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回答数

    2

  • 浏览数

    316

cissy521121
首页 > 论文发表 > 涉密人员发表其它方面论文

2个回答 默认排序
  • 默认排序
  • 按时间排序

后果你在哪儿

已采纳

涉密人员管理的基本内容有哪些 关于涉密人员管理和权益保护的规定 第三十五条 在涉密岗位工作的人员(以下简称涉密人员),按照涉密程度分为核心涉密人员、重要涉密人员和一般涉密人员,实行分类管理。 任用、聘用涉密人员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审查。涉密人员应当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具有胜任涉密岗位所要求的工作能力。 涉密人员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第一款规定涉密人员分类管理制度。“涉密岗位”,是指在日常工作中产生、经管或者经常接触、知悉国家秘密事项的岗位。日常工作中产生、经管或者经常接触、知悉绝密级国家秘密事项的岗位为核心涉密岗位;日常工作中产生、经管或者经常接触、知悉机密级国家秘密事项的岗位为重要涉密岗位;日常工作中产生、经管或者经常接触、知悉秘密级国家秘密事项的岗位为一般涉密岗位。在上述岗位工作的人员分别为核心涉密人员、重要涉密人员和一般涉密人员。机关、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岗位涉密程度的不同,确定涉密人员类别。“分类管理”,是指对不同涉密岗位上工作的涉密人员,采取不同的管理措施。机关、单位应根据有关规定和工作实际,制定具体划分标准和管理办法。 第二款规定涉密人员上岗审查制度。任用、聘用涉密人员,应由用人单位组织人事部门会同保密工作机构,依据涉密人员任职条件,进行严格任前审查。审查内容一般包括个人和家庭基本情况、现实表现、主要社会关系以及与国(境)外机构、组织、人员交往等情况。 第三款规定涉密人员的基本条件。政治素质方面,应当政治立场坚定,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落实各项保密规章制度;品行方面,应当品行端正,忠诚可靠,作风正派,责任心强;工作能力方面,应当掌握保密业务知识、技能和基本的法律知识。 第四款规定涉密人员权益保障制度。涉密人员由于工作岗位的特殊性,在就业、出境、学术成果发表等方面会受到一定限制,按照权利与义务相对等原则,在限制涉密人员合法权益时,应当依法保护涉密人员合法权益,给予相应补偿,这体现了党和国家对涉密人员的关心和爱护。 警察有权利随意查询国家涉密人员的基本信息么 如果不能 请问触犯 你这个问题逻辑就不对~ 如果是国家涉密保护的人员,警方内部系统是查不到信息或有提示的~ 所以,不是警察有没有权力查,而是查之后才能知道到底是不是涉密 涉密人员在平时工亻和生活中有哪些要求 保密法第三十五条规定,涉密人员是指在涉密岗位工作的人员。从定义可以看出,我国对涉密人员采取以岗定人的办法,只要在涉密岗位工作就属于涉密人员。涉密人员应当具备一定的基本条件:1.在身份条件方面,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享有外国国籍和境外居留权。 涉密人员管理的基本内容有哪些 关于涉密人员管理和权益保护的规定 第三十五条 在涉密岗位工作的人员(以下简称涉密人员),按照涉密程度分为核心涉密人员、重要涉密人员和一般涉密人员,实行分类管理。 任用、聘用涉密人员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审查。 涉密人员应当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具有胜任涉密岗位所要求的工作能力。 涉密人员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第一款规定涉密人员分类管理制度。“涉密岗位”,是指在日常工作中产生、经管或者经常接触、知悉国家秘密事项的岗位。日常工作中产生、经管或者经常接触、知悉绝密级国家秘密事项的岗位为核心涉密岗位;日常工作中产生、经管或者经常接触、知悉机密级国家秘密事项的岗位为重要涉密岗位;日常工作中产生、经管或者经常接触、知悉秘密级国家秘密事项的岗位为一般涉密岗位。在上述岗位工作的人员分别为核心涉密人员、重要涉密人员和一般涉密人员。机关、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岗位涉密程度的不同,确定涉密人员类别。“分类管理”,是指对不同涉密岗位上工作的涉密人员,采取不同的管理措施。机关、单位应根据有关规定和工作实际,制定具体划分标准和管理办法。 第二款规定涉密人员上岗审查制度。任用、聘用涉密人员,应由用人单位组织人事部门会同保密工作,依据涉密人员任职条件,进行严格任前审查。审查内容一般包括个人和家庭基本情况、现实表现、主要社会关系以及与国(境)外、组织、人员交往等情况。 第三款规定涉密人员的基本条件。政治素质方面,应当政治立场坚定,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落实各项保密规章制度;品行方面,应当品行端正,忠诚可靠,作风正派,责任心强;工作能力方面,应当掌握保密业务知识、技能和基本的法律知识。 第四款规定涉密人员权益保障制度。涉密人员由于工作岗位的特殊性,在就业、出境、学术成果发表等方面会受到一定限制,按照权利与义务相对等原则,在限制涉密人员合法权益时,应当依法保护涉密人员合法权益,给予相应补偿,这体现了党和国家对涉密人员的关心和爱护。 涉密人员脱密期有哪些保密要求 离岗涉密人员的管理 (一)、涉密人员调动或退休须及时移交所经管的涉密文件、资料及其它秘密载体,并签订《保密承诺书》(离岗人员)。经本部门验证无误后,方可予以办理工作调动或退休手续。 (二)、离岗涉密人员实行脱密期制度,脱密期根据其接触、知悉国家秘密的密级、数量、时间等情况确定。一般情况下,核心涉密人员为3-5年,重要涉密人员为2-3年,一般涉密人员为1-2年。脱密期自单位批准涉密人员离开涉密岗位之日起计算。 (三)、涉密人员在岗脱密期间,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出境。不得到境外驻华机构、组织或者外资企业工作;不得为境外组织人员或者外资企业提供劳务、咨询或者服务。 保密人员能随意告诉别人他是保密工作人员吗 银行工作人员不可以随便告诉别人客户信息。为储户保密,是银行的义务,如果银行泄露用户信息,可以起诉索赔。 保密局的职权范围?及相关问题~ 第一条 为了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办法》,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市的国家机关、政党、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保密工作由本市管理的其他单位以及公民,均应当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 保守国家秘密的工作,实行积极防范、突出重点、既确保国家秘密又便利各项工作的方针,坚持分级负责、严格管理、提高整体防范能力的原则。 