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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法学专业毕业论文存在的问题和提升途径

发布时间:2016-11-19 11:22


一、当前法学专业本科毕业论文存在的问题


1.指导教师责任心不强。毕业论文的写作是一个非常艰辛的学术研究过程,它不仅是学生法学专业素质的体现,还是教师师德敬业精神的显现。学生完成一篇毕业论文要经过确定选题、撰写提纲、完成论文初稿、论文最后定稿等多个环节。由于本科学生的论文写作经验较少,研究能力偏弱,所以在论文写作的各个环节都需要指导教师的悉心指导和严格要求,然而在论文指导过程中,部分指导教师责任心不强,精力和时间投入均不足,致使论文指导工作流于形式,使得在论文答辩时出现了本不应该出现的论文题目过大、结构不合理、内容有错误、形式不规范等问题。


2.论文选题不当。毕业论文选题是毕业论文写作的起点,也是毕业论文写作的关键环节,它直接影响毕业论文的质量,甚至决定了毕业论文的成败。然而一部分学生在选题时没有认识到论文题目的重要性,在确定论文题目时存在仓促和盲目的情况。具体表现为:第一,选题无新意。选题时没有结合专业特点和个人的兴趣爱好,而是考虑哪方面的论文资料好查,容易成稿,这样容易使得论文写作陷入没有新意、重复且无研究价值的困境之中,也容易出现抄袭他人论文作品的现象。第二,选题过大。有的学生论文题目过于宽泛、概括和抽象。不少学生认为题目越大,写作难度就越小,结果却怡怡相反。由于学生初次进行毕业论文写作,缺乏相关的写作经验,题目过大导致资料难以整理、选择和运用,论文内容容易空洞和没有深度,解决问题时容易面面俱到而没有针对性。第三,选题过难。在论文选题时有些学生没有根据自己的理论功底进行选择,而是一味地认为应该选择较为难写的题目,认为对这些题目进行研究才能写出优秀的毕业论文。结果在着手写作的时候,才发现自己难以驾驭这样的论题,绞尽脑汁,也难以写出好的论文。


3.学生的写作能力不强。毕业论文写作是一项庞大、复杂和系统的工程。想要很好地完成它,不仅需要投入大量的时间和精力,而且需要较好的写作能力,而令人遗憾的是,笔者在多年的论文指导实践中发现,学生的写作能力并没有我们所期望得那么好。一些学生差强人意,也有一些学生的写作能力甚至难以应付毕业论文的写作。这些学生的问题具体表现为:首先,收集和运用材料的能力不强。收集的材料大多与论文没有关系或者关系不大,运用材料时缺乏逻辑性和关联性,经常出现错用材料和硬搬材料的情况。其次,书面表达能力较弱,概括能力不强,难以写出论文的提纲和摘要。最后,运用法学理论分析和解决社会问题的能力普遍不强。


4.论文考核不严。尽管高校对毕业论文写作的各个环节都制定了相应的规定,但是存在着执行不力的情况。一方面,教师对论文的考核不严格。从学生定题到进行答辩的这个过程中,时间比较漫长,具体的工作也由指导教师组织,尽管在论文写作的各个环节中,高校都有相应的规定约束教师如何进行指导工作,但是教师是否能够严格地按照规定进行论文指导工作,尽了指导教师的责任,是很难实现外部监督的,而只能依靠教师的师德和责任心。所以在这个过程中,很容易出现教师不负责任、不严格遵守论文指导规定流程的情况。另一方面,高校的考核不严格。高校的考核只是形式上的,无实质性的考核,只看重结果,而不重视论文写作过程的考核。


二、法学本科毕业论文质量下降的原因分析


1.学生时间上无法保证毕业论文的完成。学生撰写毕业论文的时间一般被安排在大四的第七学期末至第八学期,而此时正是学生们准备研究生入学考试、公务员考试以及各种职业资格考试的时间。在学生心中,这些考试的重要性程度要远高于毕业论文写作工作,学生们把大量的时间投入于诸种考试复习而无暇顾及毕业论文写作。另外,在此期间还有外一项重要环节,即工作应聘。学生们奔波于各类人才招聘会,参加各种面试和复试,有的学生已经签约,但应聘单位要求其提前实习或工作。以上情况导致很多毕业生在毕业论文写作上根本无法保证充足的时间很好地完成。


