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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宁市养猪业发展途径

发布时间:2023-12-11 04:59

  摘要:针对兴宁市的畜牧业发展现状,提出养猪业发展途径,以促进该市养殖业的快速发展。


  关键词养猪业;发展途径;广东兴宁


  中图分类号F326.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7-5739(2012)10-0379-02


  作者:罗清水,刘勇泉,张巧平


  近年来,兴宁市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对生猪生产的领导,各镇畜牧兽医部门认真做好服务,使全市生猪生产在价格不断波动和严峻疫情的影响下,继续保持稳步健康发展。2011年,全市生猪饲养量为103.39万头,比2010年增长4.001%,其中全市生猪出栏数、年末存栏数分别为61.63万、41.76万头,分别比2010年增长5.69%、1.60%。不仅保持全市养猪业健康发展,而且养猪质量和效益也有显著提高。畜牧业的强势发展,拉长农业产业链条,增加农村就业机会,实现农业产业间促进互补,让部分人先富起来。目前,畜牧业已成为兴宁市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柱产业,成为广大山区农民脱贫致富的重要途径和经济增长的新亮点,有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1强化服务,落实政策,推动养猪业健康发展


  1.1落实相关政策


  2008年兴宁市先后颁发了标准化养猪业发展的文件,并下发了《关于加快我市畜牧业发展意见的通知》《关于加强动物防疫管理的通告》和《关于建立我市村级动物疫病防治队伍的通知》,先后出台一系列扶持政策和措施,进一步加强全市畜牧兽医行政管理、监督执法和技术支撑体系建设。


  1.2明确责任抓防疫


  搞好动物防疫是确保畜牧业发展的关键,全市领导高度重视动物防疫工作。要求各镇结合实际,认真贯彻防疫会议精神,高度重视抓好兽医管理体制改革,限期完成任务;要认真落实防控经费和防控措施,力保不发生重大动物疫情。切实抓好兽医管理体制改革和动物防疫工作,各镇政府与辖区内村委会、规模养殖场均陆续签订《责任书》,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1-2]。为考核各级落实责任情况,市政府从2007年起对各地开展防控重大动物疫病工作进行量化考评。


  1.3加大投入保运转


  由于领导重视,责任落实,兴宁市对畜牧业的投入逐年增加,除常规人员工资、畜禽疫苗配套经费、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经费等畜牧兽医工作经费外,近年市财政新增经费100万元,每年补助全市村级动物防疫员60万元。


  2发挥优势,科学规划,促进养猪业科学发展


  2.1科学规划,合理布局


  根据广东省生猪生产发展规划和兴宁市生猪生产实际,市畜牧局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本着生猪可持续发展和环境保护两不误的原则,组织有关人员深入调研并负责起草《兴宁市生猪生产发展总体规划和区域布局(2008—2020)》,明确该市畜牧业发展的目标:到2012年年出栏生猪65.8万头,2020年年出栏生猪100.12万头,均超过省下达的规划指标。该发展规划已经由市政府印发给各个乡镇组织实施。


  2.2发挥优势,强化服务,做好环保,促进发展


  一是要充分发挥山地资源优势。强化服务,善于指导,做好猪舍规划建设,并做好环保绿化和猪粪便的沼气无害化处理。兴宁市加强引导,抓好山地办场示范带动。近年来,全市300多个规模猪场全部建在山地上,基本上不占用现有耕地,使发展养猪业仍有较大的空间。二是要充分发挥当地品种资源优势。兴宁市拥有坭陂猪等地方猪品种资源,坭陂母猪是当地的优质母本,应继续花大力气抓好坭陂猪的提纯复壮和杂交利用工作,为提高养猪业的质量和效益做出贡献。


