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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心理学教学方法行为思考应用论文(共5篇)

发布时间:2023-12-09 12:08

 

 第1篇:犯罪心理学课程中案例教学法的应用探究


  我国的犯罪心理学课程起步于20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主要是在中国政法大学、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以及各警官学校开设,或在一些学校的法学专业开设,而综合性大学、师范类大学为心理学专业本科生甚至全校本科生开设犯罪心理学课程的历史则较为短暂,屈指算来也就一二十年的历史。


  一、综合性大学开设犯罪心理学的特殊性


  (一)培养目标不同


  在政法大学、公安大学以及警官学校开设犯罪心理学课程主要是培养学生的心像侦查及心理扫描等公安专业能力和实战技能。而综合性大学心理学专业毕业的学生虽然也会有人进入警界,但只是很少的一部分,大部分学生学习本课程就是了解一些犯罪心理学的基本知识,应用到自己的生活中。因此,这也是本课程开设的目标,曾经有一个案例给教师们的触动很深,说的是有一个家庭几年内儿子、女婿、女儿接连发生意外。警察调查结果表明,原来是女婿蓄意谋杀另外两人来骗取高额保险金。然而,直到警方公布调查结果之前,他们的家人从来没有怀疑过这个相处几年之久的女婿,甚至女儿也从未怀疑过自己的枕边人。像这样被至亲之人处心积虑谋害的案子绝不仅一起。我国目前各类犯罪都曾有高发趋势,尤其是各种谋财、报复等杀人案件。作为普通人掌握一点基本的犯罪心理学常识有助于自我保护,也有助于减少和预防犯罪。这也是综合性大学给应用心理学专业以及一般本科生开设犯罪心理学课程的初衷和目标。


  (二)占有资源不同


  在政法大学、公安大学以及警官学校,教师占有丰富的资源,很多教师可能本身就身兼多职,可以深入到监狱、未管所、少教所、劳改农场等进行心理测试、心理咨询、个案访谈,近距离的接触和感受,了解犯罪人的心理和犯罪现象。相对而言,综合性大学的应用心理学专业虽然也可以通过各种渠道取得和这些相关部门的合作,但是机会要少得多。因此,综合性大学的犯罪心理学课程案例更多地来自其他渠道:网络、报纸、电视、电影等。由于媒体的力量四通八达,通过这些间接的渠道也能够了解犯罪人的各种犯罪心理。因此,犯罪心理学这门学科拥有庞大的案例库。


  实际上,通过这些渠道得来的案例有些方面要优于那些经过判刑的案例。这是因为罪犯心理与犯罪心理虽然同属法制心理学范围,但两者有所不同:犯罪心理的主要研究对象是犯罪主体在犯罪产生阶段、预谋着手阶段,尤其是实施其违法犯罪行为阶段的心理活动特征。而罪犯心理侧重于对犯罪行为实施终了并经侦查、起诉、审判、判决后,犯罪主体被投入到劳改场所进行改造时其心理活动的产生、变化及发展的研究,以寻找其具有普遍性指导意义的心理活动及变化规律[1]。因此,判过刑的案例经过劳改场所的教育和改造,罪犯的心理会发生变化。


  二、案例教学法在犯罪心理学课程中应用的优点


  案例教学法是指依据教学目的及内容的要求,在教师的精心策划和指导下,以案例为基本教学材料,将学生带入特定事件的情境中,通过师生之间、生生之间的多向互动、平等对话和积极探讨等,提高学生的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的一种教学方法[2]。在传统讲授式教学中,教师处于主导地位,教师是信息的传播者,在大多数情况下,学生只是带着耳朵听讲的被动接受者。案例教学是情景式教学,不像讲授式教学过多地关注于概念和理论本身,而更关注于对理论的柔性运用。在案例教学过程中,学生是真正的主角,在教师的提示、引导下学生自己去解惑,从而获取案例背后的理论和规则。犯罪心理学课程是研究犯人的意志、思想、意图及反应的学科,是在大量案例基础上的理论思考。同时,犯罪心理学又是一门理论和应用紧密结合的学科。因此,几乎每一个理论都可以在现实生活中找到相对应的实例,通过案例得到完美的诠释。运用案例法教授犯罪心理学可以有如下益处。


  (一)有利于提高学生的参与度和活跃课堂气氛


  案例教学本身能够最大限度地调动每一个学生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传统的理论课教学,从教学方法上看,一直都沿袭的是一种“注入式”的单向教学方式,这种方式使得教师自始至终扮演知识的传授者,而学生则始终处于被动接受地位,从而导致学生理解和运用能力很差,对这门课程的兴趣与重视程度也大大降低[3]。在案例教学法的课堂上,教师将更多地作为支持人而不是授课人,引导讨论并且让学生就他们的观点畅所欲言,学生充满自信地发言,并且提出独到的见解。在讨论、辩论和解决问题中,激发学生的学习热情,调动学生的积极性和参与度,活跃了课堂气氛。出于好奇心,形形色色的犯罪事件总是能吸引普通民众的眼球,大学生也不例外,犯罪心理学的案例更能激发学生的想象和参与的热情。


  (二)有利于培养学生的学习兴趣


  理论是工作和学习的起点和必备。理论有很多的功能,比如,组织、支持和命名。作为心理学的从业人员必须掌握丰富的理论才能开展工作。然而,新一代大学生普遍重应用轻理论,他们由于所学和所知有限,看不到要学习的理论对今后的发展是多么重要;同时他们缺乏过去大学生的安定,很容易对所学内容失去兴趣。因此,这就需要教师“处心积虑”调动学生的学习兴趣。以案例为契机,让其看到学生在对案例的分析和理解的基础上水到渠成习得理论,同时也看到那些掌握理论的人的成功。


  (三)有助于提高学生实际解决问题的能力


  单纯的理论授课,学生记忆效果不够扎实,没有提取出关键的支点,因此也不能游刃有余、触类旁通,在遇到实际问题时往往想不出来曾经学过的解决办法。案例教学法将理论知识以案例的方式呈现给学生,引导学生置身于相应的情境,不仅习得了最后的理论结果,同时学会了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三、案例教学法的运用


