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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少年犯罪教育与作用论文(共3篇)

发布时间:2023-12-12 13:53

 

  第1篇:在青少年犯罪案件办理中贯彻司法关爱


  [案例一]犯罪嫌疑人张某,男,2000年11月23日出生,15岁,汉族,小学文化程度,无业。张某通过网上聊天与李某约好2015年8月16日在M市见面,见面后,该二人使用事先准备好的开锁工具将被害人王某家的防盗门打开后入室盗窃,共盗窃现金人民币1000元、4条黄金项链、1条彩金项链、1条珍珠项链、一枚玉石戒指、一本集邮册、两瓶茅台酒、一幅“清明上河图”画。被盗物品鉴定价值为人民币11314元。


  [案例二]犯罪嫌疑人傅某,男,1999年12月28日出生,15岁,汉族,初中文化程度,无业。犯罪嫌疑人陈某,男,2001年1月16日出生,现年14岁,汉族,小学文化程度,无业。2015年10月3日,犯罪嫌疑人傅某与陈某来到A市C桥西对被害人李某实施暴力殴打,并向其索要现金,直至李某交出3000元人民币,二人逃离现场。


  太原市万柏林区人民检察院在办理青少年特别是在校大学生的犯罪案件时,积极探索,把司法关爱贯穿到整个案件办理过程中,多措并举把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延伸到事前和事后。事前预防,尽可能减少未成年人犯罪;事后帮教,使失足的青少年正常回归社会。


  一、调研先行,探索建立“开除学籍封存令”机制


  针对高校集中,辖区大学生犯罪频发的实际,深入高校,对在校大学生犯罪动因、学校处理情况及实际效果进行了调研。通过调研发现:在校大学生法治意识淡薄、学校处理方式简单机械,对犯罪行为一律采取开除学籍的处理办法,致使其学业中断、就业困难,甚至自暴自弃。仔细分析犯罪原因,主动与辖区高校沟通协调,共同寻找遏制犯罪和帮扶失足大学生的思路及办法。根据调研结果制定了《关于在校大学生轻微刑事案件适用不起诉和开除学籍附条件不执行的规定(试行)》,探索建立了“开除学籍封存令”机制,即对不起诉的在校大学生开除学籍附条件不执行,责成检察院、学校、家长、学生四方结合,互相监督、互相制约,促使被不起诉的大学生继续完成学业。


  二、深入校园社区,组建大学生检察官宣讲团以案释法


  为了防患于未然,寓教于防,开辟一条校园预防新路子,该院与辖区各高校联合制定了《关于在大中专院校开展预防犯罪“手拉手”活动方案》,主动将法律知识送到大学生身边,为他们的健康成长营造健康良好的氛围;成立了领导小组,确定责任部门,严格落实活动方案;出台了检校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对高校学生犯罪情况进行了通报分析并提出了预防建议及对策,校方及时反馈被不起诉学生在校遵纪守法情况,发现问题,提出有效解决措施。积极开展“大手拉小手,手法在心头”法律宣传进校园活动,宣讲干警从自身由学生到检察官角色转变的角度出发,以近年来办理的在校大学生犯罪案件为例,以案释法,告诫大学生要增强法律知识,提高遵纪守法意识,走好人生路,为高校新生上了一场生动的法律课,收到了良好的效果。同时,深入社区进行法律宣传,利用法律宣讲、发放宣传单、提供法律咨询等多种形式,向群众介绍未成年人犯罪情况,提供相关法律法规咨询,共同营造青少年健康成长的良好社会环境。


  截止目前,适用《关于在校大学生轻微刑事案件适用不起诉和开除学籍附条件不执行的规定(试行)》共办结案件5件5人,对涉嫌盗窃大学学生牛某某、王某某、郝某某、李某某、廖某某依照该规定作出不起诉处理,并将不起诉决定书在规定期限内送达校方,与校方共同对被不起诉学生跟踪帮教。


  三、完善制度建设,规范案件办理


  一是制定三个“特别审查”制度。在办理未成年人案件时,始终坚持“严肃对待,慎重处理,打击惩罚与教育挽救相结合”的原则,对受理的每一起案件做到三个“特别审查”:即对作案时是否属于未成年人进行特别审查;认真分析犯罪构成要件,对案件定性进行特别审查,正确区分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的界限;坚持“可诉可不诉的案件果断不诉”的办案原则,认真分析有没有法定从轻、减轻处罚的情节和不诉的充分理由,对有无起诉必要进行特别审查。


