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笨笨的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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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ana~蜜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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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研究生论文篇2 浅析刑法理论中的洗钱罪 摘要:洗钱,是在现代经济高速发展,毒品、走私、黑社会等有组织犯罪猖獗泛滥的背景下产生的犯罪行为,其本质是掩饰、隐藏犯罪所得及非法收益。从犯罪构成上讲,洗钱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其主观方面是故意,表现在行为人“明知”其行为是掩饰、隐瞒赃款赃物的性质及其来源,洗钱罪的客体是复杂客体,侵害的是国家的正常金融管理秩序和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 关键词:洗钱;犯罪构成;洗钱罪;《刑法》第191条 洗钱,是在现代经济高速发展,毒品、走私、黑社会等有组织犯罪猖獗泛滥的背景下产生的犯罪行为,其本质是掩饰、隐藏犯罪所得及非法收益。它不仅破坏市场经济的有序竞争环境,损害金融机构的声誉,威胁一个国家的金融体系的安全与稳定,而且洗钱活动与贩毒、走私、恐怖活动,极大地助长了这些严重犯罪行为,对一个国家的政治稳定、社会安定、经济安全乃至国际政治经济体系的安全都构成严重威胁。近年,随着我国经济的高速发展,洗钱犯罪在我国也日趋猖獗,严重影响了我国的经济安全、社会安全,乃至国家安全。然而,由于我国对洗钱罪及其法理的研究起步较晚,不管是学界还是司法实务界,对洗钱罪的研究和认知都有待进一步深化。为此,本文拟就我国刑法理论中洗钱罪的相关理论及认定问题作粗浅探讨,以求教于学界前辈。 一、洗钱及反洗钱 现代意义上的洗钱行为肇始于20世纪20年代的美国黑帮犯罪集团[1]3。20世纪70年代,在美国司法官员查处“水门丑闻”案中,“洗钱”这一概念才第一次被作为正式法律术语来使用,并在20世纪80年代初随着毒品交易的蔓延在全世界范围内被广泛接受[2]5。第一个把洗钱行为规定为犯罪的国家是意大利,该国于1978年3月21日颁布法令,在刑法第648条第2款中增设了洗钱这一犯罪行为,只不过当时的洗钱罪仅针对武装抢劫罪、勒索罪和劫持人质罪这三类上游犯罪[3]。 后来,随着毒品、走私、贪污贿赂等犯罪在全世界范围内的泛滥成灾,国际社会认识到打击这些犯罪及后续犯罪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于是洗钱罪陆续出现在各大国际性法律文件之中。从《巴塞尔原则声明》《联合国反腐败公约》等国际条约中我们可以看到,洗钱犯罪已经成为国际社会面临的一个共同难题,惩治洗钱犯罪也成了各国刑事司法协作的共同目标。除了国际性法律文件以外,国际社会还设立了一个专注于打击洗钱和恐怖融资犯罪的永久性政府间国际组织——反洗钱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该组织在打击洗钱犯罪方面取得的最为突出的成绩就是发布了《反洗钱40项建议》。2013年5月13日,中国反洗钱工作部际联席会议第六次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这标志着我国已经从国家战略层面开展反洗钱工作。 二、洗钱罪的构成要件 在我国,洗钱罪是指明知是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为掩饰、隐瞒其来源与性质,将其转换为其他类型的资金形式,协助资金转移,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将其收益合法化的行为。洗钱罪本质上不同于传统的犯罪,其犯罪手段众多,没有典型的受害人,犯罪构成较为复杂。洗钱罪罪名的成立不一定要有相应的危害结果,而只要实施的行为特征符合其构成要件,就可定罪处罚。因此,洗钱罪是行为犯。根据犯罪构成理论,洗钱罪的构成要件如下。 (一)犯罪主体 根据2011年《刑法修正案(六)》的规定,洗钱罪的主体包括自然人和单位,自然人是指年满16周岁并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人,法人是指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以及团体。所以说,该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这里重点讨论的是,洗钱罪上游犯罪的实行犯或其共犯(即上游犯罪的本犯)实施洗钱的行为(即“自洗钱”)能否定罪、能否实施数罪并罚的问题。在传统刑法理论中,洗钱罪上游犯罪的本犯不应再判罚洗钱罪,理由是:上游犯罪本犯的洗钱行为是对其犯罪行为的后续,这种事后行为不具备可罚性,其先行实施的上游犯罪行为吸收了后续的洗钱行为,因而只能按照先行的犯罪定罪处罚[3]。而且,从法律解释的角度去看,刑法第191条规定的“明知”也只能是针对本犯以外的其他犯罪人而言的。 另外,张明楷教授认为:“否认上游犯罪者可以成为洗钱罪的行为主体,并不是因为洗钱行为是不可罚的事后行为,而是因为否定说符合罪刑法定原则。从立法论上来说,将自洗钱规定为洗钱罪或许更合适,但在解释论上,只能在刑法条文规定的范围内确定行为主体范围。