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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中学英语教学法之“折中”探索

发布时间:2015-03-27 14:19

  学术界普遍认为最早的科学、系统的外语教学法是语法---翻译法。近百年来,其他的外语教学法也随之纷纷出现,如:自然法、自觉实践法、视听法、全身反应法、直接法、听说法、交际法、社团语言学习法、认知法、暗示法。对我国外语教学产生较大影响的有:语法翻译法、直接法、听说法和交际法。我国迄今还没有一套自己的完整外语教学法体系,对国外教学法的引进往往是盲从和 “一窝蜂”,全盘照搬。对各种教学法的推广,不结合国情,对各种教学法的成因缺乏深入研究。在教材编写、教师的课堂评价和学生成绩考评上出现极端化倾向。当某种教学法流行时,极端排斥其他教学法,唯我独尊,唯我独优。从而导致我国没有一套有中国特色的、理论上有创新、实践上有可操作性和普遍有效性的外语教学法理论。在语言学、心理学、教育学研究高度发达的今天,中国的外语教学似应走兼收并蓄,博采众长的折中之路。

  一、各种教学法诞生的历史过程,注定带有自己的先天不足

  语法翻译法教学法盛行于18世纪末,代表人物是奥伦多夫(off)。在中世纪,古希腊文和拉丁文是教会和官方语言,接受高等教育的人们必须学习掌握它们,老师在教授这两种语言时,普遍使用翻译法。 18、19世纪现代外语教学走入课堂,由于当时还没有成熟的其他外语教学法,外语教学借用了这种方法。由于它最初用来教授古希腊文和拉丁文这类死的语言的,训练目标是把母语翻译成目标语言,或是把目标语言翻译成母语,无需训练学生的听说能力和交际能力。当这种方法用来指导现代外语教学时,仍然带有这种烙印。通过这种教法培养的学生,语音、语调不标准,听说能力差。在实际交际场合听不懂,说不出,或是话语陈旧、过时。

  直接法成型于十九世纪下半叶。当时西欧各国科学技术发展迅速,各国门户开放,交往密切,需要大量的外语人才。仅仅少数贵族子弟接受外语教育已经不能满足社会需求,外语教育得到了广泛的普及。同时,由于各国之间的交往具有现场性,即时性,外语的听说能力的重要性凸显出来了。翻译法显然不能满足当时外语教学的目标要求。直接法的基本原理是“幼儿学语”论。它的理论是以人类语言诞生的过程为依据的。文字语言产生在口头语言之后。口头语言是第一性的,根本的,而书面文字则是第二性的、派生的。直接法便是仿照幼儿学习母语的自然基本过程和方法来设计外语教学过程和基本教学方法的。这种教学法,以模仿为主,强调语言是技艺,不是科学,强调感性认识和经验,不重视人的自觉性和理性思维。其实质,就是将成人幼儿化,然后浓缩其成长过程。这种教学法对教师的目标语素质要求很高,班级人数较少,课时要充足,学生要有广泛的机会与native speakers密切接触交流。在当时欧洲,学生的目标语就是教师的本族语,这种教学法的诞生实际上是与当时的师资条件密不可分的。

  听说法诞生于二战美国训练“大兵”的过程。1941年12月太平洋战争爆发,美国参战。大批美国青年应征入伍派往有关国家。部队需要大批的外语人才。在此期间,美国结构主义语言学家一方面研究了本国人学习外语的问题,另一方面又研究了外国人学习英语的问题。在此基础上诞生了听说法。听说法强调语音和口语训练。提出了听说领先的教学原则。课堂上学生在教师的指导和控制下开展操练活动,教材上先呈现某种结构的句型,然后,再出现替换词,通过大量机械、重复的言语实践活动强化学生反应,以期达到自动化的程度。这种教法片面强调机械模仿、强化记忆的重要性,忽视人脑的认知能力。同时,枯燥的训练方式容易使学生厌倦。这种教学法比较适合培养应急某项专门工作的人才,对培养听说读写译全面发展的外语人才,显得力不从心。