  二是严格落实各项办案制度。该院办理未成年人案件执行特别告知、亲情会面、法定代理人到场、犯罪记录封存等制度,以更加人性化的机制,维护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权益。如:实行特别告知制度,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和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提早投递告知书,告知其所享有的诉讼权利、义务及与未成年人有关的法定从轻、减轻处罚的情节,保障其合法权益;实行亲情会面制度,在不影响诉讼的条件下,安排在押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与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会面、通话,通过其家属与检察人员配合进行教育感化;实行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该院对作出相对不起诉、附条件不起诉及被法院判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未成年人,依法启动封存程序,主要是检察卷宗予以封存,为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并严格限制犯罪记录查询等。如在案例一的办理过程中,嫌疑人张某系未成年人,办案人员在对张某的讯问中了解到,张某13岁时就离开原籍未曾回家,承办人遂要求公安机关通过当地公安联系到其母亲,母子时隔四年后第一次见面,张母认为自己对儿子犯法有不可推辞的责任并表示今后要努力帮助儿子改邪回正,在亲情的感召下,张某认罪伏法,真诚悔罪。该案提起公诉时,承办人建议法院对张某给予缓刑处理,法院最后对张某宣告缓刑。同时对张某的犯罪记录予以封存。


  四、情理结合,真情感化帮教挽救


  一是寓教于“诉”。在保证案件质量的前提下,对提起公诉的未成年人案件,根据其身心特点,展开诉前走访,做到了“三主动”,即主动走访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家庭,听取家长意见,了解其思想动态及犯罪原因、背景;主动走访其所在基层组织,了解他们的社会关系及生活环境;主动与其所在学校联系,了解他们的在校表现。同时在庭审过程中,注重法庭教育,始终坚持以理服人、以情感人,促使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认罪伏法、悔过自新。


  二是跟踪帮教。首先对在押的少年犯进行帮教。给少年犯赠予书籍、笔记本,定期探望查看、随时了解他们的困难和思想状态,及时给予力所能及的帮助,敦促其改过自新。其次帮教不起诉或适用缓刑的未成年犯。专门制定帮教回访制度,与被帮教学生定期或不定期的进行思想交流,并通过学校帮教老师和学生家长的走访调查,跟踪被帮教学生的行为状况,及时把握其思想动态,确保被帮教学生改正言行。如在办理案例二傅某、陈某涉嫌抢劫案中,在对未满十六岁的傅某、陈某做出相对不起诉处理后,案件承办人与其家长和就读的学校建立了联系,对二人进行了长时间的追踪考察,在各方的共同努力下,二人在校表现日益良好,学习成绩明显进步。


  三是安抚开导。在教育、感化、挽救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同时,加大对危害未成年人正当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切实维护未成年被害人的合法权益。在办理未成年被害人案件时,办案人员重视对被害人遭受侵害的缘由进行调查研究,有针对性的采取相应的措施,注重与被害人及其亲属的沟通交流,通过不中断的联系来往、定期谈心、引导鼓励等情势,努力帮助被害人克服心里负担,走出阴霾。


  维护青少年权益只有起点没有终点,是一项长期的活动。检察机关要以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优化青少年成长环境,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进一步强化检察环节的青少年维权职能,打击侵害青少年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教育、感化、挽救失足青少年。同时,进一步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共同关注和参与青少年维权工作,建立和完善维权工作社会化运行机制,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


  作者:陈娜等

  第2篇:探讨社会亚文化在青少年犯罪的重要作用


  一、什么是社会亚文化


  文化是人类社会特有的现象,文化对人类生活巨有潜移默化和深渊持久的影响,能够在不知不觉中影响和改变一个人的价值观念和行为方式,以其特有的力量影响和塑造着每一个人,优秀的文化能够丰富我们的内心世界,促进我们的全面发展,帮助我们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同样,腐朽落后的文化也会腐败我们的内心世界,消磨斗志、扭曲心灵,使我们形成错误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甚至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文化有正面文化或主文化和负面文化或次文化的区分,同时也存在着介于两者之间的“灰色”状态的文化,本文中称之为“亚文化”。西德犯罪学家艾伯特·K·科恩、理查德·A·克洛沃德认为,亚文化指的是一种社会行为和价值体系,它有别于社会主导行为和价值体系而存在。世界上亚文化最突出的表现是青年亚文化,比如前几年风行的“哈日”“哈韩”、崇拜日韩明星现象就是一种典型的崇拜亚文化;又如,青少年喜欢的网络游戏,置身其中以杀死对方为目的,肆无忌惮、不择手段的将对方置于死地;再比如,小孩子喜欢的像《灌篮高手》《蜡笔小新》等充满暴力和少儿不宜的内容的动画片,都是典型的亚文化现象,亚文化中都很明显的存在着颓废、厌世甚至与社会作对的因素在里面,虽然这样,但是因为这些文化充满轻松、娱乐和自由,所以很容易被青少年接受。


