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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

  • 主管单位:中国证监会
  • 主办单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
  • 学科分类:政法
  • 出版地区:北京
  • 发行周期:月刊
  • 国际刊号:
  • 国内刊号:11-4151/D
  • 创刊时间:1999
  • 创刊开本:北京
  • 审稿时间:1个月内
  • 复合影响因子:
  • 综合影响因子:

期刊级别:国家级期刊

审稿速度: 1个月内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杂志社简介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月刊)创刊于1999年,由中国证监会主办。其刊登的主要内容包括:全国人大、国务院颁布的与证券业相关的法律法规、制度、条例以及中国证监会印发的法规政策、通知、审核批复、处罚决定和证券市场统计数据等,对社会各界全面了解、准确掌握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业政策法规具有重要的帮助。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栏目设置

研究报告、文献综述、简报、专题研究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荣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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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征稿要求

(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基本要求来稿要求题材新颖、内容真实、论点明确、层次清楚、数据可靠、文句通顺。文章一般不超过5000字。投稿请寄1份打印稿,同时推荐大家通过电子邮件形式投稿。

(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文题文题要准确简明地反映文章内容,一般不宜超过20个字,作者姓名排在文题下。

(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作者与单位文稿作者署名人数一般不超过5人,作者单位不超过3个。第一作者须附简介,包括工作单位、地址、邮编、年龄、性别、民族、学历、职称、职务;其它作者附作者单位、地址和邮编。

(四)摘要和关键词所有论文均要求有中文摘要和关键词,摘要用第三人称撰写,分目的、方法、结果及结论四部分,完整准确概括文章的实质性内容,以150字左右为宜,关键词一般3~6个。

(五)标题层次一级标题用“一、二、……”来标识,二级标题用“(一)、(二)、……”来标识,三级标题用“1.2.”来标识,四级标题用“(1)、(2)”来标识。一般不宜超过4层。标题行和每段正文首行均空二格。各级标题末尾均不加标点。

(六)计量单位、数字、符号文稿必须使用法定的计量单位符号。

(七)参考文献限为作者亲自阅读、公开发表过的文献,只选主要的列入,采用顺序编码制著录,按其文中出现的先后顺序用阿拉伯数字编号,列于文末,并依次将各编号外加方括号置于文中引用处的右上角。书写格式为:作者.文题.刊名年份;年(期):起始页.网上参考材料序号.作者.文题网址(至子--栏目).上传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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