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幻影墨斗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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麦兜林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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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法规定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团体和公民在环境保护方面的行为准则和违法的责任,内容十分广泛。

环境法 论文 题目

1、环境保护的法学理论(法理学)问题研究

2、环境保护的法律原则问题研究

3、环境行政法律制度问题研究

4、环境污染侵害的民事责任问题研究

5、危害环境犯罪与刑事责任问题研究

6、比较环境法研究

7、国际环境法研究

8、《大气污染防治法》应该怎么修?

9、发达国家饮用水保护措施简析及对我国的启示

10、低碳视野下我国页岩气法律制度构建研究

11、关于构建海洋环境保护中生态补偿法律机制的思考

12、美国页岩气立法定位民生化的启示

13、我国核电监管领域的法律真空

14、树线矛盾法律风险防范

15、《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解读

16、荷兰新《水法》及其对我国的启示

17、关于推动严重水事违法行为入刑的思考

18、河道非法采砂入刑的法律适用问题探讨

19、对《深圳经济特区水资源管理条例》的修订探讨

20、论上海自贸区环境保护中公众参与制度的完善

21、红水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法治建设研究

22、我国环境保护NGOs的发展困境及展望

23、海洋污染法律规制

24、环境权利理论、环境义务理论及其融合

25、新《环境保护法》规定了企业哪些义务和权利

26、关于完善防治雾霾天气法律制度的思考

27、生态文明下的环境法制

28、完善水权水市场建设法制保障探讨

29、我国城市饮用水水源保护法律的不足及完善

30、《大气污染防治法》修改的背景、问题及建议

31、水行政执法存在问题及对策

32、印度环境法庭的制度考察及启示

33、环境法的本位与环境保障利益研究

34、环境污染犯罪中证据问题的实证分析

35、瑞典环境许可制度的特点分析及启示

36、我国水生态补偿机制的现状、问题及对策

37、关于修订我国海洋环境保护法的若干思考

38、论环保法庭的实践困境及其发展出路

39、关于加强生态文明法治建设的思考

40、论环境资源法中的公众参与制度

41、我国的排污权交易制度研究

42、论我国限期治理制度的结构性缺陷与完善

85 评论

寒江之月

这是环境保护法的内容。我国目前的环境保护法能净化我们的生存环境。我国现行的《环境保护法》是1989年通过的,距今已有16年。在如此长的一段时间内,我国的经济和法制都有了长足的发展,原有的《环境保护法》在大的方面已经不能适应现在的经济体制和社会理念,也不能应对现在的环境状况。因此,需要对现行《环境保护法》进行全方面的审视和评判,以促成其及时修订。本文拟从宏观和微观两个角度对现行《环境保护法》进行评价,指出其不足之处,并提出完善意见。在宏观上,我国现行《环境保护法》主要存在着价值观、法律地位和基本内容三方面的问题。首先,在价值追求上,应该从协调发展转变为可持续发展。现行《环境保护法》的第一条叙述了该法的立法目的,即“为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与生态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保障人体健康,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发展,制定本法。”这就将立法目的的落脚点放在了经济目的上。既然环境保护的目的就在于经济建设,则当环境效益与经济效益特别是暂时的地方的经济效益相矛盾时,人们在实践中往往出于逐利的本性牺牲环境以求得经济的发展。这也就是发达国家走过的已经被实践证明代价高昂的“先污染、后治理”的发展道路。因此,该条规定的立法目的有失偏颇。该法在第4条规定:“国家制定的环境保护规划必须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国家采取有利于环境保护的经济、技术政策和措施,使环境保护工作同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相协调。”这一规定体现的“协调发展观”虽然在当时是比较先进的,但是现在看来,已经不能适应时代的要求了。众所周知,当今社会在发展上面的主流思想已经是可持续发展。