刑法第191条的规定明显采取了否定说。”[4]700因此,我国有学者提出把洗钱罪的主体进行扩大,将其上游犯罪中的本犯也纳入进来,这种做法适应立法的趋势,反映了与洗钱行为做斗争的必要性。至于扩充洗钱罪犯罪主体的理由,则各种各样。有的学者认为,传统的刑法理论已经过时,理论应是对实践的概括与升华,而不是实践的羁绊和束缚。有的学者认为,将自洗钱行为规定为犯罪,实行数罪并罚,并不当然违反“不可罚的事后行为”理论。 因为“不可罚的事后行为”并不是理论上说的“不可罚”,而是“共罚的事后行为”。现代洗钱行为已呈专业化、规模化态势,因此,洗钱罪作为独立的犯罪,而不再依附于其上游犯罪而存在。因而,我国应真正从价值层面上将洗钱罪从传统赃物罪中分离出来。换言之,上游犯罪的本犯实施洗钱行为之所以不构成不可罚的事后行为,是因为洗钱行为不同于赃物罪中的行为,它对金融管理秩序的危害,是不能评价于其上游犯罪之中的,它必将不可避免地侵害“新的法益”[5]。因此,上游犯罪本犯的洗钱行为是可以处罚的[6]。 也有学者认为,自洗钱可以单独成罪,理由是多方面的,主要包括:第一,洗钱罪与传统赃物罪相比,具有更为严重的社会危害性,它除了给司法机关造成阻碍,还对国家金融和市场经济秩序造成影响,从罪刑均衡原则考虑,本犯犯洗钱罪应当与上游犯罪数罪并罚。第二,洗钱罪的行为方式不同于传统的赃物罪,已经是独立于上游犯罪的另外一个完全独立的犯罪过程。第三,其侵犯的法益不同于其他犯罪侵犯的法益。第四,对本犯可以单独定罪,有利于我国行使司法管辖权,这是因为洗钱犯罪往往都是跨国性的,试想如果犯罪分子是在国外实施上游犯罪行为,而在我国实施洗钱犯罪的,那么因为我国否认本犯可以单独处罚,而对发生在国外的上游犯罪又缺乏管辖依据,这就使我国的司法管辖权处在了一个十分尴尬的境地[1]101。根据上述不同学者的观点,笔者认为,上游犯罪的本犯可以单独成立洗钱罪,理由是:现代洗钱犯罪因其巨大的社会危害性,已然独立成罪,我们不能将目光局限于“本犯”的危害上,而应将其与传统赃物罪剥离开来;因为洗钱罪独特的行为方式,导致了本犯在实施洗钱行为时侵犯了新的法益,从而不构成不可罚的事后行为。 (二)犯罪主观方面 本罪的主观方面是故意,表现在行为人必须“明知”其行为是掩饰、隐瞒赃款赃物的性质及其来源,“明知”的对象是其上游犯罪所产生的收益。如果行为人主观上将其收益当作合法财产,只是客观上实施了隐匿等行为,那就不能认定为洗钱罪。这里有两个问题值得探讨:第一,本罪的主观方面是故意,那么包不包含间接故意?故意分为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行为人以直接故意的主观心态实施洗钱行为成立洗钱罪自然不在话下,关键是间接故意能否成立洗钱犯罪。对于这一问题,意见分歧就在于如何理解《刑法》第191条中所规定的“掩饰、隐瞒”的含义。 一种观点认为,为“掩饰、隐瞒”而实施洗钱的行为,就表明行为人主观上存在犯罪目的,在我国《刑法》条文中已经排除了本罪可由间接故意构成,所以洗钱罪只能由直接故意构成。另一种观点认为,间接故意也可以构成洗钱罪,其理由是:“为掩饰、隐瞒其来源和性质”是构成要件的基本内容,是洗钱行为的基本特征,而不是关于犯罪目的的规定,亦即行为人实施洗钱行为时,认识到其隐匿等行为的客体是洗钱罪上游犯罪所得及收益[4]702。因此,洗钱罪不能作为目的犯,其罪过自然可以由间接故意构成。笔者赞同第二种观点。 第二,明知的对象是什么?上文已经提及,行为人“明知”的对象是法条规定的七种上游犯罪的犯罪所得及其收益。但学界对于“七种上游犯罪的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理解出现了两种不同的观点,即“具体的七类上游犯罪所得及收益说”和“概括的七类上游犯罪所得及收益说”。“具体的七类上游犯罪所得及收益说”是指,行为人要“明确知道”是上游犯罪所得及收益,才能构成洗钱罪中的“明知”。而“概括的七类上游犯罪所得及收益说”是指,行为人对属于七类犯罪的所得及其收益具有概括性认识即可,无须知道是具体哪一个犯罪所得及其收益就可成立“明知”。笔者赞同“概括的七类上游犯罪所得及收益说”,因为“具体的七类上游犯罪所得及收益说”过于机械地理解了《刑法》条文,而不利于司法实践对“明知”的认定,它还违背了刑法关于主观认识错误的理论。 (三)犯罪客体 “一般认为,洗钱罪侵害的客体是‘国家的正常金融管理秩序和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7]349所以,学界通常认为,洗钱罪侵犯的是复杂客体。不过,有学者提出要对这种复杂客体进行分类[8]。这种观点与立法机关对于洗钱罪立法宗旨的理解似乎达成某种契合。笔者认为,从法律解释的角度来看,通说具有一定的说服力,但如果从犯罪的本质属性和立法活动的逻辑周延性角度出发,恐怕就不一定说得通了。其实,这里涉及的主要是洗钱罪在刑法典中的位置问题。我国现行刑法未将洗钱罪归入妨害司法罪,是应该进行考量的。笔者认为,洗钱罪应该归入妨害司法罪一节中,主要有以下两点原因:第一,洗钱罪更加符合妨害司法罪特征;第二,洗钱罪归入妨害司法罪更符合立法逻辑的周延性。 三、洗钱罪的认定 (一)罪与非罪的认定 在司法实践中,如何认定“明知”是一个关系到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的关键问题。对此,上文已经提到,这里不再过多阐述。值得一提的是,我国有学者提出,尽管《解释》解决了“明知”客观推定的程序性技术难题,但与美国刑事立法对于“明知”的规定仍然存在差距,我国洗钱罪的主观范围仍然存在实体面过窄的问题[9]。笔者认为,这一问题值得进一步深入研究,毕竟在司法实践中,对于“明知”的认定问题一直都是一个难题。 (二)对本罪以及上游犯罪中共同犯罪的认定 区别洗钱罪与上游犯罪构成共犯的分界线,主要看行为人与七种上游犯罪的犯罪分子事前有无通谋:如果行为人事前通谋,事后再次实施洗钱行为,则应构成共同犯罪;行为人事前如果没有通谋,只是实施了洗钱行为,则应只构成洗钱罪。 (三)此罪与彼罪的认定 这里要对《刑法》第191条、第312条、第349条的互相认定问题进行讨论。上文已经提到,我国赃物罪与洗钱罪已经越来越趋同,其最主要的区别就是上游犯罪的不同。而洗钱罪与窝藏毒赃罪的界限,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1)上游犯罪不同,洗钱罪的上游犯罪由7类犯罪构成,而窝藏毒赃罪只能由毒品犯罪构成。(2)客观行为不同,洗钱罪是掩饰、隐瞒上游犯罪所得及收益的行为,就是将赃物合法化;而窝藏毒赃罪是转移、窝藏、隐瞒毒品犯罪所得的财物,财物的非法性质没有改变。(3)主体不同,洗钱罪主体为一般主体;而窝藏毒赃罪的主体只是个人。 参考文献: [1]何萍.洗钱与反洗钱动态研究[M].北京:法律出版社,2012. [2]何萍.中国洗钱犯罪的立法和司法——兼与欧盟反洗钱制度比较研究[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5. [3]钊作俊.洗钱犯罪研究[J].法律科学,1997(5). [4]张明楷.刑法学[M].北京:法律出版社,2011. [5]马克昌.完善我国关于洗钱罪的刑事立法——以《联合国反腐败公约》为依据[J].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2007(6). [6]赵军.论洗钱罪上游犯罪的相关问题——与《联合国打击跨国有组织犯罪公约》相协调[J].法学评论,2004(4). [7]马克昌.经济犯罪新论[M].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1998. [8]陈明华.洗钱罪的认定及处罚[J].法律科学,1997(6). [9]李云飞.中美洗钱罪主观要素界定的比较[J].中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4(4).猜你喜欢: 1. 有关刑法研究生毕业论文 2. 刑法论文 3. 浅谈刑法学硕士毕业论文 4. 刑法硕士毕业论文 5. 刑法硕士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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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喵酱碎碎念

“错案为何能复制”,载《人民法院报》2013年4月26日 “刑事司法大趋势”,载《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2009年第3期“严惩不如严查”,载《法制咨询》2009第4期“反腐败:在严惩、严查与严防之间”,载《人民检察》2009年第7期“论法律语言的统一和规范——以证据法学为语料”,载《中国人民大学学报》2009年第1期“用品格证明人身危险性的探索——评刘立霞博士的新著《品格证据在刑事案件中的运用》”,载《河北法学》2009年第2期“论推定概念的界定标准”,载《法学》2008年第10期“论推定规则的适用”,载《人民司法》2008年第18期“从自然推定到人造推定—关于推定范畴的反思”,载《法学研究》2008年第4期“论推定规则适用中的证明责任和证明标准”,载《中外法学》2008年第6期“从‘硬审讯法’到‘软审讯法’”,载《人民检察》2008年第17期“论职务犯罪侦查职权的优化整合”,载《人民检察》2008年第20期“享受法学”,载《法制资讯》2008年第10期“证据的审查与认定原理论纲”,载《法学家》2008年第3期“证据学抑或证据法学”,载《法学研究》2008年第1期“《奥运规则》专题报道之一 奥运·法治·民主”,载《民主与法制》2008年第15期“提高渎职犯罪的‘风险成本’”,载《先锋队》2008年6期“刑事错案中的证据问题——实证研究与经济分析”,(何家弘、何然合著)载《政法论坛》2008年第2期“从法律走向法治”,载《民主与法制》2008年第5期“证据法功能之探讨——兼与陈瑞华教授商榷”,载《法商研究》2008年第2期“构建和谐社会中的检警关系”,载《人民检察》2007年第23期“论职务犯罪侦查的专业化”,载《中国法学》2007年第5期“论司法证明的基本范畴”,载《北方法学》2007年第1期“多种些活树 少谈些森林——也说‘中国法学向何处去’”,载《现代法学》2007年第1期“中国司法鉴定制度改革的基本思路”,载《人民检察》2007年第5期“论证据的基本范畴”,载《法学杂志》2007年第1期“中国陪审制度的改革方向——以世界陪审制度的历史发展为借鉴”,载《法学家》2006年第1 期“人权语境中的“好人”与“坏人”——从钟南山院士被抢谈起”,载《人民检察》2006年第17期“从司法证明模式的历史沿革看中国证据制度改革的方向”,载《法学家》2005年第4期“中国特色的检察体制的完善”,载《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2005年第1期“对法定证据制度的再认识与证据采信标准的规范化”,载《中国法学》2005年第3期“论司法鉴定的规范化”,载《中国司法鉴定》2005年第3期“刑事司法的十大发展趋势”,载《燕山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5年第1期“从正义女神的蒙眼布谈起”,载《人民检察》2005年第1期“司法证明标准与乌托邦——答刘金友兼与张卫平、王敏远商榷”,载《法学研究》2004年第6期“秘密侦查立法之我见”,载《法学杂志》2004年第6期“论检察机关执法观念的更新”,(何家弘、刘为军合著)载《人民检察》2004年第3期“文书审与司法公正观”,《中国人民大学学报》,2003年第1期。