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静地过
问题(question)、论题(problem)和命题(issue)的联系与区别这种教科书式写作体例之所以在当下的法学论文(尤其是学位论文)中仍然大行其道,很大程度上是与长期以来对问题意识的重视不够和认识误区有关。这种认识误区的表现主要包括如下两方面:其一,误将“选题”等同于“问题意识”;其二,误将教科书以及一些著作所体现的“体系意识”等同于“问题意识”。多年前,一位曾在耶鲁法学院求学的学者曾专门撰文介绍道,“法学博士论文应该有‘命题’在西方是一项普遍性的要求”,“它应该是贯穿整个博士论文的中心论点,是你试图在论文中探讨或论证的一个基本问题(general issue)或基本观点(general position)”,且一篇论文的中心命题只能是一个,并强调说,“论文的命题即是研究的出发点,也是研究的终结点”。 西方(尤其是美国)学界在学术训练中这种对“命题”之不可或缺性的强调,与其建立在对question、problem和issue这三个概念加以区分之基础上的“问题意识”的极度重视有关。Question、problem和issue这三个英语单词,虽然看起来似乎都可译为“问题”,但其实存在着微妙的差别。仔细琢磨其各自的内涵,可将question译为“问题”,将problem译为“话题”,而将issue译为“命题”或者“论题”。在美国的学术界中,这种须从拟解答的问题中提炼出一以贯之的中心论题(issue)并围绕其展开论证的要求,并非仅适用于学位论文(dissertation)的撰写,而几乎是所有学术刊物对论文(article)所设定的固定格式。而中国法学院系的很多教师在指导学生撰写论文时,通常是将主要的精力放在“选题”方面。不少法学教师对学生如何选题的指导,实际上还只是停留在问题(question)或话题(problem)的层面,基本上都是从应当如何确定论文题目的大小(通常都青睐“小题大做”)、论文题目中所应有的主要知识点在写作提纲中有无大的遗漏等方面着眼,而往往未能提升至命题(issue)的层面对学生加以训练。例如,一位前辈学者在1990年发表了一篇谈如何撰写民法论文的文章,其中以撰写法人制度的论文作为例子谈论文定题,并根据所涉问题的大小,分级列举了一些论文题目作为参考,亦即“一级,如论法人制度的历史发展、论我国法人制度等;二级,如论企业法人制度、论财团法人制度等;三级,如企业法人成立的条件、企业法人民事责任的承担等;四级,如论企业法人章程、企业法人工作人员的民事责任等”。另一位前辈学者出版了一本讲法学学位论文写作的小册子,在学生当中很受欢迎。该书专列了一章谈学位论文的选题,其中列举了一些其认为较好的博士论文题目设计,均是“××问题研究”之类的题目。
呼啦啦呼嘞嘞
“有论域而无论题”的通病在各校的法学研究生们每年生产出来的学位论文当中,有一类模式的论文题目相当常见,那就是“××制度研究”或“论××制度”。一些部门法研究领域,更是此类单调的模式化论文题目的重灾区。此类题目不仅因几乎千篇一律而欠缺文字表述方面的个性,而且更重要的是,其正文内容很多都缺乏一个贯穿始终的中心论题(更加不用说论题在学术上的创新性),而只是将与某种法律制度或法律现象有关的方方面面知识点都加以介绍、梳理和叙述,亦即“大都是按照题目对相关方面所做的‘知识性’的描述,而根本不是以某个理论问题而勾连起来的思考”。用一位学者的俏皮话来说,“结果,别人写议论文,他写成说明文了”!稍稍翻阅这些论文,便不难发现其中有很多都属于“有知识(介绍)而无(个人)见识”,在写作框架上几乎与教科书无异,以至于题目是“××制度研究”或“论××制度”,但其内容实际上变成了“××制度说明”或“××制度介绍”。这种按照教科书式体例写就的论文,其最大的弊病在于“有论域而无论题”,亦即只是选定了一个研究领域、对象或范围,却没有从中提炼出一个贯穿全文始终的论题并围绕其加以论述。例如,一篇题为“私募股权投资中的对赌协议研究”的法学硕士学位论文,其行文结构是“对私募股权投资中对赌协议的相关概念、本质、价值、运作机制及适用中的法律障碍等问题做一个分析”,就属于上述所说的这种情况。在中国知网中所收录的各校法学专业硕博士学位论文当中,存在此种情况的论文相当常见。