  二、社会亚文化存在的原因分析


  (一)社会结构的转型促进了亚文化的产生和发展。改革开放之前我们国家的社会结构呈现出高度的统一性,单一的公有制经济体制使得思想文化和意识形态领域也是高度的统一,根本没有亚文化的生存空间。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以来,我国单一的公有制经济体制得到改变,利益群体也进行着分化与重组,思想文化领域进一步宽松活跃,这种情况下文化冲突的现象时有发生,价值取向和行为方式也逐渐多元化,社会亚文化大量产生,对社会主文化产生了巨大的冲击力,使得人们缺乏规范性,甚至迷失方向,导致违法犯罪多发。


  (二)主文化价值观的淡化、模糊化为亚文化的产生、生存、发展提供了有利条件,我们的社会在主流文化的宣传和教育上力度不够,导致主流文化的影响力。在青少年群体中不如亚文化的影响力,社会主流文化在部分青少年中变得没有凝聚力和吸引力,主文化反而成了亚文化。


  (三)某些国家别有用心的文化输出。最有力的侵略是文化的侵略、是思想的侵略,我国目前正处于飞速发展的时期,敌对势力不希望我们国家变得强大,“国际敌对势力始终没有停止对我们的思想文化渗透”[1]随着西方国家的文化侵略,以美国和日本为首的资本主义国家不断的倾销文化垃圾——亚文化产品,主要有充满色情、暴力的电影、电视、动画、图片、报刊杂志,这正好迎合了青少年的好奇心,在潜移默化的过程中改变了中国新一代的价值观,这不仅关系到青少年犯罪,对整个民族的未来也是一个极大的危险。


  (四)市场经济的负面影响。市场经济的发展在极大的活跃文化市场、丰富人们文化生活的同时,也导致一部分文化制售者急力近利、唯利是图,为了尽可能的获得利润,不惜以牺牲精神文明建设为代价,制造和出售一些低俗的文化产品来迎合青少年的口味,其中多以暴力、色情、凶杀、迷信为主要内容,甚至一些电视广播媒体也以这样的内容来吸引文化消费者的注意力,达到销售文化产品牟取暴利的目的。


  三、社会亚文化对青少年犯罪的作用和影响


  法国社会学家塔尔德提出的关于犯罪发生原因的理论——模仿论可以用来解释亚文化与青少年之间的互动过程。模仿论是指人受暗示的刺激发生的类似行为,通俗的讲就是人以一定的行为为参照,通过模仿、学习来实施同一或类似动作的行为。塔尔德认为,“一个人走上犯罪的道路是受后天社会风气、风俗影响而逐渐形成的,并不是先天决定的”[2],人的犯罪行为是从日常生活中学习得来的,是模仿他人的结果。并且在模仿学习的过程中,接触的越频繁、越密切,习得的可能性就越大,模仿者予以实施的可能性也就越大,犯罪的几率也就越高。亚文化对青少年犯罪心理的形成起着诱导、盅惑和强化作用[3]。例如11月21日,莱州市莱州南路某药店发生一起抢劫案,3名十六七岁模样的青少年闯进药店,一人望风,一人持刀逼住女店主,一人跳进柜台,抢走了药店300余元现金。案发后莱州警方迅速出击,将3名犯罪嫌疑人全部捉拿归案。令人想不到的是他们抢劫的手段是从暴力游戏和暴力影视中学到的[4]。