  案例教学法不是单纯的欣赏,为了达到应用的教学效果,在教学法的实施环节要注意以下一些问题。


  (一)精选案例


  在案例的选择方面能够激起学生的好奇心和求知欲,但不能因此一味求刺激求恐怖。要尽量选择最能表达所述原理的案例,因此,可能要经过一次次更新才能选择,这是一项耗时耗力的工作。同时,作为教师要不断关注媒体上类似的报导,遇到合适的案例及时更新。过时的、没有新意的、不够生动的案例,要尽快删除。大案要案,情节典型,且一般会有专家分析,适合做案例,比如,杨新海、杨树明、罗树标、宫润柏等案例。案例选择完之后要重新按照需要进行编排。媒体上报道的案例有的篇幅过长,有的过短,有的内容不符合需要,因此,教师需要就某一件事情查询大量资料,进行分析整理提炼,形成一份最终的案例。


  (二)组织学生


  案例教学法进行得好坏,要看学生的参与度,作为教师要组织学生积极参与讨论与互动。这项工作同样有很多细节需要注意和把握。比如,对于一些性格内向的学生,要小步子及时鼓励其发表看法;对于一些被集体孤立和排斥的学生,要想办法让他融入集体,比如,可以把他排在一个对他不太熟悉的团体,这样更容易被接纳;对于一些想独树一帜的学生——如有的学生要求不参与讨论,自己形成一份报告,认为集体讨论不认可他的观点——要耐心开导教育讨论过程更是与人合作的过程。


  (三)掌控讨论


  课堂讨论是案例教学的核心环节,也是难度最大、最容易出问题的环节,其成功与否取决于教师的“导演”本领和学生的自主学习能力[4]。进行课堂讨论与互动会有很多突发状况和细节,这些需要经验的积累,也需要临场应变能力。比如,案例的呈现方式方面:如果案例较短,可以用幻灯呈现;如果案例较长则可以每组发放一份。这样有助于学生更清楚地了解案例。再如,每次固定组讨论有时导致个别学生倦怠有依赖,每个小组中总是几个同学积极参与讨论,而个别学生“坐享其成”,这点需要教师在课堂中走动、观察,适时提醒和点拨。每次课堂讨论之后每一组形成一份报告,这时他们迫不及待地期望知道自己组的报告水平和其他小组的报告情况。教师不妨把各组情况和同学们一起讨论决定每组分数,这样做到了民主,也能让学生心服口服。评价环节必不可少,它可以激励学生参与的热情。


  四、例证案例教学法


  仅以一例说明在应用案例教学法时对上述情况的考虑。例如,在讲到“情境对犯罪行为的影响”时,我们引入的案例是菲利普·津巴多的研究①。第一,兴趣点问题,菲利普·津巴多所著《心理学与生活》是心理学专业的一本入门书籍,因此,学生对他有简单了解,听说是他的研究都充满好奇。第二,在素材的选择方面,在中文与英文、书籍与图像材料的权衡下,选取一段录像材料,该录像为英文,有中文字幕,既锻炼了学生的英语听力,也避免学生完全看不懂。第三,在对学生能力的培养方面,通过这个案例的讲解可以培养学生多方面的能力。一是学生看到了心理学工作者原来是如此的有用武之地;二是学生看到心理学工作是如此的重要,经过调查研究得出来的知识可以一反传统——不是苹果坏了,而是装苹果的桶坏了;三是学生可以看到学习心理学可以从事专家证人工作,体面而神气;四是——最重要的一点是——让学生看到相应的从业人员是如何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


  作者:马春玲

  第2篇:英国犯罪心理学博士变身连环食人魔


  轰动英国社会的“十字弓食人魔”审判在2010年12月21日终结,40岁的系列杀人犯史蒂芬·格里菲斯因残暴杀害3名妓女并吃尸肉,被判无期徒刑。颇具讽刺意味的是,格里菲斯恰恰是一名研究系列杀人魔的犯罪心理学博士生,居住在布莱福德市红灯区附近。


  在2010年5月被捕后,格里菲斯对警方坦承,他以供应毒品为饵,诱骗3名街头流莺到他的公寓,再以不同方式夺命。杀人后他会肢解尸体以便弃尸,还会烹煮人肉吃下肚。他对警方称,“这是魔法的一部分”。


  自称“屠杀艺术家”


  格里菲斯是在2010年5月24日被英国西约克郡警方逮捕的。线索是其居住的公寓楼的闭路监控电视拍摄到他追逐攻击受害者布拉迈尔斯的镜头。在被捕后,他向警方声称自己杀了好多人,并切下两名受害人的部分残肢,煮熟吃掉,还生吃第三名妓女的肉。


  遇害的3名女性包括2009年6月失踪的拉什沃思,她被槌子重击而死。2010年4月失踪的阿米蒂奇则被枪杀,格里菲斯把她的尸体放进浴缸,在她身上喷漆写上“我的性奴”。他还用手机自拍影片,并宣称“我是个屠杀艺术家”。一个月后,36岁的妓女布拉迈尔斯遇害,她企图逃脱,但仍被格里菲斯追上,用十字弓杀害,格里菲斯随后还举起弓向摄像头做出胜利的姿势,并用刀分尸,因为锅坏了,他生吃了布拉迈尔斯的肉,最后再把尸块装袋分开丢弃。


  2010年5月一个星期一的早上,格里菲斯所住公寓楼的管理员在例行查看周末的闭路电视监控录像时,发现失踪的36岁妓女布拉迈尔斯惊恐万分地从格里菲斯的公寓里逃出,随后被格里菲斯追上打昏。录像显示,格里菲斯走出画面,不一会儿,携带一支十字弓返回。他举起十字弓,瞄准昏迷的布拉迈尔斯的头部发射。