“论法官造法”,载《法学家》2003年5期。“2002年侦查学研究的回顾与展望”,载《法学家》2003年1期,何家弘,刘品新,刘为军“圈套、诚信与侦查法治”,载《山东公安专科学校学报》2003年6期,何家弘,刘为军“两大法系证据制度比较论”,载《比较法研究》2003年第4期,何家弘;姚永吉;刑事证据立法与犯罪侦查观念山东公安专科学校学报2002年第4期中国需要“法治”足球中国律师,,编辑部邮箱2002年第9期“法律不是专政的工具”,载《山东人大工作》2002年第3期“刑事证据立法与犯罪侦查观念”,载《山东公安专科学校学报》2002年4期“足球黑哨问题之我见”,载《法学杂志》2002年2期。“测谎结论与证据的有限采用规则”,载《中国法学》2002年第2期。“刑事诉讼中举证责任分配之我见”,载《政治与法律》2002年1期。“入世·足球·法治”,载《比较法研究》2002年2期。“2001年物证技术学与侦查学研究的回顾与展望”,载《法学家》2002年1期-何家弘,李学军,刘品新“司法介入提法醒目,但不准确”,载《足球世界》2002年第2期,尔冬,何家弘;“论科学证据的采纳与采信”,载《中国司法鉴定》2002年1期,何家弘,刘晓丹“什么是诱惑侦察”,载《法治与社会》2002年11期,何家弘,龙宗智“完善司法鉴定制度是科学证据时代的呼唤”,载《中国司法鉴定》2001年1期-何家弘,刘昊阳“2000年侦查学研究的回顾与展望”,载《法学家》2001年1期-何家弘,刘品新,陈碧“中国刑事证据规则体系之构想”,载《法学家》2001年第6期。“试论刑事司法与证据制度的价值取向”,载《犯罪研究》2001年第1期。“论司法证明中的推定”,载《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2001年第2期。“司法证明同一论”,载《中国刑事法杂志》2001年第1期。“刑事证据的采纳标准和采信标准”,载《人民检察》2001年10期。““零口供”与沉默权”,载《人民检察》2001年第4期。“论司法证明的目的和标准——兼论司法证明的基本概念和范畴”,载《法学研究》2001年第6期。“论司法证明方法的特点和种类”,载《公安大学学报》2001年第3期“沉默权制度及刑事司法的价值取向”,载《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2000年第4期。“证据的采用标准”,载《中国刑事法杂志》2000年第3期。“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沉默权制度”,载《上海市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0年第6期。“关注家庭暴力”,载《今日中国(中文版)》2000年第3期。“试述证据法学的研究对象和研究方法”,载《法学杂志》2000年第2期。“试论司法公正观念的相对性”,载《中国司法》2000年第4期。“法学的通俗化”,载《政治与法律》2000年第3期。“让证据走下人造的神坛——试析证据概念的误区”,载《法学研究》1999年第5期。“执法长官与公诉律师——美国检察官职能评析”,载《人民检察》1999年第5期。“司法公正论”,载《中国法学》1999年第2期。“自由心证与认证制度──证据学师生对话录”,载《中国司法》1999年第1期。“监督,还是介入?──论大众传媒对司法公正的影响”,载《中国司法》,1999年第9期。“女性“失贞”面面观——来自妇女热线的报告证人李昌钰”,载《人民公安》1999年第7期。“司法证明方式和证据规则的历史沿革——对西方证据法的再认识”,载《外国法译评》1999年第4期。“公正执法与科学执法”,载《上海市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1999年第3期。“有毒的树上结出的果实一定有毒吗?──关于证明责任与证明标准的师生对话录”,载《中国律师》1999年第3期。“陪审制度改革断想”,载《中国律师》1999年第4期。“有毒的树上结出的果实一定有毒吗?(三)──关于证明责任与证明标准的师生对话录”,载《中国律师》1999年第5期。“有毒的树上结出的果实一定有毒吗?(四)──关于证明责任与证明标准的师生对话录”,载《中国律师》1999年第6期。“有毒的树上结出的果实一定有毒吗?(五)”,载《中国律师》1999年第7期。“神证·人证·物证——试论司法证明方法的进化”,载《山东公安专科学校学报》1999年第2期。“陪审制度纵横论”,载《法学家》1999年第3期。“李昌钰:一流美国法庭科学家”,载《科学与文化》1999年第5期。“美国总统克林顿给会议的贺信”,载《法学家》1998年第5期。“美国反腐败法律制度”,载《外国法译评》1998年第4期。“我与推理小说的缘份”,载《法律与生活》1998年第1期。“现场勘查之王——美籍华裔物证鉴定大师李昌钰博士”,载《法律与生活》1998年第2期。“加拿大警察一瞥”,载《法律与生活》1998年11期。“证据意识漫谈”,载《法学杂志》1998年第3期。“没有挂帘的窗户——美国华裔“超级神探”李昌钰办案纪实”,载《中国司法》1998年第3期。“1997年物证技术学侦查学研究的回顾与展望”,载《法学家》1998年第1期,孙言文;何家弘;刘品新;王保国“证明的自由”,载《外国法译评》1997年第3期,乔纳森·科恩著,何家弘译;“香港“廉署”采访记”,载《华夏星火》1997年第6期。“证据调查方法探源”,载《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1997年第1期。“证据调查方法探源(续)”,载《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1997年第2期。“为“自由心证”正名”,载《法学杂志》1997年第6期。“米兰达忠告”,载《人民检察》1997年第4期。