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尼小姐
呵呵,这样说吧:1、以个人名义发表没啥问题,但可能编辑不会优先考虑予以发表。2、今后你在单位评职称、汇报业绩时,领导只认可那些以本单位名义发表的论文。能在核心期刊发表一篇论文也不容易,署名时,顺手写上单位的名字吧,咱干嘛要肉埋在饭里,明珠暗投呢?
欣欣向上,
提醒一:论文署名不完整或者夹带署名
应遵循学术惯例和期刊要求,坚持对参与科研实践过程并做出实质性贡献的学者进行署名,反对进行荣誉性、馈赠性和利益交换性署名。
提醒二:论文署名排序不当
按照学术发表惯例或期刊要求,体现作者对论文贡献程度,由论文作者共同确定署名顺序。反对在同行评议后、论文发表前,任意修改署名顺序。部分学科领域不采取以贡献度确定署名排序的,从其规定。
提醒三: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数量过多
应依据作者的实质性贡献进行署名,避免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数量过多,在同行中产生歧义。
提醒四:冒用作者署名
在学者不知情的情况下,冒用其姓名作为署名作者。论文发表前应让每一位作者知情同意,每一位作者应对论文发表具有知情权,并认可论文的基本学术观点。
提醒五:未利用标注等手段,声明应该公开的相关利益冲突问题
应根据国际惯例和相关标准,提供利益冲突的公开声明。如资金资助来源和研究内容是否存在利益关联等。
提醒六:未充分使用志(致)谢方式表现其他参与科研工作人员的贡献,造成知识产权纠纷和科研道德纠纷。
提醒七:未正确署名所属机构
作者机构的署名应为论文工作主要完成机构的名称,反对因作者所属机构变化,而不恰当地使用变更后的机构名称。
提醒八:作者不使用其所属单位的联系方式作为自己的联系方式
不建议使用公众邮箱等社会通讯方式作为作者的联系方式。
提醒九:未引用重要文献
作者应全面系统了解本科研工作的前人工作基础和直接相关的重要文献,并确信对本领域代表性文献没有遗漏.
提醒十:在论文发表后,如果发现文章的缺陷或相关研究过程中有违背科研规范的行为,作者应主动声明更正或要求撤回稿件。
院属各单位应根据以上提醒,结合本单位学科特点和学术惯例,对科研人员进行必要的教育培训,让每一位科研工作者对学术论文署名保持高度的责任心,珍惜学术荣誉、抵制学术不端行为,将科研诚信贯穿于学术生涯始终。
来源:中国科学院官网。
最好不要写原单位,因为您写的什么单位评职称的话就要在哪个单位评,既然您换了单位那再回去弄职称事务肯定会很不方便,建议您写现在的单位或者不方便的话写身份证号发表。
在学术论文发表中,作者的署名顺序至关重要,关系到每一位作者的切身利益,其实不单单是作者署名,作者单位署名同样重要,单位的署名也是有一些规则需要我们遵守的, SC
第一作者的单位。 在创新性作品如科研论文、专利、调研报告等等的署名中,对于多个作者共同完成的情况,对作品贡献最大的人的名字通常署名在最前面。特别对于科研论文的署
以学校为第一署名,是指发表一篇文章,以所在学校的名义作为第一署名单位。这是一种在学术研究、科技创新等领域中常用的规定。在发表研究论文、研究报告、科技成果等时,将
第一署名单位是指第一作者的第一单位,标注a的单位是第一单位,或者出现在前面的单位是第一单位,和第一作者、通讯作者关系不大,也就是说,会默认排在首位的单位就是第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