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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里面的注释可以不写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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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里面的注释可以不写吗

嗯,是的,而且篇幅不…能过长,

参考文献一定要有,但注释不是一定要有,需要注释就注释,不需要就不用了。 一篇文章的引用参考部分包括注释和参考文献两部分,注释是作者自己的解释(转引的参考文献也可以放在注释里),参考文献仅需列出参考书或论文的名称、作者、出版社或发表的期刊、著作时间或期刊期数等。注释用圆圈1 2标注,放脚注,参考文献用[1][2]标注,放尾注。  有的刊物要求注释和参考文献都要在内文标注,有的刊物对参考文献不要求内文标注,在尾注列出就行。按最新的CNKI规范的要求应是前者。为保险起见,你还是都标吧。注:参考文献如是著作要标页码,论文只要标出期刊是第几期。  例: 注释: 1 如云南杜培武案件,河北陈国清案件,辽宁沈阳李俊岩案件,等等。 2这种推定的建立从美国来看,对口供自愿性的证明,由控方承担。从证据法的原理来看,口供是控方用于证明自己的主张,因此有义务证明自己证据具有证据能力。以真实性转向自愿性为核心来规定口供的规则,是证据法的发展趋势。从我国的现实情况来看,在口供问题上实行举证责任的倒置利大于弊。关于口供的真实性与自愿性的协调,参见汪建成、孙远:《刑事诉讼中口供规则体系论纲》,《北京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2年第3期。 3 对口供的强调,部分原因也来源于大陆法系成文法传统的立法模式,缺乏实用性,导致了对犯罪的证明十分困难。因此除了获取口供以外没有其他的有效途径加以证明如犯罪的主观方面的证明。   参考文献:  [1]金福海论建立我国的惩罚性赔偿制度[J]中国法学,1994,(3)  [2]杨立新“王海现象”的民法思考——论消费者权益保护中的惩罚性赔偿金[J]河北法学, 1997,(5)  [3]金福海消费者法论[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 2005:  [4]闫玮完善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的惩罚性赔偿制度[J]太原师范学院学报,2007,(1)  [5]梁慧星<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9条的解释适用[J]民商法论丛,2001,(3)  [6]王堃论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的惩罚性赔偿[J]现代商业,  [7]梁慧星关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9条的解释适用[N]人民法院报,2001-3-  [8]孔祥俊公平交易执法前沿问题研究[M]北京:工商出版社,1998:

论文的注释可以不写吗

这个没有明确要求的 主要看导师的 就算学校任务书要求加注释 导师不说 就可以不写。一般专本科的都不用

是的,必须要,一般论文都要标明注释。

那个不叫注释,那叫参考文献。这得看你的导师是怎么要求的。我写毕业论文时,要求必须写参考文献的。

正规论文都要加引用别人的话不去注释那不就是抄袭吗如果都是自己的表述那就不用了不过初写议论文老师可能会有规定让你按照正规论文格式去写,所以说让你必须加引用和加注释

论文中的注释可以不写吗

看一下你参考的文献就可以了,内容不能抄,格式是可以借鉴的。

论文注释可以不写具体页数吗

论文里面的注释的写法:注释不同于参考文献。参考文献是作者写作论著时所参考的文献书目,集中列于文末。而注释则是作者对正文中某一内容作进一步解释或补充说明的文字,不要列入文末的参考文献,而要作为注释放在页下,用①②……标识序号。注释中提到的论著保持通常格式,如:①与正文部分空出两行;②按照文中的索引编号分别或合并注释;③“注释”采用五号黑体,注释内容汉语采用小五号宋体,英语采用Times New Roman 9号。英语注释具体要求如下:①在文中要有引用标注,如××× [1];②如果重复出现同一作者的同一作品时,只注明作者的姓和引文所在页码(姓和页码之间加逗号);格式要求如下:[1](空两格)作者名(名在前,姓在后,后加英文句号),书名(用斜体,后加英文句号),出版地(后加冒号),出版社或出版商(后加逗号),出版日期(后加逗号),页码(后加英文句号)。[2](空两格)作者名(名在前,姓在后,后加英文句号),文章题目(文章题目用“”引起来)(空一格)紧接杂志名(用斜体,后加逗号),卷号(期号),出版年,起止页码,英文句号。扩展资料:添加论文注释的细节:一、注释是对某一问题论述时,引用他人观点来佐证、强化己方论证,或者对某一问题需要另外交待,可以在页下附着说明,注释以小五号宋体标注。二、注释以简明为要,引用他人说法力求准确,忠实原文本意,不可断章取义,并要和论文内容相关。三、引用以必要为限;引用他人观点、说法时注明出处是基本的学术道德。四、引用提倡原引,即文献的原始出处,如属转引,标明转引文献。五、在引用的段落的右上角以带方括号的阿拉伯数字[1]、[2]、[3]……自然连续编码(用WORD文档中的“插入”→引用→脚注尾注可自动生成)。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论文格式

凡正式发表的论文都是不行的,一定要有准确的出处,包括杂志名、杂志的时间、论文名、页码和作者,尤其是网上的资料更要找到出处,因为网上实在太乱了,有些东西是胡编乱造,假的,不可靠。

是这样的: 比如你参考了某篇论文中的一段话,则在将鼠标光标点在这段话的末尾处,然后点击工具栏里的“插入”——“脚注和尾注”(可能在“引用”里面,视电脑而定)——确定。 这样,在你引用的那段话的末尾,即有了一个小小的编号,光标会自动跳到页末,那里出现了一个小五号字的脚注栏,你可以在里面输入被引用文章的详细具体信息。在你写文章的过程中,脚注尾注会自动调整顺序编号,并跟随正文移动,所以你不用担心会对不上。并且,你将鼠标移到正文中注解处那些小数字上的时候,还会出来一个小框,出现你脚注中的内容。你可以试一下。 至于格式,就是:作者,《XXXX》,出版社,出版年份,引文页码其实注释除了引文以外,还可以有别的,比如你在文中提及某条法条,可以将法条的具体内容写在注释里。总之,你有什么想要添加说明,而有觉得直接添加对正文的连贯性无益的,都可以加入注释中。至于参考文献,则是要放在整篇文章末尾的。格式和引文注释相同。

论文里面的标注可以不标注么

毕业论文参考文献一定要在文中标注。征引过的文献在注释中已注明,不再出现于文后参考文献中。2007年8月20日在清华大学召开的“综合性人文社会科学学术期刊编排规范研讨会”决定,2008年起开始部分刊物开始执行新的规范“综合性期刊文献引证技术规范”。该技术规范概括了文献引证的“注释”体例和“著者—出版年”体例。不再使用“参考文献”的说法。这两类文献著录或引证规范在中国影响较大,后者主要在层次较高的人文社会科学学术期刊中得到了应用。扩展资料参考文献按照其在正文中出现的先后以阿拉伯数字连续编码,序号置于方括号内。一种文献被反复引用者,在正文中用同一序号标示。一般来说,引用一次的文献的页码(或页码范围)在文后参考文献中列出。格式为著作的“出版年”或期刊的“年,卷(期)”等+“:页码(或页码范围)”。多次引用的文献,每处的页码或页码范围(有的刊物也将能指示引用文献位置的信息视为页码)分别列于每处参考文献的序号标注处,置于方括号后(仅列数字,不加“p”或“页”等前后文字、字符;页码范围中间的连线为半字线)并作上标。作为正文出现的参考文献序号后需加页码或页码范围的,该页码或页码范围也要作上标。作者和编辑需要仔细核对顺序编码制下的参考文献序号,做到序号与其所指示的文献同文后参考文献列表一致。另外,参考文献页码或页码范围也要准确无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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