  社会亚文化为青少年犯罪提供了理论依据,为青少年的违法行为进行合理化的解释。通过模仿和学习,青少年掌握了亚文化中所倡导的生活方式,价值观层面已经接受了亚文化,与主流文化相悖的不道德甚至违法的行为就会在亚文化的磁场内合理化、合法化,并且成为其生活的指南,这样,就会淡化青少年在实施犯罪行为时由主流文化价值观所带来迟疑、恐慌等心理,淡化甚至消除行为人犯罪之后的罪恶感,甚至会给行为人带来很大的成就感,在这样的文化磁场的影响下只会助长青少年继续违法犯罪。“以青少年性犯罪为例,性主文化倡导合法、自愿、平等的价值观;而性亚文化鼓吹欲望发泄和感官刺激的纵欲与淫乐的价值观。”[5]如果青少年在亚文化的影响下接受了这样的价值观,青少年追求的便是一时性欲的满足和暂时的快乐,根本不会考虑道德操守以及责任义务,在正常的生活条件无法满足自己性欲的需求时,就会选择非正常渠道,这就刺激了青少年性犯罪的发生[6]。


  四、几种常见亚文化现象以及经典案例的分析


  (一)网络游戏


  受中小学生、大学生广泛喜爱的几款网络游戏无不充斥着暴力与血腥,比如说侠盗飞车、魔兽世界、反恐精英、暴力摩托等,在这类游戏中体现出的对生命的漠视、对暴力的推崇,直接或者间接地侵蚀着青少年尚未成熟的内心世界,由此引发的犯罪也数不胜数。现在的网络游戏多半以暴力为主题,已是不可争辩的事实,除了少数益智和体育游戏,大部分游戏都是砍杀声此起彼伏、枪弹声震耳欲聋,玩家以夺取对手的性命为目标,不择手段,用尽各种可以利用的方法和工具,胜利之后是肆无忌惮欢呼庆功的声音。具有暴力情节的游戏和电视、电影一样,会造成提示的效果,使人形成条件反射式的暴力反应。长期接触游戏的青年一旦遇到了合乎暴力使用的情境时,他们会优先以暴力作为解决问题的方式[7]。


  有这样一个案例:课间玩“打架游戏”竟玩出了人命。事发广东顺德容桂某小学,今年3月6日9时15分左右,正是课间操时间,由于户外下雨取消课间操,各班老师组织学生在教室附近活动休息。小彭与肇事学生小龚,加上同班另外10多个男同学,一起在教学楼四楼和五楼的楼梯间,模仿网络对打游戏,分两边拿凳子玩起了“打架真人秀”。死者小彭与肇事者小龚分在“敌对”的两边,在推打过程中,小彭被小龚用弹簧小刀刺中左胸部,最后小彭抢救无效而死亡。经了解,小彭、小龚是同乡,平常经常一块玩耍。“他们平时很要好的,经常一起玩。不知道怎么会突然拿刀子捅人。我想一定是意外”,同学说。


  从案例中看来,小龚和小彭是经常玩在一起的好朋友,两个人之间并没有什么可以引发血案的仇恨,这起案件不是由情绪引起的冲动型犯罪,而是在玩网络游戏之后简单的模仿,而模仿的结果便是血的代价。网络游戏在这起悲剧中扮演了诱因的角色,正确的对待网络游戏有利于丰富孩子们的文化生活,但是十几岁的孩子在心智尚未成熟的情况下,很容易处理不当使之成为犯罪的深层次原因。


  (二)黄色信息


  市场经济的发展和网络技术的进步,使得一些不法网站在巨大的经济利益刺激下如雨后春笋般涌现,而正处于性懵懂期的青少年在好奇心的驱使下浏览这些网站,而直接结果便是导致部分青少年心理扭曲,直至犯罪。


  2007年11月28日,竹山县法院宣判一起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被告人严某因犯强奸罪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现年15周岁的严某系竹山县某中学学生,平时贪玩厌学,加之家长疏于管理,经常背着家长偷看黄色影像。2007年8月18日下午和次日上午,严某趁双休日一个人在家之际,以给粉笔为诱饵,将邻家年仅5岁的小玲(化名)两次奸淫,后被女孩母亲发现并报警。法院经过不公开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奸淫不满14岁的幼女,其行为构成强奸罪,但其作案时不满18周岁,属未成年人,应减轻处罚。故此,竹山县法院依据《刑法》的相关规定,作出了上述判决。


