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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部地区与东部沿海地区红色旅游的区域协作

发布时间:2015-07-02 12:05
摘要 中部地区与东部沿海地区红色旅游的区域合作是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的必然选择,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体现。两大区域红色旅游资源集中度、知名度都相对较高,绿色、古色、民俗、海洋、现代城市等旅游资源适应了红色旅游多样化发展的需求,为开展区域合作提供了可靠的产品支持。但东、中部经济发展、交通等基础实施、市场意识、人员素质的非均衡性导致红色旅游发展的失衡;区域合作侍重政府,导致旅游企业缺乏主动性和积极性,传统体制与地方保护主义导致重复建设和资源浪费。对此,应搭建信息平台,促进各地区红色旅游信息和人力资源的交流;强化区域红色旅游法律约束机制,提升合作的效能;充分发挥各自的区位优势,建立区域协商制度,共建无障碍旅游圈。
  关键词 中部地区;东部沿海地区;红色旅游;区域协作
  
  中国中部地区包括河南、湖北、湖南、安徽、江西、山西六省,它地处中国内陆腹地,起着承东启西、接南进北、吸引四面、辐射八方的作用。东部沿海地区是指位于中国东部沿海的10个省、直辖市,包括海南、广东、福建、浙江、江苏、上海、山东、北京、天津、河北。这些地区是目前相对发达的地区。我国三大经济圈长三角、珠三角、京津冀汇集于此。加强中部地区与东部沿海地区红色旅游的区域协作,整合东中部地区的红色旅游资源,既可以进一步发挥东部地区资金、信息、管理、人才和技术的优势,又可以为中部地区带来更多的资金流、信息流、客流量,提升中部地区的红色旅游发展速度,提高旅游经济收入,造福百姓,改善群众生活水平,缩小中部地区与东部沿海发达地区的经济差距,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
  
  一、中部地区与东部沿海地区红色旅游区域协作的基础
  
  战争年代里,中国历经北伐战争、第一次国内革命战争、土地革命战争、抗日战争、解放战争,给这两个地区留下了丰富的红色旅游资源。在国家确定的十二个“重点红色旅游区”中,有六个都在东中部地区,占50%。他们分别是:1、以韶山、井冈山和瑞金为中心的“湘赣闽红色旅游区”,主题形象是“革命摇篮,领袖故里”;2、以北京、天津为中心的“京津冀红色旅游区”,主题形象是“人民胜利,国旗飘扬”;3、以上海为中心的“沪浙红色旅游区”,主题形象是“开天辟地,党的创立”;4、以皖南、苏北、鲁西南为主的“鲁苏皖红色旅游区”,主题形象是“东进序曲,决战淮海”;5、以鄂豫皖交界地域为中心的“大别山红色旅游区”,主题形象是“千里跃进,将军故乡”;6、以山西、河北为主的“太行红色旅游区”,主题形象是“太行硝烟,胜利曙光”。
  在国家确定的30条“红色旅游精品线路”中,穿越东中部地区的有19条,占63%。他们分别是:1、北京-遵化-乐亭-天津线;2、北京-保定-西柏坡线;3、上海-嘉兴-平阳线;4、南京-镇江-句容-常熟线;5、泰州-盐城-淮安-徐州线;6、南昌-吉安-井冈山线;7、赣州-瑞金-于都-会昌-长汀-上杭-古田线;8、井冈山-永新-茶陵-株洲线;9、韶山-宁乡-平江线;10、海口-文昌-琼海-五指山线;21、张家界-桑植-永顺-吉首-铜仁线;11、黄山-婺源-上饶-弋阳-武夷山线;13、黄山-绩溪-旌德-泾县-宣城-芜湖线;14、济南-济宁-枣庄-临沂-连云港线;15、武汉-麻城-红安-新县-信阳线;16、合肥-六安-金寨-霍山-岳西-安庆线;17、太原-大同-灵丘-涞源-易县-涿州线;18、石家庄-西柏坡-涉县-长治-晋城;19、沈阳-锦州-葫芦岛-秦皇岛线。另据统计,在国家确定的100个“红色旅游经典景区”中有79个分别在于中部地区和东部沿海地区。由此可见,中部地区和东部沿海地区红色旅游资源都非常丰富性,集中度、知名度都相对较高,这为两大区域红色旅游协作奠定了基础。
  不仅如此,中部地区和东部沿海地区还有其各具特色的绿色、古色、民俗、海洋、现代都市旅游资源。绿色旅游资源中,全国首批66家通过5a级旅游景区名单中有40家汇集在东中部地区,约占76%,其中属于东部地区的有27个,属中部地区的有13个。绿色旅游资源中最著名的山水有黄山、庐山、泰山、衡山、武当山、五台山、太行山、大别山、三清山、龙虎山、九华山、武夷山、张家界、鄱阳湖、洞庭湖、太湖、西湖、东湖、千岛湖、黄河壶口瀑布等。古色旅游资源中最著名的有北京的故宫、圆明园、长城八达岭、承德避暑山庄、曲阜孔府、太原晋祠、大同云冈石窟、嵩山少林寺、开封清明上河园、洛阳龙门石窟、江南三大名楼、湖南岳麓书院、合肥三国古战场逍遥津、绍兴禹陵、宁波天一阁、苏州拙政园等;民俗旅游资源中最著名的有闽粤赣三省的客家围屋、土家苗家风情等;现代都市旅游资源中最著名的有北京奥运村、天津滨海新区、上海浦东新区、深圳珠海特区、长三角城市群、珠三角城市群、闽东南城市群等;海洋旅游资源中最著名的有青岛海滨旅游胜地、秦皇岛北戴河、三亚的天涯海角、厦门鼓浪屿、深圳海上世界、浙江的舟山群岛等。这一系列特色鲜明的旅游资源适应了红色旅游多样化发展的需求,为开展区域合作,延长红色旅游消费链提供了可靠的产品支持。
  
