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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河水利

  • 主管单位:国家水利部
  • 主办单位:水利部海河水利委员会
  • 学科分类:水利
  • 出版地区:天津
  • 发行周期:双月刊
  • 国际刊号:1004-7328
  • 国内刊号:12-1064/TV
  • 创刊时间:1982
  • 创刊开本:天津
  • 审稿时间:1个月内
  • 复合影响因子:0.226
  • 综合影响因子:0.055

期刊级别:国家级期刊

审稿速度: 1个月内

海河水利杂志社简介

《海河水利》是水利部主管、水利部海河水利委员会主办的水利技术类期刊,面向国内外公开发行。《海河水利》办刊的宗旨和任务是:坚持""百花齐放、百家争鸣""和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方针,刊登有关水利理论、水利改革发展和水利科技研究新成果、新经验,报道有关国内外水利学发展动态,宣传介绍海河流域水利建设成就,为实施""科教兴水""战略服务。

《海河水利》天津市优秀期刊;中国期刊方阵“双效”期刊;全国水利系统优秀期刊;中文核心期刊(1992)。

海河水利栏目设置

专家论坛、水资源、防洪减灾、城市水利、技术与应用、水利经济、水土保持 、工程建设与管理

海河水利荣誉

 

  • 万方收录(中)
  • 上海图书馆馆藏
  • 国家图书馆馆藏
  • 知网收录(中)
  • 维普收录(中)
  • 中国期刊方阵双效期刊
  • 中科双效期刊

海河水利征稿要求

1、《海河水利》文稿务求论点鲜明,论据可靠,文字简练,数字准确,引用材料请注明出处。文章内容应注意保守国家机密,字数一般不超过5000字。所有文稿均请附英文题名,3~8个中、英文关键词,中、英文摘要(200~300个字),所有作者的单位名称、邮政编码、通讯地址及作者姓名的汉语拼音,第一作者单位的英文名称,第一作者的性别、出生年、职称和职务(中英文)。

2、《海河水利》文稿要求打印在A4纸上,亦可用复印件或抄写在16开单面方格纸上,字迹清楚,简化字以国务院1986年10月重新公布的《简化字总表》为准。外文需打字或用印刷体书写,并注明文种、大小写和正斜体。图稿请用白纸单面墨绘,照片用光面图纸印出,要求图面清晰、层次分明,不得出现折叠和划痕现象。请在投稿时附寄软盘或发送电子邮件。

3、《海河水利》本刊严格执行有关国家标准和规范,所有来稿均请按照现行的有关国家标准和规范的要求撰写。文中计量单位一律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4、文稿中摘编或引用他人作品,务请按《著作权法》有关规定指明原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及其来源,在参考文献中一一列出。参考文献的著录格式,本刊采用顺序编码制,引用时依出现的先后以阿拉伯数字排序,并作方括号标注。文献诸项应按下列顺序书写:期刊:作者.文题[J].刊名,年份,卷(期):页;专著:作者.书名[M].版次.出版地:出版者,年份.页.

5、来稿如获得有关政府部门或社会团体设立的研究基金或课题资助,请务必注明基金或课题名称及编号。

来稿不符合本稿约要求者,先退请作者按本稿约的要求进行修改、补充,合格后再送审。

请作者自留底稿,本刊无论刊登与否恕不退稿。自稿件发出之日起3个月内未接到录取通知的,作者可自行处理稿件。

来稿采用与否,均由本刊编辑部最后审定。依照《著作权法》有关规定,本刊可以对来稿作文字性的修改、删节,必要时可以进行内容修改。作者若不允许对文稿作文字性及内容修改,或不同意其他报刊转载、摘编,请在来稿时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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