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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主义起源与历史唯物主义的两种模式

发布时间:2023-12-06 17:44

  摘要:资本主义起源问题在马克思那里不单纯是一个历史实证性的问题,还是一个关乎如何理解历史唯物主义或者马克思的历史科学的问题。“政治马克思主义”的主要代表人物布伦纳认为,马克思的文本中存在着两种互不相容的过渡理论,它们分别指涉两种截然不同的历史唯物主义。“政治马克思主义”的理论进路在批判资本主义起源研究中“斯密主义”倾向,以及反对任何形式的先验历史观或者历史决定论方面是贡献卓著的,但因未能在马克思的历史科学所容纳的生产力决定论与阶级能动性之张力中把握资本主义起源问题,而难免会被指责为从一种极端(生产力决定论)走向另外一种极端(阶级能动性)。


  关键词:资本主义;布伦纳;斯密主义;历史唯物主义;政治马克思主义


  中图分类号:A81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3-1502(2020)02-0111-09


  从封建社会向资本主义社会的过渡问题,也即资本主义的起源问题,一直以来是国内外学术界探讨较多的话题。经济史学家桑巴特为着重说明资本主义的多重起源,列举了六种“资本主义的从业者”,他们分别是海盗、资本家式的农庄主、重商主义者、投机商、贸易商、工匠师傅和作坊主[1]。桑巴特认为,这六种群体身上所蕴含的资本主义精神是资本主义产生过程中的至关重要的因素。当然,这只是代表了资本主义起源研究中的一种“精神动力论”的模式或“唯心主义”倾向。无可否认,资本主义的起源是历史唯物主义研究中不容忽视的问题,马克思、恩格斯的文本中也不乏关于这一问题的论述,这些论述又与历史唯物论的观念紧密相连。因此,对于历史唯物论阐释上的不同往往会使对该问题的探讨得出不同的结论。颇为值得注意的是,布伦纳和艾伦·伍德(EllenMeiksinsWood)等人在资本主义起源研究中所形成的“政治马克思主义”(又名“经济马克思主义”)观点为探索马克思的历史理论提供了极为有益的借鉴,其中特别是涉及与马克思文本中先后两种不同的过渡理论相关联的两种历史唯物主义观点。但目前,布伦纳与伍德的这一思想尚未被国内学界充分吸收。本文将基于“政治马克思主义”的理论进路,再次考察资本主义起源问题,并以此问题为契机重新反思历史唯物主义的方法论或者基本原理,同时,对这一进路的贡献与缺憾作出评判。


  一、资本主义起源研究中的“斯密主义”


  关于资本主义起源研究较有影响力或最广为人知的当是由亚当·斯密较早提出的商业贸易或分工理论。他在《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中对于商业的历史源起及其演变进行了论述。在斯密看来,因为人的追逐自身利益的自然秉性决定了人自社会出现的那一时刻起便参与到交换行为当中。随着技术手段的改进以及分工的逐步深入,人类社会的商业化特征就会摆脱自然经济的或者封建的桎梏而日趋明显。由劳动分工所形成的生产专门化主要是通过农业与手工业的分离或者城乡产业的分工实现的。斯密尤其重视分工在生产力变革过程中的基础作用,他说:“劳动生产力上最大的改良,以及在任何处指导劳动或应用劳动所用的熟练技巧和判断力的大部分,都是分工的结果。”[2]分工又可被归结为人性中的某种确定的倾向,即“互通有无、以物易物、相互交易”,但是这种倾向并不是一开始就自然而然地表露出来,而是在人类的历史长河中极其缓慢发展的结果。


