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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工作日在法律上限制为8小时

发布时间:2016-07-13 10:25

  马克思于1866年起草的《给临时中央委员会代表关于若干问题的指示》中提出把工作日在法学法律上限制为8小时,而他1867年出版的《资本论》(1)指出:一个人在……每天也只能干8小时。马克思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揭示的异化劳动也就是资本主义雇佣劳动制度下的不和谐劳动、不体面劳动,而实施8小时工作日制度就是当代人类实现优化劳动、和谐劳动、体面劳动的第一要务与神圣使命。

 

  马克思恩格斯既发现了人类生命运动与人类社会运动不可分离的时间规律,也就是属人的社会实践,并将它们划分为劳动时间、自由时间与休息时间,他们还特别发现了资本主义社会在雇佣劳动制度下这三种时间分布的实然存在的极不合理性与需要修改的历史必然趋势,揭露与批判了超10小时工作日制度与10小时工作日制度,论证了8小时工作日制度思想。

 

  冯华的博士学位论文《马克思恩格斯工作日制度思想及其意义》即将由光明日报出版社出版,在为其作序之际,提起笔来我思绪颇多,由此带着一串又一串的联想来走笔,由远而近地追问为什么要研究马克思恩格斯工作日制度思想。

 

  一、从马克思中学毕业作文到8小时工作日制度的思想缘起

 

  较远的一串联想首先是,马克思17岁时在中学毕业作文《青年在选择职业时的考虑》中写道:如果我们的生活条件容许我们选择任何一种职业,那么我们就可以选择一种使我们获得最高尊严的职业,一种建立在我们深信其正确的思想上的职业,一种能给我们提供最广阔的场所来为人类工作,并使我们自己不断接近共同目标即臻于完美境界的职业,而对于这个共同目标来说,任何职业都只不过是一种手段。”[1] 458这表明青年马克思所选择的职业是一种建立在我们深信其正确的思想上的职业,其人生价值目标是为人类工作。他在文末还写道:如果我们选择了最能为人类而工作的职业,那么,重担就不能把我们压倒,因为这是为大家做出的牺牲:那时我们所享受的就不是可怜的、有限的、自私的乐趣,我们的幸福将属于千百万人,我们的事业将悄然无声地存在下去,但是它会永远发挥作用,而面对我们的骨灰,高尚的人们将洒下热泪。”[1] 459-460

 

  其次是,恩格斯《在马克思墓前的讲话》,这可谓是对马克思的一个盖棺定论,他称马克思在思想上的职业领域的理论发现是很多的,但最突出的是:马克思发现了人类历史的发展规律”;“马克思还发现了现代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和它所产生的资产阶级社会的特殊的运动规律,称其一生中能有这样两个发现,该是很够了。即使只能作出一个这样的发现,也已经是很幸福了”[2] 276。他在讲话末段指出:正因为这样,所以马克思是当代最遭忌恨和最受诬蔑的人。各国政府——无论专制政府或共和政府,都驱逐他;资产者——无论保守派或极端民主派,都竞相诽谤他,诅咒他。他对这一切毫不在意,把它们当作蛛丝一样轻轻拂去,只是在万不得已时才给以回敬。现在他逝世了,在整个欧洲和美洲,从西伯利亚矿井到加利福尼亚,千百万革命战友无不对他表示尊敬、爱戴和悼念,而我敢大胆地说:他可能有过许多敌人,但未必有一个私敌。他的英名和事业将永垂不朽。”[2] 777-778

 

  再次是,青年马克思选择为人类工作的视野与愿景终生没有改变,但他发现当时人类生命中最为苦难、最需要争取解放、最迫切获得底线幸福的是工人阶级,因而他更多的是为工人阶级代言,他大公无私高瞻远瞩为人类,但他更多的是为工人阶级着笔解惑谋划解放。这正如列宁所说:马克思把伟大的认识工具给了人类,特别是给了工人阶级。”[3] 68应当说,恩格斯是一位最贴近马克思身心的人,他不仅是唯一参与了马克思把伟大的认识工具给人类特别是给工人阶级的人,他也是唯一参与了马克思两个发现的人。在马克思恩格斯并肩做出的两个发现之间,还蕴含着看似很小却可以放大的发现,那就是:他们既发现了人类生命运动与人类社会运动不可分离的时间规律,也就是属人的社会时间,并将它们划分为劳动时间、自由时间与休息时间,这属于历史唯物主义理论的视阈;他们还特别发现了资本主义社会在雇佣劳动制度下这三种时间分布的实然存在的极不合理性与需要改变的历史必然趋势,揭露与批判了超10小时工作日制度与10小时工作日制度,论证了8小时工作日制度思想,这属于剩余价值理论的视阈。这两点为科学社会主义提出行动指南提供了重要理论基础。