  二、中部地区与东部沿海地区红色旅游区域协作的瓶颈
  
  (一)两大区域经济发展的非均衡性导致红色旅游发展的失衡。自改革开放以来,东部沿海地区借助已有的经济、技术、交通、通讯等优势,又加上政策优势,经济迅速发展,而中部地区身处内陆,改革开放步子晚于东部沿海地区,经济发展相对落后。经济发展的不平衡最终导致红色旅游基础没施建设的失衡、红色旅游客源流向的失衡、红色旅游消费水平的失衡等。
  (二)交通状况不一致导致红色旅游资源开发与利用的失衡。从总体上看,贯穿两大区域的京九、京广、浙赣铁路线,京珠高速公路,发达的东部沿海城市海运,畅通的长江、黄河水上交通以及四通八达的航空运输系统为东、中部的交通往来提供了极大便利。但是,中部地区某些具有高价值的红色旅游资源因所处地理位置比较偏远,交通欠发达,这就使得这些红色旅游资源的开发带了一定困难。例如:上海的“中共一大旧址”和瑞金“中华苏维埃中央政府旧址”、苏南常熟的沙家浜和湘赣边界秋收起义系列红色景点都具有极高的红色旅游价值,但因两地的经济状况不同,其交通等基础设施也有极大的差距。在选择上,人们可能更愿意选择交通便利的上海、常熟,而不是瑞金、浏阳或铜鼓。不同的交通状况,可能会给不同的地区带来不同的客源市场,因此,会造成某些红色旅游景点红的更红,而某些红色旅游景点遭受冷落,最终使中部落后地区与东部沿海发达地区红色旅游资源开发与利用呈现不平衡性。

