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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许可方与被许可方能对许可方专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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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许可方与被许可方能对许可方专利

专利可以授权许可使用,许可方式有:一、独占许可。是指权利人与被允许使用人在合同中约定的时间和地域内,只允许被许可方实施该专利技术,其他任何人不得行使其专利技术。在这种情形下,专利权人在规定的时间和地域内亦丧失自己专利技术的使用权。做相关的许可手续可以委托佰腾专利巴巴事务所来做喔。二、排他许可。是指权利人与被允许使用人在合同中约定的时间和地域内,只有专利权人和被允许使用人有权使用该专利,其他任何人无权使用该专利。三、普通许可,也叫一般许可,非独占许可。是指权利人与被允许使用人使用其专利外,权利人还可以允许第三人使用其专利。四、分许可。是指专利权人和被允许使用人可以使用其专利,同时专利权人和被许可使用人都有权允许其他人使用其专利。五、交叉许可,也称相互实施许可

专利技术可以通过授权转让他人使用因为专利就是靠转让赚钱的

在专利许可证合同中,被许可方有权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鼓励和保护发明创造,有利于专利技术的推广和实施,使专利许可合同管理工作顺利进行,促进专利技术迅速转化为生产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实施细则》及国家有关技术转让的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指的专利是中国专利局批准的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和专利技术中包含的技术秘密(KNOW-HOW)。第三条 吉林省专利管理处和经各市、地、州人民政府(行署)批准成立的专利管理机关是专利许可合同的管理机关,负责专利许可合同的审核、监督和检查,以及纠纷的调解和专利许可合同的备案工作。第二章 专利许可合同的订立、变更和解除第四条 专利许可合同,必须以书面形式订立。订立专利许可合同,必须遵守国家法律,符合国家政策和计划的要求,必须贯彻平等互利、协商一致和有偿的原则,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专利许可合同进行违法活动,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牟取非法收入。第五条 订立专利许可合同,不受部门、地区、经济形式和隶属关系的限制。第六条 专利合同依法成立后,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全面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合同。第七条 专利许可合同中的内容涉及国家机密的,当事人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第八条 专利许可合同的当事人双方依法就合同的主要条款经过协商一致,由许可方和被许可方的法定代表或代理人签订,加盖各自单位的公章后生效。  根据法律规定或当事人双方约定,需要专利管理机关审核或主管机关批准及鉴证或公证的合同,自履行手续后生效。第九条 在专利许可合同中,各专利代理机构可作为双方中介人,也可作为当事人一方的代理人。对促成专利许可证合同的中介人(包括单位和个人)可以给予合理的报酬。第十条 代理人受当事人委托订立专利许可合同,必须出具代理人委托书。代理人应在委托权限内以委托人名义订立合同。代理人订立的合同对委托人直接产生权利和义务。第十一条 专利许可合同的主要条款由当事人根据具体情况商定,主要内容包括:  (一)序言:明确当事人双方订立合同的背景,双方当事人的身份,以及定义条款。  (二)写明合同的标的和有关的法律状况。  (三)专利许可合同的种类和有关的限制条款。  (四)技术资料的交付及有关提供技术改进的方式和费用的规定。  (五)有关技术服务和人员培训及费用的规定。  (六)有关使用费的计算和支付方式以及审查帐目的规定。  (七)有关保证和索赔的规定。  (八)有关侵权和保密的规定。  (九)考核标准和验收的规定。  (十)有关专利许可合同纠纷解决方式及专利纠纷的责任和诉讼费用承担的规定。  (十一)有关专利许可合同变更和解除的规定。  (十二)有关不可抗力的规定。  (十三)有关合同生效期限的规定。  (十四)有关违约的规定。第十二条 专利许可合同中许可方和被许可方的主要权利和义务。  许可方的主要权利和义务:  (一)按合同规定向被许可方收取技术使用费。  (二)在合同有效期内,有权按合同规定,要求被许可方优先提供在专利技术实施过程中获得技术改进的详细资料。  (三)应保证自已是提供技术的合法拥有者,并且保证所提供的技术完整、无误、有效。  (四)按合同规定提供必要的技术服务。  (五)遵守合同规定的其他各项条款。  被许可方的主要权利和义务:  (一)在合同有效期内,有权按合同规定优先索取许可方对本项技术改进的详细资料。  (二)按合同规定的期限、地域范围和方式,实施专利和专有技术。  (三)按合同规定的数额和方式向许可方支付使用费或价款。  (四)未经许可方同意,不得超出合同规定将专利技术许可给第三方使用。并对许可方提供的技术中尚未公开的秘密部分承担保密义务。  (五)遵守合同规定的其他各项条款。第十三条 技术使用费或价款的数额以及付款方式,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第十四条 许可方不履行合同应承担下列责任:  (一)未按合同规定提供专利技术或提供的专利技术达不到合同规定的技术指标,要返还部分或全部技术使用费,并支付违约金或赔偿损失(双方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签订独占许可合同或排他许可合同后,又在合同规定的范围内许可他人实施的,和签订独占许可合同后自已又在该范围内实施的,应承担违约责任,许可人除应停止违约行为外,需支付违约金或赔偿损失。损失额推定为许可人实际获得的非法收入的总额或因许可人不履行合同而减少被许可人可得利益的总额。