  公寓管理员看完录像后,大惊失色,立即拨打了报警电话。数小时之后,格里菲斯被警方逮捕。不久,布拉迈尔斯的遗体也被寻获,袋子里装有81块尸块,十字弓还嵌在头骨中。


  格里菲斯在杀人后毫无悔意,出庭应讯时还自称“十字弓食人魔”。警方透露他控制欲强烈,对案情也是选择性交代。他自称至少杀过6人,却不肯配合调查。格里菲斯在被捕后对警方形容“他的公寓犹如屠宰场”。他对警方说,他是于2009年6月到2010年5月之间,在他居住的公寓房里杀死第一名受害者拉什沃思的。他把死者的鼻子、耳朵切下来,想烤来吃掉,但房间里的烤箱坏了。他还把部分死者的肢体烧毁或扔到河里。法官彼得·奥彭肖在法庭上说:“凶手毫无悔过之意,甚至连一句“对不起”都没有对死者说……谋杀情形如此恶劣、恐怖,凶手必须在监狱中度过余生。”


  童年经历或留阴影


  法官奥彭肖在法庭上表示,格里菲斯并没有精神疾病,并且有能力控制自己的行为,但他没有控制,而是在犯罪过程中享受“控制他人”带来的快感。


  在案件调查过程中,格里菲斯自称从小就对连环谋杀案十分有兴趣。被捕后,他曾对警察说:“我厌恶人类。”他还告诉警方,“我就是奥萨马·本·拉登”。


  当格里菲斯还是小男孩儿时,他的父母就离婚了。格里菲斯的童年是与他的母亲和兄弟姐妹在维克菲尔德的一栋政府救济楼里度过的。他的一个邻居回忆说,格里菲斯小的时候很少在户外玩耍。他曾经看到格里菲斯用气枪打鸟,然后用手把死鸟大卸八块。


  格里菲斯的父亲今年61岁,已经有10年没有见过他的儿子了。在格里菲斯被捕后,他的父亲说,最初看到照片时都没有认出是自己的儿子。格里菲斯的母亲莫拉是一名侍应生,她含辛茹苦,拼命打工赚钱,将格里菲斯送到当地一家颇有名望的付费学校伊丽莎白女王语法学校读书,一年学费高达9000英镑。巧合的是,英国一个著名的连环杀手约翰·乔治·海格在20世纪初就毕业于此。学校的小学生都听说过海格的故事,他被捕后在监狱中上吊自杀,时年40岁。犯罪学教授戴维·威尔森在研究格里菲斯的案件后表示,有可能这段学校经历给年轻的格里菲斯留下阴影。


  格里菲斯在学校学习期间并不起眼。他的一名前同学说,在学校时格里菲斯不大爱说话,他喜欢武术,还曾经把匕首带到学校。格里菲斯16岁时离开学校。1992年,他因为用刀划破了一名商店售货员的脸而被拘捕,但不久便被释放。


  格里菲思多年来一直在研究犯罪心理学。他自称从小就对连环谋杀案十分感兴趣,于是上大学时就选择犯罪学作为自己的专业,读博士时又专门选了他最感兴趣的谋杀心理学。他声称,总是在文字和影像上接触种种谋杀案,后来他越来越觉得兴味索然,于是萌生恶念,决定由自己充当杀手,亲自“营造”一桩谋杀案,从而真实“体验”一回杀手的犯罪心理。


  表面友善内心邪恶


  在格里菲斯的邻居看来,他只是一个不具危险性的怪人。格里菲斯经常牵着他的宠物蜥蜴散步,他梳着光滑的背头,穿着长长的皮外套,不管什么天气都戴着太阳镜。周围的邻居称他为“蜥蜴男”,同住一座公寓楼的邻居称他“友善但古怪”。格里菲斯拥有心理学,学位,过去6年一直利用业余时间在布莱福德大学攻读博士学位,论文题目是《19世纪和现代谋杀技术之比较》。他还创立了一个名为“骷髅与美洲虎”的网站,上传了大量有关十字弓的图片。该网站还收集了50名连环杀手的照片。


  在社交网站上,格里菲斯把自己描绘成“厌恶人类的人,把仇恨带入天堂”。在一张照片中,格里菲斯赤裸上身,并引用《圣经》中的一句话,“正义的人的道路被邪恶人的自私和暴行的不公平所包围”。这句话曾在昆汀·塔伦蒂诺的电影《低俗小说》中被引用,从而变得恶名昭著。格里菲斯还在HySpace上宣称:“慈爱并不仅仅是一种生理学状态,它同样也是一种思想状态。从这个角度看,我最好是一个假冒的人类,最坏是一个魔鬼。”


  威尔森教授在看过格里菲斯斥责和辱骂其女友的录像之后称,格里菲斯是一个厌恶女人的人,他有自恋人格失衡特征。“他想成为大人物,非常非常想要出名,甚至是恶名远扬。”威尔森教授表示,从作案手法上看,格里菲斯有模仿之前连环杀人的做法,像海格、同样来自布莱福德的约克郡开膛手皮特·萨特克利夫以及连环妓女杀手斯蒂文·怀特。他说:“如果一个女人想要结束与格里菲斯的关系,他会认为这是对他的某种批评,是他所不能接受的。”威尔森教授表示,格里菲斯总是试图将过错归于其前女友——这在心理学上称为中和作用。当他谈到自己时,他会使用相当强有力的言辞,并且总是显得很跋扈。在一盘录像带中,格里菲斯对着他的前女友狂笑,威尔森教授说,“那真的很骇人”。


  格里菲斯在亚马逊网站上最喜欢的书是《再见,利兹·伯顿:美国最著名女杀人犯的审判故事》和《复仇模式:北美皮毛贸易中的跨文化杀人者》。威尔森教授表示,很明显,格里菲斯还读过《猎杀恶魔》,该书讲的是连环杀手斯蒂文“怀特。格里菲斯在作案中也采取了类似做法,将受害者的尸体丢入河中,以销毁DNA证据。“我从来没有遇见过这样的案例——一名犯罪学学生想要成为一名连环杀手”。


  被警方逮捕之后,格里菲斯表现得相当平静,他拒绝同律师讲话,并四次企图自杀。2010年11月底,他开始绝食。威尔森认为,与其他连环杀手一样,格里菲斯也想在媒体上出名。