  斯密将人类社会的历史划分为四个阶段,即狩猎、游牧、农业和商业的阶段。鉴于人类天性的以物易物的倾向以及分工随着市场交换的深入,古代經济已经步入商业阶段。而在农业社会,由于土地持有者或者直接生产者对于土地、安全以及政治共同体的直接依赖,其对改进技术以提高生产效率的动力并不强。斯密将封建主义农业经济的产生看作是一系列外部冲击的结果,北方民族的入侵扰乱了既有的基于贸易扩张和分工发展的自然演化进程,一下子将欧洲拉回到一个以大地主庄园为基本结构的自给自足和长期停滞的阶段。因此,封建主义代表了阻断商业社会发展的历史因素,是其自然进程中的历史断裂。商业社会的复兴则要发端于从封建社会的内部缝隙中突破各种桎梏。伴随贸易的复苏、市场的兴起,以商人主导的城镇开始推动劳动分工和商品交换的逐渐扩展。最终,城镇市场延伸至农村,为农村的开发、生产的改进以及农产品的交易提供了便利。封建地主逐渐意识到采用先进的生产方式经营自己的土地以更有效地组织生产和销售的迫切性,与此同时,封建主庄园经济中的农奴也开始逐步摆脱地主的人身依附,自主地选择自己的生产活动。欧洲的经济发展就顺理成章地展开为中世纪的商业革命、近代早期的农业革命以及工业革命的历史进程。于是,历史的发展在市场逻辑或者商业模式的运作之下,总会等待成熟时机的出现,移除横亘在其自然发展道路上的障碍物,并自动过渡到资本主义社会。斯密关于历史的宏大叙事描绘了一个由贸易增长驱动下的线性发展图景。这一切又都是源自一个由“看不见的手”所控制的经济自我增长的模式。在斯密的观点中,经济增长的一个关键机制本质上并不取决于城镇的兴起或者贸易分工的发展,亦或是资本主义原始积累的结果,而取决于一种“更普遍、更抽象的东西:它存在于由个体直接生产者所直接推动的一种系统、持续和近乎普遍性的经济过程之中,在这里,生产者会想方设法通过专门化、资本积累和改进生产以节约成本和提高效率”[3]。


  长期以来,对于资本主义起源问题解释的主导模式即是斯密的“商业化模式”。这种模式假设资本主义作为人类活动的一个自然而然的结果自历史发端之时便一直存在(至少是以胚胎的形式),它依托于理性“经济人”的假设,认为人作为理性的、自利的个体有着喜好交易的禀赋,通过参与市场交换追求利益不自觉地推动商业社会的成熟。虽然这一进程会有些许的间断,但资本主义自行前进的历史规律无可更改。于是,资本主义与早期的社会形态之间就不存在质的断裂,仅仅被认为是一种量的累积,即是贸易的扩大化与商业化特征的逐步加强。如此一来,“商业化模式”也就否认了资本主义社会较之于其它社会的形态的独特性——其他的社会形态仅被看作是横亘于资本主义发展道路上的障碍,资本主义的过渡就变成了一个移除这些障碍的过程。支撑这一解释模式的是一种根深蒂固的意识形态,即认为“资本主义并不是由一系列特殊的剥削性的社会关系来定义,而是由市场的发展——这种发展归根结底是由于人类从事贸易来满足他们特定需求的自然倾向引起的”[4]。“资本主义是按照某种普世的、跨越历史的、不可改变的定律运行的一个自然而然、不可避免的过程的结果。”[5]事实上,在商业化的解释模式中,资本主义起源的问题就失去了解释的必要性。不过,这个解释模式亦有自相矛盾之处,正如艾伦·伍德所指出的那样,“理想状态下,市场应该是一个充满选择的场域,而商业社会则应该是自由的最完美表现。但是,此处的市场概念似乎将人类的自由排除在外”[5]12。因此,“商业化模式”以一种充满悖论的方式融合了超历史的决定论和“自由”市场的能动论。


  因“斯密主义”观点将资本主义的发生发展视为人类行为自然而然的结果,从某种意义上讲,并未对资本主义起源做出任何解释。因为其通过设定资本主义的产生是一个普世的超历史的自发的结果,最终取决于人的“互通有无、以物易物、互相交易”的自然天性或者更为宽泛的经济因素(人口增减、国际贸易与市场),实则是从根本上取消了资本主义起源问题,进而也否认了资本主义作为一种历史的具体的社会关系受制于某种迫切性而并非根植于某些超越历史的自然规律。但鉴于“斯密主义”史学拥有较大的市场,且有着根深蒂固的影响,甚至马克思本人在一定时期也无法“幸免于难”。“政治马克思主义”的旗帜性人物布伦纳正是看到了这一点,他认为,“关于封建主义向资本主义过渡的问题,马克思先后提供了两种解释模式。长期以来,人们总是习惯于将它们混淆在一起,不加以区分。但它们之间却有着本质性区别,即代表两种截然不同的历史唯物主义”[4]1。可见,资本主义起源问题在马克思那里并不单纯是一个历史实证性的问题,而是一个关乎如何理解马克思的历史唯物主义或者历史科学的问题。而在布伦纳的理论视野中,马克思早期的过渡理论在很大程度上受制于一种“斯密式”的理解。于是,布伦纳的“政治马克思主义”进路旨在通过对“斯密主义”模式以及与之本质上并无多大差异的人口论模式的批判,试图为马克思的资本主义起源理论提出一个强有力的替代性框架。


