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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后林业科技服务体系建设研究

发布时间:2023-12-07 04:36

  摘要:本文结合国内林业科技服务体系建设的主要做法和相关经验,提出了健全和完善林业科技服务体系的对策建议。


  关键词: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林业科技服务,体系建设


  作者:陈晓燕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继农村土地家庭承包之后我国农村经营制度的又一重大变革。2003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明确了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方向,福建、江西、辽宁等省率先开展了集体林权制度改革。2006年起,改革开始在全国范围内全面铺开。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后,林农成为经营山林的真正主体,如何调动林农造林、营林的积极性,引导林农保护和管理好自己的林地,诸多问题摆在了眼前。学术界有关林业科技服务的研究也越来越多,内容涉及科技服务的发展模式、服务方式、林农对林业技术的需求状况、科技服务林改与成果转化等多个方面。众多研究结果表明,如果没有一个符合市场经济要求、满足林农需求、有效服务林改的林业科技服务体系,势必影响林农参与林改的热情,影响林改的效果,进而制约林业的发展。为此本文结合国内集体林权制度配套改革的主要做法和林业科技服务的相关经验,提出对林业科技服务体系建设的对策建议,以期对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深入进行起到促进作用。


  一、林业科技服务体系现状


  目前,林业科技服务机构基本由省、地、县、乡四级组成。各级林业科技服务机构通过现场示范指导、开展讲座培训、发放学习材料、宣传技术成果等形式将林业实用技术和林业政策信息送到林农和林业生产经营者手中,在科学技术、研究成果推广和成果转化的过程中发挥着重要作用;特别是基层推广机构是连接林农与上级服务机构的桥梁,是林业科技服务的主力军。但是在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新形势下,目前的林业科技服务体系依然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


  二、现有林业科技服务体系存在的问题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激发了林农和各类林业经营者的积极性,无论从服务内容、服务手段,还是服务队伍的服务能力方面都提出了新的要求,服务难度加大。科学分析当前林业科技服务体系存在的问题,是提高科技服务水平、推动林改顺利进行的基础。


  (一)资金缺乏


  一方面从农民的角度看,林改前,山林归集体所有,营造林所需资金大部分由政府扶持和村组织筹措。林改后,山林分到农民手中,而大部分农民家境较困难,没有富余的资金用于山地开发。而且不同于农业和畜牧业,林木生长周期长、林业生产经营见效慢,加之有的林地立地条件差,产出较低,使得农民暂时见不到效益,农民无力或没有兴趣从事林业资源培育和经营活动。另一方面,从林业科技推广机构的角度看,由于投资缺乏,技术推广经费少,导致一些生产中急需的关键技术难以推广,示范基地无法建立,直接影响了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的效率。一些优秀的林业技术推广人员即使有好的想法,但是苦于没有资金支持,项目无法实施。


  (二)服务主体单一


  现有林业科技服务主体较为单一,主要依靠政府的林业科技推广部门,而林业科技推广服务机构的服务范围小;林业合作组织、林农自发组成的各类专业协会数量又太少,而且规模小,辐射带动作用有限;上规模的具有科技服务能力的林业企业数量不多;私人经营的林业服务中介组织缺乏;此外,科研机构、高校为林业经营者提供服务的机会少,可直接用于生产的基础性研究少,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能力有待提高。


  (三)林业科技推广队伍服务能力不足


  科技推广人才缺乏,特别是基层技术力量薄弱。目前,科技人员技术水平高低不齐,能够为林农、林业生产经营者提供林地经营规划指导,并有效解决实际技术问题的综合型人才短缺。林业科技人员普遍存在知识更新缓慢滞后的情况,如对计算机技术、遥感技术、灌木开发利用技术、碳汇林建设技术等现代林业新技术掌握不足;有些技术人员缺乏实践操作能力,实践能力滞后。而且由于科技人员从事科技服务的激励机制不完善,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科技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多数科技推广工作人员没能主动把适合地区经济发展的技术和成果引进来,进行试验、示范和推广,因而没能充分发挥人才的作用,难以促进林业技术的进步和创新。


  (四)服务手段与现实需要不相适应


  随着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深入,林农对林业科技服务的需求日益呈及时化、多样化、专业化的特点。此外,林改后许多相关政策要陆续实施,这些新政策的理解及合理运用,对于林农来说至关重要。因此,广大林农需要一个覆盖面广、功能完备、及时有效、方便实用的科技服务网络服务林业生产经营。原来的服务手段已经难以满足林农的需要,亟待改进。特别是通讯和网络服务的建设步伐有待加快。


  (五)服务涉及面较窄


  林改后,林农和各类林业生产经营者对科技服务内容的要求也越来越多,希望能够掌握更多实用、有效的技术和方法来指导生产,实现增收。从整地造林、抚育间伐、灾害防治到采伐更新,再到林产品加工、销售,整个林业生产经营过程都需要科学技术的支撑。但是从目前的情况来看,对林业生产的产中技术指导和投入较多,而对产前市场需求信息提供、林地经营规划指导和产后林产品储藏、加工、销售等服务较薄弱。


