哆啦Y梦
以前稿子不录用就退稿。现在根本不尊重作者的劳动。我好多次石沉大海,不退稿。九十年代电话费还很贵时,有一次杂志社主动来约稿,我寄了很厚的一叠稿子去,没有动静,后来打电话去,原来一到手就把我的稿子销毁了。这是我才明白约稿的真正原因是要我订他们的杂志,好赚钱。在电话里仅仅对我说了一声对不起就接着推销他们的杂志。还有一次稿子发表了,没有稿费,我也不当回事,发表了就好。谁知过了一段时间,来信问我要刊载费,说给发票,可以单位报销。只要给他们刊载费,就给我稿费。单位某些人看到我文章发表眼睛就红了,还会给刊载费?自此这个杂志社我就不能投稿了。
小妮子--Amy
不行的,不论是从杂志社角度还是从作者自身角度,这种行为都是不可行的,杂志社已经刊发的文章如果其他刊物也刊发了那么就涉及到版权问题了,从作者自身角度来说,不要说发表在不同期刊,只要作者将文章同时投向若干期刊,即便最终没有录用见刊,那么也构成了一稿多投的行为,这种行为是学术界明令禁止的。
一稿多投的危害也是十分严重的,一旦杂志社发现投稿人的行为,会立即通知作者所在单位,甚至其他杂志社,告知这种行为,轻者三至五年不再接受投稿人的稿件,重者撤销职称和职位,需要注意的是,只要投稿人同时给两家或者更多的杂志社投稿,最后只有一家录用,这也是一稿多投的行为。
扩展资料:
现实中作者有时是需要在不同刊物上发表同一篇文章的,这时,需要作者满足一些特殊条件,一稿多投并非绝对禁止,有一些例外情况是允许的:
1.如果作者收到两家期刊的正式批准。
2.如果两家期刊的编辑对发表时间达成一致,使指定的首选期刊能够首先发表文章。
3.如果二次发表的论文针对不同的目标受众。此类情况下,删减版即可满足要求。(对此,作者应与编辑进行讨论)。
4.如果第二版反映原版的数据和解释。(作者应再次与两家期刊的编辑协商二次发表的可接受性。)
在《人民日报》发稿难度极大,报道类的一律用“本报记者”和新华社的稿件。评论类的不管什么来源,都得是权威性的意见,还要有新的观点、新的角度或新的材料,泛泛而谈的,
这个期刊不是核心期刊。我这里有二十来种教育类核心期刊,北大核心,南大核心都有,版面费有高的,也有低的,有需要可点我的用户名,进入我空间查看期刊目录。
评职称一般都是发学术期刊,或者学报,正规日报上不能发表学术论文的。你可以去咨询下中国论文榜哦,他们的客服很好的,比较能专业的回答你的疑问。
有省级期刊,国家级期刊,核心期刊。省级期刊是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各部门、委办、厅、局、所,省级社会团体和机构以及各高等院校主办,在新闻出版部门有登记备案,国
职称级别分为初级职称、中级职称、高级职称,职称级别不同对论文的要求也是不同的,论文发表肯定是有时间限制的,一般的上级职称的论文在评下个级别职称的时候就不能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