  二、马克思早期“斯密式”的过渡理论与历史唯物主义的第一种模式


  根据历史唯物主义原理,社会形态的更替是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矛盾运动的结果,而生产力的作用是决定性的。这一观念也通常被运用于解释从封建社会向资本主义社会的过渡。马克思最初关于资本主义起源的理论(主要呈现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其立足点也是这一基本原理。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马克思认为,一个民族生产什么、生活资料的生产方式、如何生产以及各民族之间的相互关系取决于每个民族的生产力或者他们进行生产的物质条件,因而,社会演变的动因主要体现在生产力的发展上,分工则是生产力发展的直接表现。“一个民族的生产力发展的水平,最明显地表现于民族分工的發展程度。任何新的生产力,只要它不是迄今已知生产力单纯的量的扩大(例如,开垦土地),都会引起分工的进一步发展。”[6]以此为出发点,分工代表了生产力的发展水平,它因市场的扩张进一步专门化和多样化,进而通过脑力劳动与体力劳动的分离而决定社会财产关系和阶级关系。在马克思早期的历史唯物论的构想当中,历史的进程遵循这样一条因果链条:生产力的发展——不断扩大的分工和专门化——脑体分工形式——阶级和社会财产关系的变化——国家的改造。马克思认为,交换的持久发展最终会把基于自给自足的部落所有制的旧系统改造为以个人主义为特征、以交换型的生产为基础的资本主义系统。在《哲学的贫困》中,马克思继续强调了这一基本立场,他讲道:“随着新生产力的获得,人们改变自己的社会关系,随着生产方式即保证自己生活方式的改变,人们也就会改变自己的一切社会关系”“手推磨产生的是封建主为首的社会,蒸汽磨产生的是工业资本家为首的社会”[6]602。根据这一表述,生产力的发展是封建社会向资本主义社会转变的第一推动力。


  不难看出,马克思在《德意志意识形态》《哲学的贫困》等早期文本中关于从封建主义向资本主义过渡问题的历史叙事与“斯密主义”的经典解释比较类似。布伦纳认为,“斯密主义”的历史观在马克思早期过渡理论中扮演了关键性的角色。因为同斯密的理论路线一样,马克思认为历史的演化是由分工的发展所推动的,并在经济上由贸易和经济的增长所决定。布伦纳的一个重要结论即是,作为早期广义的历史唯物主义理论的一种应用,马克思因将封建主义的解体和资本主义的兴起看成是由生产力的发展和贸易的推动直接导致的,而与斯密的交换与分工发展观几乎没有质的差异。当然,在这一解释模式中,马克思强调了阶级、社会关系与生产力之间的互动关联,在此,马克思的确超越了斯密,然而,在布伦纳看来,这些概念的整合方式只是对斯密的宏大历史叙事的一个扩展,并非是决裂。因为,马克思对阶级概念的理解总体上是技术功能主义的,阶级关系只是生产方式或者脑体分工的直接反映,脑体分工或者生产合作形式都只是分工的一个侧面,最终取决于生产力的发展。阶级在马克思早期的理论当中所占据的位置基本上是被动或者依附性的。另外,马克思虽明确拒绝了斯密的“经济人”的假设,显然马克思也并未从“物—物”交换的自然倾向或是贸易与分工所固有的倾向来解释历史的发展,但在布伦纳的判断中,马克思并未能将早期的历史观与斯密的历史观严格区分开来。