  三、林业科技服务体系建设的对策建议


  国家林业局副局长李育材指出,今后一个时期科技服务林改要重点开展:一要开展林业科技示范行动,提高科技成果应用水平,包括建立科技示范县,建立科技示范基地(点)、标准化示范区等。二要构建林业科技产业链,促进林业产业大发展。三要开展科技特派员创业活动,加速成果转化与林农技能提升。四要建立林业产业技术创新联盟,促进产学研结合。五要加强林业科技基础建设,提升科技服务能力。本文在综合国内林业科技服务体系建设先进经验的基础上,提出健全和完善林业科技服务体系的对策建议。


  (一)加大政策支持和资金支持


  加大基础设施建设投入,改善科技推广机构的工作和技术装备条件。增加对林业科技成果研究、试验、示范、推广的投入,促进科技成果快速转化为生产力。需要政府对林业专业合作组织、农民自发组建的专业协会提供更多的政策和资金支持。


  (二)丰富科技服务的组织模式


  充分发挥基层林业科技推广站、林业科研院所、高校、林业合作组织和专业协会以及林业企业的作用。根据林情的差异,充分考虑林农的特点和需要、市场需求和产业发展要求,选取林农容易接受的服务形式,创新服务模式,盘活林农林地和林木资源。


  1.林农联户经营


  以亲情、友情等为纽带,联户合作经营。可以通过林地、林木折价入股,投资投劳入股等形式,互助合作、推进适度规模经营,既有利于林业科技传播,又减少了投资风险。


  2.企业、林农合作经营


  企业投入资金和技术,林农出林地联合经营。可采用“企业+农户”、“企业+协会+农户”、“企业+基地+农户”等多种模式,不仅创新了林业服务模式,发展了新型服务主体,还降低了林农的经营成本,增加了农民的收入。


  3.林业专业合作组织、林业专业协会


  林业专业合作组织是连接林农与市场、林农与企业之间的桥梁。一方面它能够帮助林农造林、营林;另一方面它联结市场和企业,能够及时提供市场信息,帮助林农解决林产品加工、销售等一系列问题,有利于增强林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同时种苗协会、造林协会、防火协会、病虫害防治协会等林业专业协会也要在林业服务中扮演重要角色。


  4.林业科技示范户


  在政府扶持的基础上,鼓励林业示范户对广大农户进行科技帮助,加快新技术、成果的应用,发挥林业科技示范户的带动和辐射作用。


  总的来看,不仅需要政府所有的林业服务机构、还应鼓励集体合作组织、各种专业技术协会、私营服务组织、各类社会中介组织加入到林业科技服务的队伍中来,培育多元服务主体。


  (三)加强林业科技人才队伍建设


  要重视林业科技人才,注重人才培养和使用。一方面增加林业科技人员培训和进修的机会,改善科技服务人员的知识结构;另一方面加强实践锻炼,提高业务水平。对优秀的基层林业技术员给予特殊津贴,同时鼓励其深造学习,更好的投身基层林业科技服务工作中来。重点引进、培养林业高层次人才、紧缺人才,鼓励优秀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充实到林业科技服务队伍中来。


  (四)拓宽服务内容


  加强林农和林业技术推广部门的互动交流。在确定服务内容之前,积极开展林农需求调研工作,掌握林农对科技的需求情况,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开展科技推广工作。提供林业科技综合服务,不仅包括林木栽培、新品种引种驯化、病虫害防治等生产技术,还应该帮助林农设计森林经营方案,改造低产低效林、合理利用宜林荒山、荒地,发展林下经济、开发特色生态旅游等。因地制宜、分区施策,推广适合当地经济发展,投入少、产出多的新成果,有效解决科技成果转化率低的问题。比如风蚀沙化等困难立地造林技术,农田、牧场防护林建设技术,特色经济林、生物质能源林培育、及其商品化、产业化技术。


  (五)创新科技服务的工作机制


  一是创新科技服务机构的工作机制,在我国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背景下,充分发挥绩效考核的激励机制,充分调动林业科技人员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二是目前,服务方式较单一,以无偿服务为主,随着林权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入,要适当发展技术承包、技术入股、技术转让等有偿服务方式,鼓励开展经营性服务,激发服务主体的热情,提高服务质量。三是鼓励和引导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到林业科技服务工作中来,丰富服务方式,提高服务质量。


  四、结论


  林业是以经营森林生态系统为主的具有产业属性的社会公益事业。林业作为一项社会公益事业,提供了生态环境和各种社会服务,促进了精神文明和文化建设;同时林业具有产业属性,它能提供国民经济建设和人民生活必需的各种林产品,促进了物质文化和经济建设。林业的可持续发展对促进社会、环境、经济、文化的可持续发展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


  林业科技服务是把科学技术、研究成果推广运用于林业生产经营活动,把技术成果转化为生产力的过程,对林业的发展起着重要的支撑作用。作为一项公益事业,林业的发展需要社会各界的支持,林业科技服务也是一样。只有建立国家、社会、集体、个人多层次、全方位、社会化的科技服务体系,才能有效提高林业生产力水平,促进区域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使林改效果得以充分发挥、林改目标得以实现,适应现代林业的发展要求。本文来自《内蒙古林业科技》杂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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