“日本的犯罪侦查制度(一)”,载《公安大学学报》1997年第2期。“日本的犯罪侦查制度(二)”,载《公安大学学报》1997年第4期。“日本的犯罪侦查制度(三)”,载《公安大学学报》1997年第6期。“1995年物证技术学和侦查学研究的回顾与展望”,载《法学家》1996年第1期,徐立根、何家弘、施正文。“英文版《中国审判案例要览》评介”,载《法学家》,1996年第5期,德瑞克·罗德立;何家弘。“法国犯罪侦查制度(续)”,载《公安大学学报》1996年第1期。“证据调查学的对象和体系”,载《法学杂志》1996年第6期。“关于创建“证据调查学”的构想”《法学家》1996年第6期。“论美国检察制度的特色”,载《外国法译评》1995年第4期。“法国的犯罪侦查制度”,载《公安大学学报》1995年第4期。“法国的犯罪侦查制度(续)”,载《公安大学学报》1995年第5期。“法国的犯罪侦查制度(续)”,载《公安大学学报》1995年第6期。“外国法庭科学鉴定制度初探”,载《法学家》1995年第5期。“1994年物证技术学和侦查学研究的回顾与展望”,载《法学家》1995年第1期,徐立根;何家弘。“物证技术学学科建设的现状与展望”,载《法学家》1994年第5期,徐立根;何家弘。“物证技术在强化执法职能中的重要作用”,载《法学杂志》1994年第2期,徐立根;何家弘。“美国检察制度研析”,载《法学家》1994年第4期。“美国检察制度的历史研究”,载《法治论丛》1994年第3期。“美国的犯罪侦查制度”,载《公安大学学报》1994年第5期。“美国的犯罪侦查制度(续”,载《公安大学学报》1994年第6期。“从洛杉矶事件透视美国审判制度的弊端”,载《法学杂志》1992年第5期。“外国侦查制度浅析”,载《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学报》1992年第1期。“外国侦查制度试析”《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学报》1992年第2期。“英国的犯罪侦查制度”《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学报》1992年第4期。侦查学十年”,载《法学家》1989年第2期。“美国检枪史上的著名案例”,载《法学杂志》,1989年第3期。“侦查方法史考(二)”,载《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学报》,1989年第1期。“刑事诉讼证据属性新辨”,载《法学家》1988年第6期“罪犯识别与亲子鉴定中的“遗传密码指纹法””,载《法学杂志》,1988年第1期。“侦查方法史考(一)”,载《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学报》,1988年第6期。“犯罪侦查中的同一认定问题”,载《法学家》,1987年第5期。“犯罪侦查学基础理论刍议——与刘瑞榕、徐敏洪同志商榷”,载《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学报》1987年第5期。“从一件奇案论同一认定的两种基本认识方法”,载《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学报》1987年第1期。“同一认定种类之我见”,载《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学报》,1986年第1期。“同一认定理论与犯罪侦查学”,载《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学报》,1986年第2期。“对墨刑的一点新认识”,载《法学杂志》,1986年第2期。“防卫过当的定罪问题”,载《法学杂志》,1985年第4期。“在运动中把握法制的协调发展”,载《法学》1984年第10期。“美国测谎业一瞥”,载《法学杂志》,1984年第3期。 《扭曲的灵魂――外国犯罪实证》,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9年版《虚拟的真实――证据学讲堂录》,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9年版《犯罪的密码――科学探案纪实》,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9年版《换位的视角――多媒体对话录》,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9年版《证据的语言――法学新思维录》,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9年版《从通俗到深奥――法治文化杂论》,中国法制出版社2008年版《从观察到思考――外国要案评析》,中国法制出版社2008年版《从它山到本土――刑事司法考究》,中国法制出版社2008年版《从相似到同一――犯罪侦查研究》,中国法制出版社2008年版《从应然到实然――证据法学探究》,中国法制出版社2008年版《人生狭路――黑蝙蝠·白蝙蝠》,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人生误区――龙眼石之谜》,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人生怪圈――神秘的古画》,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人生黑洞――股市幕后的罪恶》,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人生情渊――双血型人》,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法律英语――美国法律制度》(第4版)(主编),法律出版社2008年版《豪门血案》(独著),大众文艺出版社2003年版《黑蝙蝠·白蝙蝠》(独著),大众文艺出版社2003年版《双血型人 