  (三)暴力、淫秽影像


  众所周知,日本是卡通片生产大国,其制作的经典动漫作品《机器猫》、《七龙珠》、《灌篮高手》等深受全球青少年喜爱。我们不否认这些动漫作品丰富了儿童的文化生活、增添了孩子们童年的乐趣,但是这些日本卡通作品中含有大量暴力、凶杀、性、神鬼等内容,很容易侵蚀青少年的思想,使得孩子变得暴躁、凶狠,极易模仿影片中恶劣的行为甚至犯罪,《灌篮高手》,全剧充斥着少儿不宜的暴力,诸如“流川枫,我爱你”少儿不宜之类更是充斥始终,甚至成为中国孩子的口头禅。而风靡中国的《蜡笔小新》更是充满着淫秽色情的因素在其中,几岁大的小孩子过早的接触影片中有关性的话题,在小新的影响下很难接受性主文化,相反会追求“鼓吹欲望发泄和感官刺激的纵欲与淫乐的价值观”[8]这样的亚文化,中国小朋友看着这样的动画片,对孩子们幼小心灵的伤害可想而知。今天他可以模仿奥特曼对人进行无意识的攻击,明天他或许模仿蜡笔小新去看阿姨的裙底,那么后天他会不会又像火影忍者那样带着武器除暴安良呢?在这样的文化氛围中长大的一代,很难想象他们会保持传统的民族精神,甚至走上违法犯罪的歧途。最有效的侵略就是文化的侵略,是思想的侵略,当民族、国家需要这一代扛大梁的时候,他们会垮掉,在日本腐朽文化的侵蚀下垮掉,而这,也正是日本文化输出的目的所在。


  我们不否认日本的一些动画片宣扬的是正义战胜邪恶,但是解决问题的方式却是暴力,孩子们很难从深层次学到正义终将战胜邪恶的道理,可怕的是很容易模仿和学习表面上的打打杀杀。美国作家迪茨说:“一个小时暴力电视节目中所充斥的影像暴力经由几百万人观看,其所造成的伤害远比一桩真实的谋杀案还要大”[9]可以想象,这样的电影、游戏会给青少年带来什么影响。


  五、对策


  社会亚文化在青少年犯罪中扮演的角色越来越引起各界的关注,人们也试图通过改变青少年的生长环境来改变青少年犯罪率居高不下的现状,笔者认为要改变现状需要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充分发挥主流文化的感召作用,积极建设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和改善共产党对文化建设的领导,大力宣传主流文化,通过各种媒介营造一种主流文化的社会氛围,从根本上遏制违法犯罪亚文化的产生和传播,消除其对青少年的不良影响。


  (二)国家有关部门要制定相关的法律法规,严格执行法律,文化执法部门和社会媒体要主动承担社会责任,实行问责制度,净化文化市场,确保文化市场健康正常运行,为青少年的成长营造良好的文化磁场。


  (三)针对几种常见的亚文化现象,家庭和学校都要时刻关注青少年的文化生活,努力营造有利于青少年发展的文化环境,并加强对青少年的教育,提高青少年对亚文化的免疫力,正确引导青少年的文化消费。


  结语


  亚文化在青少年的成长过程中发挥着不可忽视的作用,也成为导致不少青少年犯罪的根本原因,明确了亚文化在青少年犯罪过程中扮演的角色,可以更好的预防和控制青少年犯罪,相信在家庭、学校和社会的共同努力下,一定会营造出更有利于青少年成长的文化环境,青少年犯罪的问题也会逐步解决。


  作者:吴一辰

  第3篇:宁夏生态移民区青少年犯罪的思想政治教育预警


  近些年宁夏生态移民区青少年犯罪现象急增引起了人们的担忧,探索学校教育方面加强对青少年犯罪思想政治教育预警已成为共识。通过对来自生态移民区违法犯罪青少年进行调查分析,生态移民区学校管理松散,教育内容、教育方式不当等引导青少年思想政治教育缺失严重。为预防青少年犯罪,探索建设宁夏生态移民区优秀的思想政治教育队伍,完善思想政治教育内容,创新思想政治教育方法,创建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新平台以提升学校在预防青少年犯罪的思想政治教育预警功能。


  从上世纪90年代开始,宁夏回族自治区在国家扶贫开发政策的支持下开启了声势浩大的“生态移民工程”,将居住在生态环境恶劣的南部山区民分批分期迁移到生存环境良好的宁夏平原灌溉地区。生态移民区具有自身的特殊性,处于社会转型期的生态移民区因各种不同诉求面临着很多社会问题,其中,青少年犯罪问题尤为显著。通过2015年11月先后两次对银川市少管所羁押的来自生态移民区违法犯罪青少年进行了调查,发放问卷256份,回收有效问卷共250份,均为男性。调查发现,学校教育因素是移民区青少年犯罪中的很重要方面。


