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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李先生详细资料:李步云日期:2006-04-05 点击:156 作者: 来源:李步云,男,1933年生,湖南娄底人,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研究员,博士生导师,湖南大学法学院名誉院长、广州大学人权研究中心主任。1949年11月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1950年10月入朝参战,1952年6月负伤回国,1955年1月转业到地方工作。曾任部队团政治处民运干事,县人民政府科员等职。1957年入北京大学法律系学习,1962年本科毕业,1965年研究生毕业。1967年2月到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工作至今。曾任该所研究员,法理学研究室主任,所学术委员会委员,《法学研究》杂志主编,社科院人权研究中心副主任,研究生院博士生导师。2000年10月起任湖南大学法学院名誉院长,湖南大学法治与人权研究中心主任。现兼任最高人民检察院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中宣部、司法部“国家中高级干部学法讲师团”讲师,国家行政学院等十余所大学的教授。曾先后去美国、英国、德国、意大利、荷兰、丹麦、挪威、印度、斯里兰卡、新加坡、日本等10多个国家讲学或考察。现已出版专著(含独著、合著、主编)20余部,发表论文150余篇,有13项科研成果获奖。代表作有《新宪法简论》、《走向法治》、《法理学》、《法理探索》等。1978年,他在人民日报发表的《坚持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被公认为是法学界突破思想理论禁区的第一篇文章。1979年,他撰写的《论以法治国》一文,在国内第一次提出并系统地论述了这一治国方略;后来又撰写了一系列论文阐述这一治国方略。他是法学研究所先后三次为党中央政治局讲授法制课的课题组成员;1998年还亲自为全国人大常委会讲授“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并曾到50多个省部级单位为领导人讲授依法治国的理论与实践。在人权领域,他提出了相当系统和深刻的理论体系,其中很多观点已被学术界认同和政府采纳。在法理学、宪法学、立法学和人权理论等学术领域,他被公认为是我国的学术带头人,在国内外都享有很高声誉。 1980年7月到1981年7月,任中共中央书记处研究室研究人员。后回社科院工作。曾到纽约大学任访问学者。曾担任《法学研究》主编、社科院人权研究中心副主任。先后到美国、英国、意大利、挪威、荷兰、澳大利亚、日本等国做学术访问交流。2000年任湖南大学法学院名誉院长、法治人权研究中心副主任。2004年,担任广州大学人权研究中心主任。这是一位为法治和人权奔波了大半生的法学家。著作学术专著1.《新宪法简论》(独著) 法律出版社1984年版2.《建设高度民主的社会主义政治制度》(合著,第一作者) 红旗出版社1984年版3.《法制、民主、自由》(独著) 四川人民出版社1986年版 4.《权利与义务》(合著,第一作者) 人民出版社1986年版5.《中国法学——过去、现在与未来》(主编) 南京大学出版社1988年版6.《立法法研究》(主编) 湖南人民出版社1997年版7.《中国立法的基本理论和制度》(主编) 中国法制出版社1997年版8.《中国人权百科全书》(第一副主编)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8年版9.《宪法比较研究》(主编) 法律出版社1998年版 10.《中国当代法学争鸣实录》(第二主编) 湖南人民出版社1998年版11.《走向法治》(独著) 湖南人民出版社1998年版 12.《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制通论》(主编) 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1999年版13.《法学专题讲座》(参编) 国家行政学院出版社1999年版14.《法理学》(主编) 经济科学出版社2000年版15.《WTO与中国法制建设》(主编) 中国方正出版社2001年版16.《信息公开制度研究》(主编) 湖南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17.《地方人大代表制度研究》(主编) 湖南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18.《法理探索》(独著) 湖南人民出版社2003年版19.《人权法学》(主编) 高等教育出版社2005年版代表性论文:《中国社会科学》1.《关于起草〈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专家建议稿)的若干问题〉》(英文版) 1998年第3期2.《坚持实事求是,繁荣法学研究》 1998年第5期3.《新时期法理学的发展》(英文版) 2000年第2期《法学研究》1.