 

  马克思在《资本论》初稿中指出:劳动时间本身只是作为主体存在着,只是以活动的形式存在着。从劳动时间本身可以交换(本身是商品)来说,它不仅在量上被规定了,而且在质上也被规定了,并且,不仅在量上不相同,而且在质上也不相同;它绝不是一般的、自我等同的劳动时间;作为主体劳动时间同决定交换价值的一般劳动时间不相符合,正像特殊的商品和产品同作为客体的劳动时间不相符合一样。”[4] 121他接着指出:如果共同生产已成为前提,时间的规定当然仍有重要意义。社会为生产小麦、牲畜等等所需要的时间越少,它所赢得的从事其他生产,物质的或精神的生产时间就越多。正像在单个人的场合一样,社会发展、社会享用和社会活动的全面性,都取决于时间的节省。一切节约归根到底都归结为时间的节约。正像单个人必须正确地分配自己的时间,才能以适当的比例获得知识或满足对他的活动所提出的各种要求一样,社会必须合乎目的地分配自己的时间,才能实现符合社会全部需要的生产。因此,时间的节约,以及劳动时间在不同生产部门之间有计划的分配,在共同生产的基础上仍然是首要的经济规律。这甚至在更加高得多的程度上成为规律。”[4] 123马克思在此是从人类社会的一般与资本主义社会特殊或个别的结合上揭示了时间的分布与节约在经济学上的规律。

 

  马克思在《资本论》第三稿中进一步指出:资本主义社会的工厂制度的特点是,它本身显示出剩余价值的真正本质。在这里,剩余劳动,从而劳动时间问题成了决定性的东西。但是,时间实际上是人的积极存在,它不仅是人的生命的尺度,而且是人的发展空间。随着资本侵入这里,剩余劳动时间成了对工人精神生活和肉体生活的侵占”[5] 532。在马克思恩格斯所处的资本主义时代,工厂主与工人们彼此为时间这个人的积极存在展开拉锯式夺争过程中,前者总是处于强势,后者总是处于弱势,其实际的每日劳动时间或工作日制度,普遍是超10小时,其10小时工作日制度还未普遍实行,多为沉睡在英国等国的法律文本之中,8小时工作日制度只有美国在法律上规定并在各级政府机构与国营工场实行,广大工人阶级只能是单方面的渴望。这就是马克思恩格斯研究与阐明资本主义工作日制度的因由。因而他们谋划把最为苦难的工人阶级解放出来,就是要把工人阶级从过长的劳动时间中解放出来,并推动工人阶级在合理的劳动时间内拿到公平的劳动报酬,从而开启工人阶级最低线的幸福。

 

把工作日在法律上限制为8小时


  二、从学者到学子的思虑看8小时工作日制度的重要性

 

  较近的一串联想首先是冯华在博一时选择《马克思恩格斯工作日制度思想及其意义》这个论题做博士学位论文,因由是她的师妹柯珽此前选择了《马克思恩格斯关于工作日制度的思想及其意义》这一论题做硕士学位论文,冯华对柯珽的选题产生了浓烈的兴趣,我提出师生3人一并进入同一论题.要求冯华协助我指导,冯华就是在做论文的过程中决定选择这个论题的,我当即同意。

 