  很少有记者或受害者亲属会忘记格里菲斯在首次出庭时的表现,当法官问他的姓名时,他挠挠头,然后傲慢地回答道:“十字弓食人魔。”受害人家属都震惊了,一名警官低声嘟囔着:“他真的是这么说的吗?”一名与格里菲斯相识数年的妓女表示,她不能相信格里菲斯就是连环杀手,他就像“一个大哥哥”。她说格里菲斯喂她吃的、给她洗衣服,并且在她无家可归的时候收留她,与“十字弓食人者”相距甚远。


  作者:春晓

  第3篇:犯罪心理学教学法的思考与探索


  犯罪心理学是运用心理学的基本原理和方法来研究与犯罪有关的心理现象和心理规律的学科,具体而言,它是研究犯罪心理与心理对策的学科。犯罪心理学成为一门独立的学科虽然有100多年的历史,但在我国大陆地区将之作为一门大学课程却只有30多年的时间。当前,我国的犯罪心理学已经普遍成为高等院校法学、公安、应用心理学等专业的专业课或者专业基础课。


  但是,随着国内外犯罪心理学学科的进步与培养人才要求的提高,犯罪心理学的本科教学已经不能很好地适应政法、公安、应用心理学专业人才培养的实用型、复合型要求:教师辛勤的讲授并没有充分实现学生理解学科的基本原理与掌握实用的心理分析能力、技术之教学目标;教学者与学习者在付出自己的努力之后都不甚满意。具体体现为:其一,犯罪心理学作为以理论为基础的应用学科,但是学生们在学习了这门学科之后,虽然了解到了许多诸如精神分析、行为主义或认知学派关于犯罪行为、犯罪者的理论观点,却并不能很好地将这些理论与观点应用于真实的案件分析,更不能有效地应用于办案实践或罪犯改造活动中。反而,学习者普遍认为,其理论观点与司法实践运用的距离较远,其操作性技能更显得模糊不清。其二,犯罪心理学是一门偏向社会科学的边缘性学科,但是多数学习者在学习课程之后并没有体会到犯罪心理学的知识与技能对于从心理学的微观层面深刻解释、预测与控制犯罪人、犯罪行为的独特性,反而产生与犯罪现象学内容有类似或雷同的感觉。其三,犯罪心理学是一门或然性的学科,学生在课程学习后没有得到系统的、实际的犯罪心理分析的能力训练,不能准确地进行犯罪人的思维观念、情绪情感、行为模式与个性特质的把握。导致犯罪心理学本科教学效果不尽如人意的原因,除了学生不具有扎实的基础心理学(如社会心理学、人格心理学等)知识之外,更主要是由于教学者没有将教学内容与刑事司法实践相结合,没有采用以形象直观而引导学生积极参与的教学法。因此,为提高高校犯罪心理学课程教学质量,有必要在学科体系内容发展的同时,对教学法进行新时代特征的思考与创新探索。


  教学法是开展教学活动的基本原则、策略与具体方法,它对于教学活动的顺利进行与教学效果具有重要的影响力。由于犯罪心理学学科的交叉性、应用性与或然性,其教学活动的基本原则除了必须遵循一般的教学原则,如系统性原则、全面性原则、因材施教原则、渐进性原则等,还需要努力做到:(1)以司法应用为教学导向。以学生在今后的司法实践中能够运用犯罪心理学的理论与技术为教学的操作性目标,加强学生应用性的学习与思考。(2)以分析能力培养为教学核心。即“学会思考”。犯罪心理学应用实现必须以学生犯罪心理分析能力的培养为根本;在整个教学活动中教师深度的心理分析的模式与角度必然激发学生持续不断的学习兴趣、热情,以克服当前学科教学中普通存在的重知识轻能力、重理论轻实践的局面,同时也可以克服多数课堂教学中出现的课程初期学习兴趣热烈而中后期学习热情大减的情况。(3)以学生积极参与为教学路径。即“积极地学”。这不仅是学生积极性的表现,也是保证学生主动性知识积累与能力发展的前提。对此,教学活动中灵活多样的激励、鼓励措施具有很好的强化作用。(4)以具体的分析研究维度为教学手段。即“在做中学”。学生学习的核心就是习得教师分析犯罪者与犯罪行为的维度与具体方法,此为培养其分析研究能力的具体表现。(5)以真实的刑事案件为教学素材。即“真实地学”。真实的案件素材是促成学生日后将所学知识技能应用于真实司法活动的必要条件,这样既可以让学习者时刻感到本学科与社会真实现实及犯罪现象的紧密联系,又能激发他们努力掌握准确描述与预测犯罪人的心理动力。(6)以直观形象的现代信息技术为教学媒介。以直观形象、灵活多样的现代信息技术为教学媒介,不仅可以在较短时间内便捷地提供大量的信息量,而且还能有效地进行多方式的师生交流沟通以及教学课堂外的有益补充。