《略论两类矛盾的相互转化》 1979年试刊2.《人治与法治能相互结合吗?》 1980年第2期3.《法治概念的科学性》 1982年第2期4.《论健全社会主义法制》(第二作者) 1982年第5期5.《民主与专政的辩证关系》 1983年第6期6.《论人民代表的权利与义务》 1983年第1期7.《论法制改革》(第三作者) 1989年第2期8.《论马克思主义法学》 1989年第6期9.《论人权的三种存在形态》 1991年第4期10.《社会主义人权的基本理论与实践》 1992年第4期11.《人权国际保护与国家主权》 1995年第4期12.《论依法治国》(第二作者) 1996年第2期13.《法的应然与实然》 1997年第4期14.《“一国两制”三题》 1997年第5期15.《司法独立的几个问题》(第一作者) 2002年第3期16.《论法与法律意识》(第一作者) 2003年第4期 《中国法学》1.《关于法系的几个问题——兼谈判例在中国的运用》 1990年第1期2.《发展新概念、研究新范畴、掌握新规律》 1992年第1期3.《法律意识的本原》 1992年第5期4.《二十一世纪中国法学展望》 1994年第2期5.《人权的两个理论问题》 1994年第3期6.《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1996年第2期7.《关于起草〈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专家建议稿)〉的若干问题》 1997年第1期8.《跨世纪的工程: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1997年第6期9.《论宪法的人权保障功能》 2002年第3期10.《论行政权力与公民权利关系》(第一作者) 2004年第1期 《求是》(《红旗》)1.《人民在自己的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1979年第3期2.《法律与自由》(第一作者) 1981年第22期3.《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维护法律的权威与尊严》(第一作者) 1986年第22期4.《中国跨世纪发展的重要保证》 1999年第8期5.《一部科学地规范我国立法活动的基本法律》 2000年第13期6.《还是搞法制靠得住些》2004年第16期 《人民日报》1.《坚持公民在法律上一律平等》 1978年12月6日 2.《建立和健全我国的律师制度》 1979年6月19日3.《论我国罪犯的法律地位》 1979年10月31日4.《事实是根据,法律是准绳》 1979年11月27日5.《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的里程碑》 1980年11月21日6.《宪法的结构》 1981年11月2日7.《宪法的完备问题》 1981年11月3日 8.《宪法必须明确具体严谨》 1981年11月9日9.《宪法的规范性》 1981年11月10日10.《宪法的制定和修改必须贯彻民主原则》 1981年11月24日11.《我国现行宪法为什么要修改》 1981年11月27日12.《宪法的现实性》 1981年12月4日 13.《宪法的原则性与灵活性》 1981年12月7日 14.《宪法的稳定性》 1981年12月1日 15.《什么是公民》 1981年12月18日16.《公民的权利和义务不可分离》 1982年6月13日 17.《一项意义深远的改革》(第一作者) 1982年7月9日18.《依法治国的里程碑》 1999年4月6日 《光明日报》1.《要实行社会主义法治》(第一作者) 1979年12月2日2.《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1982年6月13日 3.《党要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 1982年11月22日4.《新时期治国安邦的根本大法》 1982年12月5日 5.《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制》 1983年5月9日6.《论依法治国》(第二作者) 1996年9月28日7.《法学研究要面向二十一世纪》 1997年3月27日 8.《依法治国促进社会文明进步》 2001年10月23日9.《执政为民必须依法治国》(第一作者) 2003年11月11日《新华文摘》1.《资产阶级启蒙思想家怎样看待法律与自由》 1982年第2期2.《党要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 1983年第1期3.《依法治国与加强精神文明建设》 1997年第5期4.《现代法的精神论纲》 1997年第10期5.《实施依法治国战略论纲》 1999年第9期6.《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是一条铁则》 2003年第5期 外文论著1.《宪政与中国》(日文) 日本国阪大法学第46卷第3号(通卷第183号)印刷,平成八年八月发行2.《论人权的三种存在形态》(日文) 日本国立命馆法学1993年第4号(230号)3.《社会主义人权的基本理论与实践》(日文) 日本国北海学园大学法学研究第31卷第3号印刷(1996年3月)4.