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学术参考网 > 非法经营罪发布电子期刊
非法经营数额在二百五十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五万元以上,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为非法经营行为“情节严重”:. (1)曾因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或者非法买卖外汇犯罪行为受过刑事追究的;. (2)二年内因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 ...
一、非法经营罪之刑法规定 第二百二十五条【非法经营罪】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
一、非法经营出版物的量刑标准 (一)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单处罚金的量刑标准 非法经营出版物数额10万元或者违法所得3万元或者经营报纸5500份或者期刊5500本或者图书2500册或者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550张(盒)以内的,基准刑为罚金刑;非法经营数额10万元以上不足12万元或者违法所得在3 ...
Q 非法经营罪量刑标准 A 自然人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恃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 ...
在修水检方看来,印制电子期刊属于非法出版行为。起诉书指控,7名被告人非法出版期刊超过1000余期,共收取版面费、排版费、印刷费5299万余元。胡希月非法印刷上述期刊22万余册。 2018年10月18日,蔡晓伟等7人被控非法经营案在修水县法院一审
江西“发论文收版面费”案重审:非法经营罪争议,因“代理论文征稿,收版面费”,并将电子期刊印制成纸本邮寄给作者,维普论文检测系统开发人蔡晓伟等7人被控非法经营罪。11月20日上午9时,该案在江西省九江市修水县人民法院开庭重审。
网传,知名网络作家“墨香铜臭”疑似因非法经营罪被刑事判决,由于判决书没有公开,其具体的犯罪事实尚不清楚。目前中国裁判文书网已搜索不到该判决书。墨香铜臭,晋江文学城签约作者,本名袁依楣。《魔道祖师》《…
全国首例发论文收版面费获刑案重审:非法经营罪争议. 因代理论文征稿,收“版面费”,并将电子期刊印制成纸本邮寄给作者,维普论文检测系统 ...
非法经营罪是个口袋罪,不知不觉你就犯罪了?2019年10月21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发布并实施了《关于办理非法放贷刑事案件若干问...
非法经营罪定罪量刑全标准最高人民法院2019年11月18日发布,第二条规定:“违反国家规定,未经许可经营兴奋剂目录所列物质,涉案物质属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限制...
非法经营出版物数额10万元或者违法所得3万元或者经营报纸5500份或者期刊5500本或者图书2500册或者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550张(盒)以内的,基准刑为罚金刑;非法经营数额10万元以上不足1...
(4)其他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情形。(二)违反国家规定,实施倒买倒卖外汇或者变相买卖外汇等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扰乱金融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第四项的规定...
非法经营罪量刑标准出版物类非法经营(单位犯罪)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非法经营行为“情节特别严重”:(1)经营数额在五十万元至一百万元以上的;(2)违法所得...
我国的出版物的发行是需要审批的,对出版物的出版单位实行的是出版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批制度。对于擅自设立出版单位或擅自出版图书等出版物的,要被追究一定的责任。甚至,非法经营出版物,...
非法经营罪刑法规范总整理(“刑法规范总整理”公号首发,来源:《刑法规范总整理》(第十版),法律出版社将于2017年8月出版。)目录一、现行有效的刑法规范1.关...
经营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1500张(盒)以上复制、发行非法出版物受过行政处罚2次以上的;(二)因出版、印刷、复制、发行个人:非法经营数额在15万...
中国青年报·中国青年网见习记者陈卓琼因代理论文征稿,收“版面费”,并将电子期刊印制成纸本邮寄给作者,维普论文检测系统开发人蔡晓伟,从重庆被跨省抓捕到江西...
你好,我的一个朋友开了一家大型的浏览室,兼卖一些出版物,可是,没几天就被抓起来了,才知道,他没有经营许可证,那请问非法经营罪最多判几年刑期呢?要是非法经营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