  (三)市场意识强弱不同,人员素质高低不等。东部沿海发达地区尤其是北京、上海、天津、广州、深圳等几十个大中型城市,经济开发程度极高,市场与国际市场完全接轨,他们有着强烈的市场意识,也有着极为丰富的人力资源,旅游管理和旅游服务的人才素质都堪称全国一流。与此相反,中部地区除武汉、长沙、南昌、合肥、郑州、太原等省会城市等城市以外,绝大多数地区是欠发达的革命老区。老区人民的市场意识相对淡薄,红色旅游产业化、市场化与发达地区相比较,还有较大的差距。以江西省为例,该省分布有老区乡镇的县市共81个,所辖乡镇共1684个,其中老区乡镇为1374个,占75%,老区人口占全省人口总数的55.5%。在偏远山区、湖滨地区、库区等缺粮少地的贫困户达上百万人,文盲、半文盲仍有数百万人。相对于东部沿海发达地区,那里的人们信息长期闭塞、市场意识非常落后。由于经济发展落后,工资待遇较低,造成人力资源的大量流失,因此,中部地区拥有的各类旅游从业人员较少,在业人员总体学历水平、文化素质和业务素质偏低,受过正规旅游业务培训的人员的比例则更少,尤其是专业红色旅游资源规划人才及管理人员紧缺,这种状况严重地制约着当地红色旅游产业的发展。
  (四)协作倚重政府,导致旅游企业缺乏主动性和积极性。政府是区域协作的重要主体。没有政府的介入和相关政策的制定,协作就会失去必要的条件和基础,但只有政府参与而没有旅游企业参与,协作难以深入持久。当前,存在的一个突出问题是红色旅游已有的区域协作,大多停留在地区旅游行政管理层面上,缺乏具体的、可操作的、实实在在的政策、措施和手段。旅游企业角色边缘化和定位模糊,导致旅游企业对参与红色旅游区域协作缺乏主动性和积极性。
  (五)传统体制与地方保护主义导致重复建设和资源浪费。在高度集中的传统旅游管理体制下,旅游资源被条块划分,地方利益被前置,雷同的旅游项目在区域内盲目建设、重复建设,造成旅游资源和国家财力、人力资源的极度浪费。例如,1986年江西在万载县城率先建立了“湘鄂赣革命纪念馆”,后来湖北在阳新县城也建立了“湘鄂赣边鄂东南革命烈士纪念馆”,1998年,湖南的平江县又建立了“湘鄂赣革命根据地纪念馆”。类似的情况还有“红军长征始发地”之争导致的重复建设和资源浪费。这种对区域性红色旅游资源进行分割使用的行为,造成了红色旅游资源的不合理配置,使区域红色旅游产品缺乏整体特色,难以形成竞争的合力。
  