早在1987年联合国就首次提出了“可持续发展”的概念。 1992年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之后,可持续发展的理念逐渐得到了世界各国的广泛认同与接受。中国的执政党也提出了与可持续发展实质一致的科学发展观。发展已经不仅仅指经济指标的增长,而是包括生态、经济和社会等方面;也不仅仅是本代人的发展,也考虑后代人的权益和发展。协调发展和可持续发展的区分决不仅仅是字面的差异,实质上是不同性质的发展观的体现。协调发展虽然也考虑了环境因素,但基本上是把环境保护作为一种工具性的工作,以保证经济和社会的发展的正常进行,而非作为价值性目的,没有认识到环境和生态本身所具有的价值。正因为整个环境法的价值取向上的偏差,才造成了环境保护法在许多具体制度上的不完善,使得实践中许多地区实际上仍然再走“先污染、后治理”的老路,以致“全国环境形势依然严峻,相当多的地区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状况仍然没有得到改变,有的甚至还在加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成为危害人民健康、制约一些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因素。”所以,应当明确宣示可持续发展原则,修改《环境保护法》的立法目的为“为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与生态环境,防治环境污染、破坏和其他公害,保障人体健康,维护环境权益,提高环境质量,促进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可持续发展,根据宪法制定本法。”在《环境保护法》的具体制度设计中都要以可持续发展作为指导思想。其次,在基本内容上,现行《环境保护法》基本局限于污染防治,关于自然资源保护的内容很少且含糊。关于自然资源保护的内容,在法律条文上体现为现行《环境保护法》的第三章“保护和改善环境”。从条文数量上看,只有8个条文;从法律规范的角度看,这些规定都比较抽象和笼统,多是原则性的规定,没有具体的权利义务规定。只泛泛地规定了主体(该章中主要是政府)应当如何行为,却完全没有规定否定性法律后果。例如,环境保护法第16条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本辖区的环境质量负责,采取措施改善环境质量”。没有规定政府不负责的处罚措施。因此,属于不完全的法律规则,从法律实施效果上分析的话,几近形同虚设。忽视自然资源保护的弊病还体现在一些环境制度中。例如,目前的“三同时”制度尚仅限于污染防治,不利于整体环境保护。目前的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也有同样的局限性。环境和资源本来就是联系紧密的两个要素。在环境科学中,环境和自然资源是统一的。首先,环境与自然资源都是以物质或能量的方式出现并存在于自然界中的,二者都是人类生存、发展所必不可少的物质条件。其次,环境是以自然资源为主要实物载体和组成部分的,是以自然资源为主体的众多环境要素按照一定自然规则和体系所组成的具有一定结构和功能的集合体;而自然资源则相应的是自然环境在自然界的最基本表现形式,是自然环境这一整体中的最重要的局部。从该种意义上来说,“环境是自然资源的来源和存在处所,自然资源是环境要素的物质体现。环境就好比是自然资源再生产的工场,环境质量的好坏直接关系到自然资源再生产能力的好坏。”因此,将此二种客体融合起来,由同一部基本法进行调整,有利于环境的整体保护。环境保护也决不仅仅是防治污染就能解决的。将二者相统一,还可以从立法层面上防止污染防治和资源保护在执法过程中的相互分离和矛盾,促进环境保护总目标的实现。最后,在法律地位上,现行《环境保护法》的处境比较尴尬。按照《环境保护法(试行)》立法时的设想,当时即将《环境保护法》作为环境保护领域的基本法。据1979年制定《环境保护法(试行)》的立法文献记载,“将环境保护法作为环境保护的基本法,主要是规定国家在环境保护方面的基本方针和基本政策,而一些具体的规定,则将在大气保护法、水质保护法等具体法规和实施细则中去解决。” 若充当环境保护的基本法,既需要在内容上加以体现其“基本”,也需要在形式上保证其基本法的地位。也就是说,《环境保护法》需要具有国家基本法的地位。但是,现行的《环境保护法》并不是由全国人大通过的,而只是由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这样,它并不属于我国立法体制中的基本法,而是普通法。如此,《环境保护法》与本来应属于同一等级的《刑法》、《民法通则》、《行政诉讼法》等法律相比较,就处于低一等级的处境。而与本领域的《水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法》、《土地管理法》等环境资源保护单行法处于同一效力等级,不具备基本法的形式地位。因此,既无法实现与其他部门法的平等对接,又无法从法律体系上统领环境资源法。