《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建议稿的说明》(英文)Explanations on the proposed law on law-making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Published by Kluwer Law International, 20005.《论个人人权与集体人权》(英文)On Individual and Collective Human Rights, Human Rights: Chinese and Dutch Perspectives,Published by Klawer Law International,19966.《中国的法治:理想与现实》(英文)Rule of Law in China: Ideal and Reality, Journal of Chinese and Comparative Law, 1997,Vol.3, No.1 City University of Hong Kong7.《中国公民的工作权》(英文)Chinese Citizens’ Right to Work, Human Rights Report No.2.1999 Norwegian Institute of Human Rights8.《实施依法治国战略论纲》(英文)Essentials on the Implementation of the Strategy of Governing the Country According to Law,《人权与宪政》Human Rights and Constitutionlism中国法制出版社China Legal System Publishing House,19999.《起草〈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专家建议稿)的几个问题》(英文)Several Issues Related to the Drafting of the Legislative Law of P.R.C(Drafted by Experts)《中国社会科学》Social Sciences in China 1998年第3期10.《新时期法理学的发展》(英文)The Development of Jurisprudence in the New Era《中国社会科学》Social Sciences in China 2000年第2期11.《论人权的普遍性和特殊性》(英文)On the Universality and Diversity of Human Rights 1996年在日本举行的“第一届亚洲法哲学大会”提交的论文12.《人权的两个理论问题》(英文)Two Theoretic Questions about Human Rights 1995年在德国波恩举行的“中德人权理论研讨会”提交的论文13.《发展权论纲》(英文)On the main points of Development Right 2000年10月15日-18日在南京举行的“第三届亚洲法哲学大会”提交的论文14.《二十一世纪中国法学的发展前景》(日文) 2001年4月15日-17日在日本北海道大学举行的“中日韩比较法文化国际研讨会”提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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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这有嘛用??红桥出了严修张国立郭德纲,河北光总统就出了十好几个还有李叔同刘佩琦冯巩,有嘛用??现在这两地在天津能排上号吗?咱天津太好脸了,知道吗?有就得了,一个周大爷就够咱自豪的了,那可是红学的祖师爷,咸水沽仁寿里,够有面了,好些地还没有呐,他要问东丽大港,那连一个都凑不出来,那个涝亭搁唐山都是穷地份,那是老坦的发源地,丢份不丢份,能跟咱比,搁解放前,光海下这两字就能吓的他们肝颤,撮死才敢得罪海下人,个人的能耐才是实在的,没本事的Loser才满世瞎蛋比,那只能说明他们就剩下点名人能显摆显摆了,下回他再问,你就告诉他等你们脱贫了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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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步云,男,1933年生,湖南娄底人,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研究员,博士生导师,湖南大学法学院名誉院长、广州大学人权研究中心主任。1949年11月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1950年10月入朝参战,1952年6月负伤回国,1955年1月转业到地方工作。曾任部队团政治处民运干事,县人民政府科员等职。1957年入北京大学法律系学习,1962年本科毕业,1965年研究生毕业。