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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视域下共享单车法律监管探讨

发布时间:2023-12-05 22:24

  摘要: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的生活水平有所提高,与此同时环境污染也越来越严重,基于此,一系列的环保产业应运而生。共享单车就是由此而来的一种新型绿色环保共享经济。由于共享单车符合了低碳出行的理念,同时也为人们的生活、工作、学习带来了巨大的便利,所以受到了政府的大力支持。然而,共享单车在发展过程中也出现了各种各样的问题,因此需要加强监管,从而使其能够良性发展。


  关键词:经济法;共享单车;法律监管


  中图分类号:DF84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673-291X(2020)32-0149-02


  在经济发展的背景下产生了一种新的经济模式——共享经济。共享经济促进了社会财富的流动,也使得社会财富得以快速循环利用,从而扩大了人们的消费需求,满足了越来越多人的利益。共享经济为社会服务行业的发展提供了新的思路,其不被断应用于生活、工作和学习中。共享模式更是层出不穷,2015年共享单车率先出现在了北大校园中,至此共享单车逐渐进入了人们视野[1]。


  一、经济法在共享单车发展和监管上的作用


  共享单车是在互联网发展的基础上产生的,对我国的经济发展具有一定的推动作用。共享单车是最近几年才出现并快速发展壮大起来的,而在其迅速扩张的过程中肯定会产生一些问题,这时就需要相关法律来规范共享单车的发展市场,以此来保障消费者的权益。


  首先,经济法保护了消费者的权益。共享单车发展到今天才经历了短短六七年的时间,如今在各个城市都能轻松地租赁到共享单车以及共享电动车。而由共享单车引发的事故也时有发生。比如,共享单车发展初期,好多家长都让孩子坐在车筐内,而共享单车的车筐最大承重只有5公斤,大部分的儿童体重都在5公斤以上,这就是其中一个比较大的安全隐患。另外,儿童骑共享单车发生事故的问题,这在共享单车发展初期是没有明确责任界定的。以上种种问题都需要经济法规来保护消费者的权益,同时也是为了保护共享单车企业的利益。


  其次,经济法规范了共享单车的市场环境。经济法不只是为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而存在的,也是为了规范市场、净化市场环境而制定的。科学有序的市场环境是共享单车发展的基础。在共享单车发展的初期,ofo“小黄车”开始占领市场,为了吸引用户ofo推出了各种各样的优惠政策,月卡、季卡、年卡模式不断出现,甚至后来开始出现了免押金的租赁形式。但是,如果从企业发展的角度来看,只是一味压低价格,打资本战,则只会形成短期的消费热潮,根本无法长期吸引消费者。良性的市场竞争不单单是为了保障消费者的权益,还是为了更好地促進企业不断提升自身产品质量以及服务质量,通过企业各方面的不断优化,从而推动整个行业的发展。


  最后,资源得以合理且充分利用。在共享单车开始发展的一两年间,我国陆续涌现了许多的共享单车平台,除了ofo小黄车最早出现,还有摩拜单车、永安车、酷骑单车、优拜单车等等。随着市场的竞争,不仅有大量的共享单车平台出现,还有部分共享单车平台倒闭,比如悟空单车、3Vbike单车、町町单车等。随着共享单车平台的倒闭,共享单车也会随之报废,这是一种自行车资源的巨大浪费。这种情况的出现,如果仅仅依靠市场自身的调节作用是很难在短期内看到成效的,这时就需要政府发挥其宏观调控的作用,利用经济法规来使资源得以有效利用,从而使我国的共享单车行业得以良性发展。


  二、目前共享单车监管上的不足之处


  (一)共享单车行业的市场混乱


  由于进入共享单车行业的门槛比较低,共享单车发展至今已经有几十家业务平台出现,同时也伴随着一些共享单车企业的倒闭。进入共享单车行业只需开发一个手机软件,然后在街边放置一些共享单车,这种看似简单的经营模式使得一些人或者一些企业都想来分一杯羹。大部分企业参与到共享单车市场竞争中来,目的都是为了扩大市场占有率,从而实现企业融资,这也就导致了恶性竞争的不断发生。而相对应的单车管理以及使用者的权益等没有得到有效提升,这也是共享单车市场混乱的根本原因[2]。


