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回答数

    5

  • 浏览数

    255

奇文文1314
首页 > 期刊论文 > 国家级研究论文成果奖

5个回答 默认排序
  • 默认排序
  • 按时间排序

余味无穷aa

已采纳

科研成果奖的级别,应当看该奖项是由哪里颁发的。(一)国家级奖:由中央(国务院)颁发的奖项。如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等。(二)部级奖:指以中央(国务院)各部委名义颁发的社科或科技优秀成果奖。如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的社科优秀成果奖;国家教育科学优秀成果奖;部级自然科学奖;部级技术发明奖;部级科学技术进步奖。全国性的各类基金奖,经认定后可视为相当于部级奖。已经认定过的奖项如:霍英东基金奖;安子介国际贸易研究奖;孙冶方研究基金会、吴玉章研究基金会、陶行知研究基金会、钱端升基金会颁发的社科优秀成果奖。(三)省(市)级奖:指以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名义颁发的社科或科技优秀成果奖。如省(市)级自然科学奖;省(市)级技术发明奖;省(市)级科学技术进步奖;省(市)级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以上奖项的颁奖文件和获奖证书有国徽章的,都是由省(部)级以上政府或政府机关颁发的奖项。

217 评论

假装不在上海

国家科委第19号令目 录第一章 总 则第二章 鉴定范围第三章 鉴定组织第四章 鉴定程序第五章 鉴定管理第六章 法律责任第七章 附 则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加强科学技术成果(以下简称科技成果)鉴定工作的管理,正确判别科技成果的质量和水平,促进科技成果的完善和科技水平的提高,加速科技成果推广应用,根据《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科技成果鉴定是指有关科技行政管理机关聘请同行专家,按照规定的形式和程序,对科技成果进行审查和评价,并作出相应的结论。第三条 科技成果鉴定工作应当坚持实事求是、科学民主客观公正、注重质量、讲求实效的原则,保证科技成果鉴定工作的严肃性和科学性。第四条 科技成果鉴定是评价科技成果质量和水平的方法之一,国家鼓励科技成果通过市场竞争,以及学术上的百家争鸣等多种方式得到评价和认可。第五条 国家科学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科委)归口管理、指导和监督全国的科技成果鉴定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归口管理、监督本地区的科技成果鉴定工作。 国务院各有关部门负责管理、监督本部门的科技成果鉴定工作。第二章 鉴定范围第六条 列入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科技计划(以下简称科技计划)内的应用技术成果,以及少数科技计划外的重大应用技术成果,按照本办法进行鉴定。 科技计划内的基础性研究、软科学研究等其他科技成果的验收和评价方法,由国家科委另行规定。第七条 下列科技成果不组织鉴定:(一)基础理论研究成果;(二)软科学研究成果;(三)已申请专利的应用技术成果;(四)已转让实施的应用技术成果;(五)企业、事业单位自行开发的一般应用科技成果;(六)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必须经过法定的专门机构审查确认的科技成果。第八条 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对社会公共利益或环境和资源造成危害的项目,不受理鉴定申请。正在鉴定的,应当停止鉴定,已经通过鉴定的,应当撤销。第三章 鉴定组织第九条 鉴定由国家科委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的科技成果管理机构(以下简称组织鉴定单位)负责组织。必要时可以授权省级人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组织鉴定,或者委托有关单位(以下简称主持鉴定单位)主持鉴定。第十条 组织鉴定单位和主持鉴定单位可以根据科技成果的特点选择下列鉴定形式:(一)检测鉴定:指由专业技术检测机构通过检验、测试性能指标等方式,对科技成果进行评价。(二)会议鉴定:指由同行专家采用会议形式对科技成果作出评价。需要进行现场考察、测试,并经过讨论答辩才能作出评价的科技成果,可以采用会议鉴定形式。(三)函审鉴定:指同行专家通过书面审查有关技术资料,对科技成果作出评价。不需要进行现场考察、测试和答辩即可作出评价的科技成果,可以采用函审鉴定形式。第十一条 采用检测鉴定时,由组织鉴定单位或者主持鉴定单位指定经过省、自治区、直辖市或国务院有关部门认定的专业技术检测机构进行检验、测试。专业技术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是检测鉴定的主要依据。必要时,组织鉴定单位或者主持鉴定单位可以会同检测机构聘请三至五名同行专家,成立检测鉴定专家小组,提出综合评价意见。第十二条 采用会议鉴定时,由组织鉴定单位或者主持鉴定单位聘请同行专家七至十五人组成鉴定委员会。鉴定委员会到会专家不得少于应聘专家的五分之四,鉴定结论必须经鉴定委员会专家三分之二以上多数或者到会专家的四分之三以上多数通过。第十三条 采用函审鉴定时,由组织鉴定单位或者主持鉴定单位聘请同行专家五至九人组成函审组。提出函审意见的专家不得少于应聘专家的五分之四,鉴定结论必须依据函审组专家四分之三以上多数的意见形成。第十四条 组织鉴定单位或者主持鉴定单位聘请的同行专家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具有高级技术职务(特殊情况下可聘请不多于四分之一的具有中级技术职务的中青年科技骨干);(二)对被鉴定科技成果所属专业有较丰富的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熟悉国内外该领域技术发展的状况;(三)具有良好的科学道德和职业道德。 被鉴定科技成果的完成单位、任务下达单位或者委托单位的人员不得作为同行专家参加对该成果的鉴定。公安、安全、国防等特殊部门确因保密需要的,可以另行规定。