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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述建立安全生产标准化激励约束机制的必要性

发布时间:2016-12-05 13:59


安全生产标准化,就是通过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排查治理隐患和监控重大危险源,建立预防机制,规范生产行为,使各生产环节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要求,人、机、物、环处于良好的生产状态,并持续改进,不断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规范化建设。


1.安全生产标准化开展的背景


在我国把安全生产工作与标准化相结合,最早起源于上世纪80年代。1986年为了遏制事故高发的形势,原煤炭工业部在全国煤矿开展了“质量标准化、安全创水平”活动。2003年10月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和中国煤炭工业协会在黑龙江七台河市召开了全国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即:安全生产标准化,下同)现场会,并出台了《关于在全国煤矿深入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的指导意见》。2004年《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国发〔2004〕2号)提出,要把安全质量标准化作为加强安全生产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在全国所有工矿、商贸、交通运输、建筑施工等企业推广。2004年以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等陆续出台了安全生产标准化指导意见、实施方案、考核办法、考核标准等。2010年7月《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提出“全面开展安全达标,深入开展以岗位达标、专业达标和企业达标为内容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对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做出了进一步部署。


2.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自2004年全国范围内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活动开展以来,在充分肯定安全生产双基工作得到夯实、安全生产规范化建设得到加强等突出成绩的同时,也必须清醒的看到,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活动仍然存在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


2.1 对安全生产标准化认识不足


部分企业对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活动的极端重要性认识不足,导致其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活动时态度不积极,主动性不强,甚至极个别单位出现了敷衍了事、突击、应付、造假的现象。部分企业认为,已经通过了相关体系认证,达到了标准,不需要再进行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工作。特别是一些规模小、实力差的中小企业短期行为严重,认为安全生产标准化是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达标极其复杂,投入大,操作难,对安全生产标准化的抵触情绪非常明显。这些现象的出现,导致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活动不深入,难以取得实际的效果。


2.2 安全生产标准化氛围不浓厚


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到企业各个部门、各个岗位和每名员工。只有通过报纸、网络、板报、展板及各种会议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安全生产标准化的重要意义,取得领导和全体员工的大力支持和积极参与,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活动才能取得预期的效果。但是在实际工作开展过程中,一些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其他管理人员认为,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就是企业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的事,与其他部门没有关系,造成企业在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时出现了安全管理部门“单打独斗”、其他人员不闻不问的现象,没有形成自上而下、齐抓共管的局面,没有形成高度重视、全员参与的浓厚氛围。


2.3 未建立有效的安全生产标准化长效机制


安全生产标准化是一项基础性、长期性工作,达标难,保持和提高更难。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活动最基本的目标是实现岗位达标、专业达标和企业达标,而其最终目标是实现动态达标、本质达标、长效达标和全面达标。部分企业在达标后存在思想麻痹、放松要求的现象,综合管理档案资料、生产现场管理水平、设备设施对标符合性等均有不同程度的下降,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取得的成果没有得到保持和发扬,没有建立有效的安全生产标准化长效机制。


此外,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活动中还存在地区及企业间开展不均衡、投入不足、人员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较差、基础管理薄弱、生产现场和设备设施的维护管理不到位、有效性适宜性缺乏监测等问题。


3.建立安全生产标准化激励约束机制的必要性


安全生产标准化顺应了安全监管和安全管理发展的趋势。建立安全生产标准化激励约束机制,是推动安全生产标准化发展的要求。


3.1 是贯彻国务院要求的具体体现


从2004年国发〔2004〕2号文件的发布,到2010年国发〔2010〕23号文件的出台,解决了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的法律依据,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经历了从试点摸索到广泛开展的过程。建立安全生产标准化激励约束机制,能够解决企业在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过程中积极性不高、主动性不强、不具体不深入的问题,有利于推动安全生产标准化全面深入开展,是贯彻国务院要求、完善安全生产标准化配套措施的具体体现。


3.2 是落实相关文件规范的必然要求


针对安全生产条件差、基础薄弱、重特大事故时有发生的某些重点或高危行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等行业主管部门专门下发文件,指导安全生产标准化的开展。如2009年6月,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安监总管三〔2009〕124号)对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做出了进一步部署,其中第19条明确指出“要因地制宜,制定政策措施,激励危险化学品企业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通用规范》(AQ3013-2008)中则详细设置了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的10个A级要素和53个B级要素。由此可见,建立安全生产标准化激励约束机制是落实相关文件规范的必然要求。