  为此,新时代条件下犯罪心理学的教学需要改变传统的以教师讲述为主导、学生相对被动的教学方法,采用灵活多样的、富有成效的教学方法。


  (一)案例教学法


  此教学法的探索实践在刑事学科类的课程教学中历来已久。它在犯罪心理学的教学中同样非常适用。它不仅可以让学习者真切了解真实的犯罪者与犯罪过程,而且激发学习者试图以专业的视角看待、分析犯罪者的心态与犯罪行为。对于社会上刚刚发生的或者正在审理的热点刑事案件,它还可以激发学习者尝试以所学习的理论与方法去预测、分析真正犯罪人的技能。在犯罪心理学课程的案例教学法的运用中,典型的、代表性案件的选择非常重要,因为只有有代表的案件分析才能引导学习者加以模仿与深入地了解犯罪者。在选择典型案件时,需要注意区别典型案件与极端案件的差异,尤其是不能将典型案件与极端的、变态型的犯罪案件等同(因为变态型犯罪只是整个犯罪现象中的极少数),虽然极端的、变态案件可以激发学习者的学习兴趣,但它并不能代表其它类型的犯罪案件。同时,深度地分析案例中犯罪人的犯罪心理特征与犯罪行为特点更具有专业的价值,而不是一般的了解案情和犯罪人情况表面描述。所谓犯罪人的犯罪心理分析就是分析导致其犯罪行为发生的态度(如犯罪思维模式、犯罪合理化)、情绪情感特质、行为习惯与独特的犯罪人格特征,而犯罪行为特点主要是指犯罪行为的模式(如动力定型)、犯罪手段、犯罪习惯、犯罪惯技等。在具体的犯罪心理分析中,还要经常性地联系犯罪人的成长经历及心理创伤、挫折事件。将其过去经历与现时的事件综合考虑。在教学实践中,典型化的、各类型犯罪案件往往具有较好的分析示范作用,例如马加爵杀人案、张君系列持枪抢劫杀人案、刘涌和沈阳特大黑势力团伙案、“杨新海案”、“黄勇案”、靳如超石家庄爆炸案、徐力杀母案、刘海洋伤熊案、周一超报复杀人案、陈正平投毒案、“九·一八”开封文物盗窃案、刘拴霞杀夫案、杜培武冤案、“张子强案”、“邱兴华案”、“罗刚案”、赵氏弗吉尼亚校园枪击案等,以及中央电视台《今日说法》、《社会与法》、《法制在线》等相关栏目报道的案件,都是近年来媒体广泛报道的案例,它们典型地代表了财产犯罪、暴力犯罪、性犯罪、未成年人犯罪、女性犯罪、有组织犯罪、变态人格犯罪的犯罪者心理与犯罪行为特征。教学实践证明,它们能较好地帮助学习者理解犯罪心理动力与犯罪行为模式。


  (二)文献资料分析法


  此教学法是将特定犯罪心理学专题的研究资料或学术论文引入到教学活动中以加强学习者对相应理论观点理解掌握的方法。这些文献资料(包括犯罪心理的专题调查报告与论著)多数是专题研究学术报告或学术综述资料,对于扩展与深化学习者的分析视野具有重要的激发作用。如《FBI校园枪击案件调查报告》、《西方刑事经典论著系列》(犯罪动机剖析系列)、《犯罪心理纲要》、《在证人席上》、《被暗示性》、《审讯心理手册》、《犯罪心理画像技术》、《罪犯矫正手册》、《犯罪心理测试技术》等等,都是适宜教学运用的较好研究文献资料。文献资料分析法可以采用课堂讨论式与报告式开展。课堂讨论式让学生课堂前对文献资料进行全面的了解与思考,在课堂上进行提问、回答(教师回应与学生之间回应、对质交流),以大大地深化基本理论观点。而报告式则是布置学习者在扩展学习相关文献资料后进行核心的书面报告、小组代表报告、课堂交流。此教学法对教师而言,关键在于选择好针对性强的研究文献资料(在后期也可以尝试提供专题或方向让学生自己搜索文献),而对于学生而言,关键在于认真阅读思考这些研究文献或论文,方能在课堂交流讨论中有大的收获。


  (三)作品分析法


  所谓犯罪心理学课程中的作品分析法,就是将具有犯罪心理及行为分析特征的文艺作品作为素材的教学方法。文艺作品虽然是艺术形式地表现了某些类型犯罪案件,有的还明显具有夸张、典型化或过分艺术化的痕迹,但其案件往往具有司法事件的原型,并在真实生活中有所体现,它对犯罪者、事件参与者以及犯罪事件有着不同程度的心理描写,这对于犯罪心理学的学习者是一种很好的了解不同类型犯罪人的机会。而且,好的犯罪心理体裁的作品,往往以犯罪心理学及人格心理学、病理心理学的基本原理、应用技术为基础,艺术化地展开犯罪情节与犯罪者的心理历程,对于故事化、形象化地揭示犯罪心理具有独特的吸引力。因而,特定的作品可以成为犯罪心理学课程教学的有益补充与延续。此类作品一般包括电影、电视作品、专题研究作品及探索纪录作品,传统而经典的犯罪心理电影《七宗罪》、《人骨拼图》、《爱德华大夫》、《沉默的羔羊》、《黄道十二宫》、《精神病患者》、《陌生人》、《少年命案十三宗》、《红蜘蛛》、《浪潮》、《死亡实验》,以及近年来欧美电视系列剧《犯罪心理》、《疑犯行为分析》等,具有较好的观赏性,又具有相当的犯罪心理学的专业视角。专题研究及纪录作品,如以精神病理研究成果(“邪恶的等级”MOSTEVIL一22)而制作的专题片《邪恶的犯罪》,以美国联邦调查局犯罪实战为背境的《全球重大案件侦破实录》、《邪教组织的力量》、《世界十大悬案》,英国广播公司以真实案件为背景而制作的系列纪录片《重大罪犯》、《少年监狱》等等,由于其专业性突出、针对性强,在教学活动中具有良好的促进效果。在采用作品分析法时需要特别注意的问题有:有意识将作品特定内容与课程中相关理论或观点相联系(避免作品成为了单纯一般消遣或欣赏的对象);强调作品中进行专业分析的维度与视角;提醒作品中所呈现案件的类型特征与特异性(避免学生将案件特征过分地泛化而无意识地混淆了各特定类型案件的基本特点与差异性)。为配合课程教学运用,有条件的应该将作品进行相应的编辑,删节某些纯粹的故事情节,以呈现与课堂内容紧密相关的作品部分。对于篇幅较长的作品,可以引导学生在课堂外的时间进行欣赏与分析,也可以采用集体组织形式或个体赏析形式进行。


  (四)研究型教学法


  此教学法是以专题或项目研究为切入点,让学习者在具体的研究活动中深化所学知识、培养专业技能。具体的做法有利用心理学实验室的科研条件,让学习者真实地学习操作犯罪心理测试技术、脑电测试技术、记忆失真技术、犯罪心理画像技术、催眠技术、罪犯行为矫正技术、模拟的审讯技术、犯罪嫌疑人的访谈技术,以及特定人群的心理特征测量、实验技术等,加强其动手操作技能。还可以结合教师正在进行的科研活动、研究项目或者组织兴趣学习小组开展活动。


