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顶红IF
不正确。
至少在专利局通知的申请日之后,即专利申请在先,后期发表论文是权宜之计。
全球最权威的学术期刊之一,美国《科学》杂志于2017年8月11日发表了一篇名为《双重前沿:专利发明与在先科学进展》的文章。因为人们不知道前沿科学的进步对市场发明的支持有多大,通过对比480万项美国专利和3200万篇科学论文,作者发现大多数学术论文都会导致后续的专利发明,而专利可以追溯到相应的论文。其中,生物医学、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密切相关。可见,专利技术发明与科学论文的发表有着密切的关系。
一个科研人员或科研团队应该如何处理专利申请和科学论文发表的关系?笔者曾经联系过一个教授,想把大学多年的研究成果在中国申请专利。技术方案很先进,取得的效果也很好。他已经联系了企业,准备大规模生产。为了在与企业的合作中掌握主动权,使自己的智力成果获得合理收益并得到司法保护,也为了使产品在国内市场获得技术垄断优势,他想用这项研究成果申请专利。但在接触的过程中,很遗憾地发现,他早前在国际学术期刊上发表了一篇论文,详细披露了这一设备设计的原理、结构和构造,这直接破坏了他想申请的专利的新颖性,也使得专利申请文件的撰写变得非常困难,因为如果比他自己发表的论文更具有新颖性和创造性,就需要在论文所披露的设计的基础上增加新颖性和创造性的技术特征。然而,这篇论文已经非常详细地披露了设备设计的每个细节,几乎不可能再增加任何技术特征。即使勉强写成,提交给国家知识产权局,也很难获得授权。由于先发表论文或先申请专利的错误安排,如此好的技术创意由于发明人自身原因难以申请专利,发明人的智力成果在产业化转化过程中遇到了可以避免的法律问题,确实值得科研人员借鉴。因此,研究人员了解一些基本的知识产权知识是非常必要的。
专利申请前发表论文对专利申请有负面影响,申请专利不影响申请后发表论文。考虑到专利的新颖性,要慎重选择论文的发表时间,保证论文的发表时间要在专利申请之后,至少要在专利局通知的申请日之后,即先申请专利。之后发表论文是权宜之计,因为专利的新颖性和创造性不会受到影响,科研论文的成果会受到著作权和专利权的双重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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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确实不建议在证书下发之前,发表相关论文现在申请实用新型,绝大多数都能下发专利证书,但是也有申请失败。如果你现在通过发表论文的方式公开了你的技术,而申请实用新型又失败了,你再次申请实用新型的时候就丧失了新颖性,其他人可以利用这个漏洞,免费使用你的技术。二、关于窃取他人技术,申请专利的情况实用新型专利没有实质审查程序,也就是说不会和在先的其他专利作对比,只要提交符合规定的书面材料,一般都能取得专利权证书。所以别人取得你的技术也去申请,这种情况是有可能存在的。出现了这种情况后,如果你能提供对方窃取的证据,那么归属是毋庸置疑的;如果提供不了,那谁先申请就是谁的。
不正确。 至少在专利局通知的申请日之后,即专利申请在先,后期发表论文是权宜之计。 全球最权威的学术期刊之一,美国《科学》杂志于2017年8月11日发表了一篇名为
破坏新颖性。
不正确。 至少在专利局通知的申请日之后,即专利申请在先,后期发表论文是权宜之计。 全球最权威的学术期刊之一,美国《科学》杂志于2017年8月11日发表了一篇名为
由于没有看到具体核驳理由,不好明确回答楼主的问题。不过,按笔者的经验,通常都是按如下三个步骤来面对:(1)审查员的意见并非永远正确,所以,先期也抱着怀疑的态度,
《专利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在申请日以前六个月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丧失新颖性:(一) 在中国政府主办或者承认的国际展览会上首次展出的;(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