  3依法治牧,强化管理,保障养猪业健康发展


  3.1加强行政执法


  一是进一步强化动物卫生执法监督。兴宁市畜牧部门认真监督执法,切实加强动物及其动物产品的检疫,加强动物及其动物产品饲养、经营、运输、屠宰、储存各环节的动物卫生监督,加大对违反动物防疫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行为的查处力度。通过加大执法查处力度促进动物卫生监督,通过强化动物卫生监督促进动物及其动物产品的检疫,通过强化检疫促进畜禽免疫工作,一环扣一环,相互促进。二是加强对畜牧业投入品的监管。三是切实抓好待宰生猪“瘦肉精”、菜克多巴胺等禁用药品的监测工作,使兴宁市多年未发生群体性畜产品中毒事件。


  3.2加强规范管理


  一是要进一步规划兴宁市种猪场发证管理工作。建立了一批服务周到、辐射能力较强的种猪精液供应站,初步建成比较完善的种猪良种繁育体系,为满足种猪供应和生猪生产提供有力的保证。二是切实做好规模养殖场的养殖备案和养殖档案建立工作。截至2008年底,全市共督促、指导172个规模猪场依法建立养殖档案,并进行养殖备案。三是以抓好国家扶持生猪生产政策项目实施为契机,大力推进重点、难点工作。由于养殖户对生猪防疫、检疫等工作认识不足,存在松懈甚至抵触情绪,给生猪防疫、检疫等工作的开展带来较大的困难。为此,兴宁市畜牧部门要求各个乡镇在实施国家扶持政策项目时,对不履行生猪防疫义务,不配合做好生猪检疫、监督,不按要求建立养殖档案记录的养猪户,将一律不给予项目扶持。同时,积极推进畜牧业规模化、标准化生产,逐步减少农村散养比例,提高规模饲养比例,以有力地促进市动物防疫和畜产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顺利开展[3]。


  4强化服务,凝聚合力,营造养猪业发展良好环境


  4.1加强行业组织建设


  兴宁市畜禽饲养量大,饲养户多。早年由于畜牧业群众性协会组织建设工作比较滞后,给推广新品种和新技术、实施法律法规等工作带来一定的影响,养殖企业之间也缺少有效的沟通渠道,导致相互压价倾销,内耗严重。针对这种状况,兴宁市畜牧部门、站所长实行分片负责制,并要求各镇采取相应的做法,切实抓好畜牧业群众性组织的筹建工作。在领导重视和各方支持下,兴宁市畜牧部门先后调整充实市畜牧兽医学会,新成立兴宁市养猪协会、饲料工业协会、兴宁市养猪合作社等群众性组织。这些桥梁纽带式群众性组织的成立,对兴宁市养猪业进一步健康发展起到积极的作用[4-5]。


  4.2加强培训服务


  一是加强培训宣传工作。为进一步提高兴宁市畜牧业生产管理和疫病防治水平,充分发挥该市养猪协会的作用,先后联合广东省农科院、华南农业大学举办一系列畜牧业生产管理和疫病防治知识培训班、研讨会和咨询活动,兴宁市畜牧部门、各镇畜牧站成员和技术骨干经常到现场为养殖户答疑解难。同时,根据需要组织技术力量编印《兽药饲料经营知识读本》2000多本,分发给兽药饲料经营者和养殖户参考学习。二是强化服务指导。就如何科学规划好养殖场、加强饲养管理和搞好防疫等工作,协助养猪协会交流经验、做法,使他们能帮助养殖户解决新场规划、旧场重新合理布局等一系列实际问题,搞好绿化,注重环保,处理好粪便污染,办好沼气池等问题,为做好周围大环境防疫提供有力的保证。三是抓好优质基地共建,及时化解“卖难”问题。生猪、家禽等产品常常出现“卖难”问题,既影响养殖经济效益,又影响养殖户的积极性。为此,兴宁市畜牧部门与港澳、广州、东莞、中山、深圳、惠州、汕头等珠三角地市有关部门进行了有效沟通,联手在兴宁市建设优质生猪供应基地,定点向这些地区供应优质生猪,进一步拓宽该市生猪产品的流通渠道,有效地缓解生猪产品“卖难”问题,提高生猪生产的经济效益,为该市生猪发展提供了广阔的发展空间,对当地生猪发展具有积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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