将《环境保护法》作为一项基本法,并不是出于环境法研究者的一厢情愿,而是出于环境保护的重要性及其在社会生活中的地位。环境保护是整个国家、社会和公民生活中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的、基本的关系和问题,属于国家、社会和公民生活中特别重要的问题。从立法学上看,已经具备了基本法律的性质。并且环境保护是我国的基本国策。因此,从其内容的重要性上也应当使《环境保护法》具备基本法的地位。因此,在修改《环境保护法》时,应当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从立法程序上保证其基本法地位。在微观层面上,现行《环境保护法》在环境保护法基本原则,环境保护基本制度,环境权确认和保护以及环境保护法律实施和救济等方面均存在有待完善之处。现行环境保护法规定的一些基本原则已经过时。《环境保护法》第24条规定了“谁污染、谁治理”原则。从字面上即可以看出,该原则仅适用于污染治理领域。而现实的环保工作已经涵盖了污染防治、自然资源保护和生态保护等各个方面。并且国务院《关于环境保护若干问题的决定》规定了更为全面和科学的“污染者付费、利用者补偿、开发者保护、破坏者恢复”原则。但是,该决定仅仅是一个行政法规的规定,效力等级太低,使得该原则无法作为整个环境资源法的基本原则来指导环境于资源保护工作。第6条略微体现了环境责任原则,但是只是从单位和个人对污染和破坏环境行为的检举权角度来暗含的,没有明确规定,并且有以下的局限性:限于环境污染和破坏行为,而未包括开发、利用自然资源行为;主体限于生产者,而未及消费者和监管者。因此,应当整合第24条和第6条的规定的精神,并以当今先进的环境法理念为指导,确定环境责任原则,该原则涵盖了污染者付费、利用者补偿、开发者保护、破坏者恢复、消费者最终承担、受益者负担和主管者负责等子原则。《环境保护法》第8条规定:“对保护和改善环境有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由人民政府给予奖励。”这体现了鼓励参与环境保护的原则。但是,该规定对于调动公众积极性是十分不够的。应该规定在确立公民环境权的基础上全面而切实的规定公众参与原则,其内容应包括:建立环境重大事项公众意见征求制度;环境影响评价过程中的公众参与保障;对于社会团体开展环保工作的法律保护机制等。再如前述经济建设与环境保护相协调原则应该修正为可持续发展原则。在基本制度方面,现行环境保护法确立的环境保护的基本制度存在不适应市场经济的要求、适用面过于狭窄等问题。之所以说不适应市场经济的要求,是因为现行环境法是在计划经济时代形成的,主要强调命令加控制的手段来解决环境问题。尽管政府的行政控制手段在治理污染方面有其积极作用,但也存在诸多问题,如环境保护部门经费不足、人力资源缺乏、手段单一、程序不完备甚至寻租等。 随着经济发展,污染问题带来的社会矛盾已经日益明显,环境保护工作已经不能靠简单的行政命令式、事后制裁型的模式进行,而应该更多地采取经济手段和法律手段。原有的计划经济手段由于没有将主体的环保努力与其经济利益联系,既不能遏制污染的扩展,又不能驱动主体减少排放量。现行环境保护法确立的环境保护的基本制度有排污收费制度、限期治理制度、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制度。下面就具体的各个制度逐一分析。我国现行的排污收费制度实际上实行的是双轨制,即对水污染和大气污染实行的是排污即收费制度,而对于其他环境因素的排污是超标才收费。“在实际工作中,经常发现有些法律规定跟不上形势需要的情况,也就是立法工作不到位的问题。如超标排污是否构成违法的问题,我们认为超标排污就是违法,不能以缴费代替。但现在法律规定是超标缴费,并不予以处罚。这就难以禁止超标排放污染物的问题,这就是立法工作跟不上环保工作形势需要”。 而且目前的排污收费仅限于企事业单位,而未对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和个体工商户以及居民家庭征收排污费;收费标准仅有浓度,而无量的标准,不利于环境保护。限期治理制度中,限期治理决定权的归属不合理。环境保护法第29条第2款规定:“中央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直接管辖的企业事业单位的限期治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决定。市、县或者市、县以下人民政府管辖的企事业单位的限期治理,由市、县人民政府决定”。首先,决定权由政府而非环境保护部门行使,会造成政府出于经济效益的考虑而执行不力;再者,污染项目不分大小,均由一级政府决定,会造成政府工作量大,而无力及时处理小规模的污染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存在的问题有二:首先,该制度适用范围仅限于污染防治领域,应该扩大到生态保护领域;其次,目前的环评执行时间在可行性研究阶段,而在项目立项之后。在实践中,政府部门一旦立项,并开展了相关工作,出于惯性就很难因为环境保护而取消项目,而从经济学角度,先立项再环评,不通过再撤销,会造成社会财富的极大浪费。