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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语言学中排斥形式并不是有效的研究方法

发布时间:2015-07-02 1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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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在国内兴起的“

奈达先生无法理解逻辑事理的“脉络”,这是因为这个“脉络”并不是一个实实在在的实体,无法从形式上进行分析,所以让人感觉无从着手。在西方语言发展史上,马泰修斯证实并发展了法国古典学者亨利·维尔(henriweil)于1844年完成的《古代语言与现代语言的词序比较》的启发,发现了句子中的三种成分:主位、过渡、述位。并且,他认为主位是“话语的出发点”,“是所谈论的对象”,“是已知信息,至少是在特定情境中十分明显的信息。”述位是“话语的核心,是说话人对主位要讲的话,或与主位有关的话。"如果说主位、过渡与述位之间的关系就是这个“脉络”。那么不同的人对这种“脉络”的理解是完全不一样的,韩礼德在分析成人话语中的语篇功能(textualfunction)时,也采用了“主位”和,’述位”这两组概念。但是认为主位所表述的是已知信息,述位主要表述新信息,有时也可以表述已知信息和新信息的组合。

例如:"thecatpleasedme","thecat”就是主位,表示已知信息;"pleasedme”就是述位,表示新的信息。又如:"thehousewasbuilt协stevens","thehouse”是主位,表示已知信息;"wasbuilt”是主位,也表示已知信息;"bystevens"是述位,表示新的信息。既然同样的“脉络”在不同的人的眼中是不一样的,那渊}难给“脉络”定下定义,从而也难以以“脉络”为标准对语言进行研究。
二、个别与普遍的关系也不能支持排斥研究语盲形式
申小龙反对照搬美国结构主义的方式来分析汉语语法,这是因为不同国家的语言都具有各自的特性,最直观的不同就在发音跟书写上。但是语言同样也具有普遍性,例如“爱”这个词几乎在所有的语言里都有对应的翻译。因此,如果仅仅只强调个性,只从语言的特性进行研究,那对语言的分析渊}可能是不全面的。
例如这段话:
“这样照搬西方语言学来作汉语的形式分析,其结果就是貌合神离,也就是我们语法学所说的汉语语法之貌(形式),不合于汉语语法之神(意义)。”
奈达先生的评价是:
“有必要明确“离于什么”。“不合于汉语语法之神(意义)’,很令人费解,原文无疑也同样费解。”
奈达先生无法理解西方语言学语法分析的方法“不合于汉语语法之神(意义)”,也无法理解“貌合神离”中“离”的是什么。因为他觉得在突出语言个性的同时,也不应该忽视语言的共性。作为语言学走上独立发展的标志,历史比较语言学系统的原则和方法的形成并不是一墩而就的,而是需要经历从个别到总体的一个发展过程。虽然历史语言学的创始人之一,丹麦学者r.k.拉丝克(rasmuskristianrusk,1782-1832)强调过“必须有条理地研究一种语言的总体结构”,但是不同语言之间的亲属关系或者是同一语言在不同时期的发展变化规律的发现,却是从局部的具体的语料开始的。例如英国东印度公司的官员威廉·琼斯(williamjones)(1746-1794)就是从具体的例证出发,“一举确定了梵语与拉丁语、希腊语和日耳曼语的历史亲缘关系”。语言是伴随着社会的产生而产生的,它的发展也会受到社会发展的极大影响。语言与社会的关系错综复杂,因此一下子难以看到语言功能的全部。系统语言学以此为出发点.“更加注重描写个别语言、个别语言变体、个人语言特点(idiolect)、以及个别语篇的分析等,而且认为这种描写本身就是目的之一,而不是为了发现语言普遍现象。”相比而言,转换生成语法则是想找出一种“普遍语法”,“个别语法”只是研究的一种手段。既然普遍性是寓于个性之中的,那么把他们截然分开则是没有意义的。
因此,虽然我们可以从社会、心理等方面对语言进行研究,但是我们并不能排斥研究语言的形式。在研究语言的个性与共性的时候,我们更是需要结合语言的具体形式,这样才能够使我们的研究更深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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