第四条 市国家保密局主管全市的保守国家秘密工作,区、县国家保密局在其职权范围内主管本行政区域的保守国家秘密工作(市、区、县国家保密局以下简称保密工作部门)。 市级国家机关在其职权范围内,主管或者指导本系统保守国家秘密的工作。 工商行政、公安、国家安全、科技、新闻出版、统计、电信等管理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做好保密工作。 第五条 国家机关和涉及国家秘密的单位应当建立保密工作组织,确定专职或 *** 保密工作人员,管理本单位的保密工作。 国家机关和涉及国家秘密的单位应当对本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进行保密教育,建立保密制度,完善保密设施,定期检查保密工作。 第六条 国家机关和涉及国家秘密的单位对其所产生的国家秘密事项,应当按照国家保密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确定密级、保密期限,及时变更密级或者解密。 第七条 国家机关、单位发生或者发现泄密事件,应当在知悉泄密事件的24小时内报告保密工作部门,并立即采取补救措施。 第八条 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其他公民发现国家秘密已经或者可能泄露时,应当采取下列措施: (一) 拾获属于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应当及时送交有关机关、单位或者保密工作部门; (二) 发现出售、收买属于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应当及时报告保密工作部门或者公安、国家安全机关处理; (三) 发现盗窃、抢夺属于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应当立即报告保密工作部门或者公安、国家安全机关,并有权制止; (四) 发现泄露或者可能泄露国家秘密的线索,应当及时向有关机关、单位或者保密工作部门举报。 有关机关、单位接到前款第(一)项所列属于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应当妥善保管,防止扩散,并将有关材料及时移送保密工作部门处理。 第九条 在对外交往与合作中不得泄露国家秘密。对方以正当理由和合作途径要求提供国家秘密事项时,有关部门应当拟定提供方案,并经单位负责人和保密工作机构审查。属于本机关、单位业务范围内的事项,报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审批,并向同级保密工作部门通报有关情况;属于本机关、单位业务范围外的事项,报有相应确定密级权的保密工作部门审批。 对方需要携带属于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出境的,应当由提供单位到保密工作部门办理《国家秘密载体出境许可证》。 对外提供国家秘密事项涉及多部门或者发生争议的,由保密工作部门进行协调工作。 第十条 召开涉及国家秘密内容的会议,主办单位应当采取以下措施: (一)选择具备保密条件的会议场所; (二)会议召开前应当对会议场所进行保密检查; (三)根据工作需要,限定参加会议人员的范围,对参加涉及绝密级事项会议的人员应当予以指定; (四)对参加会议人员提出保密要求; (五)依照保密规定使用会议设备和管理会议文件、资料; (六)确定会议内容是否传达以及传达范围。 第十一条 举办重大涉及国家秘密的活动,主办单位应当制定专项保密方案并报市保密工作部门;提供活动场所的单位,应当协助主办单位做好保密工作。 保密工...... 反间谍法中规定的国家安全机关权力有哪些 第二章 国家安全机关在反间谍工作中的职权 第八条 国家安全机关在反间谍工作中依法行使侦查、拘留、预审和执行逮捕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九条 国家安全机关的工作人员依法执行任务时,依照规定出示相应证件,有权查验中国公民或者境外人员的身份证明,向有关组织和人员调查、询问有关情况。 第十条 国家安全机关的工作人员依法执行任务时,依照规定出示相应证件,可以进入有关场所、单位;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经过批准,出示相应证件,可以进入限制进入的有关地区、场所、单位,查阅或者调取有关的档案、资料、物品。 第十一条 国家安全机关的工作人员在依法执行紧急任务的情况下,经出示相应证件,可以优先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遇交通阻碍时,优先通行。 国家安全机关因反间谍工作需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优先使用或者依法征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个人的交通工具、通信工具、场地和建筑物,必要时,可以设置相关工作场所和设备、设施,任务完成后应当及时归还或者恢复原状,并依照规定支付相应费用;造成损失的,应当补偿。 第十二条 国家安全机关因侦察间谍行为的需要,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经过严格的批准手续,可以采取技术侦察措施。 第十三条 国家安全机关因反间谍工作需要,可以依照规定查验有关组织和个人的电子通信工具、器材等设备、设施。查验中发现存在危害国家安全情形的,国家安全机关应当责令其整改;拒绝整改或者整改后仍不符合要求的,可以予以查封、扣押。 对依照前款规定查封、扣押的设备、设施,在危害国家安全的情形消除后,国家安全机关应当及时解除查封、扣押。 第十四条 国家安全机关因反间谍工作需要,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可以提请海关、边防等检查机关对有关人员和资料、器材免检。有关检查机关应当予以协助。 第十五条 国家安全机关对用于间谍行为的工具和其他财物,以及用于资助间谍行为的资金、场所、物资,经设区的市级以上国家安全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依法查封、扣押、冻结。 第十六条 国家安全机关根据反间谍工作需要,可以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反间谍技术防范标准,指导有关部门落实反间谍技术防范措施,对存在隐患的部门,经过严格的批准手续,可以进行反间谍技术防范检查和检测。 第十七条 国家安全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应当严格依法办事,不得超越职权、滥用职权,不得侵犯组织和个人的合法权益。 国家安全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法履行反间谍工作职责获取的组织和个人的信息、材料,只能用于反间谍工作。对属于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应当保密。 第十八条 国家安全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受法律保护。 涉密人员应遵循哪些管理制度和国家法规 应当遵循刑法国家禁毒法的规定 国家保密人员普通派出所是否有权利抓取 有,只听说过人大代表有豁免权(临时的)