在专利许可证合同中,被许可方甲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30小题,每小题1分,共30分) 1.C; 2.A; 3.D; 4.B; 5.D; 6.B; 7.B; 8.D; 9.B; 10.C; 11.B; 12.D; 13.C; 14.D; 15.B; 16.C; 17.C; 18.B; 19.C; 20.B; 21.C; 22.B; 23.C; 24.D; 25.D; 26.B; 27.D; 28.C; 29.B; 30.D. 二.多项选择题(本大题共5小题,每小题2分,共10分) 31.ACD; 32.BCD; 33.AB; 34.ABCD; 35.ABCD. 三、简答题(本大题共6小题,每小题5分,共30分) 36.(1)客体的非物质性是知识产权的本质属性,是该项权利与有形财产所有权的最根本区别。(1分) (2)知识产权区别于有形财产所有权的一般特征是:①国家授予性;(1分)②专有性;(1 分)③地域性;(1分)④时间性;(1分)。 37.(1)表演权与表演者权是著作权与邻接权的关系。(1分) (2)表演权是著作权人对其作品享有的权利;表演者权是表演者对其表演享有的权利。(2分) (3)表演权是著作权人的财产权利(或者“经济权利”)之一;表演者权则包括财产权利和人身权利(或者“精神权利”)两部分。 38.(1)假冒注册商标是一种较严重的商标侵权行为。是指未经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他人的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3分) (2)冒充注册商标是一种商标违法行为,是指将未注册商标冒充注册商标使用于商品的行为。它并未侵犯特定的商标专用权。(2分) 39.(1)合理使用是指在特定条件下,法律允许他人自由使用享有著作权的作品而不必征得著作权人的同意,也不必向著作权人支付报酬的制度。(2分) (2)构成条件 ①被使用的作品已经发表;(1分) ②使用的目的限于为个人学习、研究或欣赏,或者为了教学、科研等事业以及公共文化利益的需要,不得侵害著作权人的其他权利;(1分) ③必须注明被使用作品的名称、其作者的姓名,并且不得损害作者的其他权利。(1分) 40.(1)“专利权穷竭”是对专利权的一种限制。(3分) (2)“专利权穷竭”并不导致专利权本身终止,而只是及于已被合法投放市场的具体专利产品。(2分) 41.(1)申请人必须是注册商标所有人,申请人的注册商标的注册日先于被争议的注册商标的注册日。(2分) (2)申请争议裁定的日期,为被争议商标核准注册之日起1年内;(1分) (3)申请依据的理由,为两个商标相同或近似、使用的商品相同或者类似;(1分) (4)申请依据理由在此以前尚未提出过。(1分) 四、案列分析题(本大题共3小题,每小题10分,共30分) 42.(1)王某的理由不能成立,其行为构成了侵权。(3分) (2)理由如下: ①张某的照片作为摄影作品受到著作权法的保护;(2分) ②王某在自己出版的作品中使用了张某的摄影作品而未征得张某同意,未向他支付报酬,也未署其名,故侵犯了其著作权。(2 分) ③王某见出版社配发的照片有利于自己的作品,却未审查照片来源,放任侵权事实的发生,故其主观上有过错。(3分) 43.(1)C; (2)B; (3)B; (4)A; (5)B。(每小题2分) 44.(1)①不能。“香脆”二字直接说明了土豆片、锅巴的特点,违反禁用条件,或者说不具有显著特征。 ②能。“香脆”二字经过使用,得到消费者的认可,产生了对商品的识别作用。 【评分标准】 可有两个答案,凡能说清理由支持答案的,均可得4分。 (2)在收到商标局通知之日起15日内,(1分)商标评审委员会。(1分) (3)①能。在一般商品上可以使用未注册商标,或者说未注册商标可以使用。 ②不能。该商标违反商标禁用条件,工商部门有权禁止其使用。 【评分标准】 可有两个答案,凡能说明理由支持其答案的,均可得4分。