2.指导教师指导不力。有一些毕业论文指导教师忽视毕业论文写作环节的重要性和意义,他们对课堂教学可谓尽心尽力,因为各高校对课堂教学都有着规范的管理制度,如听评课制度、教学事故认定办法、三级评教制度等都会促使教师不能有一丝懈怠,必须认真负责地对待课堂教学工作。但对于毕业论文指导的规范制度在落实上则比较“虚”导致一些指导教师主观上不认真,客观上不负责,对学生没有严格要求,不愿意花费精力对学生进行面对面的辅导。另外一个客观事实是扩招导致每名教师所指导的学生人数超出应有限度,有的达到10名甚至20名以上,造成教师在指导过程中精疲力竭、身心憔悴,有一些教师干脆得过且过、敷衍塞责。凡此种种,必然造成毕业论文质量下降。有些指导教师不思进取,长期荒于搞科研,不撰写专业学术论文,不努力提高自身的专业素养和学术水平,导致在毕业论文指导过程中力不从心。只有指导教师在相关专业领域有所造诣,有丰富的学术写作经验,才能更好地完成毕业论文指导工作,才能提高学生毕业论文写作水平。在个别高校,由于师生比不足,甚至由助教或其他院系非法学专业的教师来承担毕业论文指导工作,其专业学术能力与水平更无法保证更好地完成毕业论文指导工作。


3.毕业论文规范要求不适当。大多数高校要求本科毕业论文的最低字数不少于一万字,甚至一万五千字,导致很多学生为了凑字数而拼凑论文,把很多与论文内容相关性不大的内容作为一部分,以满足字数要求,造成文不对题。有些学校还要求学生必须对参考的外文资料翻译成3000~5000字的中文作为附录,实际上作为非英语专业的本科生,很难完成对专业性极强的外文资料的大段翻译工作,导致学生们将已有的翻译资料作为附录应付,或者把外文资料用翻译软件翻译成混乱不堪、词不达意的中文,甚至把中文资料翻译成外文交差了事。法学类毕业论文中有些方向,如中国法制史类,因为国外学者少有研究,几乎根本无从查找相关外文资料,学生们被逼无奈只能造假应对。


4.社会方面的原因。当前,在中国学术界中存在的学术不端现象给学生们造成了错误的示范效应。在各不同层次、不同级别、不同领域存在论文剽窃现象已是不争的事实,使学生们无法树立正确的学术道德观。对学术不端行为惩戒的制度设计缺失也使很多学生无所顾忌。加之当前社会学术风气浮躁,许多学生在大学四年中没有专心地研读法学专业书籍,要想在短时间内撰写出学术水平较高的本科毕业论文几乎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


三、提高法学专业本科毕业论文质量的路径选择


1.加强学生对毕业论文重要性的认识。法学专业本科毕业论文作为法学本科教育的最后一道程序,无论从评判学生的学术水平,还是对改进法学教育所存在的问题,都是不可或缺的。虽然近年来不时有论者发出废除本科毕业论文的呼吁,但是就我们多年指导法学专业本科毕业论文的经验而言,法学专业本科毕业论文不但不能废除,而且在某些方面还要加强。因为法学专业本科毕业论文在某种程度上是检验法学本科教育的试金石,高质量的法学本科毕业论文无疑是对学生大学本科四年学习能力、学习成果的一种检验,同时法学专业本科毕业论文质量的高低也是对指导教师自身水平的一种检验。从教学相长的角度而言,法学专业本科毕业论文的重要性就应当重新得以彰显。


无论高校还是指导教师都应当注重对学生进行毕业论文重要性的宣传与教育,让学生认识到撰写毕业论文不仅意味着法学本科学习生涯的结束,也意味着对自身大学四年学习过程的总结,同时对某些继续读研的学生而言,也是为未来积极深化法学研究的一种演练。因为撰写法学专业本科毕业论文是一项系统工程,从论文选题的确定、论文相关资料的收集、论文写作大纲的确定、论文修改定稿等环节无不需要学生科学统筹、合理规划。可以说一篇高质量法学专业本科毕业论文集中体现着该学生的法学知识体系的完备、法学思维方式的纯熟和法治理念的精深等方面,需要学生全身心地投入,以认真的态度来交上完满的答卷,进而培养学生初步的科学研究能力。


2.采取立体化指导模式提高学生的论文写作能力。针对当前法学专业本科毕业论文质量下降的现实困境,在法学本科教育教学过程中增加论文写作课程无疑是提升毕业论文质量的有力举措。在日常教学活动中注重对学生进行写作训练是提高毕业论文质量的重要步骤。而且要适时地把学年论文和毕业论文有机地结合起来,因为学年论文是毕业论文的前奏。鼓励学生针对一个重要的法学前沿问题持续研究,平时注重对这一问题的学术关注,在日常学术积累的基础上选择自己能够驾驭的问题开展学年论文的写作,在不断完善学年论文质量的基础上,进行毕业论文的选题,以学年论文已有的研究成果为基础,开展较高层次的学术研究,进而撰写出问题意识突出、学术理论积累厚重、论文表达规范流畅的高质量本科毕业论文。