3.3 有利于安全生产标准化真正取得实效


企业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更是安全生产标准化的责任主体。企业对待安全生产标准化态度的积极与否,决定了安全生产标准化开展的深度、层次和水平,以及能否取得实际的效果。安全生产标准化激励约束机制,既强调约束,又强调激励。建立安全生产标准化激励约束机制,能够进一步明确企业在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中的责任,提高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的积极性,激励企业自觉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活动,从被动达标变为主动需要,从而保证安全生产标准化真正取得实效。


3.4 有利于完善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机制


安全生产标准化具有系统性、全员性和长期性的特点,需要政府的政策引导和推动,中介机构的技术支持和企业的主动开展。建立安全生产标准化激励约束机制,能够进一步明确政府、中介机构和企业的各方责任,对于推动建立政府、中介机构和企业三方联动工作机制,形成全面覆盖、全员参与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机制,确保安全生产标准化的深入开展,具有积极作用。


4.建立安全生产标准化激励约束机制的具体措施


4.1 加大宣传,提高对安全生产标准化重要性的认识


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是我国现阶段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项基础工程、生命工程和效益工程。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活动,对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规范化建设,预防生产安全事故,夯实安全生产基础,促进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建立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思想是行动的先导,先进的思想认识推动正确的实践活动,标准化建设能否在企业得以正确实施,关键取决于认识是否到位。政府和企业要利用各种宣传途径,广泛宣传安全生产标准化的重要作用,提高全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对安全生产标准化的认识,从思想上彻底扭转对安全生产标准化的理解误区,做到思想认识上高度重视,制度保证上严密有效,监督检查上严格细致,为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4.2 明确责任,进一步强化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主体责任的落实


企业是安全生产和安全生产标准化的责任主体。为确保安全生产标准化责任的落实,一是将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纳入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内容,写入与企业主要负责人签订的《安全生产责任书》中,并逐步加大考核比重。二是加强对达标企业的监督,建立安全生产标准化“回头看”制度,查看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保持、隐患整改和长效机制建立等情况。


4.3 政策先行,全面调动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的积极性


建立安全生产标准化激励约束机制必须政策先行。通过政策引导,给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的信心,提高自觉性和主动性。一是将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工作与企业的生产许可证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挂钩;在规定的时间内,达到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并且安全生产标准化成果得到保持的企业,在其生产许可证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年度审核域续期)审核时,免于现场审查;未达到安全生产标准化最低等级的企业,则吊销其生产许可证和安全生产许可证。二是取得国家级或省级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的企业在项目审批、扩能生产、市场准入等方面给予支持。三是将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与各种评先、评优结合起来,将达到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作为评先、评优的必要条件之一。四是建立安全生产标准化信息公开制度,定期公告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情况,并向银行、证券、投资、国土资源等单位或部门报告。五是发挥翻引路作用,将安全生产标准化开展较好的企业列为典型示范企业,并通过电视、广播、报纸等多种途径宣传推广。


4.4 经济激励,切实提高安全生产标准化的主动性


经济杠杆是直接推动促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开展的重要途径之一。一是在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时收缴安全生产标准化风险抵押金,在年终考核时,根据完成效果的好坏给予奖励或处罚。二是通过政府拨款、企业赞助等方式,设立以奖代补、专款专用的安全生产标准化专项奖励基金,用于奖励安全生产标准化开展较好的单位。三是引入高危行业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可以作为缴纳安全生产责任险费率的重要参考|81,积累的资金用于安全生产标准化隐患排查整改和设备设施的维护改造。四是取得国家级或省级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的单位,在银行贷款、授信、投资等方面建立绿色通道。


4.5 深入调研,探索安全生产标准化与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有机融合


安全生产标准化与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是企业开展安全生产工作两种相辅相成的手段和管理标准。两者都强调遵守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都强调预防为主、持续改进以及动态管理。许多企业在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的同时,也通过了体系认证。但是在开展这两种认证的过程中,存在着一些重复性的工作,容易出现“两层皮”的现象。因此,积极探索安全生产标准化与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有机融合,实现考评标准、考评方法和考评程序的统一,通过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来实现安全生产标准,避免“两层皮”现象的出现,对于降低安全风险,提高本质安全度,实现安全生产的长治久安,意义极为深刻。同时,实现安全生产标准化与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有机融合,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企业的工作内容,降低企业负担,提高企业的积极性。


5.建议


政府是安全生产标准化的引导者,各相关部门需要加强调研、协同合作,为安全生产标准化激励约束机制的建立制定各种政策措施和实施细则。企业干部要正确认识安全生产标准化的极端重要性,形成人人参与、人是安全生产标准化的执行者,全体员工特别是领导人支持的良好氛围,做到思想上重视、工作上推动、精力上倾斜、措施上到位,确保安全生产标准化取得实效。


作者:吴凯(中国航天建筑设计研究院(集团)安全生产与技术质量部,北京 1000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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