  一、学校德育的短缺对移民区青少年犯罪的影响


  (一)生态移民区学校教师教育方式不当


  在对犯罪青少年与老师关系的调研中,“和老师关系很好”的犯罪青少年占14.5%、“和老师关系一般”的占到48.5%、“和老师关系不好”的犯罪青少年占28%、选择“憎恨老师”的占6%、2%的犯罪青少年面对和老师的关系这个问题时选择“与老师作对”。生态移民区青少年与学校老师关系并没有到达理想标准。调查中发现,移民区学校教师对待犯罪青少年在校期间的惩罚、教育方式基本为以下几种:“辱骂”占21%、“体罚”占20%、“打学生”占7%、“劝退”占11%、“处分”占15%、“不管不问”占21%、说服教育占5%。很多教师教育方式简单粗暴,缺乏必要的心理疏导和说服教育。这些方式对孩子的心理造成的创伤极大,长期以往促使他们对生命缺少感恩,产生消极的性格和不良情绪,逐渐辍学流向社会,成为不稳定因素。


  (二)学校管理松散,生态移民区犯罪青少年逃课逃学率高


  在对少管所犯罪青少年在校期间逃课、旷课的调查中,有56%的犯罪青少年“经常逃课、逃学”、而“没有旷课逃学”经历的只占11.5%;在逃学旷课时间持续性的调查中发现,有4.8%的犯罪青少年有“逃学半年”的经历,学校却没有有效干预和制止,逃学旷课时间“一周以内”的占了58%。生态移民区学校学生逃学旷课现象非常普遍,管理较为松散,一些青少年学生长期混迹社会,游离在社会控制的边缘,极其容易受到社会不良因素的影响,造成社会的不稳定性。


  (三)生态移民区学校教育内容不足,法制教育不完善


  在“学校有没有组织过全面深入的法制教育”的调查中发现,犯罪青少年认为学校“经常”组织法制教育的占15%,“偶尔”举行法制教育讲堂的占68%,“从不”进行法制教育的有17%。很多生态移民区学校基本不设有法制教育课堂,校园法制教育微乎其微。在与生态移民区年轻教师个例访谈中得知,生态移民区学校基本没有专业的法律专业老师,法制教育在课堂多数流于形式,照本宣读,几乎无法将法律基本常识解释清楚,不能让学生形成法治意识,大多数青少年在发生犯罪行为并不知道其行为的后果及法律责任。


  二、移民区青少年犯罪的思想政治教育的预警


  (一)建设生态移民区优秀的思想政治教育队伍


  要保证思想政治教育作用的实现,提升思想政治在生态移民区教育功能的有效性,必须着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思想政治教育队伍。思想政治教育者除了要具备过硬的思想政治素质。还应具备较强的综合业务素质,针对移民区的青少年在自身发展和社会适应中会遇到思想困惑、心理障碍、人际交往、专业学习、发展方向、职业生涯规划等诸多问题都要需要得到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的正确引导和帮助。就要求教育者同时要掌握法律、心理学、教育学、管理学、职业咨询、社会学等方面的专业知识和实践能力。


  (二)完善生态移民区学校思想政治教育内容


  生态移民区青少年自身知道法制教育、自我保护能力的欠缺也是青少年重要原因之一。移民区学校应重视《法律基础》课程,培养青少年法律意识。清楚法律的每一道防线,才能有效地预测自己的行为后果,规范自己的行为。同时,针对青少年的生理心理发育特点加强性教育。学校应开设性教育等相关课程,向学生灌输正确的性知识,打破性的神秘性,增强学生的自我控制能力。应注重加强青少年的性道德教育,培养他们高尚的性价值观,增强他们对恋爱和婚姻的责任感。


  (三)创建生态移民区学校青少年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新平台


  针对新时期青少年的特点,打造乐于青少年接受的新媒体教育平,将思想政治教育的内容承载于多媒体技术,能够打破地域和空间的限制,消除思想政治教育的盲点,从平面走向立体,从静态变为动态。学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不再是高高在上实行灌输的思想权威,而是制造、传播、监控网络信息者,兼有信息传播者和教育者的双重身份,更易于被大学生接受。


  作者:王明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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