  三、中部地区与东部沿海地区红色旅游区域协作的策略
  
  (一)搭建信息平台,促进两大区域红色旅游信息的交流与共享。中部地区与东部沿海地区跨越的空间特别广,因此,信息平台在协作中就显得尤为重要。各地区可透过信息技术共同构建区域旅游营销网络和旅游电子商务服务平台,进行红色旅游信息的交流与协作,使各地区的信息能够在最短的时间内得以有效传递,引导旅游企业采用成熟的信息管理系统提升经营水平,引导宾馆饭店、旅行社的信息管理系统的行业共享。同时,也可借助这一信息平台进行宣传,扩大两大区域红色旅游的知名度。
  (二)充分发挥各自的区位优势,实现共赢局面。区域旅游协作是由不同利益主体构成的合作型系统,各利益主体是在考虑自身利益最大化的基础上接受合作,如何协调不同利益主体之间的利益将是区域旅游协作的中心问题。为此,必须形成体现机会均等、公平竞争、利益兼顾和适当补偿原则的区域利益协调协作机制,避免旅游市场的盲目、过度竞争。一方面,中部地区地方政府应以更加积极、更加真诚的姿态主动出击,到东部沿海发达地区寻求投资和合作,积极争取与发达地区地方政府建立区域协商制度,共同规划、开发和利用红色旅游资源。另一方面,东部沿海发达地区的旅游企业在中部地区开发和利用红色旅游资源时,要正确处理好红色旅游资源开发与保护的关系,坚持科学的发展观,走可持续发展的道路。要做到人和自然的和谐发展,切实保护好生态环境和红色文化遗产,切实做到既要金山银山,又要绿水青山。要通过多吸纳当地人就业,使当地居民尽可能多地获益,推动旅游地经济、社会的发展。同时,协作区域中较发达的一方可通过低息或无息贷款、政府援助等途径支援欠发达地区的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和人力资源培训,实现旅游利益均衡的目的。另外,国家应在宏观旅游产业政策和重大项目建设方面适当倾斜,帮助中部欠发达地区发展红色旅游。
  (三)建立区域协商制度,共建无障碍旅游圈。为共同推动中部地区红色旅游的深度开发,实现中部欠发达地区与东部发达地区的合作共赢局面,可建立红色旅游区域协作制度,相互开放市场和优化服务,推出旅游便利化服务措施,使中部地区与东部沿海发达地区在发展红色旅游中当互为市场、互为腹地、互送客源,共同提高区域内旅游的效益水平,共同开发旅游市场、共同策划和推广区域精品旅游线路、打造的整体品牌;逐步把两大区域建成无障碍旅游区。例如,自2005年以来,泛珠三角地区正在积极探索这种区域协作的模式。几年来,泛珠三角地区先从取消区域内旅游地陪制、取消外地旅游车入城、人景区的限制措施等方面人手,逐步取消旅游壁垒和进入障碍。又如,江西省赣州市属中部欠发达地区,又是著名的革命老区,有着丰富而又极具品牌的红色旅游资源。在发展本地红色旅游中,当地政府充分发挥该市地处闽粤赣湘四省交界的地理优势,与福建龙岩市、三明市签署了《明赣龙红色旅游联盟合作协议书》,与湖南郴州市、广东韶关市签订了“红三角”旅游合作协议,与广东的深圳、东莞、惠州、河源、梅州等市和香港签署了“东江流域旅游合作协议”。该市还与深圳日报社联合举办了全国规模最大的红色自驾车活动“动感之夏,走进赣州——千车万人红都行”,在深圳乃至珠三角地区拓展了规模庞大的自驾游市场。与暨南大学达成了在赣州建立师生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的协议,目前正与广东青年旅行社联合推出红色旅游专列活动。
  (四)强化区域红色旅游法律约束机制,提升协作效能。区域红色旅游协作组织是由地方政府自发联合组建的,其组织结构较为松散,需要政府间加强协调管理。为弥补协调机制的缺失,需要建立区域红色旅游协作的法律约束机制,规范协作主体的权利与义务,明确协作各方在合作关系中应遵守的规则、违反协作条款后应承担的责任、对违反协作规则所造成的经济和其他方面损失应做的经济赔偿规定等。完善旅游业危机管理协调机制,建立涉及红色旅游的突发事件的预警处理机制,增强红色旅游业的抗风险能力等。
  (五)加快红色旅游人才培养的区域合作机制,促进人才跨区域交流。针对中部地区红色旅游从业人员整体素质相对东部发达地区不高的现状,中部欠发达地区可以委托或授权北京、上海、天津、广州、深圳等东部沿海发达地区的著名大学或旅游培训基地制定、完善红色旅游专业人才从业资质、分等定级、执业规则等制度;也可以邀请东部发达地区旅游业界的知名专家、教授到旅游企业做讲座,或聘请知名专家、教授做顾问,对红色旅游景区(点)管理、旅行社管理、饭店管理的职业经理人队伍等相关问题进行调研,完成队伍建设任务;对从业人员进行岗前、在岗培训和继续教育培训。两大区域还可以建立跨区域的红色旅游人才库,把所有优秀的红色旅游人才纳入其中,并有条件地公开信息,以促进区域旅游人才的供需平衡,解决旅游人才市场信息不对称问题。同时,建立跨区域的人才交流机制,要放跨区域红色旅游人才的自由流动约束条件,在旅游企业的人员工资水平上、人员户籍制度安排上作出相应的改革。目的是为实现人才资源共享,实现人才流动合作无障碍,提供人才支持和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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