1967年2月到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工作至今。曾任该所研究员,法理学研究室主任,所学术委员会委员,《法学研究》杂志主编,社科院人权研究中心副主任,研究生院博士生导师。2000年10月起任湖南大学法学院名誉院长,湖南大学法治与人权研究中心主任。现兼任最高人民检察院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中宣部、司法部“国家中高级干部学法讲师团”讲师,国家行政学院等十余所大学的教授。曾先后去美国、英国、德国、意大利、荷兰、丹麦、挪威、印度、斯里兰卡、新加坡、日本等10多个国家讲学或考察。现已出版专著(含独著、合著、主编)20余部,发表论文150余篇,有13项科研成果获奖。代表作有《新宪法简论》、《走向法治》、《法理学》、《法理探索》等。1978年,他在人民日报发表的《坚持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被公认为是法学界突破思想理论禁区的第一篇文章。1979年,他撰写的《论以法治国》一文,在国内第一次提出并系统地论述了这一治国方略;后来又撰写了一系列论文阐述这一治国方略。他是法学研究所先后三次为党中央政治局讲授法制课的课题组成员;1998年还亲自为全国人大常委会讲授“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并曾到50多个省部级单位为领导人讲授依法治国的理论与实践。在人权领域,他提出了相当系统和深刻的理论体系,其中很多观点已被学术界认同和政府采纳。在法理学、宪法学、立法学和人权理论等学术领域,他被公认为是我国的学术带头人,在国内外都享有很高声誉。 1980年7月到1981年7月,任中共中央书记处研究室研究人员。后回社科院工作。曾到纽约大学任访问学者。曾担任《法学研究》主编、社科院人权研究中心副主任。先后到美国、英国、意大利、挪威、荷兰、澳大利亚、日本等国做学术访问交流。2000年任湖南大学法学院名誉院长、法治人权研究中心副主任。2004年,担任广州大学人权研究中心主任。这是一位为法治和人权奔波了大半生的法学家。著作学术专著1.《新宪法简论》(独著) 法律出版社1984年版2.《建设高度民主的社会主义政治制度》(合著,第一作者) 红旗出版社1984年版3.《法制、民主、自由》(独著) 四川人民出版社1986年版 4.《权利与义务》(合著,第一作者) 人民出版社1986年版5.《中国法学——过去、现在与未来》(主编) 南京大学出版社1988年版6.《立法法研究》(主编) 湖南人民出版社1997年版7.《中国立法的基本理论和制度》(主编) 中国法制出版社1997年版8.《中国人权百科全书》(第一副主编)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8年版9.《宪法比较研究》(主编) 法律出版社1998年版 10.《中国当代法学争鸣实录》(第二主编) 湖南人民出版社1998年版11.《走向法治》(独著) 湖南人民出版社1998年版 12.《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制通论》(主编) 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1999年版13.《法学专题讲座》(参编) 国家行政学院出版社1999年版14.《法理学》(主编) 经济科学出版社2000年版15.《WTO与中国法制建设》(主编) 中国方正出版社2001年版16.《信息公开制度研究》(主编) 湖南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17.《地方人大代表制度研究》(主编) 湖南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18.《法理探索》(独著) 湖南人民出版社2003年版19.《人权法学》(主编) 高等教育出版社2005年版代表性论文:《中国社会科学》1.《关于起草〈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专家建议稿)的若干问题〉》(英文版) 1998年第3期2.《坚持实事求是,繁荣法学研究》 1998年第5期3.《新时期法理学的发展》(英文版) 2000年第2期《法学研究》1.《略论两类矛盾的相互转化》 1979年试刊2.《人治与法治能相互结合吗?》 1980年第2期3.《法治概念的科学性》 1982年第2期4.《论健全社会主义法制》(第二作者) 1982年第5期5.《民主与专政的辩证关系》 1983年第6期6.《论人民代表的权利与义务》 1983年第1期7.《论法制改革》(第三作者) 1989年第2期8.《论马克思主义法学》 1989年第6期9.《论人权的三种存在形态》 1991年第4期10.《社会主义人权的基本理论与实践》 1992年第4期11.《人权国际保护与国家主权》 1995年第4期12.《论依法治国》(第二作者) 1996年第2期13.《法的应然与实然》 1997年第4期14.《“一国两制”三题》 1997年第5期15.《司法独立的几个问题》(第一作者) 2002年第3期16.《论法与法律意识》(第一作者) 2003年第4期 《中国法学》1.《关于法系的几个问题——兼谈判例在中国的运用》 1990年第1期2.