因此,应该在立项之前就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环境法第26条规定了“三同时制度”,存在的问题一是适用范围过窄;二是未解决分散治理与集中控制的矛盾。应该明确规定项目已执行“三同时”制度,还应参与集资建设集中处理设施。我国现行法律(包括环境保护法)没有明确规定环境权。只是在有关法律条文中推出环境权的内容,如现行《环境保护法》第6条和《民法通则》第83条的规定等。 环境权是一种自然权利和法律规定的新型人权,是公众行使参与权的基础,因为公众行使程序上的参与权,必须有实体法上的环境权的支撑。所以,应该修改《环境保护法》,明确规定公民享有环境权,即公民拥有享有良好、舒适环境的权利和承担保护环境的义务。为保证环境权的实现,同时赋予公民和有关社会组织享有环境知情权、环境参与权和环境索赔权。环境知情权包括了解、掌握环境公共信息(如环境状况公报、空气质量日报等)和环境个别信息(如某个污染企业的排污数据等,包括国家环保总局要求的污染严重企业公开其环境信息)的权利;环境参与权包括参与国家环境管理的预测和决策、参与资源开发利用的环境管理和制度的宣传和实施公益性环保活动及对环境管理机关的监督;环境索赔权亦称环境请求权,包括向有权机关请求取消或停止对环境产生不良影响的项目及其运营,并有权向法院提起环境损害赔偿诉讼等。在环境保护法的执行保障上,存在着行政管理权限设置不科学、环境执法强制力不够、政府责任不清晰、环境违法的法律责任规定过轻且不明确环境保护法第7条规定:“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全国的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辖区的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国家海洋行政主管部门、港务监督、渔政渔港监督、军队环境保护部门和各级公安、交通、铁道、民航管理部门,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对环境污染防治实施监督管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土地、矿产、林业、农业、水利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对资源的保护实施监督管理。”该条规定实际上对权力的界限的规定十分模糊,也没有规定权力行使的程序,没有部门权力冲突时的解决方案。因此,极易出现有好处的事项各部门争着管辖,反之,则相互推诿的情形的出现,与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侵权要赔偿的法治政府的理念相冲突。环境保护法第7条规定的我国环境监督管理体制可概括为:中央与地方分级管理;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监督管理,即主管;公安、交通等其他有关部门监督管理,即分管。这种双重管理体制,容易造成环境监管上的受政府地方保护干扰的情形;且环保部门作为环境统一监管部门与政府其他部门的职责权限尚未划清,缺乏协调机制。《环境保护法》第45条规定:“环境保护监督管理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行政主体的行政责任规定得十分模糊。由于未明确规定环境权,因此环境责任制度也不完善。应该明确规定责任的构成要件和法律后果,规定环境法律责任的社会性、公益性判断标准。在环境行政监管方面,环境法没有赋予环境保护行政机关与行政处罚权相应的强制权力。由于没有行政强制手段导致执法不力,不能及时排除污染。例如罚款、责令停止建设、生产或者关闭等的执行必依赖于法院,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既费时又不经济,也难以提高办事效率,并有可能对环境造成不可弥补的损害。因此,为了树立环保执法权威,严格环保执法,必须建立环保行政强制手段。《环境保护法》第5章共11条规定了环保法律责任。但是,这些规定都不具体明确。一般表述为“可以根据不同情节,给予警告或者处以罚款”“根据所造成的危害后果处以罚款”等,法律后果十分不明确。法律责任的追究应严格依据法律对责任构成要件的规定,规定不明确的法律责任条款实际上会造成对违法行为难以追究法律责任的后果。该章对法律处罚的规定也过轻。应该修改法律责任这一章,明确规定各种环境违法行为的构成要件和法律后果,在处罚力度上要与行为相符合。综上所述,现行的《环境保护法》在宏观上和微观上都存在不足之处,应当及时科学地加以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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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nshieeos