非特殊情况,组织鉴定单位和主持鉴定单位一般不聘请非专业人员担任鉴定委员会、检测专家小组或者函审组成员。第十五条 参加鉴定工作的专家在鉴定工作中应当对被鉴定的科技成果进行全面认真的技术评价,并对所提出的评价意见负责。参加鉴定工作的专家应当保守被鉴定科技成果的技术秘密。第十六条 参加鉴定工作的专家在鉴定工作中享有下列权利;(一)独立对被鉴定的科技成果进行评价,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的干涉;(二)要求科技成果完成单位或者个人提供充分、详实的技术资料(包括必要的原始资料),向科技成果完成单位或者个人提出质疑并要求作出解释,要求复核试验或者测试结果;(三)充分发表个人意见,要求在鉴定结论中记载不同意见,可以拒绝在鉴定结论上签字;(四)要求排除影响鉴定工作正常进行的干扰,必要时可以向组织鉴定单位和主持鉴定单位提出中止鉴定的请求。第四章 鉴定程序第十七条 需要鉴定的科技成果,由科技成果完成单位或者个人根据任务来源或者隶属关系,向其主管机关申请鉴定。 隶属关系不明确的,科技成果完成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向其所在地区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科学技术委员会申请鉴定。第十八条 申请科技成果鉴定,应当符合本办法第六条的规定,并具备下列条件:(一)已完成合同的约定或者计划任务书规定的任务要求;(二)不存在科技成果完成单位或者人员名次排列异议和权属方面的争议;(三)技术资料齐全,并符合档案管理部门的要求;(四)有经国家科委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科学技术委员会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认定的科技信息机构出具的查新结论报告。第十九条 组织鉴定单位应当在收到鉴定申请之日起三十天内,明确是否受理鉴定申请,并作出答复。对符合鉴定条件的,应当批准并通知申请鉴定单位。对不符合鉴定条件的,不予受理。对特别重大的科技成果,受理申请的科技成果管理机构可以报请上一级科技成果管理机构组织鉴定。第二十条 参加鉴定工作的专家,由组织鉴定单位从国家科委或者本省、自治区、直辖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国务院有关部门的科技成果鉴定评审专家库中遴选,申请鉴定单位不得自行推荐和聘请。第二十一条 组织鉴定单位或者主持鉴定单位应当在确定的鉴定日期前十天,将被鉴定科技成果的技术资料送达承担鉴定任务的专家。第二十二条 参加鉴定工作的专家,在收到技术资料后,应当认真进行审查,并准备鉴定意见。第二十三条 科技成果鉴定的主要内容是:(一)是否完成合同或计划任务书要求的指标;(二)技术资料是否齐全完整,并符合规定;(三)应用技术成果的创造性、先进性和成熟程度;(四)应用技术成果的应用价值及推广的条件和前景;(五)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意见。第二十四条 鉴定结论不写明“存在问题”和“改进意见”的,应退回重新鉴定,予以补正。第二十五条 组织鉴定单位和主持鉴定单位应当对鉴定结论进行审核,并签署具体意见。鉴定结论不符合本办法有关规定的,组织鉴定单位或者主持鉴定单位应当及时指出,并责成鉴定委员会或者检测机构、函审组改正。第二十六条 经鉴定通过的科技成果,由组织鉴定单位颁发《科学技术成果鉴定证书》。第二十七条 科技成果鉴定的文件、材料,分别由组织鉴定单位和申请鉴定单位按照科技档案管理部门的规定归档。第五章 鉴定管理第二十八条 参加科技成果鉴定工作的有关人员,应当严格遵守科学道德和职业道德规范,抵制各种不正之风对鉴定工作的干扰,保证科技成果鉴定的严肃性和科学性。第二十九条 科技成果完成者在申请鉴定过程中,应当据实提供必要的技术资料,包括真实的实验记录、国内外技术发展的背景材料,以及引用他人成果或者结论的参考文献等。科技成果完成者不得以任何名目和理由向参加鉴定的有关人员赠送礼金(含有价券)和礼物。第三十条 参加鉴定工作的专家应当对被鉴定的科技成果进行实事求是的评价,评价结论应当科学、客观、准确。第三十一条 组织鉴定单位和主持鉴定单位应当严格控制鉴定会的规模,除参加鉴定工作的专家和少数必要的管理人员外,不得邀请其他人员参加。 组织鉴定单位和主持鉴定单位对在科技成果鉴定中出现的不正之风,应当及时制止并严肃查处。第三十二条 国家科委对正在进行或者已经完成的科技成果鉴定,发现确有错误的,有权责令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科学技术委员会,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及时纠正;错误严重而又处理不当的,有权组织复核和查处。第三十三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和国务院有关部门,对正在进行或者已经完成的科技成果鉴定,发现确有错误的,有权责令其授权组织鉴定的机关及时纠正;错误严重的,可以直接进行查处。第三十四条 对参加鉴定工作的专家,组织鉴定单位可酌情发给技术咨询费。第六章 法律责任第三十五条 完成科技成果的单位或个人窃取他人的科技成果的,或者在鉴定过程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组织鉴定单位应当中止鉴定。已经完成鉴定的,应当予以撤销。已经给国家、社会造成损失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给予直接责任人员行政处分。第三十六条 组织鉴定单位或者主持鉴定单位的工作人员在鉴定工作中玩忽职守、以权谋私、收受贿赂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第三十七条 参加鉴定工作的专家玩忽职守,故意作出虚假结论,造成不良后果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并取消其承担鉴定任务的资格。第三十八条 参加鉴定的有关人员,未经完成科技成果的单位或者个人同意,擅自披露、使用或者向他人提供和转让被鉴定科技成果的关键技术的,应当依据有关法规,追究其法律责任;给科技成果完成单位或者个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涉及国家秘密技术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科学技术保密的有关规定处理。