  布伦纳发现了马克思的第一种解释模式中的一个初始性的难题,这个难题用简要的逻辑可以归结为:用一种事后旁观者的视野将资本主义假设为一种不可避免的自然进程的结果,以此来解释前资本主义社会发展的普遍的历史趋势。但是,事实上,这种逻辑面临以下的问题:在现有的既定的资本主义历史条件下,我们可以理解每个人都不能直接占有再生产资料,每个人为了购买生活必需品不仅要有东西可卖,还要在市场上把东西卖出去,因为每个人都受制于市场交换的强制性,不仅要从事交换型生产,还必须能够有“竞争力”地开展生产;可以想象,在这种条件下,资本家为了提高竞争力,自然会积极采用先进的技术,迫于一种强大的市场选择机制也会确保先进的技术普及开来;随着生产力的不断发展、先进生产力的引进和推广,这一进程自然会导致阶级——财产关系适时转型;但是,如果生产不以交换为目的,也不具有竞争性,假设人们已经拥有再生产资料的所有权和占有权,也就是在这种前资本主义阶级——财产关系中,人们从事生产资料的创造型的活动的积极性就会不断下降,即便他们的对手真的实施了创新,他们也未必会跟进,因为他们不用为了交换而参与到市场竞争当中,也就不存在“优胜劣汰”的市场选择机制了;在这种条件下,生产力很难得到发展,先进技术在当时的财产关系的阻碍之下也很难被广泛采用。这也是为什么马克思在《共产党宣言》当中赞叹:“资产阶级在它的不到一百年的阶级统治中所创造的生产力,比过去一切时代创造的全部生产力还要多,还要大”[7]。


  因此,基于布伦纳的分析,马克思在早期著作当中关于资本主义起源问题的解释模式与斯密的历史观并没有本质的区别,尽管他们之间有某些差别,但和斯密一样,马克思回避了封建社会演变的独特性,这在于他把一种类似于发达资本主义所具有的特征施加于从封建社会向资本主义社会过渡的时期。因此,在斯密和马克思的视阈中,封建主义作为欧洲历史进程中的一个异常的现象,破坏并替代了以分工和贸易构成的经济系统。马克思把封建主义看作是蛮族入侵欧洲所造成的结果,斯密也认为封建主义不过是在古代的经济废墟上建立起来的,并且瓦解了先前的交换与分工的扩张体系。在马克思的第一种解释模式中,不难得出这样的结论:正是封建主义的闯入中断了历史朝着资本主义方向发展的自然进程。如布伦纳指出的那样,马克思的解释模式虽然拒绝了斯密式的“经济人”的假设,但它代表的是一种斯密式的“看不见的手”的原则,正是“看不见的手”促使前商业社会以一种“商业化的方式”运作,并以商业社会为导向改变自身发展的道路。正如布伦纳所言:“从这一视角来看,资产阶级社会应被视为封建社会的‘缝隙’,而非其‘自宫’中成长并发展起来,两种经济在任何时候都不曾真正共生过,而至多是资产阶级社会的发展有赖于从封建社会的内脏中取食,这意味着反封建斗争绝非内在于封建主义,而是要在其之外构建一个新的资产阶级社会,是要反对阻止其进一步发展的封建主义”[3]19。在第一种解释模式中,马克思由于剥夺了前资本主义社会的独特性,借助于一种外在于封建关系的力量阐释过渡问题,实则也是取消了过渡问题,因为立足于一种机械决定论的过渡理论会使得从一种社会形态到另一种社会形态的转变最多只是一个设想,而并非成为真正的实际的问题。这一理论的悖论性也使得资产阶级革命的必要性显得是一种多余了,既然封建社会会自行瓦解并转变为资本主义社会,那么资产阶级革命仿佛变得没有实质意义。


  三、历史唯物主义的第二种模式:从决定论式的“生产力论”到非决定论式的“生产关系论”


  在19世纪50年代末,马克思的历史唯物主义观发生了重要变化。这一时期的马克思致力于区分诸社会形式(亚细亚的、古代的、封建的、资本主义的)特有的经济结构以及各自的“运行规律”。马克思明确指出,在前資本主义社会形态中,无论是亚细亚的、古代的,还是封建主义的,生产关系或社会财产关系是生产力或者分工的前提和基础,而非其产物。因此,基于资本主义所有制体系与前资本主义生产者与再生产资料的特定关系的决裂,要“正确解释从封建主义向资本主义过渡的问题”,也即要“解释前资本主义财产关系如何借由前资本主义社会本身的行为向资本主义财产关系的转型”[3]357。于是,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大纲》以及《资本论》等著作中,马克思的历史唯物主义的指导原则发生了微妙的变化,他开始采用一种非决定论式的“生产关系论”来替代早期的决定论式的“生产力论”。如布伦纳所言,这种历史唯物主义主张“生产方式是一种社会财产关系系统,该系统形成并构成了社会再生产规则——特别是个体家庭的延续和阶级的形成”。


