谈对限制言论自由这一问题的看法。

  论文关键词:绝对主义立场 相对主义立场 言论自由

  一、限制言论自由的两种立场

  (一)限制言论自由的绝对主义立场
  美国学者亚历山大·米克尔约翰是持绝对主义立场的代表人物。亚历山大·米克尔约翰认为言论自由的本质是用来保护社会公众参与政治生活的。因为自治的权利是绝对不可以被在自治的过程中推举出的政治代理人限制的,所以言论自由也是不可被限制的。亚历山大·米克尔约翰所持的限制言论自由的绝对主义立场并不是说所有的言论都享有绝对的自由,而是主张某些言论不应该被限制。亚历山大·米克尔约翰将言论分为两类:公言论和私言论。公言论是与政治有关的、社会公众参加政治生活的言论。私言论是与政治无关的、与社会公众参加政治生活无关的言论。例如,只涉及社会利益、他人利益的言论,对于这些言论是应该被限制的。后来,亚历山大·米克尔约翰认为不光是政治性的言论不应被限制,政治性言论之外的某些言论也不应该被限制,例如关于教育事业的言论,关于哲学的言论和关于科学的言论。应为这些言论能够提高社会公众的智力。因此,能够提高人们做出正确的判断的能力以发表更加正确的政治性言论。
  美国学者罗伯特·博克也主张言论自由不应该受到限制。但是他所主张的言论自由的绝对主义立场与亚历山大·米克尔约翰的绝对主义立场有一定的区别。这种区别在于罗伯特·博克认为只有有关政治性的言论才不能以任何形式加以限制,对于其他的言论是应该被限制的,其他言论包括亚历山大·米克尔约翰所认为不应被限制的有关教育事业的言论,关于哲学的言论和关于科学的言论。但是亚历山大·米克尔约翰和罗伯特·博克都认为有关政治性的言论不应该加以限制。
  (二)限制言论自由的相对主义立场
  持相对主义立场的学者们认为,任何权利都应该被限制以实现权利义务的平衡,言论自由也不例外。当言论自由的行使侵犯了社会和其他人的合法权益时,这种言论就不享有绝对的自由,就是应该被限制。言论自由可以因为其他社会的和私人的利益而受到限制,当言论自由与其他权利发生冲突时,相对主义论者会考量诸种冲突权利的利益分量以及保护或压制所造成的不同后果,然后进行判断给予何种权利以何种程度的保护,并可能形成使用某些情形的一些原则。
  也就是说当言论自由与私人和社会的利益发生冲突时,相对主义论者将言论自由与私人和社会的利益作价值判断,当私人和社会的价值高于言论自由的价值时,这种言论自由就应该被限制。

  二、言论自由的发展历史

  (一)古代的言论自由
  言论自由起源于古希腊时期,在那时言论自由就是人们参与政治生活的方式。古希腊时期城邦式的民主需要城邦的符合条件的公民都参与到城邦的政治生活中来。城邦的公民参加城邦的政治生活的途径就是言论自由。如在雅典城邦,公民组成公民大会作为城邦的最高权力机关。参加公民大会的公民可就城邦的事项展开辩论,发表言论,并可以对国家公职人员进行评议。由此可见,西方古代的言论自由主要是说得是在今天看来属于政治性的言论自由。
  (二)近代的言论自由
  在近代资本主义革命时期,言论自由和天赋人权、社会契约论一起成为自由资本主义时期资产阶级为建立资产阶级的统治而与封建王权和教会斗争的工具,是近代民主政治的基石。它起的作用是反对国家权力被专制君主和封建贵族所垄断,以满足是资产阶级反对封建专制主义以建立自由民主的资产阶级共和国的需要。
  19世纪中叶,密尔发表《论自由》这一伟大的著作,正是这部著作将言论自由的理论推向了历史的最高峰。密尔指出他全书的要义就是两条格言:(1)个人的行动只要不涉及自身以外什么人的利害,个人就不必向社会交代;(2)关于对他人利益有害的行动,个人则应当负责交代,并且还应当承受或是社会的或是法律的惩罚,假如社会的意见认为需要用这种或是那种处罚来保护它自己的话。豒从密尔在《论自由》一书对言论自由的论述我们可以知道,他对言论自由的定位已经突破了言论自由作为单纯的政治性权利的属性,他将私人和社会纳入到可“言论自由”的范畴,论述了言论自由对个人和社会的积极作用。密尔认为,
  言论自由可以提高人们的心智,在相互的辩论中可以无限的接近真理,以使自己和他人少犯错误。
  (三)现代的言论自由
  由于在第一次和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出现的灭绝种族和大屠杀等等践踏人权的现象的出现,在第一次和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人们开始对人性进行反思,开始思考对人权进行保护。言论自由以一项基本人权的身份出现在一系列的保护人权的国际性人权公约中,典型的如1976年的《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第19条第2款规定:“人人有权发表意见的权利;此项权利包括寻求、接受和传递各种消息和思想的自由,而不论国界,也不论口头、书写的、印刷的,采取艺术形式的、或通过他所选择的任何其他媒介。”
  同时,各现代国家宪法也规定对公民的言论自由进行保护。我国《宪法》第35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第51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行使自由和权利的时候,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权利。”