论文答辩问题与答案

一、答辩生论文讲述中的常见问题

1、仪表不够得体

上场答辩,要求答辩人仪表不仅要整洁,而且要得体。问题主要是个别女生不够得体,例如过度化妆,浓妆艳抹,不像是参加学术活动,倒像是参加舞会或相亲会。男生装束打扮也可能出差错,例如有男生戴项链出场答辩,显得怪异,不够庄重。

2、仪态不够从容

面对台下众人,尤其是面对众多教师,仪态不够从容,甚至神情慌乱,声音发抖,眼睛不知往何处看,低头不敢看台下,或看窗户外或天花板以躲避,手足无措,站立不正,或不自然扭动或走动。有的笑不像笑,硬挤出来的笑,很不自然,甚至比哭还难看。或者,死死盯住台下某人,令双方都很不自在。或者说话不流畅,犯语病。

3、声音语速问题

个人音质不由自己定,但声音高低由自己定。有的学生声音太高,如同吵架;有的学生声音太小,如同蚊子在叫,连坐在最前排的教师都听不见, 遑 论坐在后排的人;更有甚者,简直是用鼻子发音,像是在哼哼。语速,则语速偏快说不清楚的多,语速偏慢不连贯的少。

4、时间把握不准

讲述论文时间太短或偏长。短的,只有1分多钟。报过论文题目,然后说分为若干章,第一章是什么,第二章是什么,直到最后一章是什么,接下来便无话可说。长的,则超时,一般是念论文原文。念论文原文,七、八千字的论文,也得半个小时左右,一万五千字左右的论文,得一个小时左右。讲述论文限定时间十分钟之内,时间到了,才念了个开头,主持教师不得不叫停。

5、讲述不流畅

多数学生不能脱稿讲述,而是念稿子,有的念都念不利索。稍微好的,则是背稿子,不是讲论文,而是背课文。最不好的,是念论文。背论文的情况则显特殊。曾有一名学生把7000多字的论文背下来,背诵约26分钟,一字不差,一气呵成,反映该生记忆力奇好而且对论文极其熟悉,但严重超时,因为讲述应该在10分钟以内。

6、其它问题

例如支持手段不足,缺少挂图,甚至连个目录挂图都没有。还有吐字不清,普通话不标准等问题。综合问题,则是一个学生同时出现上述两方面甚至更多方面的问题。例如,一名男生,上台后从头到尾一直埋着头,恨不得钻到讲台之下,念稿子,声音很软很小,哼哼唧唧,好不容易才把论文“哼”了一遍,严重超时。

二、答辩常提问的问题:

1、你的毕业论文采用了哪些与本专业相关的研究方法?本文通过学术论文的方式进行

主要是通过对书籍、报刊的阅览与浏览网站寻找大量相关材料及信息综合整理系统分析

并运用所学经济学原理以及分析手段对如何结合自身优势

借鉴国内外先进模式以及经验

对平度市旅游产业发展进行了深入的探索分析对其成功经验进行提炼

并结合所学知识对不足之处提出改进建议和提升方法

2、论文中的核心概念是什么?用你自己的话高度概括

旅游产业已成为平度地区新的经济增长点其发展速度惊人收益率高

但是在平度市旅游产业飞速发展的背后

我们需要看到在发展过程中的种种不足和限制因素研究平度市旅游产业发展的思路和对策

能帮助我们认清平度市旅游产业发展的未来发展方向与发展对策有利于我们充分发挥平度市的综合优势更好的发展旅游产业

3、你选题的缘由是什么?研究具有何种现实指导意义?

近年来旅游产业成为平度地区新的经济增长点其发展速度惊人收益率高

但是在平度市旅游产业飞速发展的背后

我们需要看到在发展过程中的种种不足和限制因素研究平度市旅游产业发展的思路和对策

能帮助我们认清平度市旅游产业发展的未来发展方向与发展对策有利于我们充分发挥平度市的综合优势更好的发展旅游产业

4、论文中的核心概念怎样在你的文中体现?现状分析、提出问题并进行针对性的解决

5、从反面的角度去思考:如果不按照你说的那样去做结果又会怎样?

阻碍旅游产业的科学、健康、可持续发展

进而放缓地区的经济发展速度

6、论文的理论基础与主体框架存在何种关联?

最主要的理论基础是什么?为论文的主体框架提供理论依据框架直接反应理论的理论概念

主要理论基础:现代旅游产业发展规律、区域旅游规划原理、第三产业经济学

7、质性研究与访谈法、定性研究、定量研究、调查研究、实证研究的区别?质性研究方法的基本问题包括什么是质性数据

质性方法与量化方法的联系与区别

质性方法对研究现实问题和理论建构的作用与意义

8、经过你的研究

你认为结果会是怎样?有何正面或负面效果?首先我必须正面诠释我的论文性质作为一篇本科学士毕业论文我确实用心完成了我的学习任务

但如果一旦将论文的框架与概论进行实际运用它还是浅显、不成熟的

其结果也就有可能成为理论性上的成功或实际运用上的短板但也为相关理论研究提供了一份微薄的补充

正面:通过社会调查和资料查阅分析现状 针对性的提出问题并解决问题

负面:理论性过强实际运用性有待于商榷

实际操作需根据不同地点不同旅游产业点的实际情况循序渐进

9、你的论文基础何种研究视角?是管理学、教育学、心理学还是社会学视角?社会角度

社会素材与产业数据的收集来源社会

10、论文研究的对象是个体还是群体?是点的研究还是面的研究?