  在第二种历史唯物主义视阈下,马克思通过转变他对阶级——生产关系同生产力之间的早期理解模式,也就与早期所遵循的斯密式的思考路径分道扬镳了,其结果就是彻底改造了早期的过渡理论。马克思认为,区分前资本主义社会(亚细亚的、古代的和封建的)与资本主义社会的依据,不再是生产力与分工的发展程度,而是看其是否为直接生产者提供了全部的再生产资料。在前资本主义的整个经济体系中,直接生产者(农民)直接获得全部的生产资料(如土地、工具和劳动力等)并享有对自己生活资料的全部使用权,且受封建共同体的保护,这种占有权是不可剥夺的。如马克思所言:“个人被置于这样一种谋生条件下,其目的不是发财致富,而是自给自足,把自己作为公社成员再生产出来,把自己作为小块土地的所有者再生产出来,并以此资格作为公社的成员再生产出来”[8]。因为农民可获得大多数的生活必需品,无须为了生存签订商业租约或者受聘为雇佣劳动者,且地主也无法通过商业租约或雇佣工人来获得更多的收益,只能借助超经济的强制手段以个体的方式榨取农民的部分劳动产品。而由地主所组建的自治型的政治共同体或者国家为这种暴力的运用提供了可能性。“由此便确立并保证了地主对农民产品的占有权,因此,对于地主个人而言,正是加入该共同体的或国家后获得的成员身份以及与之相伴随的相应权利,使得他们成为最终的土地所有者。他们的财产也因此被政治性建构了。”[3]107


  据以上分析,在前资本主义社会条件下,农民和领主之间并非如诺斯等人所认为的那样是一种建立在经济平等地位上的自由契约的关系。布伦纳进而认为,生产关系或者“社会财产关系”是一套十分稳固的再生产体系,它一旦被建立起来,就很难以被贸易和竞争的外部力量所摧垮,因为其中的生产者和剥削者都没有意愿或动力改变这套规则,封建的超经济束缚使得他们这样做既显得不明智又没有可能性,而且包含悖论的是,经济行为人在这一约束力之下活动是符合自身利益的。即便在商业资本的冲击下,前资本主义财产关系也非我们通常所认为的会自动走向瓦解,而是反被加强。


  马克思对所谓原始积累的看法就是这一被重构的过渡理论的典型成果。“资本主义的原始积累”并不像我们通常所认为的那样,只是投资资金的最初累积,而是封建社会的基本社会财产关系被突破和取代的历史进程——具体说是指封建贵族失去了榨取地租的超经济的强制力,因而导致了农民和生产资料的直接分离。而这一过程在英国的出现并非常例而是特例。马克思因此指出:“对农业生产者即农民土地的剥夺,形成全部过程的基础”,且“只有在英国,它才具有典型的形式,因此我们拿英国作例子”[9]。这一经典的形式涉及这样一个过程:自耕农被英国地主以强制的手段剥夺了先前拥有的土地或者基本生活和再生产资料,地主开始通过经济租约的形式将农场租赁给佃户,失去土地的农民不得不依赖于市场并沦落为无产者,以雇佣劳动的形式成为最早的资本家农场主的农业劳动力。可见,要实现从前资本主义财产关系向资本主义财产关系的转变就必须满足这样的历史前提:一方面,要使直接生产者与其在生产资料相分离;另一方面,剥夺地主借助超经济强制手段进行自身再生产的权力。在英国,农民与地主之间的阶级斗争导致的“非故意”的结果最终建立起由地主、资本家佃农和雇农所构成的资本主义农业的三元结构,进而冲破了前资本主义的财产关系,出现了新的资本主义的再生产规则。