《发展新概念、研究新范畴、掌握新规律》 1992年第1期3.《法律意识的本原》 1992年第5期4.《二十一世纪中国法学展望》 1994年第2期5.《人权的两个理论问题》 1994年第3期6.《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1996年第2期7.《关于起草〈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专家建议稿)〉的若干问题》 1997年第1期8.《跨世纪的工程: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1997年第6期9.《论宪法的人权保障功能》 2002年第3期10.《论行政权力与公民权利关系》(第一作者) 2004年第1期 《求是》(《红旗》)1.《人民在自己的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1979年第3期2.《法律与自由》(第一作者) 1981年第22期3.《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维护法律的权威与尊严》(第一作者) 1986年第22期4.《中国跨世纪发展的重要保证》 1999年第8期5.《一部科学地规范我国立法活动的基本法律》 2000年第13期6.《还是搞法制靠得住些》2004年第16期 《人民日报》1.《坚持公民在法律上一律平等》 1978年12月6日 2.《建立和健全我国的律师制度》 1979年6月19日3.《论我国罪犯的法律地位》 1979年10月31日4.《事实是根据,法律是准绳》 1979年11月27日5.《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的里程碑》 1980年11月21日6.《宪法的结构》 1981年11月2日7.《宪法的完备问题》 1981年11月3日 8.《宪法必须明确具体严谨》 1981年11月9日9.《宪法的规范性》 1981年11月10日10.《宪法的制定和修改必须贯彻民主原则》 1981年11月24日11.《我国现行宪法为什么要修改》 1981年11月27日12.《宪法的现实性》 1981年12月4日 13.《宪法的原则性与灵活性》 1981年12月7日 14.《宪法的稳定性》 1981年12月1日 15.《什么是公民》 1981年12月18日16.《公民的权利和义务不可分离》 1982年6月13日 17.《一项意义深远的改革》(第一作者) 1982年7月9日18.《依法治国的里程碑》 1999年4月6日 《光明日报》1.《要实行社会主义法治》(第一作者) 1979年12月2日2.《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1982年6月13日 3.《党要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 1982年11月22日4.《新时期治国安邦的根本大法》 1982年12月5日 5.《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制》 1983年5月9日6.《论依法治国》(第二作者) 1996年9月28日7.《法学研究要面向二十一世纪》 1997年3月27日 8.《依法治国促进社会文明进步》 2001年10月23日9.《执政为民必须依法治国》(第一作者) 2003年11月11日《新华文摘》1.《资产阶级启蒙思想家怎样看待法律与自由》 1982年第2期2.《党要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 1983年第1期3.《依法治国与加强精神文明建设》 1997年第5期4.《现代法的精神论纲》 1997年第10期5.《实施依法治国战略论纲》 1999年第9期6.《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是一条铁则》 2003年第5期 外文论著1.《宪政与中国》(日文) 日本国阪大法学第46卷第3号(通卷第183号)印刷,平成八年八月发行2.《论人权的三种存在形态》(日文) 日本国立命馆法学1993年第4号(230号)3.《社会主义人权的基本理论与实践》(日文) 日本国北海学园大学法学研究第31卷第3号印刷(1996年3月)4.《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建议稿的说明》(英文)Explanations on the proposed law on law-making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Published by Kluwer Law International, 20005.《论个人人权与集体人权》(英文)On Individual and Collective Human Rights, Human Rights: Chinese and Dutch Perspectives,Published by Klawer Law International,19966.