股市幕后的罪恶》(独著),大众文艺出版社2003年版《毒树之果》(主编),大众文艺出版社2003年版《证据法学》(合著),法律出版社2007年版《三言九问 德恒证据学论坛实录》(合著),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新编犯罪侦查学》(主编),中国法制出版社2007年版《证据法学研究》(主编),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简明证据法学》(主编),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法律英语》(主编),法律出版社2006年版《外国刑事司法制度》(主编),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新编证据法学》(主编),法律出版社2000年版《中国的陪审制度向何处去――以世界陪审制度的历史发展为背景》(主编),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中国侦查学·物证技术学发展报告》(主编),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享受法缘》(独著),法律出版社2005年版《公安学论丛》(主编),法律出版社2005年版《刑事司法大趋势 以欧盟刑事司法一体化为视角》(主编),中国检察出版社2005年版《证据调查》(第2版)(主编),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刑事证据大全》(第2版)(译著),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中外司法体制研究》(主编),中国检察出版社2004年版《证人制度研究》(主编),人民法院出版社2004年版《西方奇案》(译著),群众出版社2000年版《司法鉴定概论》(主编),北京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检察证据教程》(主编),法律出版社2002年版《证据法学》(主编),法律出版社2004年版《刑事证据制度改革研究》(主编),法律出版社2003年版《侦查论丛》(主编),法律出版社2003年版《外国证据法》(主编),法律出版社 2003年版《神证·人证·物证》(独著),大众文艺出版社2003年版《法律人才与司法改革――中日法学家的对话》(主编),中国检察出版社2003年版《黑蝙蝠·白蝙蝠――证据的困惑》(独著),贵州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外国证据法选译――增补卷》(主编),人民法院出版社2002年版《电子证据法研究》(主编),法律出版社2002年版《刑事审判认证指南》(主编),法律出版社2002年版《外国证据法选译》(主编),人民法院出版社2000年版《证据学论坛》(主编),中国检察出版社2000年版《法苑杂谈》(独著),中国检察出版社2000年版《当代美国法律》(主编),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1年版《证据调查实用教程》(主编),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新编证据法学》(主编),法律出版社2000年版《证据调查》(主编),法律出版社1997年版《当代西方犯罪与罪案实录》(主编),法律出版社1998年版《域外痴醒录》(独著),法律出版社1997年版《人生怪圈――神秘的古画》(独著),法律出版社 1997年版《欧美刑事司法制度》(主编),法律出版社1998年版《审讯与供述》(译著),群众出版社1992年版《血痕弹道指纹探奇》(译著),群众出版社1991年版《犯罪鉴识大师 李昌钰》(独著),法律出版社 1998年版《人生误区――龙眼石之谜》(独著),法律出版社1996年版《性科学知识荟萃》(编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89年版《法律英语实用教程――美国法律制度要览》(主编),吉林人民出版社1996年版《人生黑洞――股市幕后的罪恶》(独著),法律出版社1996年版《刑事证据大全》(译著),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1993年版《疯女》(独著),群众出版社1995年版《毒树之果 美国刑事司法随笔》(编著)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1996年版《中美检察制度比较研究》(英文版)(独著),中国检察出版社1995年版《同一认定――犯罪侦查方法的奥秘》(独著),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89年版《外国犯罪侦查制度》(编著,第一作者),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5年版《人工生育及其法律道德问题研究》(译著),中国法制出版社1995年版《英国警察》(译著,第一作者),群众出版社1989年版《私人侦探与私人保安》(编译,第一作者),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0年版 “侦查人员出庭凭证的范围和程序”(2009年最高人民检察院项目)“刑事诉讼中证据调查制度的完善”(2009年中国法学会项目)“检察制度比较研究”(2007年度最高人民检察院重大项目)“司法鉴定人的出庭作证研究”(2007年中国人民大学项目)“侦查机关强制采样的必要性及合法化路径的研究”(2007年北京市刑侦学研究会项目)“证据的审查与认定原理研究”(2006年国家社科规划基金项目)“刑事错案实证研究”(2006年美国福特基金会项目)“证据的审查与认定原理研究”(2006年国家社科规划基金项目“陪审制度比较研究”(2004年司法部项目)“欧盟刑事司法一体化”(2004年欧盟法律与司法合作项目办公室项目)“刑事审判中的证据制度研究”(2000年国家重点社科基地重大项目)“刑事审判认证制度研究”(2001年美国福特基金会项目)“电子证据法研究”(教育部“十五”规划项目)“中外司法体制研究”(司法部项目)“证人制度研究”(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检察机关执法观念的转变”(最高人民检察院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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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老头11

在论文的写作过程中,法学论文的参考文献引用应当实事求是、科学合理,不可以为了凑数随便引用。下文是我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法学论文参考文献外文的内容,欢迎大家阅读参考! 法学论文外文参考文献(一) [1]范愉.司法制度概论[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3:23. [2]付子堂.法律功能论W].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252. [3]罗斯.社会控制[M].北京:华夏出版社,1989,:353. [4]王利明.法治的社会需要司法公正[M].北京:法制出版社,2005. [5]程竹汝.司法改革与政治发展[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1:5. [6]张晋藩.中国法律的传统和近代转型[M].北京:法律出版社,2006. [7]董必武.董必武政治法律文集[M]北京:法院出版社,1982. [8]罗.庞德.通过法律的社会控制、法律的任务[M]北京:商务印书馆,1984:8-9. [9]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M]北京:商务印书馆,1982:154. [10]庞德.通过法律的社会控制、法律的任务[M]北京:商务印书馆,1984:42. [11]孙万胜.司法权的法理之维[M]北京:法律出版社,2002:134. [12]苏力.送法下乡一中国基层司法制度研究[M].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0:200. [13]范偷.纠纷解决的理论与实践[M].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07:547-555. [14]田有成.乡土社会的民间法[M].北京:法律出版社,2005:4. [15]顾培东.构建和谐社会背景下的纠纷解决之道[M].北京:中国政法大学,2004:1. 法学论文外文参考文献(二) 1.沈跃东:《乡镇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职权的法规范分》,《法治研究》2012年第3期。 2.徐亚文:《口述历史与法律》,《中共青岛市委党校.青岛行政学院学报》2012年第1期。 3.陈瑞华:《从 经验 到理论的法学 方法 》,《法学研究 》2011年第6期。 4.薛以胜:《法学研究方法初探》,《科技信息》2011年第3期。 5.崔二玲:《浅析法律方法》,《法制与社会》2011年第1期。 6.罗旭南:《法学方法多样化在中国法律史教学中的适用》,《海南大学学报》(文社会科学版)2011年第4期。 7.刘颖:《法学方法与法律方法的耦合》,《中南林业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1年第4期。 8.李云海:《中国法学研究方法浅》,《经济研究导刊》2011年第31期。 9.谢晖:《论规范分析方法》,《中国法学》2009年第2期。 10.冀海虹:《司法过程中法学方法之解读——以价值分析法为核心》,《山东省农业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9年第2期。 11.王丽霞:《<法学方法论>与法学方法 教育 》,《山西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8年第4期。 12.冯 果:《法解释学等传统法学方法——未来中国经济法学的主流研究方法》,《重庆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8年第5期。 13.刘连泰:《分析实证主义法学方法在宪法研究中的局限性——以“分离命题”为中心》,《厦门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8年第1期。 14.张传新:《法律方法的普遍智力品格及其限度——从法律方法与法学方法称谓争论谈起》,《求是学刊》2008年第5期。 15.魏治勋:《“规范分析”概念的分析》,《法学论坛》2008年第5期。 