11.在社会大产业面前属于旅游产业的个体研究但在这个点的集合上又是面的研究涉及旅游产业的各个方面综合因素及利弊端

12、论文中的结论、建议或策略是否具有可行性和操作性?

虽然相对于专家性的研究、指导具有一定的不足但根据资料查阅和社会调研

所得结论和提出的建议及策略在配合当地实际情况及各界力量努力的基础上还有具有一定的可行性和操作性

13、研究对象是否具有可比性?

研究框架是否符合论文规范(而不是写书的逻辑)!具有不同行业间的发展趋势具有一定的相似性符合

14、自己为什么选择这个课题?

1、论文写作的角度进行选择:我是一名平度人平度地区旅游产业的快速发展情况我比较了解但是在平度市旅游产业飞速发展的背后

我也在其发展过程中看到种种不足和限制因素研究平度市旅游产业发展的思路和对策

能帮助我认清平度市旅游产业发展的未来发展方向与发展对策为家乡略尽微薄之力并以此完成教学任务

2、个人的原因进行选择:我的从业规划是以后在旅游的相关产业就业最后进行自主创业

本篇论文的写作能够加强我对该行业的理解与认识垒实就业基础

15、研究这个课题的意义和目的是什么?

意义:近年来旅游产业成为平度地区新的经济增长点其发展速度惊人收益率高

但是在平度市旅游产业飞速发展的背后

我们需要看到在发展过程中的种种不足和限制因素研究平度市旅游产业发展的思路和对策

能帮助我们认清平度市旅游产业发展的未来发展方向与发展对策

目的:有利于我们充分发挥平度市的综合优势更好的发展旅游产业

16、全文的基本框架、基本结构是如何安排的?分析现状、发现问题、提出解决方案

17、全文的各部分之间逻辑关系如何?分析现状、发现问题、提出解决方案

18、在研究本课题的过程中

发现了那些不同见解?对这些不同的意见自己是怎样逐步认识的.?又是如何处理的?景区联合的多地同步开发优惠旅游如:齐鲁旅游年票

包含的景点多达几十上百个 根据游客的自主选择进行参观旅行

首先合理:品牌景点带动起步景点的发展广告宣传提高知名度同步发展

商榷之处:因为品牌景点价格的优惠造成旅游人口承载力压力加大而起步景点反而相对削弱了竞争力不进反退对游客而言

因为年票上景点的造势

去起步景点之后心理落差比较大消费者与相关旅游地失去双赢的效果

处理:发扬优势去其糟粕

针对劣势提出解决对策

如起步景点在加强宣传的同时重视自身软硬件的开发力度提升自身实力

19、论文虽未论及

但与其较密切相关的问题还有哪些? 旅游产业延伸品的发展现状、问题、解决

如旅游点衣食住行产业的品牌延伸(某某景点大饭店、某某景点交通运输、某某景点品牌服饰)

20、还有哪些问题自己还没有搞清楚在论文中论述得不够透彻?

景点的联合营销景区联合的多地同步开发优惠旅游如:齐鲁旅游年票

包含的景点多达几十上百个 根据游客的自主选择进行参观旅行

首先合理:品牌景点带动起步景点的发展广告宣传提高知名度

同步发展

商榷之处:因为品牌景点价格的优惠造成旅游人口承载力压力加大而起步景点反而相对削弱了竞争力不进反退对游客而言

因为年票上景点的造势

去起步景点之后心理落差比较大消费者与相关旅游地失去双赢的效果

处理:发扬优势去其糟粕 针对劣势提出解决对策

如起步景点在加强宣传的同时重视自身软硬件的开发力度提升自身实力

21、写作论文时立论的主要依据是什么?

近年来旅游产业成为平度地区新的经济增长点其发展速度惊人收益率高

但是在平度市旅游产业飞速发展的背后

我们需要看到在发展过程中的种种不足和限制因素研究平度市旅游产业发展的思路和对策

能帮助我们认清平度市旅游产业发展的未来发展方向与发展对策有利于我们充分发挥平度市的综合优势更好的发展旅游产业

22、论文和系统有哪些不足之处?论文的资料引用相似度检测问题引用却有限制有自己的论点

但难以保证与其他文献完全不同导致论文创新点不够没明确

23、论文有何创新之处

我在平度市旅游产业发展分析分的写作过程中为四大部分包括平度市旅游产业的发展现状、和旅游产业发展存在的问题提出问题的解决对策

为平度市旅游产业的市场发展开拓创新营销手段以此来推进平度市区域经济的快速发展

论文逻辑层层递进环环相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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