  交际法发展于70年代的欧洲。科学技术的飞速发展和欧洲共同体成员国不断增加,使欧洲各国之间的交往更加密切。大批劳务人员相继进入欧洲市场。在这种条件下,外语教学必然要从单纯的学习心理过程的研究转向对语言运用的社会环境的研究。交际法的教材编写主张按交际功能项目编写,根据不同的交际场所安排教学内容。在实际教学中,力求给学生提供逼真的场景,学生是交际者,老师发起或参与学生的交际活动,忽视学生的语言错误。但是这种以功能立项编写的教材,打乱了语法系统,学生对某种语言现象不能理性得认识它,同时以功能立项,使教学不能很好地遵循由浅入深的原则。

  二、目标语与母语的语系归属影响着某些教学法的有效性。

  八十年代初交际法风靡我国,并逐渐占据我国外语教学的主导地位,并写入教学大纲,甚至作为课堂评价标准。外语老师在开观摩课、公开课,评优课时必用交际法,否则就被认为教法陈旧。但是,根据我们的调查和采访,他们在每日的教学中,很少或是根本不用交际法上课,尽管有些教材的编写是按照交际功能立项的。他们说交际法像是“交际花”,只有有人(指非学生人员)来的时候才出场。究其原因:交际法打破了语法教学的系统性,违背了学生学习由浅入深的基本原则。而语法教学是我国学生学习英语一个重要的内容,这是由于英汉两种语言属于两种不同语系决定的。

  英语属于印欧语系,它是世界上分布区域最广的语系,使用者遍及整个欧洲,美洲,澳洲,亚洲和非洲部分地区。汉语属于汉藏语系,使用者仅分布在亚洲国家。在同一个语系甚至同一个语族中学习另一语种,比跨语系学习容易的多,因为同一语系的语种在语音、语法、词汇方面有很多相似或相同的特点。例如印欧语系诸语种在语音上都有爆破音,并清浊相对,元音系统较严密,某些响音如:y, r, l, m, n 既可作辅音也可作元音用,不用声调区别词义。语法方面,名词有性、数、格的变化,动词有人称、数,式、时、态的变化。词汇方面,很多常用词,特别是农业和科技方面的词很相似。

  交际法起源于欧洲,是在欧洲各国之间互相学习对方的语言的过程中产生的。这种方法只所以可以忽视语法的系统性,是因为他们是在同一语系甚至同一语族中学习另一语种,他们的目标语和母语在语音、语法、词汇等方面有很多相似或相同的特点。学生对目标语很多方面的认识和理解可以借助母语的基础。而母语为汉语的我国学生,对英语纷繁的语法规则往往是丈二和尚摸不照头脑,必须系统学习。这便是交际法在我国外语教学中,难以实行的主要原因之一。

  三、我国国情迫使我们的外语教学法需走博采众长、兼收并蓄的“折中”之路。

  我国人口众多,学生在校人数多,班级人数多。外语教师短缺,业务素质不高。下面是对苏北地区徐州市中学外语教师基本情况调查:

  人数:5400余人。外语本科学历人数比例:37%,其中通过函授,自学等方式获得本科学历的人数比例占79%。通过全日制外语教学获得外语本科学历的人数占仅占7.71%。92.3%没有同native speakers 交流过。外籍教师人数比例千分之一点一。在我们走访和听课的调查中发现:99%的教师有语音缺陷,最常见缺陷为:没有[ ],[ ][v]音,取而代之的是[s] [z][w],辅音结尾的单词后面自带元音等。能够用比较准确的语音语调较为自由表达自己意思的人数比例占15%。52%的教师虽能用英语表达,但语音语调较差,或是话语中有较多错误。67%的教师无法用英语自由表达。 学生情况:89%的班级人数在70-80人之间,5%在80以上,6%低于70。交际法要求教师在课堂上既是组织者也是交际者,教师既要倾听学生的谈话还要身临其境,对学生的言行作出合乎目标语规范的反映。这不仅对教师的语言能力和言语能力提出很高的要求,而且还要求教师具备很高的目标语文化素养。直接法,听说法和交际法等现代派教学方法产生于经济文化比较发达的国家,并且教师多为native speakers。我国幅原辽阔,经济文化发展很不平衡,教师业务素质参差不齐,因此很难全盘照搬某一种教学法在全国硬性推广。 四、“折中”法的内涵及策略