熊大熊二喜羊羊
警惕高校的SSCI综合征
近日,教育部、科技部联合发文,要求高校破除论文“SCI至上”的现象,树立正确的评价导向。类似的现象在我国人文社科领域也不同程度存在,即对国际期刊“SSCI至上”。一是在大多数高校的科研奖励中,发表SSCI论文的奖金远高于中国期刊论文;二是在学术评价中,SSCI论文的权重远大于中国绝大多数期刊论文,往往只有中国的权威期刊(一个学科通常只有一个权威期刊)才能相媲美;三是在职称评定中,发表SSCI论文具有极大优势,甚至一些在境外刚刚毕业的博士因发表了多篇SSCI论文就被名校聘为教授、博导。
在中国台湾地区的高校,由于在学术评价机制中过度推崇SSCI论文,以至于“SSCI至上”已成为科研文化的一部分。“SSCI至上”的学术文化以及由此带来的不良影响,早在2014年就被台湾学者形象地称为“SSCI综合征”(SSCI syndrome)。从目前发展趋势来看,中国大陆地区的高校在许多方面产生了同样的病症。不仅一流大学的人文社科学者前仆后继争相在SSCI期刊上发文,而且二、三流大学也加大奖励力度,以刺激更多的教师争取在国际期刊上露脸。对此现象,我们应引起足够的重视和警惕。
辩证地看待SSCI在学术评价中的作用
中国高校为何如此重视SSCI论文,从大的方面来看,主要包括两点:一是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国际化的理想追求。自20世纪末、21世纪以来,随着中国政治经济不断发展、国家不断走向世界,要求人文社会科学领域的学者走出去,加强与国际接轨。如何“走出去”“与国际接轨”,发表SSCI论文无疑是重要途径和表现。二是建设世界一流大学的现实需要。创建世界一流大学,既是国家长远发展的一大重要战略,也是中国大学自身向上发展的动力。到底什么是世界一流大学,并没有一个明确的标准,但有一个简单的指标,即在世界各大排行榜的排位。排名靠前的`,往往被认为是一流的、领先的。而在世界大学排行榜的指标中,论文发表是评价的核心。而衡量人文社科发表,又以SSCI发表为重,国内发表处于次要的地位。
应该说,自21世纪初SSCI引入中国学界以来,中国人文社科的国际化进程有了极大的推进。我们的一些研究成果开始具备一种国际性的视野,并逐渐摆脱了过往的封闭状态而融入国际学术话语体系之中。一个具体的表现是,在国际学术舞台上出现了越来越多中国大陆学者的面孔。这当中少数卓有建树的学者甚至获得国际性的学术奖。随着这批学者在国际学界崭露头角,他们亦将中国的学术观点和视角推向全球。诚如一些中国学者所言,用英文写作可以使论文获得更加广泛的读者群体,有利于作者参与国际讨论,有利于影响西方的学术界,进而为我国学者在国际学术界获得话语权。此外,SSCI作为一种相对比较客观和公正的国际性评价标准,它很大程度上减少了我们在学术评价中常有的论资排辈、人情关系现象,使得一批年轻学者脱颖而出。当然,得益于中国学者大量发表的SSCI论文(当然还包括体量更大的SCI论文),中国大学的排名无论在世界哪个排行榜中,都有了长足的进步。
然而,过度重视SSCI的评价功能,其负面影响也不容小觑。综合来看,主要包括:一是过分倚重SSCI作为人文社科成果的评价指标,容易使中国学术陷入自我矮化的困境。因为我们不能将学术的政策与方向、审核与取舍,交由西方学界来操作和评定;二是将SSCI作为人文社科评价标准不利于学术创新,这会导致“西方学界对什么可能感兴趣,我们就研究什么”,而不利于真正创造性工作的展开。三是将SSCI作为评价标准,会造成教师对教学投入的减少。对于英语为非母语的学者来说,发表SSCI论文(SSCI期刊大多为英文期刊)无疑需要克服更多的困难、花费更多的时间与精力。在一个人时间与精力固定的情况下,自然会减少对教学的投入。
