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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职院校科研项目经济合同的法律保护

发布时间:2023-12-09 06:23

  科学技术是推动国家整体经济实力增长的第一生产力,近年来,作为我国培养高素质综合应用型人才的高职院校,其校内科研项目的开展开始受到国家的越发重视,但由于高职院校科研工作者自身的合同及法律意识还有待提升,导致在实际的科研工作中相关经济合同的签订仍存在不规范等问题,因此,因科研项目而造成的经济合同纠纷问题仍时有发生。基于此,我国高职院校的科研工作人员就必须强化自身法律及合同意识,确保能有效通过法律的手段维护科研项目经济合同的有效性,从根本上维护学校与自身的合法权益。


  一、高职院校科研项目经济合同签订所存在的主要问题

  1.高职院校科研工作人员经济合同的签订缺乏规范性

  就目前来看我国高职院校科研工作人员科研项目经济合同签订最主要的规范性缺乏表现就是,在未得到学校授权允许的情况下将借由学校资源所完成的科研成果与学校以外的单位签订相关的经济合同。在通常情况下,有学校所提供的资源设备条件所完成的科研项目被划分为职务性的科研成果及技术,其所有权往往规学校所有,因此,只有学校才享有对这一科研成果处理安排的权利,经济合同也只有由学校或者是由学校授权才可以签订。然而就目前来看,因利益问题而未经学校授权科研人员便对外签订经济合同的违法行为时有发生,在极大程度上损害了学校的合法利益。


  2.高职院校针对科研项目所签订的经济合同未能明确其类型

  针对科研项目所签订的经济合同主要明确的是合作双方针对科研项目所进行的合作形式,在通常情况下有合作、委托、转让和服务等这几种形式,且在不同的形式中合同双方之间所享有的权利与义务也有着明显的差异性。针对科研项目高职院校只有在经济合同中明确合作的形式及双方的权责内容才能切实有效的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然而,由于受现实因素的制约,我国大多数高职院校针对科研项目所签订经济合同的类型并不符合其内容,这就导致合同双方无法明确自身的权责,极易造成合同纠纷的产生。


  3.高职院校针对科研项目的法律保护意识仍需加强

  高职院校在相关的科研项目经济合同签订中只有具有较强的法律保护意识才能切实有效的维护自身及学下科研工作人员的切身利益。但目前我国仍有部分高职院校针对科研项目的法律保护意识相对较为薄弱,导致其在实际的经济合同签订中对知识产权的保护未能给予充足的重视,也不能真正做到规范合同签订的程序。这主要表现在高职院校在相关经济合同的签订中往往只重视科研经费而忽视了对成果的保护,导致学校的科研成果会被合作单位不合理侵占使得高职院校及科研人员自身的利益受到的侵害。


  二、針对高职院校科研项目的经济合同加强法律保护

  1.通过宣传强化高职院校及科研工作人员自身的法律保护意识

  就当前的市场形势来看,我国各高职院校只有以市场的实际情况及发展规律为依据,在法律法规的约束下与相关单位签订相关经济合同才能有效提高科研合作的有效性,并切实有效的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基于此,我国高职院校就必须对国家合同法的内容进行深入的了解,并确保能将其作为经济合同签订的主要依据。这就要求我国能加强对相关合同法的宣传来强化高职院校及相关科研工作人员自身对相关法律制度内容的了解,提高他们在科研项目经济合同签订方面的法律保护意识,进而确保我国各高职院校及相关科研工作人员在科研项目经济合同的签订中能明确自身的位置。


  2.提高高职院校在科研项目经济合同管理审批方面的规范性

  就目前我国高职院校在科研项目经济合同签订方面所频繁出现的规范性缺失问题,学校应针对自身的合同审批构建相对完善的审批制度来提高其在科研项目经济合同管理审批方面的规范性。一方面,在科研项目经济合同的签订审批中,高职院校应对相关的责任方进行明确;另一方面,针对于学校签订经济合同的合作方,学校应充分对其所具备的资质条件等进行审批,从根本上确保合作方在科研项目的实施中能承担其自己应承担的责任。与此同时,高职院校在针对科研项目签订相应的经济合同之前,往往还需就合作方整体的素质能力及经济实力进行全面的评估,以确保合作方自身具备充足的合约履行能力。


  3.对科研项目经济合同的签订进行全面有效的监督管理

  对科研项目经济合同的签订进行全面有效的监督管理是高职院校保护自身知识产权,维护自身所享有合法权益的重要方式。这要求我国各高职院校能充分发挥学校监督管理机构所具备的监督管理职能,以提高对科研项目经济合同的签订所实施监督管理的力度,并及时有效的解决因合同问题而出现的纠纷。尤其针对那些与学校声誉及切身利益之间有着密切关联的经济合同,我国各高职院校还应在其监督管理机构中挑选专门的人员进行风险管理,以针对经济合同做好及时有效的跟踪监督,确保能及时发现并解决合同履行时出现的问题。


  三、结语

  综上所述,针对高职院校科研项目的经济合同加强法律保护是提高项目有效性,维护学校及相关科研工作人员切身利益,从根本上促进我国整体经济实力发展提升的重要方式。因此,我国各高职院校就必须通过法律宣传的方式来切实有效的帮助学校相关的科研工作人员提高自身的合同与法律意识,并充分发挥自身的监督管理职能来提高经济合同签订的规范性,进而以法律为依据来有效维护学校及科研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

  课题信息:西安航空职业技术学院2016—2017年度自选教科研计划项目“综合科研项目”立项项目,“高职院校经济合同运行管理法律问题研究——以西安航空职业技术学院为例”,项目编号:16XHKY-013


  (作者单位:西安航空职业技术学院)

  来源:知识文库 2017年12期

  作者:初庆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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