  在规定言论自由作为人的一项基本权利时,国际公约和各国国内宪法性法律也对言论自由作出法律上的限制。《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第19条第3款规定:“本条第二款所规定的权利的行驶到有特殊的义务和任务,因此得受某些限制,但这些限制只应由法律规定并为下列条件所必须:(甲)尊重他人的权利或名誉;(乙)保障国家安全或公共秩序,或公共卫生道德。”我国《宪法》第35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第51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行使自由和权利的时候,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权利。”

  三、限制言论自由的绝对主义立场和相对主义立场的评述

  由言论自由的发展历史可知言论自由由公民的政治权利发展成为包含公民的政治权利和公民的基本权利两种内涵的权利。古代的言论自由说得是城邦的公民有资格参与城邦的政治活动并能自由发表自己对城邦管理的自由,这种言论自由主要是政治性的。并不将今天我们所说的针对他人或社会的言论归入到言论自由的“言论”的范畴。在近代资产阶级革命的时期,言论自由是资产阶级用来反对封建专制的工具,此时的言论自由也只是一种政治性权利,只是在政治领域发挥作用,不涉及私人领域和社会领域。在言论自由仅作为政治性权利的这两个阶段是不存在对言论自由进行限制的。也就是说,政治性的言论自由是不能被限制的。在资产阶级的统治普遍建立后,言论自由作为一项基本人权开始登上历史舞台。因此密尔在《论自由》中将言论自由的范围扩大到私人和社会领域。并且他注意到这种针对于个人和社会的言论自由由于其本身的扩张性会侵犯其他人或是社会的利益,因此这种言论需要被限制。言论自由发展到现代,它不只是一项政治性权利,还是一项人的基本权利。言论的范畴不仅涉及政治性事物,同样也涉及他人和社会事务。正是由于言论自由在现代发展成为一种的复合性的权利,因此,就有了言论自由是否应该被限制的绝对主义立场和相对主义立场。
  因此,笔者认为关于限制言论自由的绝对主义立场和相对主义立场并不冲突,他们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各有侧重,并且互相补充。
  就像上文所说到的,持绝对主义立场的学者虽然在其内部也有不同意见,但是关于这种“纯粹的而明显的政治性言论”绝对不能受到限制他们却是取得一致的。持绝对主义立场的学者所说的“绝对”针对的是“纯粹的而明显的政治性的言论”。绝对主义立场认识到了言论自由的政治权利属性,并将侧重点放在了言论自由的政治权利属性。笔者认为这是正确的。言论自由产生之初只是一种政治权利,它的重要使命就参与政治,参与民主,并不涉及他人和社会的利益。因此,在古代社会时候,并不存在对这种言论自由的限制。对这种言论自由进行限制是不符合城邦式民主的。政府具有天然恶的成分,在现代社会亦是如此。正是由于这种恶性,需要这种针对政府的无限制的言论来监督政府、纠正政府的错误,以实现政府和社会的平衡,保障公民的权利。假如对这种言论自由加以限制将会打破这种平衡,政府的恶性无法得到抑制,民主与法治也就成了空谈。因此不能对这种纯粹的政治性言论自由加以限制。
  必须看到,绝对主义立场的倡导者虽然不主张对“纯粹的明显的政治性言论”进行限制,但是对“纯粹的明显的政治性言论”以外的言论也是主张予以限制的。这与相对主义的立场是不谋而合的。相对主义立场是限制言论自由理论的主流观点。从相对主义的立场我们可以看出相对主义立场虽然主张对言论自由进行限制,但是也只是将应该限制的言论限定在涉及其他私人利益和社会利益的层面。具体来说是限制涉及社会公共利益和私人利益的言论。公共利益包括国家安全、民族团结、社会秩序、社会善良风俗。个人利益诸如名誉权、隐私权、诽谤。相对主义论者主张对这些言论予以限制,绝对主义论者也没有反对对这些言论予以限制。
  因此,笔者认为绝对主义立场和相对主义立场并不冲突。对“纯粹的政治性”言论不予限制和对关乎他人和社会的言论进行限制都是为了保护公民的言论自由,他们的目的是相同的。因此,政治性的言论是不应该被限制的,关于社会和他人的言论是应该被限制的。在当前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建设中,由于公权力的过于强大,应该强化对公民发表政治性言论的权利进行保护,不断要扩大公民发表政治性言论的途径,还要适当放宽公民发表正式性言论的内容。。
  总之,言论自由既是一项政治性权利又是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公民发表政治性言论的权利不应该被剥夺和削弱,公民发表涉及社会利益和其他私人利益的言论应该受到限制。只有绝对主义立场和相对主义立场结合起来才能使言论自由的恰当地正确的行使,这样既能做到限制和约束政府权力,又能做到不损害到社会的和他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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