161 评论

吃吃吃吃吃Chen

为做好2015年商务发展研究成果奖参评作品征集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评奖目的全国商务发展研究成果奖是面向全国的社会科学类奖项,用于奖励商务领域具有前瞻性、创见性,有较高理论和学术价值的著作、论文和研究报告,以及对政府决策和实际工作产生重要影响的研究成果。 二、评委会设置商务发展研究成果奖组织机构由领导委员会、评审委员会和秘书处组成。商务部领导担任领导委员会主任。评审委员会委员由有关部门的负责同志、相关学科和行业有造诣的学者及专家担任。秘书处为商务发展研究成果奖的常设机构,设在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 三、奖项设立成果奖按论文、著作、报告和政策调研(均非涉密)4个类别征集作品,论文、著作和报告均分为世界经济、国际贸易和国内流通3类,政策调研不分类,总计10类奖项。每类奖项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5名,优秀奖若干(优秀奖数量约为每类参评作品数量的10%),如无相应等次作品,奖项可空缺。论文类征集公开发表的文章,著作类征集正式发行的书籍,报告类征集已完成的课题,政策调研类征集政策分析建议类的内部调研。 四、参评办法参评作品范围包括2013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商务领域出版的书籍,在全国性刊物上公开发表、具有较高学术理论价值的社科类研究作品,以及虽未公开发表、但在内部发行的刊物上刊登的研究成果、研究报告。 五、申报步骤(一)登陆在线填写申请信息。(二)打印在线完成的申请表并加盖公章。(三)打印《承诺书》并签字。(四)申请表、签字的《承诺书》、作品6份,其中,著作类应为6本正式发行的书籍,论文类、报告类和政策调研类样刊一份及6份打印件(需隐去作者姓名及相关作息)。此外,报告类因参评作品必须是经委托单位或立项单位正式委托立项并评审验收的课题研究成果,需一并邮寄相关证明材料。(六)材料报送时间及地点 申报材料请于2015年6月8日前交科研处成果科(综合楼1042)。

280 评论

(秋天)Amy

科研成果奖的级别,应当看该奖项是由哪里颁发的。

(一)国家级奖:由中央(国务院)颁发的奖项。如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

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国家级四大科学技术奖包括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

