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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泽东法律思想的理论渊源探析

发布时间:2016-06-30 09:47

  毛泽东法律思想是毛泽东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它的形成有深刻的理论渊源,是对马列主义法律观的继承和发展,是对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的传承与扬弃,是对西方近代法学理论的吸收与突破。毛泽东法律思想具有深厚的思想底蕴和丰富的时代价值,对于全面推进法治中国建设事业具有重要的理论指导意义。

 

  毛泽东法律思想作为毛泽东思想的有机组成部分,在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今天,仍然具有相当重要的理论指导意义。因此,认真梳理毛泽东法律思想的理论来源,进一步了解其内涵本质,就成为开展毛泽东法律思想研究工作的当务之急。

 

  一、马列主义法律思想是毛泽东法律思想之基石

 

  毛泽东法律思想是马列主义法律观与中国实际相结合的重大成果。马列主义为毛泽东法律思想的形成提供了重要的思想武器,奠定了坚实的理论基础,构成毛泽东法律思想的直接理论来源。毛泽东继承和发展了马列主义法律观的基本立场、观点和方法,以之观察和解决中国革命与建设的实际问题,从而形成了毛泽东法律思想。

 

  第一,马克思主义法学阐明了法的本质属性和阶级性特征。马克思主义法学认为,法属于上层建筑的范畴,体现统治阶级的意志,是统治阶级利用国家力量制定的维护自身利益的规则,是阶级统治的工具。法由特定历史时期的物质条件所决定,又对当时的物质生活起着一定的反作用。马克思强调:法律应该是社会共同的,由一定物质生产方式所产生的利益和需要的表现。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认为,法律对于巩固国家政权和维护社会秩序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所有通过革命取得政权的政党或阶级,就其本性来说,都要求由革命创造的新的法制基础得到绝对的承认。”“工人阶级夺取政权之后,像任何阶级一样,要通过改变所有制和实行新宪法来掌握和保持政权,巩固政权。毛泽东接受了马列主义关于法律阶级属性的论断,指出在社会主义社会下,法律将充分体现劳动人民的意志,维护革命秩序,保护劳动人民利益,保护社会主义经济基础,保护生产力。

 

  第二,马克思主义法学理论阐述了法的制定原则。首先,马克思主义法学认为立法要秉持民主客观与实事求是的原则。立法者应该把自己看作一个自然科学家。他不是在制造法律,不是在发明法律,而仅仅是在表述法律……如果一个立法者用自己的臆想来代替事情的本质,那么我们就应该责备他的极端任性。在具体的立法工作中,要保证每一个群众代表、每一个公民都能参加国家法律的讨论,要使人民对法律的执行过程进行有效监督。

 

  二、中国传统文化是毛泽东法律思想之壤

 毛泽东法律思想的理论渊源探析

  任何新思想都是在更高的基础上对前人物质和精神文化的批判继承,毛泽东法律思想亦浸染着鲜明的中国传统文化底蕴。毛泽东具有深厚扎实的传统文化功底,在他的诗文著述当中,成语典故、名言警句、寓言传说往往是信手拈来而又精妙绝伦。中国历朝历代都有法律制度和法理著述,这些传统法律思想构成了毛泽东法律思想形成发展的文化土壤。

 

  第一,儒家思想的德主刑辅观念是毛泽东法律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儒家文化强调德治,认为礼者,禁于将然之前,而法者,禁于已然之后(《大戴礼记·礼察》)法律和刑责的作用十分有限,德治和礼教才是治国安邦的根本手段。孔子提出了德主刑辅的著名论断,认为道德教化是使民众遵守规章制度和社会秩序的重要手段,指出:道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论语·为政》)就是说,如果仅仅依托刑法来治理国家,人民只会追求免除法律的惩罚,不会产生廉耻之心。统治者必须以道德导引人民,以礼制教育人民,这样民众才会自觉归服。

 

  第二,法家思想的以法治国观念为毛泽东法律思想提供了丰富的内容。管仲在中国历史上最早提出了法治主张:先王之治国也,不淫意于法之外,不为惠于法之内也。动之非法者,所以禁止而外私也,威不两错,政不二门,以法治国,则举措而已。”(《管子·明法》)商鞅不仅提倡不贵义而贵法任法而治,还强调:三代不同礼而王,五霸不同法而霸。故知者作法,而愚者制焉;贤者更礼,而不肖者拘焉。法家主张将法律定为成文制度,为人们提供恒定的行为标准;统治者以法治国,循章奖惩,赏罚分明;法制要适应时代发展,因时因地制宜,治世不一道,便国不必法古。

 

  三、西方近代法学理论为毛泽东法律思想之雨露

 

  毛泽东大量阅览西方近代启蒙思想家的法学名著,拓深了自己的法学理论素养。比如,孟德斯鸠在《论法的精神》和《法意》当中,提出了地理决定论的刑罚观,主张罪刑相适、刑罚正义、刑罚宽和,使监狱成为犯人学习改造的学校。卢梭在《社会契约论》中提出了主权在民的思想,指出政府的权力来源于人民的认可,法律是人民意志的记录和公意的行为,旨在保障全体公民的自由、平等和幸福。西方启蒙思想家的法律思想是时代精神的集中表现,反映了资产阶级要求摆脱宗教束缚、建立法治社会的强烈渴望,这与毛泽东反对封建酷刑和阶级压迫的思想相契合,为他的法制实践提供了重要的理论参考

 

  作者:张嘉倪 来源:文理导航 201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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