  其次是柯珽选择这个论题做硕士学位论文,因由是我给她那个年级与后一年级授课时,讲授了一个关于基本经济制度与工作日制度的思考的专题,在这个专题的其四、其五部分,分别简略地讲到马克思关于8小时工作日制度思想的历史意义马克思关于8小时工作日制度思想的当代意义。其中我讲到,作为革命家,马克思是基于美国工人运动实践中提出的要求,于18668月底在其创立的国际工人协会即第一国际工作期间,为9月在瑞士日内瓦召开的第一次代表大会起草了《给临时中央委员会代表关于若干问题的指示》。他明确地提出:限制工作日是一个先决条件,没有这个条件,一切进一步谋求改善工人状况和工人解放的尝试,都将遭到失败……我们建议把工作日在法律上限制为8小时。这种限制是美国工人的普遍要求;代表大会的表决将使它成为全世界工人阶级的共同行动纲领。”[6] 268我还特别讲到,作为思想家,马克思在写作伟大著作《资本论》时,经常带病每日工作16小时,而他1867年出版的《资本论》第1卷第8章是专论工作日制度问题,在长达80页的篇幅中,没有一个字不是为缩短工人阶级的劳动时间说话。我向学生们引读了马克思这段话:一个人在24小时的自然日内只能支出一定量的生命力,正像一匹马天天干活,每天也只能干8小时。这种力每天必须有一部分时间休息、睡觉,人还必须有一部分时间满足身体的其他需要,如吃饭、盥洗、穿衣等等。除了这种纯粹身体的界限之外,工作日的延长还碰到道德界限。工人必须有时间满足精神需要和社会需要,这些需要的范围和数量由一般的文化状况决定。因此,工作日是在身体界限和社会界限之内变动的。但是这两个界限都有极大的伸缩性,有极大的变动余地。……资本家按照劳动力的日价值购买了劳动力。劳动力在一个工作日内的使用价值归资本家所有。因此,资本家有权要工人在一日之内为他做工。但什么是一个工作日呢?当然比一个自然的生活日短。短多少呢?关于这个界限,即工作日的必要界限,资本家有他自己的看法。作为资本家,他只是人格化的资本。他的灵魂就是资本的灵魂。而资本只有一种生活本能,这就是增殖自身,创造剩余价值,用自己的不变部分即生产资料吮吸尽可能多的剩余劳动。资本是死劳动,它像吸血鬼一样,只有吮吸活劳动才有生命,吮吸的活劳动越多,它的生命就越旺盛。”[7] 269我也讲到,马克思在此把24小时的自然日分出了劳动时间、休息时间和自由时间(工人必须有时间满足精神需要和社会需要”)三个组成部分,而马克思工作日制度的思想,又不限于论证每天也只能干8小时。在《资本论》及手稿内外的许多著作,还有恩格斯一些著作,更多地是揭露与批判以英国为代表的几个世纪超10小时工作日制度与10小时工作日制度。我还提到,据我所知,至少在我国还未见到专门研究马克思恩格斯关于工作日制度思想的著作与论文。柯珽正是在我这次授课之后选择了这个论题。

 

  再次是我当时为何突发此想讲授这个问题,又评价其历史意义与当代意义的呢?这全在于我订阅了《马克思主义文摘》这份刊物,特别是在2006年第4期上读到巫继学《过劳死女工证明<资本论>没有过时》这篇文摘。该文记述了200511月上旬,中国几乎所有媒体都用《何春梅死了,加班还在继续》这一 惊天地泣鬼神的标题评述一条消息:四川籍女工何春梅在广州市的铧鑫工艺品有限公司的装配车间连续加班4天后猝死。何春梅是活活累死的。何春梅死了,而老板仍然要关注他那批货是不是能够按时出单。该文又引述了马克思《资本论》第1卷第8工作日中的一段记述,18636月下旬,伦敦所有的日报都用《一个人活活累死》这一耸人听闻的标题登载这一条消息,报道一个20岁的女时装工玛丽··沃克利是怎样死的。玛丽··沃克利死了,而使老板娘大为吃惊的是,她竟没有来得及把最后一件礼服做好。该文所记述的一近一远时隔一个半世纪的两个女工在无限制的工作日中活活累死,雄辩地证明《资本论》中的伟大思想没有过时。在2006年至20083年间,我常翻阅这篇文摘,还在作者个人独立学术网站上查阅全文。再加之我常听亲朋好友谈到,我们不少企业甚至事业单位的职工经常在加班。我曾参加一个学术会议时,被安排参观考察一家由国企卖给私人的民营纺织企业,当一名女工离开轰隆的纺机去拿器件时,我跟随着问她来这儿工作多长时间啦,她说两年多了,我再问这两年多每天上班是8小时还是10小时呀,她眼观前后左右后轻声对我说这个问题我不能告诉你。职工加班的确在我国依然存在。耳闻目睹的感性事实冲击着我大脑的理性思索,于是我对马克思主义理论专业的研究生们讲授了这个问题。

 