法学论文外文参考文献(三) [1]王名扬:《英国行政法》,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87年版. [2]黎宏:《不作为犯研究》,武汉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 [3]马生安:《行政行为研究—宪政下的行政行为基本理论》,山东人民出版社2008年版. [4]罗豪才主编:《中国司法审查制度》,北京大学出版社1993年版. [5]张文显:《法哲学范畴研究》,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 [6]陈新民:《公法学札记》,法律出版社2010年版. [7]陆伟明:《服务行政法论》,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12年版. [8]周叶中:《代议制度比较研究》,武汉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 [9]袁裕来:《特别代理:民告官手记Ⅷ》,中国检察出版社2012年版. [10]张文显主编:《法理学》,高等教育出版社、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 [11]应松年主编:《外国行政程序法汇编》,中国法制出版社2004年版. [12]王利明:《侵权行为法归责原则研究》,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 [13]张明楷:《刑法格言的展开》,法律出版社2003年版. [14]梁津明、郭春明、郭庆珠、魏建新:《行政不作为之行政法律责任探究》,中国检察出版社2011年版. [15]王振宇:《行政诉讼制度研究》,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2年版. 法学论文外文参考文献(四) [1]任丁秋.私人银行业与资产管理---瑞士范例[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00. [2]邢毓静,巴曙松.经济全球化与中国金融运行[M].北京:中国金融出版社,2000. [3]倪受彬.国有商业银行资本信托运营法律问题研究[M].北京:法律出版社,2008. [4]盛学军.全球化背景下的金融监管法律问题研究[M].北京:法律出版社,2008. [5]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稳定分析小组.中国金融稳定 报告 2012[M].北京:中国金融出版社,2012. [6]连建辉,孙焕民.走近私人银行[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6. [7]李春满.私人银行业务[M].吉林:吉林大学出版社,2008. [8]曹彤,张秋林.中国私人银行[M].北京:中信出版社,2010. [9]李开国,张玉敏.中国民法学[M].北京:法律出版社,2002. [10]徐保满.金融信托与租赁[M].北京:科学出版社,2007. [11]孟建华.洗钱与银行机构反洗钱[M].福州:福建人民出版社,2006. [12]卓泽渊.法律价值论[M].北京:法律出版社,1999. [13][英]莫德.全球私人银行业务管理[M].刘立达译,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07. [14]王征宇,于江等编著.美国的个人征信局及其服务[M].北京:中国方正出版社,2003. [15]丁邦开,何俊坤等.社会信用法律制度[M].南京:东南大学出版社,2006. 法学论文外文参考文献(五) [1]陈卫东主编《模范刑事诉讼法典》,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5年9月第1版 [2]张月满着《刑事证人证言规则》中国检察出版社2004年第一版 [3]《法国刑事诉讼法典》译者:罗结珍,中国法制出版社2006年1月第1版 [4]孙孝福《刑事诉讼人权保障的运行机制研究》法律出版社,2001年6月版 [5]田圣斌着《刑事诉讼人权保障制度研究》法律出版社2008年1月第1版 [6]宋英辉孙长永刘新魁等着《外国刑事诉讼法》法律出版社2006年1月第1版 [7]刘根菊等着《刑事司法创新论》,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年3月版 [8]陈永生:《刑事诉讼的程序性制裁》,《现代法学》2004年第1期 [9]孙晶:《亲属作证特免权研究》,吉林大学2008年硕士学位论文 [10]张新宝《隐私权的法律保护第二版》群众出版社2004年5月版 [11][德]尧厄尼希着,周翠译,《民事诉讼法:第27版》法律出版社2003年7月第1版 [12]程海霞:《刑事诉讼中的证人作证特免权制度研究》,安徽大学2006年硕士学位论文 [13]中国抗日战争史学会、中国人民抗日战争纪念馆编着(宋金寿主编):《抗战时期的陕甘宁边区》,北京出版社1995年版. [14]厦门大学法律系编着:《中华苏维埃共和国法律文件选编》,江西人民出版社1984年版. [15]韩延龙、常兆儒编着:《中国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根据地法制文献选编》(第3卷),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1年版. 猜你喜欢: 1. 法学毕业论文参考文献 2. 法学论文参考文献 3. 法学本科毕业论文参考文献 4. 法学论文的参考文献 5. 法律本科毕业论文的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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