  立足于这一新理解,马克思继而对早期斯密式的观点进行了有力的批判。他不再把既定的资本主义的历史逻辑作为前提运用于不同运动规律的社会形态中去,或者把历史的发展趋向看作是“商业化”路径的线性推演。推而广之,资本主义并非如斯密等思想家所言的那样具有一种独一无二的扩张力和超越一切的社会形态的能力。如是,西欧的封建主义形态就不再是代表一种商业社会自然发展中的非自然的断裂,因为封建主义的顽强性和自身体制的稳固性很难被贸易与竞争的外部力量所摧垮。历史证明,在前资本主义的财产关系的条件下,经济行为人(地主、农民和商人)并不会自觉地采用资本主义的运作方式来改造旧的经济体系,即使在贸易兴起的情况下,这也不是顺理成章的事情。要真正实现向资本主义社会的转型,就要付诸实际的政治行动或者通过阶级斗争打破现有的所有制体系或者生产关系。伍德认为,马克思的第二种解释模式的真正的影响在于:“在研究每种经济结构的特殊性时,也使我们在每种社会形态的动力中——而不仅仅是在某种超历史的、普遍的动力中,不仅是某个‘解围之神’,也不只是消除桎梏和障碍中——寻求一种社会形态过渡到另一种社会形态的运动法则”[10]。


  四、“政治马克思主义”进路的理论贡献与缺憾


  在资本主义起源研究中,因“斯密主义”模式对后世的影响巨大,甚至可说其它解释模式(比如人口论模式、“世界体系论”模式)多数都是从“斯密主义”模式中“变异”而来的。即便对此持尖锐批评的人也难免受其影响。尤其值得注意的是,绝大多数的马克思主义者或马克思主义学者仍以此为基本的论述出发点。如伍德所言,“在有关资本主义起源的讨论中,马克思主义阵营内部的分歧丝毫不亚于马克思主义者与非马克思主义历史学家之间的差异。许多马克思主义者对技术决定论的钟爱程度丝毫不亚于旧有商业化模式观点持有者”。自改革开放,国内学界开始反思教科书体系对历史唯物主义的决定论式阐释的弊端,一种以弘扬主体能动性为鹄的的“实践哲学”的思维范式日益凸显并占据着主导地位,然则,这一反思和重建从整体上偏重于对历史唯物主义的哲学解读,只要进入史学或者实证性的领域其固有的缺陷就暴露出来。多数学者在涉及资本主义起源问题时,可以发觉,“斯密主义”模式所起到的潜在指引作用依然是根深蒂固的。因此,对这一模式的深入考察和反思批判就显得十分有必要。


  对此,“政治马克思主义”的理论进路试图揭示“斯密主义”模式固有的缺陷,较为成功地駁斥了这一模式,并打破了其所植根的一种信条——资本主义是从封建主义的裂缝中存活,只有在解除封建主义的枷锁之后,资本主义就会自动发展起来。尤其是其代表性人物布伦纳抓住了一个极为重要的历史事实:为什么只有英国在18世纪率先走上了资本主义的发展道路?可见,欧洲封建主义并不是铁板一块,其内部存在着极大的多样性,资本主义只是各种不同的可能性中产生的结果之一。这也可以解释为什么在文艺复兴时期的意大利的自治城市国家以及法国的绝对主义国家都无法催生出资本主义,只有当这些国家迫于英国资本主义的竞争压力时,才被动地融入资本主义的发展体系中去,即便如此,这些国家的资本主义模式也非千篇一律。因而,资本主义的转型不是遵循某种历史的必然性而自然生长出来的,而是在英国特殊的环境下偶然作用的结果。


  其次,布伦纳有关资本主义起源的重要论断将进一步推动和深化对于历史唯物主义的理解。任何对于历史的考察都或明或暗地预设了某种哲学方法论或者历史观。马克思、恩格斯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明确提出与思辨的历史哲学不同的“历史科学”,这一“历史科学”所遵循的新的历史观即是从直接的现实生活的物质生产出发阐述历史的发展。既迥异于抽象的经验主义者将历史视作为“僵死的事实的汇集”,更非是思辨唯心主义者将历史描述为绝对观念的内在矛盾的自我展开与实现,历史唯物主义不再是一门独立的哲学,不旨在提供一种“适用于各个时代的药方或公式”,最多只是作为一种方法论的指引对“整理历史资料提供某些方便”或者“指出历史资料的各个层次的顺序”,而在人们着手阐释资料的时候,困难方才出现[6]526。马克思反对把历史解释为超乎现实生活之上的超验的非历史的东西,反对把后期历史看作前期历史要达到的目的的普遍历史规律。历史唯物主义只能被看作是一门对现实生活进行描述的历史科学。因而,历史唯物主义的态度不应是将资本主义作为存在于封建主义的缝隙中只待封建障碍被移除则自然浮现出来的“当然之物”,进而否认或者掩盖前资本主义社会与资本主义社会的质的差别,而是通过史实考证探求资本主义作为一种独特的社会形态是如何产生的。从这一得到合理阐释的唯物史观出发,资本主义起源就不是从前一社会形态中自然生长出来的,毋宁说,它的产生具有一定偶然性。