《中国的法治:理想与现实》(英文)Rule of Law in China: Ideal and Reality, Journal of Chinese and Comparative Law, 1997,Vol.3, No.1 City University of Hong Kong7.《中国公民的工作权》(英文)Chinese Citizens’ Right to Work, Human Rights Report No.2.1999 Norwegian Institute of Human Rights8.《实施依法治国战略论纲》(英文)Essentials on the Implementation of the Strategy of Governing the Country According to Law,《人权与宪政》Human Rights and Constitutionlism中国法制出版社China Legal System Publishing House,19999.《起草〈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专家建议稿)的几个问题》(英文)Several Issues Related to the Drafting of the Legislative Law of P.R.C(Drafted by Experts)《中国社会科学》Social Sciences in China 1998年第3期10.《新时期法理学的发展》(英文)The Development of Jurisprudence in the New Era《中国社会科学》Social Sciences in China 2000年第2期11.《论人权的普遍性和特殊性》(英文)On the Universality and Diversity of Human Rights 1996年在日本举行的“第一届亚洲法哲学大会”提交的论文12.《人权的两个理论问题》(英文)Two Theoretic Questions about Human Rights 1995年在德国波恩举行的“中德人权理论研讨会”提交的论文13.《发展权论纲》(英文)On the main points of Development Right 2000年10月15日-18日在南京举行的“第三届亚洲法哲学大会”提交的论文14.《二十一世纪中国法学的发展前景》(日文) 2001年4月15日-17日在日本北海道大学举行的“中日韩比较法文化国际研讨会”提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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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汝昌 中国著名学者,红学家。全国政协第五、六、七、八届委员,燕京研究院董事,和平统一促进会理事,中国作协会员,作协代表大会代表,中国曹雪芹学会荣誉会长,河北省曹雪芹研究会名誉会长及国内多种文学艺术团体顾问。英国剑桥世界名人录收录者,美国鲁斯基金会学者。 1918 年生于咸水沽镇。幼承家学,少年就读于南开中学, 1939 年考入燕京大学,时逢第二次世界大战爆发,学校停课。 1947 年再次考入燕京大学,学习外语,自研古文。 1948 年,因发表研究《红楼梦》的论文,结识胡适,得见甲戌本《石头记》,从而引发了对曹氏原著真本《石头记》的全面研究与汇校工程,结果有 40 万字的《红楼梦新证》问世,引起强烈的社会反响,奠定了周汝昌在学术界的地位。 1952 年,在成都华西大学任教,翌年,调入四川大学。 1954 年,奉中共中央宣传部特调,到北京文学出版社任编辑,从事古典文学的整理出版工作。同年,校编并作序的《三国演义》出版发行。其后,奉命校印出版了与自己学术观点相对立的程乙本《红楼梦》。“文化大革命”中下放到湖北干校劳动, 1970 年周恩来总理专函湖北军区司令部,点名调周汝昌回京工作,因得返京。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校刊《红楼梦》的夙愿得偿,于 1989 年与兄周祜昌合作校汇《红楼梦》,出版了《石头记鉴真》,继而又写成《石头记会真》。早年曾作过鲁迅《摩罗诗力说》的英译,发表过晋陆机《文赋》和唐同空图《二十四诗品》等古典文学的研究理论,并对《文赋》和《二十四诗品》及其研究作过英译,还曾致力禅学与文艺关系的研究。其后,笔注编选过《范成大诗选》、《杨万里诗选》、诗词、赋文的评注本,《白居易诗选》 ( 与顾学颉 ) 等古典文学读本。其它著作还有:《曹雪芹》、《书法艺术答问》、《石头记人物画》、《红楼梦散论》、《曹雪芹与红楼梦》及诗词杂文等。周汝昌耄耋之年,患有严重的目疾,仍然勤于著述,近年复有大量著作问世,还曾应邀赴美国等国家讲学,有讲演稿《红楼梦与中华文化》刊行。� 周祜昌 (1913 ~ 1993) 咸水沽人,红学家。曾就读南开大学,早年在天津浙江兴业银行任职员,解放后在咸水沽供销社工作,后担任南郊业余中学教师。一生倾心红学研究,做了大量校勘考证工作,与弟汝昌合著《石头记鉴真》、《石头记会真》。曾任区政协 1 ~ 4 届委员,文史资料委员会委员。 1993 年病故。 � 李平凡 中国版画家协会副主席,《版画世界》主编。 1922 年生于高庄子村。 1938 年,考入天津进修中学,免费进入天津画馆西画科学习。 