  折中(衷)教学法,是一种吸取众多教学法之长的综合教学法。因为“过去二三十年对外语/第二语言教学的研究表明, 无论是定性还是定量研究, 都未能提供一种被普遍认为是‘最佳的’外语教学方法。于是,人们开始支持一种折衷主义(Eclecticism)的观点(Bell, 1981; Brumfit, 1984),主张在外语教学中采取折中主义的立场,权衡各种理论、方法、途径,吸取其优点,使之用于多样化的教学环境。”(樊长荣语) 事实上, 我国乃至世界各地的外语学习者传统教育思想、自身素质、人文环境、学习环境、学习条件及学习目的等都有许多差异, 很难有一种适合于所有外语学习者、放之四海而皆准的教学方法。因此,采取折衷主义立场, 因时、因地、因人地去从各种外语教学法中选择适当的教学理念、教学模式、教学方法和技巧,这不失为明智有效的选择。

  对折中教学法内涵目前学术界大致有以下三种看法:

  1、认为以理性主义哲学为基础的学派与以经验主义哲学为基础的学派之综合就是折衷。比如,翻译法与直接法相结合的综合法,就是折中法。

  2、认为一些不依据语言学和心理学新理论建立起来的教学法如沉默法、全身反应法等,按其性质说是直接法,但却不走直接法的机械练习以培养语言习惯的途径,而是依靠学生的主动性和情感作用,这是折中法。

  3、认为折中法的要点就是不走极端,取各家之长,根据具体情况灵活采用各种方式方法,以培养听说读写四种技能。此说法赢得了许多外语教师的欢迎。事实上,他们在实际教学过程中,特别是外语考试改革明显滞后于教学改革,学生的考试分数被作为衡量外语教学有效性唯一标准的现状下,根据不能的教学任务,不同的教育对象,不同的学习目的,博采众长,发挥各种教学法的个性优势,取得了明显的教学效果。

  中学英语的教学目标既不是培养迅速适应英语国家生活的出国人员,也不是培养对英语原著有很强阅读能力的笔头翻译。它的教学目标是培养听说读写四项俱能,为今后的个人发展打下良好基础的青年学生。为此,根据不同的教学内容,根据不同的教学阶段侧重使用带有某种教学法倾向的折中法乃是一明智之举。

  1)、初中阶段,应坚持听说领先原则,在这一时期,应博采直接法、听说法和交际法等个性优势,强化听说训练。

  初学阶段所学词语大多都是表具体事物的词汇。教学时应把这些词语所代表的事物、意义及客观表象直接联系起来,应尽量避免母语这一中间环节。要以模仿无主,让学生先实际掌握语言材料,再从他们积累的感性语言材料中总结出语法规则,用以指导以后的学习;要先口头实际掌握语言,然后再学习文字符号的识记和书写。

  在教学中要以句型为中心,让学生把大部分时间用在模仿、记忆、重复、交谈等实践练习上,在大量操练的基础上养成一套新的语言习惯。要尽量排斥或限制母语,用外语进行思维。在教学过程中,应坚持老师为主导,学生为主体的原则,最大限度地保证学生的练习时间和练习量。教学过程要有利于学生间的相互交流,要采用一切手段,营造一个英语小社会,促使学生用正在学习的语言来进行语言活动,提高学生对语言的实用能力和交际能力。

  2)、高中学习,应做到读写跟上,重点培养学生的阅读理解能力。语法翻译法和认知法的结合可有效发挥学生的理性思维,使其能够深刻理解语言规则并创造性地运用。

  在高中阶段,可适当运用母语讲解、归纳语法知识。在必要的情况下,可以将汉语语法同英语语法作以对比,帮助学生理解抽象的语言现象。在教学中,要做到语音与文字结合,口笔语相互促进,各种感觉器官同时综合运用并重视阅读和词汇量的扩大。培养学生阅读理解能力,应以用英语解释英语为主;但对长句、难句用母语翻译,帮助学生理解也是必要和可行的。借助母语翻译并对比两种语言的异同,可以开发学生的智力,从而加深对目标语的理性认识。

  参考文献:

  樊长荣. 外语教学中的折中主义

  Stern. H. Fundamental Concepts of Language Teaching

  李观仪. 博采众长,为我所用——我国高校英语专业基础阶段英语教学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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