(二)部级奖:指以中央(国务院)各部委名义颁发的社科或科技优秀成果奖。如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的社科优秀成果奖;国家教育科学优秀成果奖;部级自然科学奖;部级技术发明奖;部级科学技术进步奖。

全国性的各类基金奖,经认定后可视为相当于部级奖。已经认定过的奖项如:霍英东基金奖;安子介国际贸易研究奖;孙冶方研究基金会、吴玉章研究基金会、陶行知研究基金会、钱端升基金会颁发的社科优秀成果奖。

(三)省(市)级奖:指以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名义颁发的社科或科技优秀成果奖。如省(市)级自然科学奖;省(市)级技术发明奖;省(市)级科学技术进步奖;省(市)级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

以上奖项的颁奖文件和获奖证书有国徽章的,都是由省(部)级以上政府或政府机关颁发的奖项。

扩展资料:

部级及以上科研成果、科研项目(课题)认定范围

1、国家级科研成果奖:

国务院颁发的国家科技进步奖、技术发明奖、自然科学奖。

2、省部级科研成果奖:

各省、直辖市人民政府颁发的科学技术奖励,教育部科学技术奖,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科学技术奖,公安部、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国家安全部、军队颁发的科学技术奖励,全国性的行业协会(学会)且具有国家奖推荐资格的科学技术奖等。

3、人文社科省部级奖项: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全国教育科学优秀成果奖、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上海市邓小平理论研究与宣传优秀成果奖、上海市人民政府决策咨询优秀成果奖以及其他中央各部委颁发的人文社科类研究成果奖等。

鉴定组织

鉴定由国家科委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的科技成果管理机构(以下简称组织鉴定单位)负责组织。必要时可以授权省级人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组织鉴定,或者委托有关单位(以下简称主持鉴定单位)主持鉴定。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国家级科学奖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省部级奖励

322 评论

密果儿小YO

请参考:答:广东省级的教育科研成果奖有三项:广东省普通教育教学成果奖、广东省中小学教育创新成果奖、广东省教育管理科学吴汉良奖。广东省普通教育教学成果奖每两年(逢双数年)申报评奖一次。申报时,各地级市依照当年通知按省规定申报数申报。我市申报该项成果奖时,主要从上一年市的一、二等奖成果中选取确定申报项目。申报该成果奖要填写《广东省普通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评审书》,并附项目研究报告、实施方案、成果论文、软件及其他有关材料,各一式3份(1份原件,2份复印件)。《广东省普通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评审书》可在“东莞教育科研网”的科研管理栏中下载。广东省中小学教育创新成果奖每年申报评奖一次,申报时间为每年7月31日前。申报不限额,凡已结题的课题均可申报。申报该成果奖要填写《广东省中小学教育创新成果评奖申请表》,并附项目研究报告、实施方案、成果论文、软件及其他有关材料,各一式2份(1份原件,1份复印件)。《广东省中小学教育创新成果评奖申请表》可在“东莞教育科研网”的科研管理栏中下载。广东省教育管理科学吴汉良奖每年申报评奖一次,申报的具体时间以当年

236 评论

相关问答

  • 论文研究成果奖

    为做好2015年商务发展研究成果奖参评作品征集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评奖目的全国商务发展研究成果奖是面向全国的社会科学类奖项,用于奖励商务领域具有前瞻

    queenielove多儿 3人参与回答 2023-12-10
  • 教育实证研究优秀成果获奖论文

    如果是评职称用,还是公开发表的论文好用,论文获奖证书大多数地方基本不承认了。专业发表各类职称论文,非诚勿扰。

    醇香麦芽糖 4人参与回答 2023-12-05
  • 美国国家期刊奖

    问题一:期刊的篇名跟刊名有什么区别吗 篇名是刊物内文章的名,也就是题目;刊名是这个刊物的名。例如,我在《中国教育学刊》上发表了一篇《高中文言文学法指导》,前者

    小聪聪爱妈妈 4人参与回答 2023-12-11
  • 论文获奖算学术成果

    学术成果是指系统的专门的或者在对存在物及其规律的学科化论证方面所取得的成就和成绩。学术成果:指是或在对存在物及其规律的学科化论证方面所取得的成就和成绩。发表于学

    日月草112 4人参与回答 2023-12-07
  • 国外脑卒中研究成果论文

    学术堂整理了一份护理论文范文,供大家参考:范文题目:老年脑梗死患者早期康复护理分析近些年,虽然脑梗死的抢救成功率在不断提高,但脑梗死后遗留的功能障碍却仍十分严重

    馒头笑开了花 4人参与回答 2023-12-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