1943 年 7 月,应聘到日本神户华侨学校教书。秘密组织神户华侨新集体版画协会。因出版《浮萍集》画册,受到日本特高警察的查抄,成为严密监视对象,几乎失去自由。其间编写了《鲁迅与木刻运动年表》、《版画史年表》。 1945 年 9 月 15 日,串联组织日本华侨新集体版画协会。 1946 年,以协会名义在华侨界发起基金募捐活动,创办协会机关报《版画文化》。 1947 年 2 月,发起主办了《中日初期木刻展》,把鲁迅寄赠日本友人内山嘉吉的晚年收藏的木刻作品,在日本神户、大阪、京都巡回展出。同年,主持编辑《中国初期木刻集》和《鲁迅与中国木刻运动年表》。 1948 年夏,中华全国木刻协会理事会决定,授权李平凡成立日本联络站,促进中日版画交流。 1949 年 3 月,与日本友人合作,举办了全日本中国木刻流动展。同时,编辑出版《半年集》等 10 余种版画作品辑,在日本形成了中国版画热。李平凡是日共党员, 1950 年回祖国举办日共成立 20 周年展览。周恩来总理前往观看。李因涉嫌是中国派到日本的间谍,不能返回日本。先后在华北人民大学政治研究院、中央美院华东分院、上海幻灯厂、北京中国幻灯公司、人民美术出版社任职。他是中国最先搞水印木刻的版画家之一,在全国十几个省市传授过水印技法。还用自己收藏的版画,出版《日本版画集》 10 余种,举办日本版画展和观摩会 23 次。“文化大革命”后,主编《版画世界》,并多次举办版画作品展。 1990 年协助家乡成立兰色画会、平凡画苑,并携津南区作者的 60 幅油画和中国画到神户市展出,纪念神户——天津结为友好城市 10 周年。 1993 年,与日本友好人士洽谈,筹集资金,在津南区建成了平凡友好画院。 孟恩远 (1858 ~ 1933) 字曙村,西泥沽村人。少年家贫,自幼务农,帮人撑船,后到天津做小生意。光绪二十一年 (1895) 袁世凯在小站督练新建陆军,孟被录用。后入北洋武备学堂深造,提升为骑兵营管带。义和团运动在山东兴起,袁世凯前往镇压,孟恩远奉命捕杀,“大小数十战,凡历六月乃完,纪大功 36 次”。二十八年升为骑兵标统,后调直隶巡防营统领。“叙官至提督,授南阳镇总兵”。 1911 年,提升为吉林新军二十三镇镇统。 1912 年,被任命为吉林护军使。 1914 年,袁世凯建立将军制,授孟镇安左将军,督理吉林省军务。 1915 年袁世凯称帝,被封为一等伯。 1916 年 7 月,任吉林督军。 1917 年 7 月,任吉林省巡抚。 8 月,授诚惠将军。 1919 年 6 月,授惠威将军,令其到京供职。 8 月辞职回津,隐居租界。 � 1915 年,沙俄派霍尔瓦特占驻中东路,屡在吉林境内抢劫骚扰,孟致电黎元洪,提出收回中东路 3 项措施,解除驻哈尔滨帝俄武装,又连续遣散霍尔瓦特所招募蒙军及流窜入境的沙俄哥萨克残部。 孟恩远没有上过学,识字不多,但专练草书“虎”字,人称一笔虎,常以此赠人。辞职回津后,捐资数万银元,在其家乡西泥沽修建校舍,捐出 30 余亩地作为校产,创办新式学校——惠威小学。 �� 田连元 1941 年出生于吉林省长春市。童年时随父母浪迹江湖。 1948 年,定居咸水沽镇,读书 5 年,辍学从艺。初次登台说长篇评书是在小站镇,书名为《粉妆楼》。 1960 年,入辽宁本溪市曲艺团,后任业务团长, 1976 年任本溪市歌舞团副团长。 30 多年来,创作演出了长、中、短篇评书一百数十部,出版长篇评书《刘秀传》、《杨家将》、《孙膑演义》等一百余万字,并有多部在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和全国各省、市电台播放。把长篇评书搬上电视荧屏在全国各地播出,成为一个新栏目,是他首开先河。曾是中央电视台《曲苑杂坛》栏目的开播主持人和撰稿人。多次参加建国大庆、中国艺术节、全国曲艺优秀节目、中央电视台春节晚会等国家级大型文艺演出,并获奖。创作演出的《贾科长买马》、《新的采访》等,收入《中国新文艺大系》,被《中国文学》译载发行海外,并被中国科学院编入《建国以来新故事选》。 1991 年,被文化部、人事部授予全国文化系统先进工作者称号。现任中国曲艺家协会辽宁分会主席、中国艺术研究院中华说唱中心常务理事、辽宁省人大代表、辽宁省政协委员、本溪市文联副主席、本溪市副局级艺术研究员、本溪市歌舞团名誉团长、国家一级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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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发百论文拿奖学金,评三好学生二、发论文保研推研究生三、发论文找工作需求四、学分不够,论文来凑,四级不过,发论文拿学位证!一是发表论文来丰富自己的科研方面成果
如果不是您单位的规定,其他省的正规刊物也是可以评高级职称的。具体发表到哪个刊物上,您可以去一些期刊网站选择一下。我的一些同事也在评职称,他们是通过爱投稿网发表的
期刊发论文多少钱正常发表一篇论文要花费500-3000元,省级期刊如果是代发的话价格一般是一千左右。也有的刊物只需要几百块。国家级的期刊价格一般在一千块以上,也
内容一共分为四部分划分,拿走你需要的就行,小白同学发表论文建议通读全文。 一,发表论文前的准备工作和必要知识, 二,发表期刊论文的快速写作方法, 三,发表论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