  (五)专家讲座


  结合教学内容,邀请本学科的专家,对相应的专题进行理论或实践的讲座与报告,以大大地扩展学生的视野,开拓其思考,领悟到所学理论与技术在司法实践中的运用价值。如以真实案件侦破与我国犯罪现象为基础的《刑事侦察中犯罪心理测试技术》、《中国犯罪心理画像技术的现状与发展》、《西方审讯技术中的问题与对策》、《心理专家证人》、《文化差异与犯罪心理分析》、《实战中危机干预的策略》、《行为矫正技术在我国监狱改造中的运用》、《我国罪犯心理咨询技术与发展》、《警察的工作压力与应对》等等讨论专题报告,由于其内容的现实性与专题性,学习者往往具有极大的热情,有些学生正是在专家报告的激发下决意进一步深造学习的。


  (六)参观实习法


  由于大多数学生是从学校到学校的生活经历,他们对犯罪现象及犯罪人的经验印象往往来自影视作品等间接经验。为了让学生深入地理解所学知识与技能,可以让学生进入监狱、看守所、劳教所等实践部门,让学生接触不同的真实犯罪人,了解影响犯罪心理、犯罪行为的不同因素,了解不同类型犯罪人的心理与行为特征;对具体案件中犯罪嫌疑人的犯罪动机通过诸如结构性访谈或心理量表的测评等技术深入探讨和分析以深化课本上相关理论知识的理解及操作应用。对于社会需要强烈而应用性明显的犯罪心理学学科来说,学习者到实践部门的参观实习应该成为教学的重要组成部分与必要补充。


  (七)网络辅导法


  现代学科具有快速激增的信息量,犯罪心理学观点与技术的发展同样具有日新月异的特点,而课堂教学仅仅是为学生提供基本的知识与技术传授,其有限的时间与容量有必要通过当今日益成熟的信息技术来扩充。网络辅导法可以通过学校现有的教学网络平台进行,如提供文献资料、教学答疑、教学安排、作业传送与批改等教学信息,也可以实现及时快捷的教学问题及学术交流,并把问题教学与学术研究、学生品格培养有机结合起来。此教学法还可以通过教师专门设定的网络途径(如讨论平台、公共电子信箱等)实现高效率的个别化教学辅导与专题化交流。


  犯罪心理学课程面对当前人才培养实用性、复合型的目标,教学法的创新成为了必然的要求。而教学法的探索需要教师求实态度与具体的科学方法的结合,也需要学习者主动积极地配合与潜心思考。犯罪心理学具有广泛发展的理论观点与学科本身具有的应用性,它对于学习者的吸引力与学习激发力只有在灵活多样、联系司法实践而又直观形象、富有启发性教学方法的引导下才能转化为实际的学习成果,也才能充分发挥出该学科应有的知识力量与司法实践的实用价值。


  作者:刘建清

  第4篇:犯罪心理学视角下的腐败行为根源探析


  腐败行为作为社会的毒瘤,已经严重损害了我党同广大人民群众之间的血肉联系,我党的执政地位也会有丧失的危险,甚至有可能会走向自我毁灭,所以防止腐败成为当前亟需解决的问题。腐败行为的产生主要是内因与外因相互作用的结果,下面从内因与外因两个方面来探讨腐败行为产生的根源。


  一、社会个体对外部诱惑所产生的心理抵抗性弱


  人的自私、欲望和贪婪等,都潜藏在每一个人的人性之中。当出现外在的相关条件对其人性产生相关的刺激的时候,比如金钱、美色等,其潜藏于内心深处的自私、欲望与贪婪就会慢慢被唤醒,并一直伴随着外部诱惑的不断增大。随着人们对自身利益追求上呈现出一种永不满足的状态之中,其欲望也会无限制的膨胀,那么其贪婪与自私之心就会完全暴露出来,腐败心理就会这样产生。再加上某些文艺作品尤其是相关的影视作品,对贵族过的那种奢靡生活进行大肆渲染,这一奢靡之风与腐败分子的腐败心理不谋而合,这便侵占了腐败分子思维空间,难以做到抗拒这一诱惑,便逐渐崇拜并且羡慕这一生活方式,开始幻想大量捞钱,进而能够享受帝王般的奢靡生活,在思想上已经被彻底打倒。在产生了腐败心理之后,其势必会想方设法去牟取私利。[1]


  另外,作为一个人来讲,其具备自然属性与社会属性,并且其总是处在一定的社会关系之中,肯定会受到来自社会环境方面的影响。在人们进行了相关的道德方面的教育之中,其便慢慢向好的方面发展。但是,在实际的生活中,人们所处的环境并不是完全一样的,人们所接受的来自道德方面的教化也存在一定的差别,由于个体方面存在差异,这就会形成不同的品质,有自身独有的特性,这就可以解释不同的领导干部在面对金钱、物质利益、美色等方面的诱惑时,有的能够经受住考验,但有的领导干部却经受不起诱惑。由此,我们发现社会个体对外部诱惑所产生出来的心理抵抗性,也是腐败行为产生的重要因素。从犯罪心理学的层面来讲,这实际上是社会个体对外部诱惑所产生的心理抵抗性弱。某些领导干部假如其对来自社会环境的外部诱惑心理抵抗性弱,很容易被这些诱惑所深深吸引,尤其是腐败分子在看到了阔气与排场,给自身带来的那种感官上的满足之后,进而其内心深处的“贪”念就会逐渐变得强大起来,腐败行为也就由此而产生了。[2]反之,假如社会个体对来自外部诱惑的心理抵抗性较强的话,其能够抵御住来自外部的诱惑,其内心所生发的贪婪与欲望就会逐渐被压制下去。一个真正好的领导干部,其心灵是很完美的,思想道德品质是很高尚的,其在面对外部的金钱、地位与美色等的诱惑时,仍然能够表现出一种领导干部所独有的高尚品质。