采取从学年论文向毕业论文过渡的一体化指导模式具有一般性,针对学生的问题意识、兴趣爱好、个人能力水平的差异,在具体指导毕业论文写作,提升学生毕业论文写作能力的时候,可以采取分类指导的立体化指导模式。具体而言就是,基础性、专业性和综合性等三种论文指导形式有机结合起来,基础性论文指导形式是专业性论文指导形式和综合性论文指导形式的前提,专业性论文指导形式则是基础性论文指导形式的深化,而综合性指导形式则是对基础性和专业性论文指导形式的实际运用。基础性论文指导形式注重从法学理论层面选择论题开展基础性研究;专业性论文指导形式则侧重于从部门法的角度针对某一领域的法学问题开展研究;而综合性指导形式则是针对法治实践或法学理论的重点难点问题开展综合性对策研究,这三种指导形式构成一种立体化的毕业论文指导模式。该立体化的论文指导形式注重加强学生在基础理论和专业课的学习过程中小论文的撰写训练,这样可避免学生撰写毕业论文时在写作时间、分析能力和写作技巧等方面存在的缺陷,从而提高法学本科毕业生的论文撰写技能和法学理论的综合运用能力。


3.在法学本科毕业论文写作中导入法律职业的因素。法学在本质上是一种实践性学科,法学教育本质上是职业教育。因此,在法学教育过程中对学生进行法律职业层面技能的培训实为法学教育之本质要求。法学教育与法律职业的有效衔接问题是一个国家践行法治的一个基础性、前提性问题。可以说,法治发达国家的法学教育与法律职业之间是有机结合、有效衔接起来的。而我国的法学教育中的法律职业素养训练不足,在某种程度上,法学教育与法律职业处于彼此分离、相互脱节的游离状态。鉴于我国法学教育中法律职业技能的培养力度不足,通过增加法学专业本科毕业论文中的法律职业因素不失为提升法律职业素养的有益途径。撰写毕业论文不仅是学术训练,也是对法律职业素养的提升。当前,我国处于法治中国时代,法治中国的伟大实践需要法学理论的指引,法学专业本科毕业学生作为法治中国的建设者,他们的问题意识、现实关切、人文精神无不影响着法治中国的历史进程。他们从论文选题、论文资料获取、论文写作等方面都能够对法律职业所需要的素养进行培训与演练。在法学专业本科毕业论文的写作中更多地融入法律职业技能等因素在某种程度上能够缩短法律职业与法学教育之间的隔阂,更好地实现两者的有效衔接与良性互动。


4.充分发挥指导教师的论文指导作用。一篇高质量法学专业本科毕业论文的出炉离不开一位甚至多位指导教师的问题意识、渊博知识与细致指导。指导教师作为法学专业本科毕业论文的写作过程中的引领者与参与者,其作用的有效发挥对于高质量地完成一篇本科毕业论文功不可没。首先,指导教师要重视法学专业本科毕业论文的指导工作,从思想理念上提高对指导本科毕业论文重要性的认识。把指导本科毕业论文纳入到其科研工作中去,为了不过多地分散研究的重点,可以鼓励学生选择与指导教师研究方向一致的选题,这样可以更好地发挥指导教师的专长,同时这也是对指导教师科研的一种帮助。其次,指导教师的指导过程要充分,毕业论文写作是一项系统工程,几乎每一个环节都需要指导教师的指导,这就需要学生与指导教师之间建立密切的互动关系,可以通过电子邮箱、QQ聊天工具等媒介畅通学生与指导教师的交流渠道,从技术上保障指导教师指导的充分性。最后,要从制度层面保障指导教师指导本科毕业论文的积极性,指导本科毕业论文是一项费时耗力的工作,不仅需要指导教师在思想理念上提高认识,从技术上提供支撑,更需要从制度层面保障指导教师有充分的时间精力来完成这一工作,这就需要高校从制度层面激励指导教师保质保量地完成本科毕业论文的指导工作。


5.建立法学专业本科毕业论文的监督奖励机制。本科毕业论文的写作离不开论文监督奖励机制的建立。这种监督奖励机制是一种双向监督奖励关系,既需要高校对指导教师的监督奖励,制定切实可行的量化考核制度措施激励指导教师认真地履行指导本科毕业论文的义务;也需要高校对毕业学生的监督奖励,通过全程监控本科毕业论文的写作,可以通过中国知网检测学生提交的本科毕业论文,对复制比过高的毕业论文进行末位淘汰,取消其毕业论文答辩资格。而对问题意识强、行文流畅、学术价值较高的优秀论文进行奖励,以激励学生的创新能力。


作者:刘国华,张伟东(哈尔滨商业大学法学院,黑龙江哈尔滨 150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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