专利权许可方式

按照被许可人取得的实施权的范围,可以将专利实施许可分为以下几种类型:  (1)独占实施许可。简称独占许可,是指在一定时间内,在专利权的有效地域范围内,专利权人只许可一个被许可人实施其专利,而且专利权人自己也不得实施该专利。  (2)排他实施许可。简称排他许可,也称独家许可,是指在一定时间内,在专利权的有效地域范围内,专利权人只许可一个被许可人实施其专利,但专利权人自己有权实施该专利。排他许可与独占许可的区别就在于排他许可中的专利权人自己享有实施该专利的权利,而独占许可中的专利权人自己也不能实施该专利。  (3)普通实施许可。简称普通许可,是指在一定时间内,专利权人许可他人实施其专利,同时保留许可第三人实施该专利的权利。这样,在同一地域内,被许可人同时可能有若干家,专利权人自己也仍可以实施。普通许可是专利实施许可中最常见的一种类型。  (4)交叉实施许可。简称交叉许可,也称作互换实施许可,是指两个专利权人互相许可对方实施自己的专利。这种许可,两个专利的价值大体是相等的,所以一般是免交使用费的,但如果二者的技术效果或者经济效益差距较大,也可以约定由一方给予另一方以适当的补偿。  (5)分实施许可。简称分许可,是针对基本许可而言的,即被许可人依照与专利权人的协议,再许可第三人实施同一专利,被许可人与第三人之间的实施许可就是分许可。被许可人签订这种分许可合同必须得到专利权人的同意。《新专利法详解》

专利权是一种独占权,具有排他性,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为生产经营的目的使用其专利。但是,许可他人实施其专利,是专利权人的一项重要权利;专利权人又有权许可他人实施其专利,并从中获得相应的报酬。我国专利法第十二条对专利实施许可作出了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实施他人专利的,应当与专利权人订立书面实施许可合同,向专利权人支付专利使用费。被许可人无权允许合同规定以外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实施该专利。”总的来说,专利实施许可,必须遵守以下几个原则:(1)专利实施许可是专利使用权的转移。

在专利实施许可合同中,许可方应

专利实施许可合同中许可人的主要义务,是允许被许可人在约定的范围、期限内实施专利;交付与实施专利有关的技术资料给被许可人;以及向其提供必要的技术指导。【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八百六十六条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许可人应当按照约定许可被许可人实施专利,交付实施专利有关的技术资料,提供必要的技术指导。第八百七十二条许可人未按照约定许可技术的,应当返还部分或者全部使用费,并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实施专利或者使用技术秘密超越约定的范围的,违反约定擅自许可第三人实施该项专利或者使用该项技术秘密的,应当停止违约行为,承担违约责任;违反约定的保密义务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让与人承担违约责任,参照适用前款规定。

专利实施许可合同中许可人主要义务有:按照约定许可被许可人实施专利、交付实施专利有关的技术资料、提供必要的技术指导等。且前述义务仅在该专利权的存续期限内有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六十五条专利实施许可合同仅在该专利权的存续期限内有效。专利权有效期限届满或者专利权被宣告无效的,专利权人不得就该专利与他人订立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第八百六十六条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许可人应当按照约定许可被许可人实施专利,交付实施专利有关的技术资料,提供必要的技术指导。第八百六十七条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应当按照约定实施专利,不得许可约定以外的第三人实施该专利,并按照约定支付使用费。

  • 索引序列
  • 只有许可方与被许可方能对许可方专利
  • 在专利许可证合同中,被许可方有权
  • 在专利许可证合同中,被许可方甲
  • 专利权许可方式
  • 在专利实施许可合同中,许可方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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