  二、公共权力的滥用与腐败时机的创造


  腐败行为的产生不只是腐败分子的内部行为,其腐败行为的发生需要借助一定的客观条件,这就是公共权力的滥用与腐败时机的创造。公共权力的滥用可以说是腐败现象产生的重要条件。腐败分子只是脑子里出现了腐败的趋向,并没有腐败行为得以实施的载体,还是不能付诸实施的。公共权力是能够为社会大众来谋取福祉的重要资源,是确保社会能够有序运转的重要的调节器。公共权力从本质上来讲,其社会价值与利益的权威性分配,其所开展的正是社会大众所普遍需要并且还是关乎到人们自身实际利益的,具备一定社会价值的资源或者是事物的分配工作,再加上公共权力本身所独有的强制性的特色,导致了分配具有一定的强制性。公共权力在产生之初是为了更好的满足人们生存与发展的需要,实际上是在人们的愿望之下才得以产生的。人们为了切实维护自身的实际利益,来有效保障自然权力,进而通过社会契约的方式将这一权力交给了部分人来行使,这就形成而来公共权力。[3]但是公共权力,从本质上来讲,并没有和人们所预期的那样只是为了谋求整个社会的公共利益、为社会大众办事,而是成为了腐败分子获取个人利益的手段。公共权力本来是属于全体公民的,但由于公共权力不可能平等地分给每一个社会成员,这势必会导致其掌握在社会上的部分人手中。然而只要是一部分人在获取了公共权力的支配权与行使权之后,可以对某些公共资源及他人的行为加以支配,这自然就将公权为个人牟取私利提供了方便。这样看来,腐败也就成为滋生的温床,腐败分子完全可以经由所掌控的公共权力来达到为其私人获利的目的,以便满足其逐渐膨胀的个人欲望。


  另外,腐败时机的创造也是腐败行为产生的非常重要的原因。在腐败分子具有了腐败心理与相关公共权力的基础上,其在利用手中的权力获得私利方面也并不是随心所欲的,需要积极去创设腐败的时机,使自己能够非常顺利的在不会被别人发现的情形下,实施腐败行为,某些腐败分子利用考察或者是指导工作名义,到国内外游山玩水,甚至将其当成是一种正常的公务活动,简直将国家与人民的利益彻底抛在了脑后。从这里可以看出,腐败行为不只是由某些客观条件所引发的,还包含腐败分子利用创设时机来加以完成。


  总之,从犯罪心理学的视角出发,腐败行为产生的根源是社会个体对外部诱惑所产生的心理抵抗性弱、公共权力的滥用与腐败时机的创造等方面,对此我们应该有更清醒的认识,在抓住了腐败行为产生的根源之后,更应该采取积极审慎而针对性的对策,对症下药,采取科学合理的对策,来彻底防止腐败,领导干部更好的为国家发展与人民幸福发挥好公仆的作用。


  作者:彭琨

  第5篇:犯罪心理学教学方法探析


  犯罪心理学主要是研究犯罪人与犯罪有关的心理活动及其规律的学科,它是犯罪学与心理学的交叉学科,也是法律心理学的一门分支学科。犯罪心理学着重研究罪犯行为的心理原因,尤其是罪犯的心理特点、心理动机、个体人格和情绪特征;对其个人成长背景、家庭、学校、社会的致犯罪因素等方面也要进行调查研究。作为一门新兴的交叉学科,犯罪心理学在我国的发展已经历了数十年的历程,在参与社会改革和科研、教学等方面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为揭露、打击和治理犯罪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是,笔者发现这些成就多侧重于基本理论和犯罪及司法心理一般问题的研究总结,而作为一门实践性较强的学科,目前司法实际部门对毕业生提出了较高的应用能力的要求。可以说,社会对人才的要求越来越高,素质教育的呼声也越来越高,以前培养模式单一、教学内容陈旧、教学方法偏死,对学生综合素质和创新能力的培养重视不够,纯课堂教学使得学生在实践中缺乏应有的动手能力,特别是理论课教学内容严重落后于司法实践的现实需要的传统教学模式已不能完全适应时代的要求,教学方法的改革成了一种必然的趋势,这对教师的教学工作也是新的挑战。积极开展多样性的教学方法,突出学生在教学活动中的主体地位,着重培养学生的创新思维和创新精神,不断提高学生的自主学习和独立研究的能力是提高教学质量的突破口。在此,笔者着重就犯罪心理学教学过程中存在的一些问题进行反思,并就如何改进谈一点自己的看法。


  一、理论与实践紧密结合,推动课程的应用性


  犯罪心理学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课程,我们培养的大部分本科生最终要直接服务于社会,而不是从事理论研究。这就决定了教育的目的必须是培养学生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而不是单纯对知识的记忆。因此,在犯罪心理学的教学过程中,对学生进行理论讲授的同时,辅之以实践教学手段,对于加深同学们对犯罪心理学基本原理的理解,能够起到非常大的促进作用。具体如何实现,这就要求老师在教学评价上既应重视课堂教学效果的评价,也应重视实践教学效果的评价;既重视理论知识考试,也应重视实践动手能力考核,理论测试成绩应该与实践能力考核成绩同等对待。在理论知识传授过程中,应当从培养学生提出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出发,充分发挥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和能动性。在实践能力的培养中,可以通过到实践部门参观学习,让同学们亲临其境,有助于增强同学们对于刑事司法实践部门的感性认识,提高综合运用犯罪心理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促进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的融合。在这方面,我们目前面临的最大困难是,实践性教学阶段与课堂教学阶段在时间上的相割裂,以及经费的紧张以及实践场所的限制,使其难以保证应有的教学效果。国外很多大学的成功经验告诉我们,大学必须根据时代的发展,培养社会需要的各种人才,增加实用课程和实际训练,推动课程的实用化和科学化,更新实验课、习题课、见习课的内容,增加它们的学时数,这些措施都是值得我们借鉴的。