此外,随着大学科研非学术影响评估的兴起,世界各国政府对科研成果的评价不仅限于论文发表的数量、所在期刊档次、影响因子等(即学术影响力),而且强调科研成果的经济、社会、文化以及环境的现实影响力。借用西方的术语来说,即是“社会有用性”(social usefulness)或“社会适切性”(social relevance)。从这个角度上,中国人文社科学者发表的大部分SSCI论文并没有给所处地区社会问题的解决提供有效帮助。相反,由于语言的隔阂,国际发表反而阻碍中国民众对相关知识与信息的获取。这显然不是科学研究的初衷,也有悖于中国当下所提倡的“把论文写在祖国大地上”。北京大学陈平原教授曾指出,“百年北大,其迷人之处正是在于她不是‘办’在中国,而是‘长’在中国”。这一个“长”字,就突出了一所大学的命运应该与其所在的国家荣辱联系在一起。
SSCI综合征的化解
首先,提升我国期刊的办刊水准与质量。需要承认,现在不少期刊,甚至包括部分核心期刊,存在审稿不严、选文不规范的现象。同时,在中国人情社会中,论文发表背后还存在各种“跑关系”“走后门”等不正当行为。诸如此类的现象,难免不让人产生国际期刊/论文质量高,我国期刊/论文质量低的印象,进而驱使一些学者走向国际发表之路。要改变这种状况,我国期刊应借鉴国际成熟的办刊经验,组建专业的刊物管理队伍与评审专家库、严格审稿、规范选文、严格执行匿名审稿制度,坚决杜绝人情稿;进一步扩大优秀中文稿源,面向海外华人学者、港澳台学者征稿。
其次,完善学术评价体系。一方面,对海内外期刊一视同仁。鉴于我国越来越多学者毕业于海外名校,他们或许已经习惯了西方学术范式,并且已经克服了语言的障碍,他们发表SSCI论文自然无可非议。但是,对于一项研究评价的重点应是其创新水平,而不应以论文发表载体作为唯一评价依据。换言之,在学术评价中,不应过度拔高SSCI期刊的地位与权重。另一方面,改革我国期刊分级制度。目前在高校普遍存在着期刊分级制度,如权威期刊、一级期刊、二级期刊等。问题是,在这种划分体系中,权威期刊通常只有一种,而在不少高校的职称评定中往往需要有权威论文发表。这种情况导致不少教师在权威期刊发表异常艰难的情况下,转而投向国际发表(在许多高校一篇SSCI等同于一篇国内权威论文,而SSCI期刊选择余地大得多)。一种较为合理的做法是,一视同仁对待我国CSSCI来源期刊,不再划分等级,因为它们已经是精挑细选的期刊了。
最后,平衡国际发表和国内发表。鉴于世界各国的学术评价日益兼顾学术影响和社会影响,因而一个中国学者纯粹用外语发表,是不利于其成果在中国产生社会影响力的。当前,已经存在这样一批学者,他们在国际上发表了不少论文,具有一定的国际能见度,但大部分中国学者对此人知之甚少,更遑论其学术成果对中国现实产生了任何积极影响。对于这种现象,台湾学者称之为“全球出版vs地方消失”(publish globally vs perish locally)。诚然,科学研究没有国界,但研究者有祖国,尤其人文社科研究者,还肩负社会责任,如参政议政、建言献策、启迪民智、文化引领等。因而,在职称评定、各种奖项申报过程中,应适当限定外语论文的比例。
当然,化解SSCI至上综合征的办法远不止上文提到的三点,笔者想着重强调的是:一、一项研究成果的评价核心是其创新水平与社会价值,不能简单地“以刊评文”;二、人文社科研究的国际化,绝不是简单的SSCI化,而是立足中国大地做出的具有世界影响的研究成果,努力实现“那时候,中国学术之国际化,将是水到渠成”目标。
作者:刘爱生(浙江师范大学教育学院副研究员)
1 心理学报《心理学报》(Acta Psychologica Sinica),双月刊,中国心理学会和中国科学院心理研究所主办,科学出版社出版,主要发表我国心理学
在论文投稿和发表过程中,常见的学术不端行为有以下几种: 1、抄袭:抄袭是指未经授权或引用他人成果的情况下,将其作为自己的研究结果、方法、数据等进行呈现。抄袭行为
我觉得这种现象不好,不利于高校发展,有些不作为的情况,就是为了完成任务,没有任何创造和想法。
随着社会的高速发展和全球化的加速推进,各国的学术研究也在不断壮大和深入。中国的学术研究也不例外,各个领域的论文层出不穷,尤其是在一些科技领域,中国的研究成果已经
论文发表一般需要的时间如下: 1、普刊即省级国家级一般安排周期是1到3个月。 2、本科学报的安排周期一般为2到4个月。 3、北大核心以上级别期刊的安排周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