  (二)缺乏对共享单车行业运营过程的监管


  由于进入共享单车行业的门槛比较低,同时大部分企业又处于盲目扩张的状态,这就造成了企业管理模式上缺乏规范性,而管理的质量更是少有人关注,这些问题都有可能损害消费者的权益。根据实际统计表明,每年只北京市的共享单车投诉量就达到了几百件,投诉的大部分问题都是关于找车、换车、车质量等问题,同时还有退押金以及骑车扣费等问题。此外,在一些城市还发生过不法分子贴假二维码,通过虚假链接骗取钱财的情况;还有一些犯罪分子通过让用户填写信息以及银行卡资料的方式,盗取用户网银密码,从而实行诈骗。这些情况的产生都是由于政府职能没有发挥其应有的作用,从而使得共享单车行业的监管不到位。


  (三)缺少相应的共享单车管理制度


  共享单车行业配套设施的缺失是由于市政管理部门没有发挥其应有的作用而造成的。不仅市政管理部门没有制定完善且合理的配套设施制度,而且从企业的角度来看,企业只注重了自身的利益,在共享单车的管理方面也比较混乱,胡乱摆放、废弃的车辆也不及时清理,这些都给市政工作带来了一定的难度,以至于市政部门帮忙清理共享单车的行为时有发生。对于这种情况,市政部门要制定相应的制度来规范管理市场,从而给人们创造良好的生活环境,进而使共享单车行业可以持续健康地发展。


  (四)共享单车使用不当


  在共享单车不断发展的过程中,经常会出现乱停乱放的现象,更甚者会出现共享单车挂在树上、丢河里的情况,这些都是目前比较常见的现象。此外,在共享单车发展过程中还会不时发生一些违法情况,比如共享单车私用、共享单车改装等。通过这一系列现象可以看出,目前极度缺乏对共享单车的监管。如果私自改装了单车或者破坏了单车而无人谴责和处理,那就会使得违法分子继续这种行为从而助长其“占便宜”的心理。这些共享单车使用上的不当行为从根本上来看都是由于对共享单车行业监管不到位造成的,由此可见,法律监管在共享单车发展过程中具有重要的意义[3]。


  三、在经济法视域下共享单车法律监管的有效策略


  (一)严格审查企业资质,整顿共享单车行业市场环境


  共享单车企业提供了单车租赁服务,因此企业在这一过程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企业是提供服务的一方,这就需要相关政府部门严格审查企业的开办资质,从而实现对共享单车企业的规范管理。深圳市是第一个制定共享单车管理制度的城市,在制度中明确指出了企业需要提交的证件以及信息,通过企业信息在政府部门的备案,一定程度上实现对其监管。此外,政府部门还应不断细化审查责任,责任到人、责任到相关部门。而对于审查方面一定要进行实地审查,如果审查过程中有过失或者违法行为,需要责任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制定相应的法律,加强共享单车平台监管


  目前在实际的租赁过程中,一些共享单车平台是不需要实名认证的,这就容易造成对租赁人审查上的漏洞。第一个需要审查的就是租赁人的年龄,是否满足驾驶条件,然后需要审查的是消费者的信用。应该建立平台与使用者之间的信用管理制度,这样不仅规范了消费者,对企业来说也是非常有利的。在相关的法律中已有明确规定,只有年满十二周岁的人员才能驾驶自行车在道路上行使,这是法律对此的硬性规定,因此,需要共享单车平台对租赁者进行严格审查。


  (三)完善共享单车管理制度,避免行业混乱


  在共享单车不断发展的过程中,越来越多的企业为了追逐利益而加入到了共享單车行业的竞争中来,这就难免会造成行业之间的恶性竞争,所以就需要政府部门建立并不断完善相应的管理制度,从而要求各个企业制定合理、公平的消费标准,继而形成良性的竞争。政府部门应及时了解用户以及市民的需求和建议,从而不断完善管理制度。这样不仅保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还一定程度上维护了共享单车行业的市场秩序。共享单车是近几年新兴的产物,其发展速度过于激进,从而使得一些制度和法律法规没有做出及时的调整。因此,政府部门要充分发挥自身的监管职能,不断完善管理制度与法律法规,从而使共享单车行业能够持续健康发展。


  (四)强化相应的信用监管,使人们能够自觉维护


  在共享经济的环境下,共享单车的发展不仅适应了社会发展的需要,还满足了人们的出行需求,更是符合了环保理念。这是一个为人们创造便利的行业,因此,不仅需要政府的支持,也需要人们自觉维护和管理,才能让共享单车这一行业长久发展下去。


  结语


  共享单车行业的发展为人们解决了出行上的一些难题,给人们的生活、工作以及学习都带来了很多的便利。在共享单车不断发展的过程中,不可避免地会出现一些不足之处,这就需要加强对共享单车行业的监管力度,尤其是在法律方面更要不断加强监管,从而最终实现共享单车的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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