  冯华博士与柯珽硕士的同主题学位论文,开拓了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的一个全新视阈或新生长点,她们不同程度地研读了马克思恩格斯论述工作日制度的经典文献,但是她们碰到的共同难题之一是,学界尚无对此课题进行研究的第二手参阅文献,因而只能由她们潜心对经典文献全面阅读与系统梳理,并将马克思恩格斯工作日制度思想整理与阐发出来。柯珽的整理阐发是有限的,论其意义也主要是限于现实方面,后来者冯华从《马克思恩格斯全集》旧版与新版若干卷,到《马克思恩格斯文集》10卷全部,用一年半的时间作了尽可能完整的细阅、发掘与纵横解读,从研读过程到论文完成,她注重史论结合,尽可能地运用了历史和逻辑相一致、由抽象上升到具体等辩证逻辑思维方法,特别是对理论联系实际这一马克思主义根本方法与学风的运用及发扬,十分可嘉。从她这篇博士学位论文开题到最后答辩,各位导师都认同这是一个很好的选题,开题时有两位导师担心关于这个工作日制度问题,可否写得出一篇要求十多万字的博士学位论文。事实上,从送出盲评到现在的文本是11万余字,我还将有关部分删节近2万字。从主要章节看,其梳理了马克思恩格斯研究工作日制度思想的历史背景与基本思路,阐发了马克思恩格斯关于超10小时工作日制度的揭露与评价,阐发了马克思恩格斯关于10小时工作日制度的二重反思,阐发了马克思恩格斯关于8小时工作日制度思想,论证了马克思恩格斯工作日制度思想的多维理论意义与多维实际意义等。文本的出炉与她自身的学术积累和学术激活是相适应的,记得在开题报告与初稿文本中,她在阐明多维理论意义时,其列出的学科或学术视角竟然有马克思主义哲学、政治经济学、科学社会主义、政治学、人类学、历史学、社会学、伦理学、教育学、心理学10个视角,阐发了她的理解与体会,有较成熟与不够成熟之处,由此我建议她只保留前面3个视角,舍弃后面7个视角,尽可能在前面三点上着力。

 

  三、从三点联想五点建言

 

  我比较看重的是其阐发的多维实际意义,而且都是趋向于8小时工作日制度思想,其阐发了历史意义之后在现实意义中提出:从坚持这一制度思想到实施这一制度是坚持依法治国的重要举措”;“从坚持这一制度思想到实施这一制度是促进人的自由解放的重要条件”;“从坚持这一制度思想到实施这一制度是推动人的全面发展的重要保障”;“从坚持这一制度思想到实施这一制度是实现人的体面劳动的第一要务。这些都是坚持求真务实思索的理论结晶。我更为看重的是其结束语:反思与建言这个部分。前两节的反思分别是:从国内外关于8小时工作日制度不当思想倾向说起对我国改革开放以来实施8小时工作日制度之透视,第三节是关于在我国当前实施8小时工作日制度的几点建言。在提出建言前,先有三点联想:其一是提到美国芝加哥工人阶级在1886年罢工时唱的《8小时之歌》,这首歌一头一尾的歌词是:我们要把世界变个样,我们厌倦了白白的辛劳,光得到仅够糊口的工饷,从没有时间让我们去思考。我们要闻闻花香,我们要晒晒太阳,我们相信:上帝只允许8小时工作日……让我们一起来高呼,呼声响遍人间和天上:(合唱)8小时工作,8小时休息,8小时归自己!8小时工作,8小时休息,8小时归自己!”其二是提到据中国人民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秦宣教授披露:有个单位在庄严的首都人民大会堂某厅推介企业用工制度时,将其+“5+2”等作为推介企业用工制度的创新内容,这里的+是指白天加黑夜都用工,这里的“5+2”是指5个工作日加2个休息日都用工。其评论道:这无论是还是,都应当被视为一种雾霾。其三是烦请当今中国的每位公民先心平气和地读一读《过劳死女工证明〈资本论〉没有过时》这篇短文。

 

  我要将其五点建言抄录于此,以飨读者:

 

  第一,依据宪法和法律的权威在于实施、宪法和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这一崇高法治理念,建议我国各企业、事业用人单位必须全面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二章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之第四十三条两款全部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六至四十四条全部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一章至第八章共98条全部内容。特别是围绕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得超过8小时这一核心内容,主动自明法治观念、主动自查法律行为、主动接受监督检查、主动承担法律责任。

 