  布伦纳植根于对前资本主义社会与资本主义社会之间基本差异的分析,重在关注这两种截然不同的历史条件下的生产者与剥削者之间特有的产权关系,从而反对将资本主义的诞生归结为以物易物的自然倾向或者交换与分工体系的简单扩展或者延伸。在颠覆了基于启蒙主义的进步理论的商业(贸易)学说的基础上,布伦纳进一步批判了与这种理论密切相关的技术决定论、生产力决定论等对马克思历史理论的决定论的阐释模式。由此,布伦纳反对历史的普遍规律以及任何形式的先验历史目的论,转而强调研究每一种社会形态(尤其是资本主义)的特殊性,这在一定程度上契合了马克思历史科学的内在要求。同时,布伦纳提出的马克思文本中存在两种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对我们当前的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研究也极具有启发性,其通过对马克思先后提出的两种“过渡模式”的诠释,为进一步探索马克思的资本主义起源理论提供了重要的契机和广阔的前景。


  大致而言,在西方“马克思学”的发展过程中,布伦纳所言的第一种历史唯物主义由柯亨、罗默、埃尔斯特等人通过强调一种更为精致的技术决定论或生产力决定论加以了继承和发挥;第二种历史唯物主义则为多布、汤普森、布伦纳和伍德等人立足于对特定历史境况的分析,强调政治“能动性”的立场所发挥发展。笔者认为,在解释资本主义起源问题上,布伦纳和伍德的“政治马克思主义”给出了更为合理的解释,而柯亨等人的阐释则陷入了空洞含混之中。不过,“政治马克思主义”视角也有其不可避免的内在缺失,因为它的非决定论立场无法回应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当中关于历史唯物主义经典表述中的决定论模式。或者说,布伦纳的资本主义起源学说通过驳斥生产决定论的解释模式突出强调了阶级能动性的重要地位,这是否意味着我们能简单地将马克思的早期理论与“斯密模式”画上等号而予以抛弃?显然,两者之间并不是等价的。不论马克思早期过渡理论如何与“斯密主义”论点相接近,但仅从立论基石(唯物史观)与旨归(共产主义)来看,马克思的第一种历史唯物主义与基于资产阶级意识形态的斯密史学都是无法相提并论的。实质上,“政治马克思主义”进路的可能缺憾在于,它未能在马克思的历史科学所容纳的生产力决定论与阶级能动性之张力中把握资本主义的起源问题,而难免会被指责为从一种极端(生产力决定论)走向另外一种极端(阶级能动性)。


  另外,“政治马克思主义”进路也为我们留下了一个值得思考的问题:传统马克思主义理论往往借助于历史发展的必然性,或者借助于某种基于目的论的规范性的预设来论证社会形态转型的合理性,而既然资本主义的起源并无任何的普遍必然性,也无任何目的论的导向,只是历史偶然性的一种巧合,那么我们如何在马克思的历史科学的前提下论证资本主义向社会主义过渡的必然性?其次,在布伦纳的论证中存在着这样一个悖论:当布伦纳认为商业化模式将资本主义假设为一种人性的自然条件或者历史的自然法则实则是逃避了资本主义的起源问题,然而,布伦纳将资本主义起源的问题让渡给历史的机缘或者偶然的历史独特性,一定程度上也是取消或者关闭了“起源”问题;因为“起源”问题首先涉及一个对于历史概念的理解问题,而历史概念与连续性的概念相关,已经预设了一种线性的自我演绎的目的论系统,于是,将封建主义向资本主义的过渡判定为一种历史断裂,便使得资本主义的起源失去了先前历史的经验的或者先验的根基,这就使资本主义的起源无从着落甚至并无起源。而这一问题与前一个问题在本质上又是同一个问题,即是“政治马克思主义”只是将资本主义起源“推给”偶然性,而未能从历史的必然与偶然的统一性或张力中(也即缺乏哲学上的论证)给出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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