  二、利用多媒体辅助教学,培养学生的分析能力


  多媒体在实施素质教育中是个强有力的有效载体,开展多媒体教学有其必然性,它是当今社会发展、科技进步的必然变革。信息时代中教育改革是以推行多媒体教学为其本质标志,它综合体现了现代社会对教育的需求。实施多媒体教学是优化教学过程,促进教育改革的必不可少的重要手段。在传统教学中,教师是知识的传授者,是学生获得知识的最重要源泉,教师“一言堂”的现象成为理所当然。然而其效果显然是中学阶段“填鸭式”的教学方法的延伸,教学过程中一切都是由教师主宰,毫无感情色彩而言,很难调动学生们的积极性,教学效果必然不够理想。在现代教学中,教师不再是单一的、甚至也不是最主要的信息源,电视、书刊的传播,特别是多媒体教学系统以及计算机网络系统的发展,学生可以从多条途径来获得更丰富的信息。在获得信息的过程中,教师的主要任务不是直接提供信息,而是引导学生进行探索,让学生获得自己获取信息的能力。多媒体教学寓教育教学于一定的形象思维和创设的情景当中,能够综合利用视、听觉,使学生感受到语言和音像的不断冲击,提高学生的参与意识和学习兴趣,激发他们的创造热情,实现学与教的互动。比如在讲授暴力犯罪心理时,就可以播放相关的视频资料,让同学们在直观了解当前暴力犯罪的形式、特点、手段的基础上,分析其产生的原因,最终为预防犯罪、减少犯罪提供理论依据。此外,多媒体教学手段最大的突破在于,它从时间和空间上打破了传统教育的格局,使教学形式由连续型细节授课转变为跳跃型平台式授课,由单一课堂教学转化为多形式的互动交流。课外使用网络辅助教学,可以将教学从课内延伸至课外。师生之间还可以通过相关链接和E-mail等形式进行互动交流,提交作业,解答问题。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多媒体教学对提高学生的素质、提高教学质量、提高教学效率等方面发挥了无可比拟的作用。


  三、开展案例教学,提高学生的参与意识


  案例教学法在国外已被实践证明是一种对培养学生能力和提高学生素质有效的教学方法,是一种运用对实证的描述引入情景,引起分析、演绎、推理、归纳,解决实际问题的方法。众所周知,案例具有典型、形象、直观等特点,给人以身临其境的感觉,易于学习、理解,通过案例教学能加强学生的感知印象。通过案例进行学习,可以缩短教育理论与教育实践之间的距离,学生的深入分析能为他们将来在社会生活中表现出良好的实践能力奠定牢固的基础。对于政法院校的犯罪心理学课程来说,为了达到良好的教学效果,突出和加强犯罪心理学的实用性、实战性和操作性,引入案例教学,同时对该课程的案例教学形式、特点、案例编制和组织实施等方面进行深入的探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因为作为政法院校的一门重要学科,犯罪心理学的价值不仅是体现在理论方面对犯罪心理现象进行诠释,更为重要的是在打击、预防犯罪中具有应用价值和实践意义。在教学过程中,如果一味地采用传统的长篇系统讲授理论的灌输方式,学生往往会对学习犯罪心理学的应用价值产生质疑。我们将犯罪心理学理论知识和方法技巧努力与具体案例相结合,通过在学生与学生之间、学生与教师之间,展开对各种方案的分析讨论和辩白对比,使抽象的理论具体化、生动化,增强了学生的感性认识,启发了思维,激发了学习兴趣,加深了对理论知识的理解掌握,大大增强了犯罪心理学教学的实战性和应用性。因此,以学生对犯罪心理学案例所具有浓厚兴趣为突破点,采用案例教学的方式,启发学生独立自主地去思考、探索,注重挖掘学生独立思考、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从而培养学生严密的逻辑思维能力并从整体上深刻理解掌握知识是犯罪心理学教学改革的重要环节。


  至于如何选择案例是案例教学法的首要条件和关键所在,因为案例教学法就是运用具体案例进行教学。但案例众多,不是任何一个案例都适合于教学,也不可能把所有案例都纳入教学过程中去分析。因此,如何选择案例,选择什么案例,对案例教学有决定性的意义。对此,笔者认为,作为教学讨论的案例应当与教学内容紧密联系,具有疑难性、针对性、新颖性等特点。为了使所选案例符合上述要求,教师需要加强与司法实际部门和新闻媒体的联系,多方收集相关的案例,并从中加以筛选。在此基础上,通过具体案例的分析与讨论,来发现和理解案例背后所隐含的原理和规范。


  四、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拓宽教师培训渠道


  “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任何教学目标的实现,都首先依赖于教师的教学水平、教学态度和知识广度。师资队伍建设是学科建设一项长期的发展战略,它关系到学科的发展,办学的声誉,是提高专业教学质量的根本所在。如何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呢?笔者认为主要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首先,作为学校应加大教师招聘和人才引进工作力度,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全面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这对于促进学校的全面发展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其次,要注重青年教师的培训工作,强化中青年教师教学、科研和实践中的基本功训练。发达国家大学一般每隔3-4年就为在职教师提供一次带薪学习的机会,为教师了解和吸收最新科研成果提供了方便,不仅教师和学校受益,学生更受益。对于培训方式,可以采取走出去与请进来相结合的办法:请知名专家学者搞讲座;选派教师到国内外著名高校、研究机构进行短期和中长期研修,扩大学校高层次人才和青年骨干人才国内国际交流规模,加速优秀人才成长。最后,从整体上看,我校本专业师资队伍结构比较年轻,学历层次普遍较高,为学科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但是不足之处在于这批教师刚出校门没多久,经验欠缺。学校可以尝试通过本科优秀课堂教学竞赛、青年教师讲课竞赛等活动推动教学方法的创新与改革。与此同时,学校应为教师创造条件,定期到有关实际部门挂职锻炼,为教师进行科研和社会调查研究提供机会。可以说,教师在实践中增长知识和才干,是实现知识结构更新,增强实践能力,提高实践教学效果的有力渠道。


  综上所述,不难发现培养合格的人才的根本是提高教学质量,而教学方法的改革是教学改革的重要方面,对贯彻教学原则,实施教学内容,完成教学任务,实现教学目的和培养目标具有重要作用,是改善教学效果和提高教学质量的关键。因此,学校应为教学方法的更新提供良好的环境,专业教师也应当积极主动地参与到这一过程中来,共同为培养高素质的法律人才而努力。


  作者:熊云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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