  第二,依据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行政为民这一崇高党政理念,建议中国共产党各级党组织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政府,要把推动实施上述三种法律相关条文的全部内容,特别是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得超过8小时这一核心内容,作为各级党委和各级政府日常工作的重要任务与重要职责,各级党政干部要本着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与维护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的目标,对各自管辖的范围,围绕推动实施这些法律条文内容的现状进行普查,对存在的问题必须依法指导改正,对不查不改的必须追究相关党政领导人的责任。

 

  第三,依据依法治国、法治中国这一崇高法治理念,依据政治协商、民主监督这一崇高政协理念,建议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各级政治协商会议机关及代表与委员,要把实施上述三种法律相关条文的全部内容,特别是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得超过8小时这一核心内容,作为各级人大和各级政协机关及代表与委员进行执法督促检查与执法民主监督日常工作的重要任务与重要职责。

 

  第四,依据工会组织代表职工的利益,依法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这一崇高工会工作理念,建议在中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的各级工会组织围绕实施上述三种法律相关条文的全部内容,特别是将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得超过8小时这一核心内容,作为各级工会组织日常工作的重要任务与重要职责,要敢为职工说话,敢为职工办事,敢为职工护权益。

 

  第五,鉴于18668月底马克思给第一国际的指示中建议把工作日在法律上限制为8小时,那么到2016年就可纪念这一指示发表150周年。建议我国上列四大层面的社会主体鼎力作为与良性互动,在我国全面推动贯彻实施上述三种法律相关条文的全部内容,特别是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得超过8小时这一核心内容,遵循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原则,消除法律形同虚设与空置空谈法律的现象,严格实施这些法律条文内容,严厉处罚违反这些法律条文内容的行为,从现在起努力消除违反8小时工作日制度的现象,争取获得显著成效,将此作为对马克思发表这一指示150周年的最好纪念。

 

  冯华这篇博士学位论文的出版发行,可以说是填补了我国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的空白,并与之相应填补了对实际问题的理论思考与果敢建言的空白。但是,无论是她或学界的有志之士,对马克思恩格斯工作日制度思想的梳理、解读、阐发,对其理论价值与现实价值的阐明,都还没有完结,正像实施8小时工作日制度还处在进行时一样。在当代世界包括我国在内,资本与劳动之间围绕争夺时间所展开的拉锯战,其正反趋势表明,实行8小时工作日制度仍然是当代世界与我国面临的一大问题。马克思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揭示的异化劳动,也就是资本主义雇佣劳动制度下的不和谐劳动、不体面劳动,这在他的《资本论》中转换范畴之后论述得更全面更深刻。在当代世界与我国,无论是私有制为主体的国家或是公有制为主体的国家,抑或无论是公私企业单位与事业单位,改变异化劳动、不和谐劳动、不体面劳动的先决条件仍然还是把工作日在法律上限制为8小时,而实施8小时工作日制度就是当代人类实现优化劳动、和谐劳动、体面劳动的第一要务与神圣使命。

 

  在序言之尾,我仍然恋念着序首所引马克思那段箴言:如果我们选择了最能为人类而工作的职业,那么,重担就不能把我们压倒,因为这是为大家做出牺牲:那时我们所享受的就不是可怜的、有限的、自私的乐趣,我们的幸福将属于千百万人,我们的事业将悄然无声地存在下去,但是它会永远发挥作用,而面对我们的骨灰,高尚的人们将洒下热泪。马克思恩格斯在理论上的发现与开创的事业很多,而且这是一个整体。我们作为一名从事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与建设的工作者,一方面要以我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实际问题,以我们正在做的事情为中心,另一方面要潜心发掘研究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早已阐明但依然没有解决好的实际问题,以我们的眼光提出还需要做的事情。我们这里只是疾呼:马克思把工作日在法律上限制为8小时的事业,在当代世界与我国需要悄然无声地进行下去,把它做好做实。空谈误国,实干兴邦,空谈法律误国,实施法律兴邦,法典就是人民自由的圣经”(马克思语),法典的实施就是维护人民权益。千百万劳动者不愿加班再加班,不愿洒下辛酸的眼泪;千百万劳动者一旦实行了8小时工作日制度,一旦实现了体面劳动而成为高尚的人,他们将一定会洒下热泪!马克思恩格斯的英名与事业将永垂不朽!

 

  作者:贺祥林 来源:决策与信息 201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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