100 评论

TVB脑残粉

当事人发表有关论文、著作,出发点往往是对学术研究和工作实践的思考和探索,也是积极推动相关领域发展。但如果造成国家秘密泄露,不仅导致国家安全和利益受损,同时也葬送了个人发展前途,实在得不偿失。

为此,有关单位首先应从加强涉密人员管理入手,如在涉密人员上岗前与其签署保密承诺书,明确涉密人员岗位责任和要求,保证其了解并遵守包括论文、著作发表等的各项保密制度、知悉并履行保密义务,自愿接受保密审查、承担法律责任。同时,也要定期在涉密人员中开展爱国教育和保密法治教育,增强其保密意识。另外,单位还应加强监督,发现泄密隐患或泄密行为要及时报告,并积极采取补救措施。

当然,法律也要求权利义务的对等,保密法第三十五条规定:“涉密人员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因此当涉密人员由于工作岗位的特殊性,在学术成果发表等方面受到一定限制时,有关单位应当依法保护涉密人员合法权益,给予相应补偿,这也是党和国家对涉密人员关心、爱护的体现。

请点击输入图片描述(最多18字)

100 评论

相关问答

  • 会议论文其它期刊发表

    会议论文可以再投期刊。 论文,指科学或社会研究工作者在学术书籍或学术期刊上刊登,并用来进行科学研究的,从而描述或呈现自己研究成果、对前任工作总结的回顾及做出评价

    小玩子2603 9人参与回答 2023-12-06
  • 涉密人员还需要发表论文吗

    参加涉外活动应注意以下保密要求: (1)不得带领境外人员到国家禁止境外人员进入的禁区和涉密部门部位; (2)与境外人员会谈,不得擅自涉及国家秘密,必须按照事先确

    ,一叶一菩提 5人参与回答 2023-12-08
  • 未发表的论文能发给其它人看吗

    可以给别人看,但要和别人说清楚不能引用自己的观点,因为你的文章也是要上传到库里的,如果别人写了和相似的内容,很有可能会被识别出来,算作抄袭~还是要谨慎一些~

    冬射未至 5人参与回答 2023-12-08
  • 涉密人员发表其它方面论文

    涉密人员管理的基本内容有哪些 关于涉密人员管理和权益保护的规定 第三十五条 在涉密岗位工作的人员(以下简称涉密人员),按照涉密程度分为核心涉密人员、重要

    cissy521121 2人参与回答 2023-12-12
  • 涉密人员向境外期刊投稿

    需要签订保密协议,每个岗位具体不同

    飘零雨迹 4人参与回答 2023-12-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